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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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通过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 中的一件大事,是顺应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通过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顺应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 是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我们教育教育系统的领导高度重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我局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做如下汇报: 一、扎实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 1、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市教育局下发了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文件,要求各校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单、黑板报、家校通短信平台和印发《告家长信》等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质内涵,普及食品安全防范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对教职员工教育。各校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列入本单位教职员工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内容。各校主要领导带头组织学习,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增强法律意识,为依法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突出加强了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所确定的各项职责了解和掌握,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完善,改善了食品生产加工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使从业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 二、新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 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意见》,将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列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书。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食品源头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回等制度。对粮、油、肉、蛋、豆制品等大宗物品实施定点采购,实施了统一招标、统一采供、统一配送等三个统一。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堂营养师培训。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参加省教育厅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全省学校营养膳食和学校公共营养师培训工作,共有13人获得三、四级营养师证,提高了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供餐的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由于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学生中午在校外就餐,购买食品的现象非常普遍,学校周边的托管中心也越办越多,因此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如何保证小餐桌的安全问题是摆在我们教育和政府面前的一大难题。 (二)建议 1、创新监管模式,落实目标责任主体。保证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安全,不但关系到广大学生,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要治理好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安全,首先抓好责任落实,要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部门合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制订学校周边小餐桌卫生管理规定和标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2、要抓好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推行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等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督导。 3、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控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务实求是,明确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4、要抓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批许可工作,学校周边小餐桌硬件、软件设施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教育局关于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现将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3553户(其中生产企业19家,加工作坊76户,经营企业2463户,餐饮企业994户,屠宰厂1家),从业人员万余人。食品生产企业大多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流通企业以食杂店为主,餐饮企业以小型餐馆为主。 《食品安全法》于20XX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县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将食品安全做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综合整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全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抽样合格率达97.7%。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 1 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深入学习,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切实增强从公从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县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对相关执法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县卫生局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8期,培训1200余人;农业局培训农产品经营人员218人;工商局培训个体经营户329人,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执法水平,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广泛深入宣传。20XX年7月,县政府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同时,县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在广场进行集中宣传2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县共制作标语100余幅,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书籍1000余册,发放食品安全常识、饮食健康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 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牲畜屠宰、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半年来,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履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农业部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制定出台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县环评推进工作方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实行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县城3家农贸市场和2家超市建立了农产品农药残留自检体系;加大农药、兽药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检查农药、兽药经营单位和无公害基地321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1起,收缴违禁农药180公斤、过期兽药160公斤、过期饲料1200公斤,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管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建立了产品检验和企业巡查回访制度、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样相结合的检验制度,对小企业、小作坊实施质量巡查,促进小企业达标生产,共抽样检查87批次,合格率达97.7%;先后进行了五类食品、卤肉制品、茶叶、豆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掺杂掺假、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改善了食品行业生产条件和卫生状况,全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领域食 ‎ 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5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抽验食品品种30个,检查个体户7300户次、市场80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5户,没收过期变质食品30种,立案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5件,有力打击了食品市场的不法行为,保障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卫生部门切实加大餐饮消费安全监管力度,对全县939户餐饮经营户重新审核办理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开展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和夜市、饮用水、卫生许可等7项专项检查,检查餐饮单位1070户次,发放卫生管理资料600余份,下达整改意见书250余份,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不符合条件的学校食堂4个。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堂建立了卫生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制度,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蛋奶工程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登记、严格责任追究,有效保证了学校食品安全。县经贸局加强与畜牧、工商、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格把好三关,即畜牧部门严把猪源入厂、屠宰过程、肉品出场检疫关,屠宰厂严把生猪屠宰前、中、后的检验和肉品出厂检疫关,工商部门严把三章两证或一章一证肉品入市关;多次联合畜牧、工商、公安等部门对猪肉市场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查处病害肉、注水肉、私屠滥宰等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肉。同时,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围绕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肉类、禽蛋、奶制品、豆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 为重点,在 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时期,对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小商店、小饮食摊点、干鲜菜店、水产品店、副食品批发商店、粮油商店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4600余家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3、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饮等的整治,保障了农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强农村群体宴席的检查指导和管理,落实了农村家庭3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制度,对农村家庭红白喜事家宴进行备案,并指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共申报登记备案农村家宴2100家次,杜绝了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先后3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政府与25个乡镇和8个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职能部门分别与监管对象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健全监管网络。各乡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聘请了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设置了食品打假举报网点,全县共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60名、信息员282名,设置举报网点120个,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四 是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了《紫阳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们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学习宣传力度还不够,少数单位和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足,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自律意识有等进一步加强。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经营户点多面广量大、食品种类多、抽样送检量大,抽检率不高,抽检经费未落实。四是农民自办家宴数量和规模逐年加大,自觉申报率低,尤其是农村群体性聚餐,没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无法有效监管。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认真研究解决。 ‎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更加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 饮食安全得到保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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