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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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工作计划
xxx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度工作计划 (一)强化监督,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有效地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维护政令畅通。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科学发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出台《xxx 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实体经济振兴、项目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环境整治提升等事关转型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房建设、生态建设等事关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问效,努力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设,把执行制度与建立健全制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权威性。 激发创业激情。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需要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勇于担当。要健全鼓励干部敢闯敢干的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澄清机制,制定《xxx若干意见》,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敢于担当、勇于干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更加有力有效地创优发展环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以良好的作风聚集要素、凝聚民心、营造环境。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加强对中央、省、温州和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xxx市委实施细则等规定见诸行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和蹲点调研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深化“百日扶工大行动”,巩固深化“进村入企” 大走访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切实解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要坚持以纠促建,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展“正风肃纪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创新效能投诉方式方法,通过健全效能监测点、走访行政处罚对象、公开征集“吃拿卡要”、“浮夸散奢”、“有令不行”线索等多种方式,全力整治“小鬼”难缠,加大“小鬼”背后“阎王”问责力度,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要全面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精简会议活动。健全“三公”监管新机制,切实抓好公务消费“三严四禁”、公务用车改革、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公务用车GPS定位监管系统的作用,确保“三公”改革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执行金融改革、操办婚丧喜庆纪律要求的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领导干部加强管理。 (三)严明纪律,注重效果,更加有力有效地查办违纪违法行为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愿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惩治腐败工作,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努力维护党的纯洁性。 突出办案重点。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一批干扰和阻碍瑞安转型发展的人和事;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健全办案机制。要加强和改善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下访约访、专家陪访、信访排查、网络举报和“四级双向”等信访工作机制制度,加大信访监督力度,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要健全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完善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审计、公安、法院、检察等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加强镇街、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能力建设,加大案件联查联审力度,形成办案合力。要加强办案场所建设,发挥科技办案保障功能。加强涉案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完善案件线索发现、管理和运用机制。探索建立安全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扩大办案效果。要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做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实现严格党纪政纪与教育保护的有机统一。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完善“一案一会一建议”制度,认真做好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工作,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力求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一方工作。要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回访和关爱机制,推行案件审理结果公开,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四)纠风治乱,服务民生,更加有力有效地保护群众权益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会同有关部门着力纠正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治理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坚持治乱、减负、服务并举,出台农民减负监管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农民负担。要改进和深化民主评议市级部门和基层站所行风活动,按照xxx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以“纠风在线”、“纠风惠民”、“纠风助企”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纠风行动,形成常态化的纠风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履职教育和法纪教育,注重加强对非党员农村干部的监管。要专题开展农村“三项治理”工作,对村建工程项目、村房改造、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重点监管。进一步健全村建工程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廉洁自律若干规定,通过标前项目审核、标中廉政约谈、标后全程抽查、竣工廉政评价和开展村建工程巡查等举措,遏制村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多发易发的态势;进一步建立村房改造操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村房改造廉洁保障机制,规范村房改造运作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探索中介机构代理村级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管理配置机制,建立农村“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健全农村“三资”审计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县、乡两级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的意见》,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和考核激励制度,切实发挥村监会的作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重大村务决策工作程序实施办法》,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重大村务公决制等民主决策方式,力争2013年基本建成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实现对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 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进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充实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品质,整合综治、文体、卫生、老年服务等功能,实现便民服务体系联动和融合。推进市、镇街、社区三级审批系统联网建设,督促相关部门下放事权真正到位,规范事项代办流程,做好办事程序对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项目受理预登记、联合审批、模拟审批、双轨审批、多证联办、项目全程代办等审批制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和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 (五)完善制度,治本抓源,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作出的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科学制订好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建设清廉xxx”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以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村官廉政学校、廉政教育基地等为载体,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 活动,充分挖掘我市反腐倡廉历史文化资源,开展传统廉政文化研讨,编撰瑞安历史名人廉政故事,逐步建立具有鲜明瑞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要不断改进反腐倡廉舆情宣传工作,加强网络涉腐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引导新闻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做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决策的责任审计,抓好国有资产出租、出售、出让等情况监管。搭建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行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职工代表列席和质量量化评价制度。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创新。要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公共资产统一规划建设、集中管理、有偿使用、调配使用、控制标准、经营运作。要推进行政公共权力运行领域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利益冲突回避等制度,健全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机制,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要推进工程建设机制制度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工程建设巡查制度,进一步抓好公共资源交易“xxx” 制度落实,创新工程项目标后监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工程项目串标围标挂靠、市场垄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推进中介机构改革。通过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改制,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构建中介机构市场诚信管理体系,着力建立“运作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六)提升素质,全面履责,更加有力有效地落实全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责任制为龙头,紧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年初,要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制订考核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年中,要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巡察制度,坚持落实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一把手”汇报会制度,倒逼领导干部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要抓好责任考核,引入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测评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履行组织协调职能。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更加重要,纪检监察组织与各部门的业务联系更加密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适应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加强组织协调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形成责任分明、组织有序、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运作机制。尤其要处理好部门间的关系,既不越位、也不错位。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唱好“主角”,积极主动地去做;对应由其他部门承担主抓的工作,要善于当“配角”,不越位、不包办。 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着力打造“责任纪委”。通过开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忠诚、公正、务实、创新”纪检监察核心价值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忠诚履职、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着力打造“阳光纪委”。建立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通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制度,广泛宣传反腐倡廉工作成果和经验。重视发挥“清廉xxx”微博平台、“阳光行动—局长在线”和“瑞网议事厅”栏目作用,在倾听民声中找准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要着力打造“活力纪委”。进一步探索发挥纪委委员和部门纪检组织作用的途径和载体。认真贯彻落实《xxx 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明确镇街纪委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进一步推进镇街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开展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试点工作和纪检组织进非公企业工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切实增强纪检干部队伍的活力。要着力打造“魅力纪委”。通过完善委局机关室主任工作例会、镇街、部门纪委工作例会、“明镜论坛”、开展反腐倡廉管理创新项目评选等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专业技能。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和相关能力的培训,强化多岗位锻炼,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政治和组织纪律,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