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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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安全责任,顺利完成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1、安全管理总体目标 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生产事故死亡率为0、全年重伤人数不高于0.5‰、轻伤不高于2‰,全力打造“平安工程”示范点。‎ 2、 安全生产责任范围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项目安全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服从管理,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按照《隧道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洞内支护施工,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4)针对洞内支护使用的机具、临时用电、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每日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组长。‎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防护器具,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做好文明生产,进行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接受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掌握本工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7)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员或班组长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8)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报告,并保护现场。‎ ‎3、奖惩 安全岗位职责的考核和奖惩,将依据项目部《安全奖惩和考核制度》以及徐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三法一体系》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 以上是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第QHTJ04标隧道第三施工队支护工对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第QHTJ04标隧道第三施工队队长作出的承诺,自愿履行,如有违反,愿意按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 ‎ ‎ 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第QHTJ04标隧道第三施工队支护工 ‎ ‎ 责任人签字: 签字日期:‎ 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第QHTJ04隧道第三施工队队长 ‎ 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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