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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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总工程师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总工程师防突管理工作责任制 ‎1.对防突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和直接领导。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综合防突措施;负责制定矿井瓦斯综合治理规划、年度计划等。‎ ‎2.加强预测预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填绘瓦斯地质图,对瓦斯实行分区、分级管理。负责防突资金的安排使用。负责通风系统人员的使用、调动、奖惩。‎ ‎3.总工程师在技术工作上做出的决定,未经总经理同意或安全办公会讨论通过,任何人不得改变其决定。对确保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安排使用人力、物力和资金。‎ ‎4.协助总经理平衡防突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防突专题例会,并组织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的防突工作进行布置。‎ ‎5.保证生产、开拓延深区域通风系统合理。在审批矿井新水平、采区等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防突的需要,确保接替工作面有足够的抽放时间。‎ ‎6.严把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审批关,作业规程和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要求。‎ ‎7.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处理。‎ ‎8.在制定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计划时,应保证防突技措资金的使用。在上报年度安全技措工程项目资金计划时,要列有防突专用资金计划。‎ ‎9.负责组织防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应用,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及时审阅防突调度日报、抽放日报、效果检验单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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