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3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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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1、工作时间1.1每周工作日:总部实行五天制(周六为培训日),配送中心、各分公司实行六天制;1.2工作时间:总部工作时间为AM:8:30—11:30,PM:13:30—5:30各分公司上班时间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报总部审批后执行。2、考勤规定2.1各分公司必须设定专人负责考勤,并每天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设有打卡机的分公司,员工每天须打四次卡,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2.2设有打卡机的,必须遵守打卡规则,严禁迟到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违者给予双方当事人各罚款100元/次;没有打卡机的,实行签到(退)簿制度,如存在包庇现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次。2.3分公司人力系统人员负责对每日考勤进行记录,并将出勤情况在每日日志日记中进行描述,包括本司人员以及其他公司去其处出差、轮岗人员的出勤与到、离事项。2.4各分公司的本月考勤统计须于下月第一个工作日进行汇总,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总部人力部备案,并存入各分公司的考勤档案;2.5如因公办事需要外出或其他原因无法返回公司打卡者,须于返岗后请考勤负责人核实签卡;2.6考勤卡无故有一个记录空缺,按迟到、早退处理;若上下班均无记录,按旷工处理;2.7迟到或早退:指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2.8处罚规定:上班后5分钟(含)以上打卡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普通员工扣当月工资20元,部门主管级及以上员工扣当月工资30元;上班后5分钟(内)打卡者每月公司给予三次机会,第四次开始按迟到计算,处罚同上;2.7旷工:指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者,以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者; 2.7.1凡月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3天者除名,年累计旷工达4天者除名;3、请假制度3.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在二小时以上(二小时),须事先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3.2如因特殊情况请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3.3请假审批权限级别请假天数一次审核二次审核审批分公司员工2天(含)以内分公司经理总部人力部总部人力部分公司员工3天(含)以上分公司经理总部人力部总经理总部员工2天(含)以内部门经理总部人力部总部人力部总部员工3天(含)以上部门经理总部人力部总经理分公司经理不分大区经理总部人力部总经理大区经理不分总助总部人力部总经理总部部门经理不分总助总部人力部总经理总助不分总部人力部总经理3.4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到人力部办理销假手续;4、病假4.1员工因病休2天以上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4.2员工全年有薪病假12天,有薪病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12天,但在医疗期的,每月发基本工资和补贴工资,超过医疗期按无薪假期计算。5、事假 5.1所有事假均为无薪假期,事假手续齐备,并按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5.2如请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事假,不扣工资,但必须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请调休假必须在请假表上注明是调哪天的调休假.6、婚假6.1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6.2试用期正式员工结婚,可请有薪婚假3个工作日;6.3已转正的公司正式员工结婚,双方均属初婚且符合晚婚条件的可请有薪婚假7个工作日,其它情况可请有薪婚假3个工作日,晚婚条件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7、产假7.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正式女职员可享受90天的产假(含节假日);7.1.1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在招聘育龄女职员时,必须和员工达成共识);7.1.2第一次合法婚姻生育自己的第一个子女;7.1.2剖腹产另加产假15天(含节假日);7.2休产假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作好工作安排,呈交《请假单》,并附医院证明;7.3女职员可在预产期前1个月开始休产假,但时间不得超过90天(含节假日,包括产后假期);7.4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男职员,其夫人合法生育第一胎,可享受三个工作日的有薪产假;7.5女职员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补贴工资,男职员工资按全薪假处理;7.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预产期前一个月的请假也按事假处理;8、节育假8.1流产给予7天的假期(含节假日),工资按病假处理; 8.2已婚女职员上环,给予一个工作日的假期,男女职员结扎给予7个工作日的假期;8.3假期工资按病假处理;9、丧假9.1公司员工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兄弟、姐妹、子女)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有薪丧假;9.2员工须于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否则按无薪假期处理;10、法定假期公司全体员工每年享受十天有薪公众假期;元旦:一月一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五月一、二、三日国庆节:十月一、二、三日11、年休假、探亲假11.1凡在公司工龄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经批准可享受7个工作日的年休假;11.2探亲假:凡未婚员工且父母在外地、已婚员工且夫妻双方在异地上班(至少需跨省),在公司工龄每满三年的正式员工,第三年,经批准可享受7个工作日探亲假。员工休探亲假需提前两个星期向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提交《请假单》,以便于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12、培训假12.1公司因业务的需要,安排员工就外培训的,方可请培训假;12.2员工请培训假需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总部人力资源部及(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12.3员工请培训假需出示培训报名证明、参加考试的准考证等; 12.4员工若参加补考或补习而需要请假的,按事假处理;12.5经批准而休的培训假,假期工资根据培训的性质和时间长短,由人力部给予适当工资;13、值班13.1根据工作需要,总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可实行值班制度;13.2每月由人力部安排值班表,于每月五日前经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报总部备案;13.3五一、十一、春节期间的值班计划要提前十日,报总部相关部门审批,人力部备案;13.4对平常值班人员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调休,五一、十一、春节期间值班发放值班费,不再予以调休处理;13.5对实际值班情况与计划情况不符者,需注明原因;13.6调休请填写请假单,按相关请假程序办理;13.5对不能安排调休的人员,给予值班补贴20元/人.天;员工离职时,如仍有未调休假,可按20元/天.人随当月工资进行结算。14、休假的具体规定:14.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和探亲假;14.1.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20天或累计病假超过30天;14.1.2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10天或累计事假超过20天;14.1.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35天;14.2.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如跨年度休产假,二年均超过30天的,第二年可享受年休假;14.3所有假期均不得提前享用.15、加班 15.1加班的定义: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日安排工作;15.2以下情况不属于加班:15.2.1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当天工作任务量,当日没有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的;15.2.2分公司正副经理、总部部门正副经理以上人员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存在加班;15.3晚餐补助15.3.1发放条件:当日从事物流工作至晚上9:00的员工(实行二班倒的员工除外)可由分公司经理安排晚餐;15.3.2晚餐标准:5元/人.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