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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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街道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方案 街道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精神工作汇
2020街道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方案 街道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精神工作汇 街道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精神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和市委第十五次常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我街道对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宣传,全面发动工作 1.强化正面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本辖区的七个村、两个社区分别开展活动,正面将扫黑除恶的工作对村民和居民进行讲解,同时通过开展一些文艺活动和法律宣传活动让群众更能了解扫黑除恶工作。总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900余份,覆盖率达90%以上。 2.借助新媒体立体化宣传,定期在“两微一端”上推送扫黑除恶新闻,在“新时代e支部”“互联网+公安”等群众注册使用率高的客户端上开辟扫黑除恶工作专栏。 3.组织开展“法治下乡”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努力做到扫黑除恶家喻户晓。 4.为大理推进扫黑除恶工作,9月27日上午,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走访沿街商铺,入户宣传,将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宣传到边、到角,全面覆盖。同时向辖区群众介绍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打击重点等内容,号召广大居民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9月26日,社区阿里郎和映山红艺术团分别为居民观众献上一台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以演出形式与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结合,达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切形成了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二、做好精准打击,依法严惩,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1.注重再摸排,深挖线索。针对两个社区13项、农村20项扫黑除恶打击重点任务,在九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暨线索排查活动月”活动,印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问》宣传单,组织包村(片)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进村屯、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并进行“面对面”宣讲。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播放宣传标语、举报方式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有奖举报办法》,实现全覆盖。在村和社区广告位和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典型案例、阶段性战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广泛认同。 2.对近三年来群众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中研判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进行洞察核实。 3.在来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渠道基础上,通过开通网络举报平台,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方便群众随时举报。 三、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1.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组织领导乏力,保障措施跟不上,行动慢、动作小、效果差。 2.线索排查不深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滚动式排查深度研判不深、不透。 在今后工作中,针对上述问题引起重视,认真加以整改。对扫黑除恶工作及时报告,定期排查。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对摸排的涉黑涉恶线索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组织各村、社区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并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工作重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快递、有序地进行。 街道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方案 为了深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出实效、出战果,街道党工委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对当前和今后的扫黑除恶的细化工作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扫黑除恶重点任务 (一)要认真兑现街道扫黑除恶责任状等相关规定 根据《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巡查工作方案》、《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对落实区、街道扫黑除恶相关规定的情况,将逐项严格检查,对职责履行较好的村、社区、部门将进行通报表彰;对于没有履行好职责或因工作不力,对区、街道“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造成影响的,建议纪委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并对该单位年度工作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二)要全面落实扫黑除恶硬性规定 1、不准出现不主动摸排打击黑恶势力,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或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群众举报案件线索久拖不办,被上级或外地公安机关查实打掉的黑恶案件。 2、不准出现对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工作进展缓慢、经济基础未摧毁、“保护伞”未深挖的黑恶案件。 3、不准出现对“扫黑办”督办、转办的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不深入,上报结果查否,又被上级公安机关查实的,或久拖不查,无正常理由或超过核查时限的案件。 4、党政人员不准涉黑涉恶,不准充当保护伞。 5、不准出现村、社区和站办所不贯彻区委、街道党工委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或未按要求逐级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或虽成立,但人员不到位、作用没发挥的情况。 6、不准出现领导不重视、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做大成势,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不准出现对造成严重后果者不进行责任倒查的情况。 (三)要全面完成街道扫黑除恶硬性任务指标 1、各村、社区配合相关单位对收集到的黑恶案件线索核实率要达到100%。 2、纪委和综治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对发现的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处率要达到100%。 3、按照区安排街道将不低于10%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二、有效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效能 各村、社区要配合公安机关全面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在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持续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元化、多角度的正面宣传,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群众参与率;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相关保护措施,切实打消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政法机关做好打处工作 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对本行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排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部位和管理环节,定期排查,内部排查首先要做好内部涉黑涉恶自查,其次要做好在行业管辖范围内,办理业务接触的人员,服务对象有无黑恶的自查。要完善滚动排查和常态整治机制。各村、社区、办所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以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有效的配合政法部门查处黑恶案件,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持续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站办所对扫黑除恶的宣传,要做到持续性、全面性,长期保持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攻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具体要做到如下几点: 1、要有阶段性宣传计划。每个季度都要制定本季度的扫黑除恶宣传计划,有方案、有组织、有重点、有措施、有活动记录,宣传材料,有影像及图片资料档案。 2、各村、社区要保证每年扫黑除恶传单入户率达到100%,保证扫黑除恶公告。奖励标准在社会面长年保持张贴,要保证在每个大集保持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每个社区和村都要有至少五处墙面永久性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3、各站办所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结合本部门行业业特点开展扫黑除恶的集中宣传,保持长年永久性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整理宣传档案。 4、街道将根据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制作挂历、纸扇等宣传物品,指导各地、各部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既保持一定热度,又能长流水不断线。 五、强化村、社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对属地内的扫黑除恶工作负总责,层层调动起辖区群众扫黑除恶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使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取得实效。重点要强化以下二个方面工作: 1、要动员全党、全社会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保证社区和村党组织的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保证村委会成员、社区委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做到人人有职责、有分工、有任务、有措施、有目标、有考核、有记录、有档案,有奖惩。通过对村委会成员、社区委员、公益性岗位等人员系列硬性约束,与群众实现零距离对接,保证入户宣传、协助公安机关排查摸底和办理案件。黑恶线索信息的反馈等具体任务在基层切实落实下去,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出来。 2、要对属地内黑恶势力进行自我评估和全面深挖。要敢于自我揭短亮丑,绝不隐瞒遮盖,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直接面对属地内黑恶问题,真正做到“有黑找黑、无黑找恶、无恶找乱、无乱则查找基层组织建设的软肋”。要把属地内存在的黑恶问题及“保护伞”情况真正反映出来,查找出来,自查自纠,查实扫净: (1)要全面清查社会面人员黑恶势力。针对近五至六年以特点,逐案排查梳理,找出隐藏在个案中的黑恶分子,要对这些年来的两劳释解人员、吸毒人员、社会劣迹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的人员、邪教人员、非法传教人员等所有政治嫌疑、刑事嫌疑、治安危险分子等重点人员逐人分析研判,对其中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时予以打击。 (2)全面清查公职人员、村委会、居委会“两委”干部涉黑涉恶违法案件: 一是对五年内涉贪涉腐的人员全面重新复核,深挖余罪和“保护伞”,深查其财产没收处置情况,深挖其贪腐的团伙未处人员。 二是深挖五年来因失职读职给国家和集体、人民造成损失被查处人员的余罪,要彻查其涉案人员、服务对象,从中发现黑悉线索。 三是从五年内群众集体上访线索中倒查黑思线索,特别是群用国有集体个人山林、土地,城镇公益岗位及低保户安置和发放的暗箱操作.对侵害居民和村民合法权益事件处理的不作为等各个层面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做到逐个上访案件细查、深挖、核实,注重对群众冷漠失职的公职人员、社区村干部及涉事人员的深挖细查,与公安派出所、镇街纪委共同分析研判,切实从中找案源、挖线索,对切实涉黑涉恶、保黑护恶、助黑助恶的公职人员、社区村干部及涉事人员严肃处置,对涉案部门督促整改,真正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工作目标。 六、要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挖“保护伞” 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紧密结合、同步部署,强化各级纪检部门的协调联动。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双向移送与反馈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移送涉黑涉恶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查办,形成震慑。为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防止出现“保护伞”,我们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要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的人挡在门外,严格把握人选标准、严格资格审查、严格换届纪律,防止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引导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提高打击实效。 加强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让基层党组织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 1、忠诚履行政治责任。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将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党委、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形成党委书记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结合中央和省、市要求,学习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调研指导、综合治理等十项基础工作制度。各部门根据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扫黑除恶工作程序,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3、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市、街道、社区三级组织领导机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抽调专门工作力量,配齐专业人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高效推进。 二、加大打击力度 4、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以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巩固线索排查核查成果,确保线索核查办结率、群众实名举报反馈率、查实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达到100%。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规范线索分类受理、移交、登记、反馈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宣传发动营造声势。不断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上的宣传密度与强度,及时维护更新横幅、电子屏幕。继续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主流媒体,突出集中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刷除有害信息,妥善处理重大舆情,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三、推进综合治理 6、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将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向党委和政府通报。 7、加强扫黑工作拓展延伸。坚持“一案一整治”,认真总结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问题隐患漏洞,研究出台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推动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治理。建立完善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认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态势新趋势,精准研判,综合施策。 四、开展督导检查 8、深入开展调研指导。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同志监督、指导、表率作用,及时发现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指导工作的实效性。组织街道各部门围绕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强化调研成果运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以上级督导检查为契机抓好问题整改。积极配合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各项工作。对中央督导组和省督导“回头看” 反馈的问题快速响应、全力处置,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重大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10、建立督导检查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委巡视相结合,街道选派督导人员,对上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情况、社区线索核查情况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查办情况及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机动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1、建立战果抽查机制。督促街道各部门及时准确上报各项重要战果数据,防止出现数据不实,甚至虚报、漏报、瞒报战果情况。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专项斗争战果进行实地抽查、对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