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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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XX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XXX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 〔XXXX〕XX 号)和《XX 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X 府发〔XXXX〕 XX 号)和《XX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 (X 府发〔XXXX〕X 号),结合本 XX 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到 XXXX 年,全面建立与我 XX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 童康复救助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 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 XXXX 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 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 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 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 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三、救助内容 (一)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 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视功能训练、低视 力助视器验配。 (二)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 语康复训练。 (三)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 具适配。 (四)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 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 功能、转移功能、认知能力、言语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 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五)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 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六)孤独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 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四、救助标准 (一)在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残疾儿童救助。 手术类:手术费补助按每人不低于 XXXXX 元标准(实施人工耳蜗 手术的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 X 次调机费)。手术费用不足 XXXXX 元的,结余费用在项目中综合调剂使用。 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不低于 XXXXX 元标准,每年训练 时间为 X-XX 个月,具体按项目规定执行。 辅助器具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对需求对象实行免费适配; 装配假肢、矫形器,平均每人补助 XXXX 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费用); 助听器每人补助不超过 XXXX 元(含全数字助听器 X 台、验配及 X 年内 调试);人工耳蜗产品,每人补助不超过 X 万元。 困难生活补助: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的残疾儿童接受以上手术或康复训练服务的,以实际住院或接受康复 训练的月份给予 XXX 元/人/月的生活困难补助。 (二)在非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残疾儿童救助。 因特殊原因在非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经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 XX 残联提出申请,由 XX 残联审核同意的,按市级 同类别康复项目救助标准的 XX 给予补助。 (三)同一项救助服务同一年度内仅补助 X 次,多重残疾的按照 相应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给予补助。辅助器具适配每 X 年补助不超过 X 次(矫形器适配每年不超过 X 次)。 根据全 XX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需求和市场供应等情况, 适时对救助内容和标准进行调整。 五、救助流程 (一)筛查。XX 级残联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残疾儿童初筛, 建立初筛档案,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实名制管理。 (二)申请。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 XX 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 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三)审核。XX 残联对残疾儿童监护人提交的康复救助申请, 应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 理相关手续。必要时委托由市级残联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疗、康 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 (四)服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 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XX 残联做好跟踪回访服务。 六、强化资金保障与监管 (一)资金筹集。XX 人民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 府预算,对中央、省、市级项目资金外的经费给予补助。 (二)资金结算。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 按照《XX 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规定,由市残联统一实施 审核结算。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 童在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康复的困难生活补助和在非市级定点康复机 构接受康复的残疾儿童的救助资金发放,由 XX 残联审核同意后,通 过 XX 级财政直接拨付给残疾儿童家庭。 (三)资金监管。XX 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 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 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切实提升服务能力 (一)加强定点机构建设。将康复机构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 系规划,根据本 XX 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加强 公益性康复机构建设,对具备条件的积极申请纳入市级定点康复机构。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开办康复机构。 (二)健全服务网络。健全完善以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医疗康复 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为主体、社会康复机构共同参与 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鼓励、引导社会捐赠。深化“放管服”改 革,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努力实现残疾人“最多跑一次”,切 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康教融合、医教结 合机制,创新康复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本 XX 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 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XX 乡两级残联、卫生健康部 门、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训内容, 支持残疾儿童康复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在残 疾儿童康复救助中的作用。 八、强化组织领导 (一)XX 残联要发挥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牵头作用,做好 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对象筛查审核,编制本 XX 康复救助计划,组 织开展康复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与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档案, 实施动态管理,做好统计与汇总工作。乡(镇、街道)残联做好组织 协调、宣传发动、对象筛查等工作。 (二)XX 教育部门对实施康复救助的学校加强管理,支持有条 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学前部或幼儿园,配合 XX 残联共同做好 相关人员培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完善 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组织实施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保障 残疾人教育权益;加强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为 康复后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小学或幼儿园提供便利。 (三)XX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施生活救 助,协调社会捐助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组织儿童福利机构配合卫生健 康部门、残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协助残联做好救助审批相关信 息的比对工作。 (四)XX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保障工作, 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会同相关部门对残疾儿 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五)XX 医疗保障部门要对已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的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落实好政策保障,确保将符合医保规定的残疾儿 童康复项目和康复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逐步 扩大、提高医疗康复项目所需费用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协同残联做好 补充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六)XX 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康复救助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会同残联做好残疾儿童的筛查、转介、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工作。 (七)XX 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有关 信息,协助残联做好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救助工作。 九、强化综合监管 (一)XX 残联应向社会及时公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支出与实施 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康复服务对象、社会公众、XX 残联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 康复机构的监督,及时发现、反馈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安全责任事故 的发生,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三)建立覆盖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 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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