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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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运行安全,确保设备各项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正常投入使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规范管理矿井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分管范围由专人定期对矿井在用的机电运输设备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并规范填写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2、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资料档案,并设专人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各类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制度、试验记录。‎ ‎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对矿用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周期规定如下:‎ ‎①日常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试验,试验工作由日检机电维修工负责,试验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并由当班司机进行验收,参加人员签字。‎ ‎②分管副职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安全保护装置试验;‎ ‎③需要修改程序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公司机电副总主持,主管技术员具体操作试验。‎ ‎4、矿用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项目:‎ ‎①提升机:过卷保护、过速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保护、满仓保护(主井)、减速功能保护、错向保护、制动油超温等 ‎ ‎②压风机:压风机每日检查试验排气压力超限、排气温度超限、电机超温、电机振动超限、油滤堵塞、油细堵塞等保护装置、断水保护功能。‎ ‎③通风机:短路、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接地和选漏保护、电机定子温度超限、轴承温度超限、振动超限、断电报警的保护等。‎ ‎④主要排水泵:井下高压电动机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⑤井上下变电所: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⑥皮带输送机:防打滑保护(速度保护)、堆煤保护、煤位保护、跑偏保护、撕裂保护(纵撕保护)、沿线急停保护,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每天检查试验一次。‎ ‎⑦架空乘人装置:机头、机尾越位保护、全巷道突发事件紧急停车保护、重锤下限位保护、欠速打滑保护、防掉绳保护、过速飞车保护、上变坡点掉绳捕绳保护、吊椅防过摆保护、电机电流、电压保护、电机温度保护、减速机温度保护、制动器失效、液压站油温等保护。 ‎ ‎5、为保证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试验正常开展,严肃检查试验纪律,根据现场情况违反安全保护试验制度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按一般“三违”处理,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按一般“三违”处理,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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