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 37.5 KB |
- 28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组织部常用制度汇编
目 录 组工干部行为规范 2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7 信访工作制度 11 公文办理制度 17 财务管理制度 18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21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23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4 首问负责制 27 组工干部行为规范 组工干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组工干部。 第一章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组工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大公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 任人唯贤,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 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 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 全面、历史、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静止、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 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章 严守法纪,按章办事 组工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第一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二条 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第三条 提高政治警惕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四条 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 牢记宗旨,端正作风 组工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第一条 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的贴心人,不准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第二条 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第三条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 第四条 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 第五条 积极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 勤奋敬业,严谨细致,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第四章 拒腐防变,廉洁从政 组工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第一条 公私分明,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 第二条 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三条 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准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第四条 克己奉公,清正廉明,不准违反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 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组工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道德,维护团结,互助友爱,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条 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条 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三条 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四条 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第五条 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共涧西区委组织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条 对违反本规范的组工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处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章》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大会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月(第四周周五)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二)会议内容 1.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支部委员会。 2.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建设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能力。 3.根据机关工委的安排和组织部工作重点,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讨论决定机关党员的表彰奖励、犯错误党员批评教育、党员发展等党内重大事项。 5.总结交流学习、工作体会和经验等。 二、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一)会议时间 一般每周四下午为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日,也可视情况随时召开。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本部全体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二)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文件; 2.学习中央、省、市、区委有关组织工作文件、资料; 3.学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科技、历史等知识。 政治理论学习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安排,既完成区委统一部署的内容,又体现组织部门的特点。每位党员学习时都要做好心得笔记,支部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三)学习形式 集中辅导、专家授课、外出参观学习、自学等。 三、党课 (一)讲课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一般与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合并进行。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本部全体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二)讲课内容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把握前进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3.学习党建及其它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新学说。 4.学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学习兄弟单位、基层单位的党建先进经验等。 (三)讲课形式 1.邀请区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外单位领导、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讲课。 2.由本部领导、支部领导或本部党员作专题授课。 3.组织党员进行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经验交流。 4.到兄弟单位、基层单位参观学习及有助于提高学习效果的其它形式。 四、组织生活考勤 支部大会、支部学习会、党课活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严格考勤制度,设立专门考勤簿;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办公室和主持人请假;无故不参加、不请假的将通报批评。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协调疏导作用,妥善解决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信访问题,正确处理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各种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使组织部成为“干部之家、党员之家、人才之家”,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组织保证。 2.坚持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理信访问题。 4.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妥善处理问题。 5.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对信访中重要问题的处理,要经部务会讨论决定。 6.维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受理来信来访的范围 1.反映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问题。 2.反映有关党员资格、党籍、党龄的问题。 3.反映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和问题。 4.反映科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问题。 5.反映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问题。 6.党员、党组织对组织部门做出的决定和处理不服的申诉。 7.反映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问题。 8.要求解决个人或亲属待遇的问题。 9.对区委组织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10.有关区委组织部职权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三、处理来信 1.接收。收到来信后,当日来信当日拆封,要注意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有来信转办单位或另套有信封的,也应装订在一起。来信如缺张少页,应注明。 2.阅信。承办人要认真细致地阅信,进行分类、筛选,区别轻重缓急,对重要信访件优先处理。 3.摘要登记。认真填写《来信登记表》《来信呈阅单》。要求言简意明,准确无误,不失原意,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4.拟办处理意见。对属于组织部受理范围的或组织部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由办公室将《来信呈阅单》送部领导审批;不属于组织部受理范围的来信,按分级归口办理的原则,经部领导阅批后,转呈上级机关或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四、接待来访 1.来访登记。接待初次来访者,须问清反映什么问题,区分问题归属范围,分别进行登记。 2.对越级上访和反映组织部受理范围以外问题的来访者,要将反映的问题简要登记后,介绍其去有关单位或部门反映。 3.接待。接待人员在谈话时,应先了解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和上访目的要求,带有书面材料的,先审阅材料。对来访者要耐心接待,认真听取他们的陈述,并作必要的谈话记录。对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者,谈话后,要请其补写书面材料,以便查办。 4.来访处理 (1)属于组织部受理范围需要处理的问题向来访者说明由本级处理。 (2)在接待中,对当时能够答复解决的问题,由接待人员直接答复解决或与有关科室、部门和单位协商当即解决;对当时不能答复解决的较复杂的问题,要整理出书面材料,送部领导阅批后,责成有关科室、部门和单位包案解决;需转请上、下级组织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处理的,接待后发函转办。 (3)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比较紧迫,需要及时做出处理,应在请示部领导后,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尽快处理。 (4)对反映的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不好可能影响大局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由部领导亲自接待来访者,亲自办理,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妥善解决。 (5)对重复来访者,应尽量由原承办人接待。确有新的问题,应予以复议。要求不适当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6)对来访者向组织部提出的批评意见,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接受,借以改进工作。提出的组织部职责以外的各种工作意见、建议,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参考。 五、信访督办 1. 在部领导指导下,办公室对转交部内各科室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并要求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的信访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2.组织部内部直接办理的信访件一般应在20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时限可适当延长。 3.凡转交区其他部门办理并要求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的信访件,一般应在20日内查结上报,对逾期未报查处情况和结果,也未说明原因,或虽已上报,但不符合要求的,组织部要采取打电话、发函、派人协商等办法进行催办,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办理,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对于久拖不决和推诿不办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并按有关信访工作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没有要求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的信访件,有关单位也应及时调查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 六、信访答复 1.对姓名和地址(或联系电话)清楚、反映内容具体、要求明确的来信来访均应给予答复。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要求,谁承办谁答复。一般以书信、面谈、电话等方式直接向来信来访人说明办理情况。 3.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的来信来访以及其它重要来信来访,应在一周内先以适当方式回复,待办理完毕再由承办人和承办单位进行答复。 4.对直接送领导的重要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或受领导委托,可以领导的名义进行答复。 5.对上级批转到组织部办理并要求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的信访件,一般要在15日内查结上报,有特殊情况的说明理由。 公文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的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公文运转时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拟写公文格式要规范,做到文种选用得体,主题鲜明,内容符合实际,实事求是。 二、以本部名义拟发的公文,须经分管部长核稿,部长或部长委托分管部长签批后,方可办理。 三、上级、本级和有关单位来文,办公室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填写文件批办单分别送部长和分管部长审阅批示。 四、经部长或分管部长批示需进行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应及时移交有关经办人员办理并负责督办,办理完毕后连同办理结果统一收回办公室保存。 五、具有机密内容或不宜公开的公文,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六、因工作需要借阅有关文件的,要及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随意拿走传阅夹中的文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复印留存。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 办公室在部领导指导下对部内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每月与区会计核算中心、党费管理会计核对一次账务,每季度向部领导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二、专项资金管理 1.所有经费的使用实行部领导审批负责制。 2.各科室每年年初要提出资金预算、使用计划,交办公室汇总后报部务会研究审定,然后按区财政部门核定的计划执行。 3.各科室在使用资金前须向部领导汇报,说明用途和理由,经部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三、会议培训经费管理 由本部及上级业务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议培训所需经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由办公室或有关科室编制会议培训经费预算报告,内容包括:会议名称、地点、召集部门、参加人数、会议费用明细支出、经费预算总额等。办公室或有关科室将预算报告经分管部长审核后,报送部领导审批。 2.会议培训所需各项费用,如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凡财政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特殊情况超标准的,需事先征得部领导同意。 3.部内人员的差旅费等,均按区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接待经费管理 对来宾的接待应热情、周到、节俭、适度,一般按对口、对等的原则安排。 1.接待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根据来客情况,分别由办公室或对口科室负责具体接待,所需费用由办公室、纪检组长进行审核后,报部领导签字审批。 2.除上级有规定或因工作需要外,来客住宿原则上安排标准客房;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部领导同意。 3.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4.每次接待任务完成后,办公室要向部领导汇报接待费用情况。 五、日常办公经费管理 l、由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办公经费进行管理。 2.各科室支出金额较大的费用,需由科室提出申请,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3.报销单据必须由经手人注明事由、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负责人、纪检组长审核签字,报部领导签字后才能报销。 4.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在外印刷各种文件、资料、报表等,须经部领导同意,填写准印单;未经同意的,不予结算付款。 六、其它费用管理 1.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等因病住院,凡以本部名义探望慰问的,所需费用从办公经费中支出。 2.离退休老干部病故,以区委组织部名义送挽幛,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所需费用从办公经费中支出。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部机关车辆的管理和有效使用,确保行车安全,保障机关正常的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公务用车的证照及年审、油卡、维修等事务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二、本部人员工作用车(在本市范围内),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填写用车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用车辆。办公室人员用车,须经主管部领导同意。 三、用车时,要登记说明工作事由、去向、使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途中需改变路线或延长时间,请及时与办公室沟通联系。凡超出本市范围内工作用车,需经部领导批准再由办公室派车。 四、单位用车人员(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章条例,安全驾车。使用期间若出现违章情况,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严禁公车私用,不得转借外部人员使用。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等致违反交规、损毁、失窃等,由使用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六、车辆燃油统一使用加油IC卡,原则上不再报销油票。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部的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未经部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和使用。 二、用印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详细记录审批人、承办人姓名及用印事由,以备查考。 三、使用印章应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外使用。如须带出,应由部领导批准。 四、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出现盖有组织部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及空白凭证。遇有特殊情况,须经部领导批准,并由执印人视情况注明原由及有效期限。 五、执印人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用印规定,对所盖印件按有关要求审查无误后方可盖印。 六、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如不经部领导同意擅自使用公章的、因保管不善将公章丢失的、或使用公章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严厉追究责任。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请销假制度 1.严格劳动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自觉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外出处理公务、开会要事先向分管部领导讲明外出地点、时间,并及时返回单位。 2.严格考勤纪律。 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上、下午上班时间进行考勤签到,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并将出勤情况逐月汇总报分管部领导。借调人员参照部机关考勤。 3.严格请销假制度。 (1)因事、因病请假要逐级报告,分级负责。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需分管部领导批准;各科室负责人一天以内由分管部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经部领导同意。 (2)凡请假,请假人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以便考勤登记。凡遇特殊情况的事假、病假本人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电话请假,但事后须及时向领导讲明情况,补办请假条。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均按以上方法执行,请假人(病假需携带相关证明)应在请假期满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3)带薪年休假采取年初预报计划,年底统一考核的方式,原则上各科室休假应注意错开时间段,休假天数和工资发放标准等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关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防止突发事件。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来访来电,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及参与其他娱乐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严格交接班手续,杜绝脱班现象。 三、机关卫生制度 1. 认真做好日常保洁。每个同志都要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和杂物,不乱倒污水和其它废弃物品,随时保持单位清洁。 2.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各科室要坚持每天进行清扫,自觉整理好室内办公物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大方。 3.要注重仪表,讲究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自觉维护和树立组织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机关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保证重点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防火、防盗。 2.不准在办公室放置易燃、易爆、剧毒及有放射性物质;不准违章用电,不得擅自在办公室安装或使用机关以外的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3.节假日和下班期间,各办公室要锁好门窗,防止重要文件被盗和被破坏;钥匙要随身携带或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准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实行重大节假日定员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履行职责,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科室负责人要真正负起安全责任,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意识及安全措施。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内部安全自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凡出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首问负责制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服务态度,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个受理服务对象问询或群众来电来访的,第一个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第一个接受领导交办任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制的直接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首问负责制的主要责任人。 2.对来部办事、来电来访人员,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能够解决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立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询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但一时解决不了的,首问负责人要耐心解释,并告知办结时限;询问事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协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3.首问负责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1)接听电话。当电话铃声响起,科室人员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声”“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 (2)接待来访。对来部办事、来访人员和外来宾客要礼貌热情、态度谦和、服务周到,做到“主动招呼、热情相迎、耐心回答、起身相送”。 (3)凡属区委组织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准以“不知道”“没办法”“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或敷衍问询者。 (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服务对象,首问负责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耐心解释,做好工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