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精选5篇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2020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精选5篇

‎2020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精选5篇 ‎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1‎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形成举世瞩目的“中国之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  集中力量办大事使我国在落后条件下实现赶超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十分落后的条件下开启现代化进程,只有付出更大努力、实现更快发展,才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为此,在工业发展方面,我国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国防工业等,在不太长时间里就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我国此后成为制造业第一大国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通过修建水利设施、治理淮河、建设铁路等,改善了社会生产条件和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在社会建设方面,集中实施扫盲、义务教育、防治血吸虫病等措施,迅速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与健康素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大踏步赶上时代的历史进程中,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集中力量建设了一个个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极大提升了我国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也极大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进一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我国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 ‎  集中力量办大事使我们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任何国家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前进道路上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多更复杂。回顾新中国成立70多年的历史,我们之所以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与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紧密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够有力应变局、平风波、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离不开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当前,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政策协调和物资调配力度,全国各地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各地区和军队的大量医务工作者火速驰援武汉和湖北其他地区……这些都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我们必定能战胜一切风险挑战。‎ ‎  集中力量办大事使我们有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得人民拥护。这决定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高度一致的。我们集中力量所要办的大事,是体现人民整体意志、符合人民根本要求、代表人民长远利益的大事,是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权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大事。比如,打好三大攻坚战是我们集中力量要办的大事,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就脱贫攻坚战而言,从2012年年底到2019年年底,我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348万人,也就是说在2012—‎ ‎2019年期间,平均每年脱贫人数都超过1000万。2020年,脱贫攻坚战将全面收官。这无疑是我们集中力量办成的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大事,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2‎ ‎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借鉴了苏联模式,举全国之力,重点在科技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进一些重要工程和项目,从而迅速增强国家的工业化基础和国家实力。决策机制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并确实通过运用国家力量迅速整合全社会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有力推进了工业化建设进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例如中国的原子弹研制工程,就是中央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取得成功的典型例子。再如,在三线建设中,国家以集中投资为主要方式,运用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为三线建设所需的庞大人力、物力、财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从而使三线工程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为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国际地位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充分显示了中国决策机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  集中力量办大事,不仅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能够发挥作用,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要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机制。”随着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不断推进,中国决策机制中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仍然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键行业,以及需要非常大量投资的工程和项目上,仅仅依靠某一地区或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办到的,必须举全国之力才能推进。当然,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必须认识到,“集中力量”可能办好事,也可能办错事、办坏事。因此,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必须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避免出现决策失误,特别是不能在重大事项上出现决策失误。‎ ‎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3‎ ‎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创造新的更大的奇迹,必须进一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能够始终把握时代脉搏,顺应时代潮流,走在时代前列,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不断彰显自己的先进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的根本保证,也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的根本保证。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面对这些风险挑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并取得胜利,离不开进一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定力和能力,全面增强全党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更好保障集中力量办大事。‎ ‎  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都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是能够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因所在,也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因所在。新时代,更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必须进一步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等错误倾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全力画好同心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  适应治理现代化要求更好完善体制机制。新时代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应当具有新时代特征、用好新时代条件。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加注重制度之间的协同性、耦合性,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最优实现路径。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提高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既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用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两只手”有机配合、协同发力。‎ ‎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4‎ ‎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整体决策系统中,各级党委能够通过严密的领导体制机制,实现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领导,从而保证决策能够推进,并在决策通过后,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党的主张首先通过党内决策转化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然后再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上升为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国家意志,并得到执行的过程。党的政策转变成国家意志的过程,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其一,党的中央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布政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执行;其二,中共中央单独提出政策倡议,国家有关机构据此制定具体的政策方案,并依照法定程序加以通过;其三,各级国家机关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颁布相关政策方案。‎ ‎  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体现群众心愿。党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决策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就能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代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中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决策咨询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它们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发挥较好的作用,从而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  同时,党还通过建立严格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以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决策执行的准确性。这对于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  青年大学习第九季第四期学习心得5‎ ‎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同时,《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进行了具体规定:‎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十六字”原则互相联系,构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科学体系。它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工作的客观规律,为实现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指明了方向。‎ ‎  《宪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具体地说,民主集中制的决策运行程序,要求有六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一是抓住大事定议题;二是调查研究拿预案;三是个别酝酿求共识;四是民主集中做决断;五是分工负责抓落实;六是监督执行重检查。这和《党章》中规定的关于民主集中制决策程序的四个环节,具有相当程度的吻合性。‎ ‎  应当说明的是,中国的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并不相悖,首长负责制正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目前,中国大多数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但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中,重大问题必须由行政首长与副职领导等其他领导共同讨论决定。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已成为中国各级国家机关的议事原则和工作决策程序。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集体领导又有个人分工负责,从而能够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确保决策与执行保持较强的科学性。‎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