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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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环境监察大队2020述职述廉报告
环境监察大队2020述职述廉报告 述 职 述 廉 报 告 今年来,在局党委的关心、指导下,监察大队根据我市《20xx年环保工作要点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环境监察工作,能够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来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工作。今年大队共监管企业6家,其中国控企业4家,均能够按照规定频次对企业开展监管工作,认真填写监管记录,建立监管档案。截止目前共组织检查企业90余家次,出动人员38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起,有效地规范了监管企业的环保工作,为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做出了贡献。 2、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实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 今年来共要求398家企业完成排污申报,核定企业324家,监察大队监管的企业截止目前已征收排污费783万元,超额完成规定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为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安排部署,2020年我市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通过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完成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公告、计算、对账、数据汇总报送等全部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实现国家、省、市三级环境监察机构数据同步公告。同时,加大水泥(含粉磨站)、碎石、石灰窑、机制砂等四个行业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全面、足额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 3、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2020年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安排部署,我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河流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专项执法检查、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察、污染源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十五小”“新五小” 专项整治等10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80余家次,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3家次。在进一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专项执法检查中,共检查违法企业139家(其中50家工业企业,89家养殖场),全部上报政府按要求处理;在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专项督察中,共检查企业30家,目前已整改到位的27家;在“十五小”“新五小”专项整治中,取缔了8家“十五小”“新五小”,有力的整治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了群众健康。 4、切实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案件59起,其中上级转办22起,全部按时结案、回复,结案率、回复率100%。 5、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提高环境监管执法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对化工、医药制造,涉重金属等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防范和处置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二是督导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工作,目前已有20家企业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三是加强环境应急演练,目前已有21家较大以上风险源企业完成环境应急演练。 6、积极推进落实《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规范(试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深入开展培训;三是加快《规范》的实施;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截止目前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136家次,建设项目现场环境监察168家次。 二、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1、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廉政思想教育工作。一是组织人员集中学习。每周二组织大队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八项规定、“四风”之害、总书记兰考讲话精神和新乡市先进群体精神,并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写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二是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的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等活动,认真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监察大队的全体干部职工能够按照各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提高了工作能力,增强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 2、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廉政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制。建立了“监管单位负责人;监管单位副队所长;监管单位包厂(包片)责任人” 三级负责环境监管责任制,保证工作到位的同时,避免了不正之风的产生。二是排污费收费工作实行核、收、查分离制度。排污费的核定、收缴、稽查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人员工作,避免了漏征、少征排污费现象的发生。 回顾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和局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克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力争各项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