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中心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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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中心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卫中心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 ‎ 认真负责,严格物资出入制度,物资出入要符合规定要求,手续齐全,发现可疑情况,要查清文明,正确处理。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本职工作范围内业务职责和安全职责。‎ 一、岗位职责 ‎1. 上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现场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或在门岗以外的区域交接班,上班人员必须标志齐全,警容风纪严整。‎ ‎2. 上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岗,严禁晚上岗或早下岗。‎ ‎3. 执勤时间内要时刻保持地面无烟头、杂物。 ‎ ‎4. 站岗人员严禁与人闲谈、无故晃动,交接岗时要相互敬礼,上班期间不准干私活、听音响或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非工作不准占用电话超过两分钟。‎ ‎5. 熟悉车辆、人员出入规定,严格检验证件和履行登记手续,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治安秩序。‎ ‎6. 严格物资出入制度,物资出入要符合规定要求,手续齐全,发现可疑情况,要查清文明,正确处理,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7. 执勤队员必须文明执勤,使用文明用语,纠正违章时敬礼,严禁与群众发生争吵。‎ ‎8. 严格执行勤务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当班未处理完的问题,不经接班人和保卫领导的同意,不得离岗。‎ ‎9. 保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不得有丝毫疏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0.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二、责任追究 违反门卫责任制,造成的一切后果,将按照公司及保卫中心规定处罚。严重的将给予除名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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