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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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导处范文之学校考试管理方案
教导处范文之学校考试管理方案 为了规范考试(含各年级月考),加强考风考纪,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命题 1、每学期第一周,由教务处组织各年级长协商统一确定各年级月考的时间、科目、命题原则方式范围等,并报校长室审批。 2、教务处根据市教育局教育教学行事历的安排,于每学期第一周确定学校期中、期末考试的时间、科目、时量、权重诸事宜,并报校长室审批。 3、学校期中考试原则上安排在第十周,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放假前一周(若 参加全市统考,则遵循统考要求)。由教务处拟定考试通知,经学校批准下 发教研组,要求各学科的备课组长利用集体备课时间组织老师讨论考试的范 围、内容、难度等指标,确定命题教师。 4、学校举行的期中、期末考试,原则上采用初一、初二年级交叉命题,初三 年级自行命题的方式。命题教师在命题前应与相应备课组老师充分交流,了 解学生的实际水平。 4.命题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师不得无故拒绝学校安排的命题任务, 学校将视质量给予命题教师一定的命题费用。 5.命题均需使用学校试卷模板,以保证规范。命题时要制作3个电子文档(试 卷、答卷、参考答案),英语听力磁带应有开始和结束的提示语,试题内容 及规范要符合学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稿交教务处,打出清样稿,经 命题者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命题教师对清样稿负责。若在学生考试的过程 中发现试题错误(知识性错误、排版错误等)影响作答,分数达总分的10% 或明显错误之点超过5处(包括参考答案),则认为试卷不合格,除给予批 评外,在年终扣除已领取的命题费用。 6.命题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命题者、教研组长(月考则为备课组长)和教 务主任须对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须书面签字。 命题者若为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则由教务处另行指定。 7.接触试题的人员对试题负有保密责任。 二。教务处的考务流程 1、拟定考务通知,提前2周下发给教研组,教研组通知到各备课组。 2、教务处提前三天下发考场安排及监考人员安排通知,考试期间出公差的教 师要提前告知教务处(凭学校领导同意的外出通知)。将通知交油印室、总 务处各一份。 3、各教研组长提前1周将试卷教务处,教务处按照考场安排分装试卷,考前 1个工作日必须把所有试卷准备完毕。 4、第1科考试教务处考务人员提前30分钟到办公室准备,其它场次提前20 分钟,配发监考用品,分发试卷、考场记录,张贴考场安排,将巡考记录本 交给巡考领导。对未准时到岗的监考老师落实情况,及时向巡考领导汇报。 5、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清点试卷,清点无误后保存。 6、全部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安排教师集中流水改卷(月考由备课组长自行 组织流水阅卷),各备课组长于上午8点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期中、期末考 试实行交叉阅卷,由教务处具体安排、落实。 7、按时录入分数并统计质量分析数据。 三。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老师要求提前10分钟领取试卷,并于开考浅分钟进入考场。教务处对迟 到教师应进行登记,迟到超过30分钟的按旷课处理。 2、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督促学生将书包、课本、笔记、字典等非考试用具集 中放置,明确告知考生考试期间如果手机留在身上,不论是否使用,以作弊论处; 考生中途离开考场视为交卷。 3、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必须认真巡视检查,不阅读书报、议论试题、批改作业或 闲谈说笑、抽烟、接打手机等,更不得擅离职守。 4、监考人员不念题 , 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 , 但字迹不清学生询问 时 , 应给予当众答复。 5、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如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警告,发现作 弊行为应掌握证据,将情况如实写在考场记录单上,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 6、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时间 , 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 准时发卷。 考试时间终止时 , 应要求学生立即停笔 , 将试卷按座次号收齐整理,并填写 考场记录表。 7、监考教师应服从统一的监考安排,不得私自调换监考,不得擅自请人代替 自己监考。 四。试卷的批改 1、教师在批改试卷之前要独立做一遍,集中流水改卷前,要在备课组长的组织下,对照参考答案要制定评分细则。 2、教师应认真、客观、公正地批阅试卷,登录完分数之前,不要拆分试卷。 3、加分后必须再复查至少一遍,把误判减少到最低程度。 4、将试卷上的分数抄录到分数报告单,特别注意不要登错行,登完后必须复 查。作弊者、缺考者要在相应位置注明,作弊者的相应科目以0分记,缺考 者不统计单科分数。 5、备课组长将登完分数的报告单收齐后按时交教务处。 6、教务员将分数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出各科数据(各班学生成 绩排名,总分及单科班级排名,文理分科的分别统计)交年级组,教务处应 留存备案。 7、试卷下发后,学生发现分数有误的,如果属于老师加分的问题,由科任教 师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到教务处更改分数(教务处要进行登记,作 为评价改卷质量的依据之一)。如属于阅卷问题,则不再更改分数。 五、质量分析 1、备课组对试卷要进行评价。在上交给学校教研室的评价报告中,要求备课 组对试题作出描述和评价(含试卷和参考答案中出现错误及涉及到的分数), 总结该次考试中全年级学生的整体答题情况(主要失分点和典型错误),教 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对策等。 2、科任教师应对各班学生答题情况进行深入的统计分析,认真总结学生知识掌握、能力养成、考试方法诸方面的问题,根据实际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 3、试卷讲评不能按部就班、面面俱到,更不能简单地公布答案。讲评要有针对性,要突出重点,要抓住关键性典型性问题加以点拨剖析。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分析各个试题考查的目的、所覆盖的知识点及答题的基本情况。 (2)、总结好的解题思路与方法,归纳试题的各种解法并从中比较出最新颖、最简练的最优解法,从而拓宽学生解题思路,使学生学会寻找解题的捷径。 (3)、指出解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典型的错误,分析出解题错误的主要原因及防止解题错误的措施,使学生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解题错误。 (4)、帮助学生学会对一些较重要的、典型的题目从不同角度进行解答,并从中总结出解题的规律与方法,使学生能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及时对学生进行学法和考法的指导。 4、各教研组应及时了解各年级考试情况,并进行针对性指导。 5、各年级组、各班根据需要及时召开级科会、班科会,分析问题,讨论对策。 6、科任教师及班主任应及时与考试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学生面谈,诱导启发,切忌简单的批评指责,提倡鼓励教育。 六、考试保障 1、学校所有部门须为考试提供应有的支持方便,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2、学校将视质量对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发放一定的津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