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2-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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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学习体会精选5篇
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学习体会精选5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就是强调选干部、用人才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因此,选拔干部应该从源头把好关、选好人,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选拔,更是要坚持一条标准线: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需要正确理解,落实好以德为先。“德”是首要的、第一位的,选拔领导干部人才必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无论做官还是做人,都应先立德。人以品为重,官以德立身。修好官德,是进行干事创业的先决条件。以德为先,即党员干部良好的品德修养是首要性、根本性的东西,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功德、严私德,组织才能用得其所。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现在干部出问题大多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同时因为随着社会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有才干、本事大的人大大增多,而注重德、品行好的人未必随之增加。更深一层看,德的养成更难一些,有德者必有追求,无德者难有底线。 需要全面考评,落实好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是衡量干部素质的根本标准,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德”,是“才”的灵魂方向、是“才”发展的内部动力,而干部的德,是指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思想作风等,决定着干部的才智发挥和权力行使的方向和效果。德与才作为干部素质的两个基本方面,不是平行的、并列的,二者比较,德更具有统率和支配作用,正如古人讲的那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干部的德,主要指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道德品质、思想作风等,它决定着才智发挥和权力行使的目的、方向和效果。以德为先,是要对选人用人机制的丰富和完善,涉及选人用人的各方面各环节。比如,在对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价中体现德的要求,就不能仅看其说得怎么样,还要看表现怎么样;不能仅看某些数字,还要看群众口碑。再如,由于德比较抽象又十分复杂,在对德的考核评价上就不能模式化简单化,而应科学化合理化,使之尽可能地反映真实。 需要常态监管,落实好以德为先。年轻干部的提拔任用,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之事,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也许刚开始提拔的时候是品德兼优的,随着慢慢的工作过程中,渐渐腐化了,这就需要一个长期、动态、科学的监管。同时这种监管不能仅局限于表面,更重要的来自实践、来自群众。这就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切实扩大选人用人中的民主,让群众来参与、监督和评判,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唯此,才能把以德为先进而把德才兼备落实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培养造就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有才更有德,才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才会在选拔任用中脱颖而出。把选人用人的导向确立好,首要的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正确的干部标准。要全面评判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默头苦干、不事张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好、用活。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努力把干部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想发展、创政绩、做贡献上来。要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考察、识别和选用干部。对年轻干部,要早交任务,早压担子,使他们在干事的过程中受到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引导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组织部门承担着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要在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走在前列,探索完善优者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英雄辈出的集群效应,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自觉性。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尤其是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越来越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无论是实现年度的目标还是长期的规划蓝图,更好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都需要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齐心协力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因此,旗帜鲜明地褒奖先进典型,让实干者得实惠,让吃苦者吃香,切实收获“鲜花掌声”“真金白银”,是对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再创新和再完善,有利于激发各领域党员干部创新创造创业的干事激情,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 “精神不是万能的,没有精神是万万不行的。”当前,党员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总体是健康的、积极的。但是,也有少数人在岗不在状态,或为官不为,或动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形象。精神激励是深层次的激励,起着触及灵魂、振奋人心的巨大作用。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加强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要健全典型发现机制,用好平时考核和组织推荐办法,及时发现基层一线担当作为、勇创佳绩的先进个人,注重从精神状态、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方面挖掘形成先进事迹,综合运用表彰通报、授予称号、新闻宣传、网络自媒体推介等手段,开展深度报道和学习榜样活动,让先进事迹深入人心,发挥出影响周围、带动一片的整体效应。 物质激励是基础,但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没有物质待遇作保障,只谈精神鼓舞和荣誉奖励,时间长了就会降低奖励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弱化党员干部的归属感和主动性。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要结合起来,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前后密切衔接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适当提高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工资或者薪酬待遇,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持续激发奋斗激情。要按规定向表彰奖励获得者发放一次性奖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增强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动力感。要建立功勋荣誉获得者关心慰问机制,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发放慰问金,并对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功勋表彰获得者发放荣誉津贴,切实增强其荣辱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篇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组织部门承担着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要在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走在前列,探索完善优者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英雄辈出的集群效应,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自觉性。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尤其是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越来越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无论是实现年度的目标还是长期的规划蓝图,更好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都需要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齐心协力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因此,旗帜鲜明地褒奖先进典型,让实干者得实惠,让吃苦者吃香,切实收获“鲜花掌声”“真金白银”,是对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再创新和再完善,有利于激发各领域党员干部创新创造创业的干事激情,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 “精神不是万能的,没有精神是万万不行的。”当前,党员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总体是健康的、积极的。但是,也有少数人在岗不在状态,或为官不为,或动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形象。精神激励是深层次的激励,起着触及灵魂、振奋人心的巨大作用。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加强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要健全典型发现机制,用好平时考核和组织推荐办法,及时发现基层一线担当作为、勇创佳绩的先进个人,注重从精神状态、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方面挖掘形成先进事迹,综合运用表彰通报、授予称号、新闻宣传、网络自媒体推介等手段,开展深度报道和学习榜样活动,让先进事迹深入人心,发挥出影响周围、带动一片的整体效应。 物质激励是基础,但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没有物质待遇作保障,只谈精神鼓舞和荣誉奖励,时间长了就会降低奖励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弱化党员干部的归属感和主动性。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要结合起来,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前后密切衔接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适当提高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工资或者薪酬待遇,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持续激发奋斗激情。要按规定向表彰奖励获得者发放一次性奖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增强党员干部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动力感。要建立功勋荣誉获得者关心慰问机制,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发放慰问金,并对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功勋表彰获得者发放荣誉津贴,切实增强其荣辱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篇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紧补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各种短板。“短板”是阻碍事物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必须补齐。“举一纲而万目张”,要在“人才”“制度”“创新”上着力,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补齐短板,更加畅通“最后一公里”。 “+”好“人才板”,进一步吸引人才向基层流动。“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关键是要有更多的人才可用。近年来,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无论是在优化年龄结构上,还是在提升知识学历上,都有了明显改观,基层治理的活力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但随着基层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需要更多的优秀人才流入基层,尤其是亟需充实到党员干部队伍中。基层人才既要能流入,更要能留住。除了要通过发挥基层的优势资源和条件来吸引人才外,还需要基层要有博大的胸怀,能包容、吸纳来自不同地区、领域的人才,把这些愿意留在基层的人才当成“自己人”,要正确引导群众接纳这些人才。同时,还要全力支持这些人才,鼓励他们通过实干,赢得基层群众信任,让人才有成就感、归宿感,安心安稳地留在基层。 “+”好“制度板”,进一步建好基层制度生态。近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这个条例又是一个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将极大地推动基层治理成效,能进一步提升基层制度生态向更好发展。“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当前,依法治国已经迈向了更高的新起点,基层制度生态建设也要随之而上。基层的“土法子”多,这些“土法子”常常是非常管用的,因为它结合着当地实际。但管用的办法,可能不是合规的办法。基层的“土法子”要能与时代发展相结合,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这样才能长远,才有生命力。基层的“土法子”要紧紧依据党内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法”下实现可靠、能用,在宏观框架下不断深入推进基层制度生态“有机”成长。 “+”好“创新板”,进一步激发基层创新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基层党组织要领导好基层治理,创新不可少。基层党员干部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深刻领会上情,确保创新不跑偏;要走出去多看多学外地好做法,主动借鉴外情,确保创新不盲目;要多听多悟本地需求,十分熟知内情,确保创新不脱节。还要多鼓励基层去创新。一方面要多措并举为基层营造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氛围,让基层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敢于创新。另一方面,要为基层作“减法”,把基层党员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进行创新。基层遇到的问题多、情况多,从这一点来看,基层最有创新条件;基层时刻面对着群众,能直接汲取群众智慧,从这一点来讲,基层最具创新力。因此,要进一步点燃基层创新之“火”。 【篇五】 6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方面人才有效组织起来,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凝聚起来,形成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制胜法宝。群众工作中党员干部当立稳“支点”,巧用“力臂”,用尽全力,强化党的组织领导,“撑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以宣传为“杠杆”,巧用“力臂”,发动群众。宣传工作,不是一条横幅、一张海报、一个视频……党员干部要用宣传发动群众,首先自己得是“行家里手”,手中握着知识,心里装着知识,实时更新知识,处处用上知识。宣传群众不用高屋建瓴、高谈阔论,要的是“接地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知识“讲活”,把道理讲透,将原理讲通;让群众乐听、好听、愿听!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巧用“力臂”,运用知识强大的引导力、感召力和渗透力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凝聚群众,真正将群众发动起来。 用真情作“支点”,找准“着力点”,感化群众。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权力观,不做群众“当家人”,只做群众“家里人”,不做群众“梦里人”,只做群众“身边人”,把人民群众当“心上人”,做人民群众“暖心人”。走出机关,走进基层,深入一线,将自己与群众放在同等位置上,听群众拉家常、诉苦衷,向群众掏心窝、递真情,真心诚意和群众交朋友,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摸清群众“脉搏”,“走进”群众心里。用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豁得出的担当精神,聚焦群众切身利益,着眼群众内心感受,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而感化群众,赢得群众支持。 以实干为“动力”,用尽全力,说服群众。“光说不练假把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将一切为了群众,作为工作推进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站稳群众立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与群众想到一起、干到一块。“不务虚功,不慕虚名”,多为人民群众“动动手”“张张嘴儿”“弯弯腰”“跑跑腿儿”……你若全心全意为人民,人民必然真心实意拥护你。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忘我精神,将关系群众的每件工作,抓牢、做好、办实,以工作实绩,说服人民。 现阶段,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我们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面对复杂的形势、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员干部更应巧用“杠杆原理”,做实群众工作,将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形成合力,“握拳出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