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关于改进和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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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关于改进和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意见

学校规章制度之关于改进和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意见 ‎ ‎  为切实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市档案局、市教育局关于档案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档案员。除学校设一名专职档案管理员外,各处室增设一名兼职档案管理员(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兼任),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网络,实行档案集中、规范管理。‎ ‎  二、严格执行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及教科研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坚持做到“三纳入”、“四同步”:即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学校及各处室、各部门、课题组的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档案工作。‎ ‎  三、学校档案室是各部门材料收集、整理、查阅、利用、咨询的服务部门,负责指导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工作。‎ ‎  四、学校各处室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责本处室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上交工作。学校各部门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材料(各处室形成的文件材料,上级文件,集体获得的奖状、奖旗、奖杯、奖牌,个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辅导学生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学术方面的有关材料、证书,学生在校的获奖材料等等),由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定期交学校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如一项工作、一次活动由几个处室联合组织的,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材料由牵头主办的处室负责归档,其他处室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  五、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步伐。购置必要的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促进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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