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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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 ‎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爱护公物的良好意识。‎ ‎  1、学校利用朝会、集会经经常宣讲公物管理制度,培养学生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的责任心。‎ ‎  2、各班利用班会、队会宣讲公物管理制度,把管理制度变成学生的自觉行动。‎ ‎  3、少先队大队要把学生爱护公物作为教育检查学生的养成习惯和考核班主任工作的依据。‎ ‎  二、严格管理,逗硬落实 ‎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借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出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  5、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到期归还,未按要求归还者,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追回,若有损失,照价赔偿。‎ ‎  三、管理与奖惩 ‎  1、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80%。‎ ‎  2、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赔偿100%。如故意打碎玻璃, 摔坏凳子等。 若因教育不力、管理不善面呈造成损失,追究班主任的管理 责任,并扣50%以上的班主任考核分。‎ ‎  3、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实行办公用品使用登记与限量制度。‎ ‎  4、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及个人量化考核之中,好的给班级奖励考核分5—10分,差的扣考核分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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