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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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探究

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探究 摘要: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密切的,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乡村振兴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在对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和旅游精准扶贫动力机制构建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为衡阳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机制的完善设计一系列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衡阳市;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动力机制 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探究 摘要: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密切的,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乡村振兴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在对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和旅游精准扶贫动力机制构建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为衡阳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机制的完善设计一系列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衡阳市;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动力机制 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探究 摘要: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密切的,精准扶贫是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乡村振兴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在对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和旅游精准扶贫动力机制构建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为衡阳乡村旅游精准扶贫机制的完善设计一系列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衡阳市;乡村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动力机制 衡阳市作为农业大市,也是旅游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市,对此,衡阳市政府已形成了以救济式、开发式、参与式及整村推进“四轮驱动”并驾齐驱的扶贫路径。在一些自然环境恶劣、资源贫乏、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背景下,开发式扶贫作为重要扶贫方式,由“造血式”扶贫替代“输血式”扶贫,在衡阳扶贫工作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当然,影响旅游精准扶贫的因素很多,如个体因素、环境支持及其他因素。其中,个体因素包括对于旅游精准扶贫的了解和创业效能感,环境支持因素具体包括资金来源、家人支持等,其他因素包括创业培训等都对旅游精准扶贫决策有明显的影响。因此,从动力机制方面分析全面把握旅游者的需求是决定扶贫的本质所在,由此才能全面有效地开展旅游精准扶贫创新政策,从而提高旅游精准扶贫的有效性。‎ 一、旅游精准扶贫绩效评价 旅游扶贫已经成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最为热点的研究内容,对于旅游扶贫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效果评估。蔡雄等(1997)认为,旅游产业有一业带百业的乘数效应。向延平(2008)认为,旅游扶贫能够有效的推动就业和经济的增长。陈友莲(2011)认为,旅游扶贫的辐射能力较强,实现了多个关联产业经济的增长。袁智慧(2014)选择海南省旅游业作为研究对象,对当地居民通过旅游业的收益情况进行了分析。孔令英、王明月(2019)从瞄准精准率、溢出率、漏出率三个方面,对精准扶贫项目瞄准经济绩效进行了评价分析,以期为后续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提供方向[1]。二是社会效果评估。徐玮(2012)指出,旅游扶贫能够对青年人产生巨大的回乡发展吸引力,青年人回乡发展,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地区的老人及儿童留守问题[2]。张晓明、魏维新等(2010)对扶贫旅游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张雪、王怡、李新红(2019)基于商洛丹凤县的公众满意度调查,对商洛市丹凤县政府精准扶贫社会效果进行问卷分析,提出了通过旅游扶贫资源优化配置与使用效率提升扶贫社会效果的对策和建议[3]。三是环境效果评估。乔波、严贤春等(2008)对旅游扶贫生态扶贫效果做出了研究,最终结果发现旅游扶贫拥有极好的生态环境效益,能够有效的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但是,隆学文、马礼等(2004)对旅游扶贫展开过程中旅游扶贫产业和贫困地区生产环境之间的冲击进行了研究,最终却发现旅游扶贫的发展会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的压力。王志章、王静(2018)基于可持续发展视角,对云南少数旅游扶贫生态效益绩效进行评价,认为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发特色旅游新产品,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但是,发展旅游扶贫行业的重要前提就是具备优质的生态资源。因此,在旅游扶贫效果的评价工作中,相关的测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4]。总体来看,国内关于旅游扶贫的研究,近几年虽然已倾向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但是占主导地位的,依旧是定性分析研究。在对于旅游扶贫效果的定量研究上仍是比较匮乏的,特别是针对扶贫效果这一部分的评价标准。从具体的评估内容进行分析,如今的研究重点都聚集在旅游扶贫的生态、社会以及经济效益上。至于精神文化方面的扶贫工作则常常被忽视,旅游扶贫的可持续性与协调度应受到更多的重视。‎ 二、衡阳市旅游精准扶贫动力机制构建 ‎(一)现有旅游扶贫方式及其动力源分析。目前,衡阳旅游扶贫主要采取开发建设式扶贫、帮扶式扶贫、参与式扶贫还包括全村推行这四种方式。一是帮扶式扶贫。这种扶贫方式为期较短,其主要依靠于政府的财政扶持,但是这种扶贫方式并没有将其救助的目的性同贫困户的自立能力相结合起来,因此这种救助方式只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成效,这样便导致一部分失业人员并不会主动去寻找工作,造成越救助贫困户越穷的局面出现。二是开发建设式扶贫。开发建设式扶贫主要是在国家的引领下,由地方政府启动“扶贫基金”以资金的形式分发给每一个贫困县,贫困县再依据“效益原则”合理地使用与分配这笔基金。这种扶贫方式主要是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主,这种扶贫方式的主要动力来自于政府与当地的村民,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对于村民而言,其参与扶贫的各项要求较高,这就导致居民对这种扶贫方式的参与度不高,因此不能让贫困人员的生活现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三是参与式扶贫。此扶贫方式与开发建设式扶贫的动力源相似,都包含有政府与当地村民,但其还包含有施援方,此扶贫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贫苦人口上,这种扶贫方式的优越性在于提升了贫困村民的参与度,让贫困人员能够自身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去,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使得扶贫工作能取得更优成效。四是全村推行式扶贫。这种扶贫方式主要依靠于政府力量与当地村民的力量。此扶贫方式是由当地政府来确定扶贫对象,但是全村推行扶贫工作任务较为艰巨,因此其推行过程十分缓慢,而且政府在确立扶贫对象时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确定,因此便导致部分贫困人员无法从此项目中获益。这四种扶贫方式的共同点在于,它们的动力源都来自于政府与当地村民。但现状却是政府在努力开展相关工作,由于绝大多数收益都是企业获得,居民能获得的效益并不多,因而当地的居民参与热情却不是很高。因此,应该创新思路,带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使旅游者成为新的动力源,因为旅游者的参与能够拉动当地消费,从而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应由各乡村旅游利益主体来构成衡阳市乡村旅游扶贫的动力系统,在此动力系统中,应由政府构成扶持系统,当地村民充当供给系统,这是推动乡村旅游扶贫发展的主要动力,而旅游者则构成需求系统,这是开展旅游扶贫的重要前提。这三个因素相辅相成所构成的动力系统是衡阳市乡村旅游扶贫能有效开展的基础支撑,衡阳市的乡村旅游扶贫发展的模式可以根据这三个因素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驱动型以及村企合作型。(二)衡阳市旅游扶贫动力机制优化方式。旅游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其具有复杂性,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各利益主体往往会受到旅游行为的影响,此影响也许是正向的也可能是负面的,并不是所有的利益主体都能从旅游活动中获益,这就意味着采取旅游扶贫的方式并不一定能带动当地村民摆脱贫困,通过衡阳市旅游扶贫工作开展的经验总结认识到,旅游扶贫能够推动衡阳市经济效益的增长。但是贫困地区村民对于旅游扶贫的直观感觉并不是很深刻。因此当地村民对旅游扶贫的参与度并不是很高,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衡阳市在开展旅游扶贫的工作中各利益相关者收益分配不均。尤其是作为扶贫对象的主体———当地贫困村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这对扶贫绩效产生了直接的影响。针对其扶贫绩效不高的现实,衡阳市应该从以下方面完善旅游扶贫动力机制。1.政府权力的施用应当控制。政府应当发挥自身的领导与组织作用,比如在对景点内的制度进行规划与设计,组织开展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民俗活动,建设景区内的基础设施等方面。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引进优秀的旅游企业在衡阳地区进行投资,同时政府权力的施用应当得到控制,不可将权力之手伸向旅游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当地村民的参与之中去,避免造成其他主体权力的削弱。2.合理处理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衡阳市扶贫过程中,由于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不同,容易造成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这会对当地旅游扶贫的工作的顺利开展构成阻碍。结合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特点,应建立一种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即细化旅游扶贫中的各方面要素包括社会、经济、环境等。同时根据不同利益主体获得收益的不同采取相关补偿措施,使得在乡村旅游扶贫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可以和谐共处。3.特色旅游产品升级。旅游企业在对旅游产品进行升级时应当发挥当地民俗资源的特长,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发挥当地村民的优势,使得升级后的旅游产品能更具有吸引力,具有更强的时效性。如让传统的观光旅游升级为休闲、度假、乡村体验、乡村美食多方面深层次的乡村旅游活动,提升当地村民在旅游活动之中的参与度,提高旅游扶贫的绩效水平。4.引进更多旅游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参与衡阳市乡村旅游扶贫发展工作的年龄段主体主要是中老年人,相关旅游专业人才的缺失难以维持旅游扶贫工作的可持续开展。而这种旅游专业的人才不能单凭政府的相关福利政策吸引,应更多地吸纳当地旅游专业人才,吸纳在外地创业成功的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同时,要建立健全旅游专业知识培训体系,健全培训机制,加强对青年群体旅游知识培训,吸纳更多的当地人员特别是青年人员参与到衡阳市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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