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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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xx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能作用,为促进xx跨越式发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构建和谐xx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六个”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六个”司法所建设活动,并进行“群众满意司法所”、“群众满意调解员”评选,设立“党员先锋岗”,树立“人人是窗口、处处是服务”的理念,不断延伸便民服务方向,建设法治司法所、文化司法所、特色司法所、星级司法所、服务型司法所、智慧型“六个”司法所,大力提升司法行政整体形象。二是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按照《xx县星级司法所创建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永司发〔XX〕16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狠抓督查工作,县司法局督导组多次不定期地深入6个司法所,检查督导了上班及工作情况,年初,司法局对各司法所公岗、实习生、聘用人员、专职调解员共计10名进行了考核打分,部分人员做了述职报告,对此类人员管理逐步步入正规化科学化渠道。建立每周一、每周五集体学习制度,互相监督,共同促进,坚持学深、悟透、践行,不断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效,深化理论认识,历练服务技能,营造“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三是创新所务文化。根据司法所九大业务职能,选取生动典型工作实例,加工润色完成《司法所的故事》系列微电影剧本,现已完成第一部微电影《真假农民工》的拍摄。历时2个月,各司法所所长沉下心来,认真思考,亲自执笔,精打细磨,合力撰写了《司法所所长札记》一书,以生动的笔触记录司法行政生涯智慧结晶,风格迥异,各有千秋,内容富有思想,充满情怀,感染力强。四是设立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各所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致力于政务公开、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等,借助手机传播载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以图文形式推送司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动态,定期推送法律服务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方便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将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融入到群众的生活中。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xx建设 (一)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头学法用法。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和我县普法工作实际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普法对象普法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积极贯彻银川市《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各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与网络学法中来,同时做好各单位参学人员具体情况摸底,督促还未加入的学习的单位购买账号开展学习,确保全县无纸化学习落到实处。二是以“法律十进”为抓手,扎实有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送法进学校”,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网络体系,邀请人民调解员、律师等深入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25场,受教育学生达3万人。二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村(居)”,结合“3.8”、zd综治宣传月进行法律咨询、妇女维权等活动,截至目前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300份。三是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和市场规则意识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邀请宁夏鑫池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入望远工业园区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并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四是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维权周、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暨命案防控利剑行动、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宣传月、世界环保日、节能宣传周等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宣传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相结合,收到良好宣传效果。三是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拓宽普法阵地。为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使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司法局创新法治宣传渠道,通过与本地艺术团合作成立法治文艺宣传队,用艺术的独特视角捕捉普法工作中的世道人情,从群众生产生活中挖掘文艺创作的原型,并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将精彩的法治文艺节目奉献给群众。今年以来,法治文艺宣传队已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演出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3万多人。四是继续发挥法治文化沙龙引领作用,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在XX年成功举办8期法治沙龙的基础上,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法治文化沙龙为形式的普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法治课堂、法治辩论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设置“1+1”模式,即“司法局主讲堂+各单位小讲堂”的形式,并联合县电视台制作节目在电视台进行播放,截至目前已开展3期。五是充分做好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现场会观摩准备工作。为巩固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成果,全面推进青少年法律服务工作。自治区关工委定于6月14日在银川市召开全区“关爱成长·法律护航”行动推进会。届时将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馆和银川·xx阳光中途之家进行调研。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司法局会同全县相关单位制作宣传展板、撰写汇报材料及青少年社区矫正活动安排等。 (二)打造亮点,创新载体,搭建普法工作新平台 一是建设三座法治教育展馆。为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加强法治教育效果,xx县司法局将普法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充分调研、收集资料,建设xx县青少年道路交通水上安全教育展馆、xx县青少年法治教育馆、xx县社区矫正文化展馆,打造功能全、有特色、高品位的法治文化阵地,为建设“法治xx”打造法治文化名片,展馆已于6月14日举办展馆揭牌仪式。二是制作法治微电影《真假农民工》。以xx县司法局调解的真实案件为主要题材,以维护真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主线,讲述了赵丽春、傅山恶意组织农民工讨薪掩盖事实真相,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剖析案情、发现问题后急中生智,巧妙处理,将工钱送到真正农民工手中的故事。初稿于XX年2月底完成,历经多次修改定稿、确定导演、制片、拍摄人员到后期制作,历时3个月微电影《真假农民工》正式成型。三是编写系列法治文化书籍。自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结合自身重点工作,在原有17本法治文化书籍的基础上继续编写《我们的律师》、《东方之花》、《书画法治人物与法治事件》等9本书籍,详细介绍律师、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工作及法治文化推广等。四是开通基层司法所微信公众号。为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优势,开拓网上办公平台,在“法润xx”微信公众号成功运行的基础上,为更好宣传基层司法所工作,5月以来司法局6个基层司法所分别开通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司法所动态及法律小常识等,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推送34期。五是举办“法雨润禾·关爱青少年”法治书画评选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氛围,引导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学法用法,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法雨润禾·关爱青少年”美术书法作品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了150余幅书法、绘画作品,并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共22幅作品,下一步将在全县中学及部分单位进行展览。 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宣传法律法规30余部,制作宣传展板12块,解答法律咨询3200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筑牢基层ww防线 (一)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借村(社区)委员会选举之际,选优配强了村(社区)人民调委会成员,确保调解力有增无减。同时,对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进行了摸查,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现全县共有调委会127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89个,乡镇调委会6个,街道调委会1个,专业性调委会16个,行业性调委会14个,各乡镇下设调解小组643个,杨和街道下设10个“和事佬”协会,杨和镇纳家户清真大寺、闽宁镇清真大寺设立了伊玛目劝解室。调解员1543人,其中专职调解员20人,兼职1523人。切实做到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全覆盖,无遗漏。按照区司法厅及市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工作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网络图全部上墙公示。5月初,县人民调解中心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邮政局、宁夏广播电视有限公司xx分公司分别成立了xx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xx县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xx县邮政业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xx县有线电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机构设置图、规范性制度、人员监督岗等全部上墙。各司法所陆续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多措并举强化调解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村(社区)调解组织坚持每周排查一次,全覆盖、全方位重点排查辖区内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人身损害、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一起,调处一起,结案一起,做到易发性多发性常发性简单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乡镇(街道)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将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并进行归纳分类,合理分流,限期办结,调后回访。专业调解中心和行业调解中心发挥自身优势,体现专业特点,及时调处和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及法院、交警大队、民政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委托的纠纷。二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大xx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建设,不断拓宽调解领域,延伸调解服务范围。每个工作日派人民调解员入驻法院工作,受理法院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参与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诉中联合调解(即在法庭上,调解员完成角色“双员”互换,担任人民陪审员,综合运用法官明法、调解员论情、共同析理的优势,使得此类纠纷彻底化解,防止反弹。同时,调解员受到了法治教育培训,增强了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意识),真正实现了诉调无缝衔接,减轻了法官压力,节约了法院诉讼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三是建立专业性纠纷联动调解机制。针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赔偿数额大且保险理赔程序复杂、到位慢,死者家属情绪容易激动,极易引发“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案件,中心联合交警大队、保险公司xx分公司在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室,使得当事人双方拿上责任认定书后,不出交警大队大门就可以通过“三员(调解员、交警员、保险员)”联合调解,获得赔偿,形成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快速启动、联合调处、及时获赔”新模式。各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联合乡综治、派出所、派出法庭等,联合调处在全乡范围内的重大疑难纠纷。四是建立多方联合“出诊”机制。针对纠纷当事人所居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或残疾、病重者以及乡镇、村居、企事业等调解组织久调未果的矛盾纠纷,整合专职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行政工作者等,深入纠纷一线,第一时间调处,第一现场,将纠纷化解在当地。五是探索普调结合和群众监督双向互动新机制。对法律允许公开调处的案件以及征得纠纷当事人同意情形下,邀请基层干部参与调解,群众参与旁听,以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同时,通过干群监督,有助于调解案件过程阳光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六是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建立每月由乡镇调委会主任、司法所所长、调解中心主任、分管人民调解工作副局长等参加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制度,汇报本月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深层次分析纠纷成因,预测下月矛盾纠纷多发高发领域,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同时,针对牵涉当事人多、范围面广、影响力大、单一调解组织无法应对的重大特大纠纷,展开民主讨论,集合众智,形成良策,确保此类纠纷在合法依理轨道上化解。七是探索人民调解+律师专业调解方式。聘请宁夏鑫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中心值班,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鼓励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等方式,参与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形成了调解、诉讼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相互衔接,优势互补,真正做到高效便民。八是建立“一方牵头,多方联动”化解大案新机制。xx县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受县政府的委托,积极与公、检、法、信访、发改、土地、城建、社保等部门协调,同向发力,化解了多起重大信访遗留案件。5月,通过与公、检、法等多部门的配合协作,采用诉讼加调解的新方式,xx县人民调解中心顺利圆满完成了历时2年的邮政储蓄xx分公司杨文娟储蓄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涉及储户共计134人。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83次,预防纠纷89件,受理各类纠纷693件,调解693件,调解成功693件,成功率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74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39件,损害赔偿纠纷89件,物业纠纷85件,合同纠纷4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4件,邻里纠纷29件,生产经营纠纷15件,征地拆迁纠纷12件,山林土地纠纷10件,劳动争议纠纷8件,消费纠纷5件,其他纠纷3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77人。其中重大的有杨和镇杨河村七队王某等20余户村民因同村纳某、马某等6人将队上原本打算分配给32户131人的集体公用地强行占有耕种,现政府修建叶家湖水系建设征用以上土地,村民要求平分征地补偿款,请求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如若不成,将集体到区、市直直至北京上访案件,杨和司法所联合宁夏永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耐心疏导规劝,平息了事态。村民集体委托律师对纳某6人进行起诉,程序正在进行中。望远司法所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配合,积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调,促使了望远蓝山帝景花间墅124名农民工劳务纠纷案得以及时化解,京藏高速公路扩改建工程劳务承包人拖欠24名农民工工资得以兑现,有效预防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闽宁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成功调处了王某6人在kTV醉酒后打群架事件,加害方支付5万元赔偿并取得受害方谅解,免于刑事处罚。对248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全部进行回访,除当场履行外,督促义务人认真完全履行调解协议。 四、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着力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多措并举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衔接工作。我们将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切入点,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双向的刑满释放人员数据核查制度,实现户籍管理,重点防控与安置帮教资源共享,及时有效地发现脱管、失控人员,弥补了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在教人员释放解矫前一个月,司法所利用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接收监所反馈的在教人员改造表现、回归社会的危险性评估等,并与公安机关联合对其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将核查信息、衔接工作情况反馈给监所,进一步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后走向新生的生活。二是认真开展走访排查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刑满释放人员走访、排查力度,在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日常工作中,结合“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建等活动,积极与村(社区)、辖区派出所等协调对接,联合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在走访活动中,重点突出对三类对象的排查:一是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二是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是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切实做到“五清楚”:基本情况清楚、行动去向清楚、生活状况清楚、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清楚,切实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逐一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和就业中的实际困难。主动协调民政等部门帮助老、弱、病、残及生活特别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好过冬的棉被和衣物,以及春节期间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切实做好防寒保暖和春节期间的帮困扶助工作。三是采取措施落实帮教。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对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支持和鼓励企业招用刑满释放人员,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二是帮助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难、生活难的问题。三是积极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将定期排查走访活动与开展教育帮扶措施相结合,对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法治、道德和文化教育,疏导化解消除消极对抗情绪,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帮教期内刑释解教人员667名,全部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95%,回访率100%。共落实责任田80人,落实低保26人,原单位安置35人,自主择业247人,获得救助37人,其他175人,安置率达90%,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xx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规范管理、创新矫正思路,全面推进工作发展 一是严把两关,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把好衔接关。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一方面做好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为法院、监狱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101件,全部在规定期间内完成,为审批、决定机关提供了可靠参考;另一方面,定期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社区服刑的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切实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把好入矫关,积极联合县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基层组织负责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活动,进一步强化新入矫人员身份意识、法律意识、矫正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今后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上半年以来,我局共举办集中入矫宣告,进行入矫谈话89人次。二是创新思路,营造和谐的矫治氛围。为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正载体,拓宽社区矫正文化传播渠道,我局精心打造了记载、传承、凝聚社区矫正文化的新型载体——xx县社区矫正文化展馆。展馆经过广泛收集资料,精心编排,将社区矫正文化知识置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当中,通过文字、图片资料、实物等形式,以刑罚执行制度的变迁与发展为主线,分四部分栩栩如生展播社区矫正的发展过程和重要意义。一方面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变迁历程,感受到刑罚执行文明进步的进程;另一方面,有力提升社区矫正知晓度,改变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偏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打开新的局面和实现新的突破作出重要贡献。三是加强监管,确保管控到位。一是以制度管人,严格执行《宁夏社区矫正执行规定》,根据不同管理级别实行集中教育和个案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关政策、法制、道德、思想、文化、警示等方面的教育。针对警告、处分等惩处措施落实不力效果不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不符合原判缓刑初衷的现状,积极协调公安局对部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行政拘留,使惩戒措施落到实处,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以儆效尤的良好作用。二是以科技管人,加强定位监管,对缓刑考验期在10月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配备定位手机,加大定位频率,不定期开展人机分离抽查,切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四是突出重点监管,对未成年、逆反心理严重、无固定职业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管理措施,每日签到,每月会同其家属及社区、村居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及时掌握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动态,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可能性降最低。今年以来,我局共给予警告处罚9人次,2人收监,维持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虚管,无重新犯罪的良好态势。五是加强教育力度,巩固提升矫正效果。通过组织参观xx县法治文化园、观看“阳光法治大舞台”音像制品、开展系列文体活动等方式,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和悔罪自新意识;通过社区服务、心理咨询、个案矫正等方法,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 今年以来,我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9人,累计解除85人,目前在册207人,其中缓刑205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配备定位手机166部。共组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在银川·xx阳光中途之家开展集中教育672人次,参加社区服务832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47人次,提供心理咨询及心理辅导115人次,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量化任务,加强目标考核。今年,根据银川市司法局分配给我局150件为民办实事案件任务,我局结合xx县工作实际,制定《xx县XX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暨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为民办实事暨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专项领导组织,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在市司法局下达给我县150件任务的基础上,自加30件,制定了争取高质量完成180件法律援助诉讼案件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法援窗口律师值班力量,针对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纠纷增多,每天最少安排两名律师值班,大力宣传法援政策,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符合法援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代书、代理。延伸便民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全县16家法律援助站功能,特别是加强原隆村援助站律师值班工作,发挥服务精准扶贫职能。健全全县84个村居联络点,落实专门联络员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法律援助通道,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拟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活动,委派律师定期到贫困村坐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同时,将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进村律师、联系方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联系咨询。此项工作正在筹备中。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贫困群众提供切实充分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大移民法律援助力度。将“移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等9种情况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在“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等4种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突出重点服务对象。继续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改进服务措施。特别是对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配合公检法办案机关做好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服务,上半年共为38名未成年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协调鑫池所在银川市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落实律师值班制度,依法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咨询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法援中心法律服务热线、法援微博、各工作站(点)咨询服务功能,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四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贫困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遵守法援中心案件统一受理指派承办制度,承办人员接到指派案件,三日内将受理案件信息及时网上录入,法援中心每月检查通报网上办案情况,逐步落实信息化办案。承办人员每月及时整理录入已办结法援案件,严格按照区厅规范化要求,做到纸质案卷和网上信息相符,准确无误,及时上报。开展季度案件评查。上半年法援中心对第一、第二季度上报案卷逐案评查、回访,定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办人限期整改,实现每季度归档案卷质量合格率100%,接受市司法局同行评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审查和区厅抽查。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人管理。探索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风险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的工作行为,严格律师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高辩护和代理质量。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回访受援人,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贫困群众普遍知晓法律援助服务。上半年,指导并联合各司法所、律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八进”活动,组织法援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开展宣传咨询,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和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加大对法律援助服务精准扶贫的集中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宣传服务覆盖面。在原隆村制作法制宣传墙。特别是杨和所和望远所主动联系鑫池所的律师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在青少年中宣传法律援助政策知识,受到师生的欢迎和好评;闽宁镇司法所在镇政府和各村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法律援助范围、对象,精准扶贫政策。其他各所结合专项宣传活动日都能积极开展法援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在闽宁镇木兰村精准扶贫入户的机会为每户贫困户送上《xx县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宣传册,《xx县法援典型案例选编》等书画法治文化系列丛书,讲解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和司法局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的措施。为原隆村移民群众送去法治文艺演出,运用生动活泼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实施精神扶贫、法律扶贫。及时上报工作动态通过宁夏法律援助网、宁夏法律援助微信平台、《宁夏法制报》等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对外宣传。上半年,开展法援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六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按照XX年第四季度区厅组织律师同行专家和五市主任互评的方式对案件进行督查检查反馈通报整改的通知,逐卷整改案卷,总结普遍反映的庭审记录不规范、代理词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及时召集各办案人员开会培训,及时整改和注意。按照评查后市法援下发的新目录和格式文书,督促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按要求整理办结的法援案卷。严格要求律师尽职尽责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高援助质量。我局张辉律师承办的孙志军交通事故案被区厅评为优秀案卷。七是配合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法援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参加县上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建筑企业的专项检查,到兰花花、翡翠城、三沙园和民生蔚湖城等建筑工地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整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卷宗和相关档案资料,接受区市县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督导检查。同时重点加大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力度,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办结农民工工资法援案件46件(蓝山青年城62名农民工群体讨薪案件一审、二审援助案件按5人合1件合并后)(劳动争议21件,劳务合同25件),为215名农民工挽回工资经济损失441.33万元。为兰花花三、四、五期等建筑工地农民工代书劳务合同纠纷诉状80余份,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xx县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共接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1件,办结147件,其中办结民事诉讼案件98件,办结刑事案件14件,办结行政案件1件,办结代书34件(170份)。接待来访、来电解答法律咨询924余人。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64.7万元。申报普通案件117件,彩票案件30件。完成办理为民办实事案件104件。 六、加强公证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一)加强指导,有力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工作 一是围绕县委、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打造公证法律服务平台。主动配合政府工作,积极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为政府的相关重点工作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使公证业务在政府领域得到认可和拓展。积极参与有政府性质公益活动的监督,为加强公益活动的监督,增强公益活动的透明度,今年以来,为保证拆迁农民的分房的公平、透明,xx县公证处对多个乡镇的分房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二是落实承诺、依法文明服务。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牢固树立依法办证、文明服务意识,工作中对待来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微笑服务,严禁“冷、横、硬、拖”的态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马上办且要办好,不属于自己职责的,要热情提供指导和帮助,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认真落实《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服务、坚持做到公证业务范围公开,又补充了公证人员公示栏、社会监督投诉电话和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接受当事人监督,有效的增强了公证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严格程序、提升办证质量。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为,认真贯彻《公证法》,按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和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务,做到严格审查,深入了解,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审批、出证、归档等程序环节,避免证明材料收集不全等问题,并做到出证时必须报处主任审批通过,方可出证。在出证后,积极开展自查互查,自查互查过程中,公证员对所办理的公证书卷宗进行了检查,经过全面自查和互查,没有发现一起错、假证。切实把好了“受理、审查、复核”三关,真正把公证质量落实到具体程序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四是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助力公证服务更高效。进一步更新了诺瑞特软件,首次采用了二维码高新技术,只要利用二维码扫描,就可清楚的查询到公证书的类别、证号、案卷号以及承办公证员,对假证起到了重要预防作用。响应区厅的号召,建立了专门遗嘱库,对二十年来的遗嘱案件重新清理一次,建立电子档案库,专人经手,进行密码保护,切实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了遗嘱公证的真正意义,为后续遗嘱案件的查询起到了帮助作用。五是认真宣传、扩大公证影响。3月份、4月份进行了两次公证宣传,走上街头,设置宣传点、组织公证人员上街下乡,发放公证宣传资料,直接向群众开展宣传和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发放《公证宣传知识》《公证法》《遗嘱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须知》《委托书公证》等宣传品,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难题,尤其在拆迁款的继承以及拆迁房屋的继承上为当事人提供了宝贵的意见,为顺利取出拆迁款以及处置房屋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宣传公证,扩大公证工作的影响力。 (二)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在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检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二是强化投诉案件的查处。认真、及时地做好群众投诉的接待、记录、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加大对违法违纪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处罚力度。三是加强对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人员的审查和考核。上半年,全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共计230件,其中民事类案件202件、刑事类案件28件,咨询人数544人,代写法律文书149份。 七、积极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应对信访主体的多元性、信访内容的复杂性、信访形式的多样性、信访时机的选择性、信访处理的艰巨性等问题,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将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分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指派律师代理诉讼,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和合理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边服务、边普法,积极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认真落实律师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信访局接待室接访,耐心细致解答上访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用正确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并积极配合研究重大信访案件的解决方案。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群众600余人次,解答上访人提出的涉法问题700多个。二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久而不决的信访矛盾化解。八是建立“一方牵头,多方联动”化解大案新机制。受县政府的委托,xx县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与公、检、法、信访、发改、土地、城建、社保等部门协调,同向发力,化解了多起重大信访遗留案件。5月,通过与公、检、法等多部门的配合协作,采用诉讼加调解的新方式,xx县人民调解中心顺利圆满完成了历时2年的邮政储蓄xx分公司杨文娟储蓄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涉及储户共计134人。 八、加强党建工作,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继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根据活动要求,以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为基础,制定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等,扎实开展各个环节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活动,举办专题讲座,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zd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届党代会精神,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把业务学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把专题学习与日常学习相结合,严格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热潮。深入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不定期深入帮扶村、共建社区宣讲政策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走访慰问帮扶村队55户困难群、3名困难职工和7名离退休老党员,为困难党员群众送去党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扎实开展第十一个“党建月”活动,深入帮扶村党组织进行调研,为县委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是加强非公有制党建工作。指导我县四个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律所在群众中公平、公正、正义的良好形象。 九、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公正廉洁高效执法 一是强化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深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每周一、周五组织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全面强化队伍思想道德建设。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为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制定党建“四个清单”,进一步加大责任倒查和追究,提高党员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我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避免行政风险演化为失职渎职行为,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不断深化作风建设。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局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和基层司法所、调解中心、公证处考核,切实规范干部、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法、执业行为,重点抓好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团结班子成员,注意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党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社区矫正法》尚未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相当大的困难和阻力。主要表现在:人员紧缺。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推进,各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尤为必要。目前,我局虽已协调公益性岗位,但是由于公益性岗位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长期开展。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度和认知度不高。社会普遍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在就业生活、回归社会中困难重重。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呈区域不平衡。人民调解中心受理了全县70%以上的案件,相比而言,各乡镇、村居等其他组织受理案件数量较少。全县调解案件数量按调委会级别分层分类,呈现“倒金字塔”,比例严重失衡。 十一、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 一是建制度,求突破,全方位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抓好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精准普法,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从而做到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使法治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法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抓基础,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抓好“七五”普法示范点建设,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认真落实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考评标准,以点带面,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提早开展“守法好公民”评选活动,选树守法学法典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三是抓重点,求创新,注重实效,不断加大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创新普法机制,实施“六大”工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普法学法工作;进一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做好大型法治音乐舞台剧《东方之花》巡演,加强对“法润xx”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的更新与维护,力求在措施、效果上不断有新突破。 (二)夯实基层,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多样、全覆盖的目标 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逐步推行分级调解模式。村(居)调委会要密切和群众联系,主动排查和被动受理相结合,做好常发性、易发性、多发性简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此类纠纷预防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乡镇调委会严格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对超出能力范围的重大疑难案件,积极和乡镇综治、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唱好大合唱,防止“民转刑”及群体性上访案件发生。调解中心要动员资源,利用专业优势,做好全县范围内重大特大案件调处工作,适时启动流动调解机制,深入乡镇、村居、企事业等,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化解重大特大案件。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要打破“固守自己一亩三分地”思想,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业务互帮,共同扮演好政府“减压器”、社会“减震器”、群众“维权港”角色。二是在制度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要加大对村居调委会管理和指导力度。尤其目光聚焦于,力量倾斜于那些组织软弱、机制不顺、人员涣散、工作不力的村(居)调解组织,促进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均衡化、健康化发展。要定期组织培训调解员,力争参训率达98%以上,同时,要严肃培训纪律,维持好培训会场秩序,系统化宣讲人民调解法、“以案定补政策”、以案说法、农村常用法条解析、调解技巧、案卷制作等内容,增强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制定和下发《xx县人民调解工作风险防范实施意见》。从纠纷受理范围,当事人人权利义务,调解工作纪律和时限,调解工作过程中法、理、情运用原则,调解案制作及归档,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及处理原则,对每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法律论证、“以案定补”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背调解纪律等处罚原则等全方面对调解全流程进行规范,促使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康化发展,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人民调解工作中风险。四是在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中阿博览论坛等重要时间节点,展开集中性排查、滚动性排查、重点性排查。对重点人、重点单位、重点事,联合其他部门,综合运用法律、道德、行政、经济、心理等手段化解,做到“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案件零发生。五是建设远程调解信息系统。在资金、技术、人员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先试,逐步在各乡镇(街道)建立远程调解信息系统,向科技要调解力,对重大疑难案件调处全程留痕,法律专家等集体把关,规范调解流程和法律运用。同时,对疑难复杂法律问题远程“面对面”进行咨询解答,让数据多跑腿,当事人少跑路。 (三)保障民生,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方便、快捷、半小时援助圈的目标 继续把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和为民办实事作为首要的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和办案人员政策业务水平。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重点,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看守所法援站的建立,推进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和进学校活动。四是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探索建立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风险防范及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的工作行为,严格律师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高辩护和代理质量。五是提议召集一次zd各部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联席会议。向各律所征集议题,主要针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各部门协调配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讨,统一意见。 (四)服务大局,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热情、优质、高效率的目标 一是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提高律师参与信访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引导律师积极协助政府化解因征地拆迁、劳资和医患纠纷等引起的法律问题,真正发挥律师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作用。二是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奖惩制度。建立与公、检、法全面沟通协作机制,切实解决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律师奖惩制度,大力宣传律师行业先进事迹,及时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社会评价试点工作。加强律师道德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我县律师服务发挥作用的领域,引导和支持律师服务在巩固、深化传统的诉讼、非诉讼业务领域的基础上,更加全面有效的介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环节和层面,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实现律师业务的转型升级。 (五)强化管理,实现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工作完善、严格、安置率高的目标 一是充分利用银川·xx阳光中途之家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在银川·xx阳光中途之家开展教育培训班,对有自主创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班,切实提高两类人员的法律和道德素养,为其自食其力、顺利回归社会铺路搭桥。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强化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争取组建一只素质强、业务精的工作队伍。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会议,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四是加强与公检法司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围绕“矫正”这个核心,努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有效方法。五是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支持。三是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以“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责任化”为准则,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强部门联系,形成协调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继续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排查活动,建立个人档案,完善衔接机制,强化信息反馈,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