-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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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案范文
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案范文 各管区、村(居)及相关单位: 根据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非洲猪瘟疫情不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x月至今,国内已发生疫情110起,x月xx日,我省济南市莱芜区发现首例非洲猪瘟疫情,目前非洲猪瘟已经蔓延至全国28个省份,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是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的传染病,所有品种和年龄的猪均可感染,发病率、死亡率几乎达到100%,疫情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目前尚无有效的预防疫苗和治疗药物,只能采取封锁、扑杀等紧急控制措施。从前期个别疫情案例来看,疫情发生的背后总有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缺失、令行不止等失职渎职行为。因此,务必清醒认识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切不可有与我无关和消极厌战情绪,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打好、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非洲猪瘟防控和检测水平 非洲猪瘟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明确辖区内任务清单及风险隐患,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全体包村干部要在管区统一组织下,落实包村包户责任,与村两委干部一起仔细逐场逐户排查,每天按要求报送情况。动监站、兽医站要做好排查服务和消毒工作的指导。财政所要保障非洲猪瘟防控资金足额拨付,确保疫情监测排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预留好生猪扑杀准备金,确保随时能用,能第一时间拨付。交通管理站、高速管理部门要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调运监管,进一步做好生猪和生猪产品运载工具的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国道、省道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督查验工作,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的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生猪产品流通、餐饮和加工环节的排查监管,确保对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生猪产品加工企业等监督管理全覆盖。综合执法中队要加强泔水等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监管工作,严防餐厨垃圾违法倒卖、运输并进入生猪养殖环节。派出所、环保、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食药所、交通管理办公室等站所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积极配合防控,形成联防联控有效局面。 三、把握防控重点,落实攻坚举措,建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两场”生物安全防护。“两场”是指规模养猪场、种猪场,这是我们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七要”、“九必追”“五不补”工作要求,指导督促两场“封住场、管住车、守住门、把住料、盯住人、看住猪、关注邻、消好毒”。鼓励“两场”创新防控机制,通过市场手段,加快推动周边中小养殖场户弃养、退养,构筑周边地区生物安全屏障。 (二)加强运输车辆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和人员携带病毒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要严格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备案。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清洗消毒,健全运输台账。严格产地检疫查验,认真核实车辆备案及清洗消毒情况,严禁使用未经备案、未清洗消毒的车辆运输生猪。加强生猪调运执法监督,以运输车辆备案、公路运输为重点,相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三)加强动物检疫监管。要按规定在省内疫情解除前,禁止我市生猪外调出省。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切实规范种猪跨省检疫审批,推进检疫检测联动。加强餐厨废弃物(泔水)收处全链条监管,抓好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惩处随意处置泔水和泔水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屠宰场监管,严格落实基于检测基础上的检疫监管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确保肉品安全。食品加工企业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对猪肉原料开展非洲猪瘟检测,严防染疫肉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特别是要严格病死畜禽收集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严防疫病传播扩散。 (四) 加强应急管理。要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试行)》规定的扑杀消毒需要和《山东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设方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配齐配全相关设施设备,要查验应急物资是否过期失效、及时更新补充。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加强应急培训,认真学习宣传掌握农业农村部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和要求,强化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按要求严格规范处置,坚决防止扩散蔓延。严格应急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完善应急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依法果断处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