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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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全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范文模板
全市碧水保卫战 2020 年工作方案范文模板 为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根据《XX 市碧水保卫战 2020 年 工作方案》(政办发〔2020〕4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 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控制指标: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 10% 以内,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巩固指标:泾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1.制定实施泾河断面水质巩固提升方案,到 2020 年底香庙 程家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功能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负 责,水利局配合) 2.参与省级部门完成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 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分别负责) (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开展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推进水源地 规范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负责) 4.开展全市实际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在 1000 吨 以上(水口镇莱家沟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环境问题整治基本见效。(市水利局负 责,生态环境局、水口镇配合) 5.开展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针对评估分值在 95 分以下不达标的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 安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配合) (三)深化黑臭水体专项整治 6.持续开展城区黑臭水体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对新发现黑 臭水体加快治理,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市住建局负责, 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深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 7.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开展重 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 住建局、城管局配合) 8.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2020 年底完成城区入河排污 口整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配合) (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9.参与省级部门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整合优 化监测体系,形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制定防治措 施,加强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10.开展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排查,逐步实施封井 回填。(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 政局配合) (六)深化工业集聚区管理 11.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到 2020 年底,工业集聚区铺设 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 30%。(市工信局负责, 发改局、住建局配合) (七)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12.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市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负 责) 13.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按期达到《陕 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鼓励在污水处理厂出水 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 85%。(市住 建局、水利局分别负责) 14.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 处置设施建设,2020 年底前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 以上。(市水利局负责) (八)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15.促进工业节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 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2020 年底前电力、化工、食品发酵等高 耗水行业 20%的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新创建一批节水型企 业。(市工信局负责,水利局、发改局、住建局配合) 16.加强城镇节水。到 2020 年底,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 率控制在 10%以内,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 40% 以上;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以 上。(市住建局牵头,水利局、发改局负责) 17.发展农业节水。到 2020 年底,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 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 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 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 数达到 0.58 以上。(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九)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18.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防 控,防范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生态环境局、 工信局、交通局配合) (十)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19.依法依规,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市 工信局负责,发改局配合) 20.以水定产,优化产业结构,严禁新增焦化、水泥、钢铁、 电解铝和平板玻璃产能及化工园区,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 化工、煤化工项目。(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发改局、工信局配合) (十一)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21.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到 2020 年底,全市用 水总量控制在 0.6 亿立方米,完成省上下达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市水利局负责,发 改局、工信局、住建局配合) 22.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泾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市水 利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十二)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23.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到 2020 年底,全 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发改局牵头,财政 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24.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信息登记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三)开展“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25.开展“十四五”新增香庙国考断面水质监测,对照水功能 区目标,收集分析数据,排查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治理、 保护措施,逐步推进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配合) (十四)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6.开展“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评估,查漏补缺,总 结经验,分析问题,编制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清单。(市生态环 境局负责,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 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配合) 27.启动“十四五”重点流域规划编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 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持续改善水 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水 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 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标目 标任务,细化量化重点工作,完善保障措施。每月 25 日前向市 生态环境局报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 月底前将水污染防治工 作年度自查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资 源,加大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 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营造 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助 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三)推进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辖区环境 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 案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 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生态环境局负责公开饮用水水源水 质、水利局负责公开供水厂出水水质、卫健局负责公开用户水龙 头出水水质。 (四)严格执法监管。开展市污水处理厂及泾河沿线入河排污 口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移送司法处理等措 施,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 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