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带、钢丝绳、轨道、道岔、安全设施等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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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带、钢丝绳、轨道、道岔、安全设施等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胶带、钢丝绳、轨道、道岔、安全设施等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胶带、钢丝绳、轨道、道岔、安全设施等物资回收考核管理,规范回收流程,杜绝回收过程中的混装车、丢失、浪费、损坏,实现“降本增效、提质增效”的目标。特制定以下物资回收管理考核办法。‎ 机电运输科负责对各地点胶带、钢丝绳、轨道、道岔、安全设施等物资回收下达通知,协调现场存放或调剂各单位转用,监管物资的现场存放,对上井的小电进行接收管理,对回撤单位的回撤情况进行奖罚考核,考核结果于次月3日前上报到工资科,对1680大巷及其沿线每天进行巡查,跟踪落实升井的物资。‎ 各使用单位将下月掘进进尺、采煤工作面推进进尺、采掘工作面回撤工程等计划于20日前报机电运输科,机电运输科据此下达机电运输科回收计划。各单位按照回收计划对相关物资进行回撤,对回撤物资按造规定时间和机电运输科指定地点进行码放整齐;负责对升井的物资进行清理干净交到指定地点。‎ 各使用单位本着“谁领取、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谁回收”的原则进行维护、修理、回收管理。‎ 工资科负责依据机电运输科的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 督察办、调度室对存在分岐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落实追责。‎ 一、胶带管理办法 ‎(一)胶带的现场管理及回收复用 ‎ ‎1、无论是使用运行中的还是现场备用的胶带不得随意乱截。工作面推进中需要缩胶带时,1.0m宽胶带每次截下的胶带不得少于50m,1.2m宽胶带每次截下的胶带不得少于100m,因工作面改造、末采等特殊原因无法实现截长50m或100m时,须由使用单位提前提出申请,由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科签字许可后方准实施。‎ ‎2、掘进迎头回撤,皮带截取长度也不能小于50米(可以含1道完好的卡子),原则上抽卡子穿条截取,无法抽取穿条时,要确保截后两头都留有卡子痕迹,以备检查,否则每段皮带按照300元对区队进行罚款,不足50米的按照每米50元罚款,报废皮带经机电运输科和工资科鉴定确认后除外。‎ ‎3、胶带机阻尼装置使用的胶带,要坚持使用废旧胶带。‎ ‎4、现场转用胶带必须经机电运输科签字,交接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转用;对不办理交接手续私自转用,每车罚移交者500元。‎ ‎5‎ 205‎ ‎、对缩下的胶带,责任单位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科到现场进行验收鉴定,能复用的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安排复用,采煤不能复用的转交给掘进单位复用,不能复用的由原单位回收升井交废料场。‎ ‎6、原则上采煤缩下的胶带、掘进工程结束退下的胶带能继续使用的不得上井,由使用单位按照机电运输科指定的地点在井下存放备用,不得随意存放。对未按指定地点卸车或码放不整齐,不给于奖励,并给予每车500元的罚款。‎ ‎7、需报废升井的胶带统一存放在废料场,由机电运输科牵头组织供应科工资科等部门联合鉴定报废。由机电运输科记录在回收台账上。‎ ‎8、为了规范循环利用胶带,鼓励复用旧胶带,减少新胶带的投入,节省材料费用,对皮带组更换下来的pvc胶带每次不少于100米,每米奖励2元,否则不予奖励;采煤工作面缩机尾退下来的胶带长度1米规格的胶带不少于50米、1.2米规格的胶带不少于100米的每米奖励10元,小于50米的每米罚款100元,必须回收转运出来并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后奖励才有效;阻尼板使用地面的旧胶带的每米奖励10元;采掘工作面均不能复用的报废胶带升井的每米奖励1元。井下交接的奖励以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部和交接单位双方共同签字的交接单为准;回收上井、井下存放或立即转用的以机电运输科、工资科、交旧胶带单位三方签字单为准,无签字单的不奖。由机电运输科每月底汇总到机电运输考核汇总表,工资科在工资中兑现奖励。‎ ‎9、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运转工区严禁将旧胶带升井。否则,按每辆车500元对运转工区进行罚款。‎ ‎(二)井下存放地点:‎ ‎1、固定地点:各掘进单位料场 ‎2、临时地点:采煤工作面如缩皮带不足一车,可按照标准码放在运巷附近不影响运输的地方或在皮带机上架空码放。掘进迎头备用胶带放在迎头入口及附近不影响运输的地方或在皮带机上架空码放。‎ 二、钢丝绳管理办法 ‎(一)钢丝绳的现场管理及回收复用 ‎1、井下在用钢丝绳采掘单位使用周期根据使用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运转工区不低于6个月,因管理不善使用周期不够而更换的按规定处罚。‎ ‎2、更换下的旧钢丝绳上井后由运转工区及时通知机电运输科和使用单位,经鉴定无利用价值的由使用单位交至升井地面报废区,不得再转入生产环节使用;可复用钢丝绳由原使用单位及时卸到机电运输科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乱存乱放;上井绞车的钢丝绳由机修车间进行退绳,并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和机电运输科进行鉴定,经鉴定后由原绞车使用单位负责转运钢丝绳至废料厂报废或机电运输科指定位置存放以待复用。‎ 205‎ ‎3、为了管理好钢丝绳,做好旧钢丝绳的再利用,对及时回收钢丝绳的单位给予每米1元的奖励;对复用旧钢丝绳(含插绳套子等):直径为Φ12.5、Φ15.5给予每米2元奖励,直径为Φ18.5、Φ21.5、Φ24.5给予每米3元奖励;直径为Φ26.5及以上的给予每米4元奖励。每月底以机电运输科所开验收单为准并汇总,将奖励纳入机电运输考核汇总表,工资科考核兑现。‎ ‎4、现场需要备用新的各类规格的钢丝绳时,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机电经理签字许可后方准备用,且收取相应租赁费。钢丝绳直径为:Φ12.5-Φ24.5的按每天每米0.1元收取租赁费,Φ26.5及以上的按每天每米0.2元收取,租赁费按发放之日算起。停用的钢丝绳必须在一周内升井上交,否则按照上述等额的价格收取租赁费,租赁费收取从钢丝绳停用之日算起。‎ ‎5、提升钢丝绳和保险绳实行“周检制”并做好点检记录,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不得大于10%,钢丝绳的磨损不得超过公称直径的10%;无极绳绞车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停止使用,换绳后方可运行。‎ ‎6、使用频率大于一周或停运的绞车,必须将钢丝绳缠到绞车上,做好涂油防锈处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 ‎(二)井上存放地点:‎ ‎1、固定地点:设备管理库。‎ ‎2、临时地点:如能短期转用,供应科库房。‎ 三、轨道、道岔管理办法 ‎(一)消耗管理 ‎1、加强环节管控,做好现场交接,防止运输途中丢失。如出现丢失,交接前由运转工区负责,交接后由接料单位负责。‎ ‎2、掘进区队当月超额领用轨道在次月的计划中扣除,各使用轨道的区队必须加强轨道及扣件的领用、入井等环节的管理,防止运输途中流失,如因流失造成领用量和进尺不对应,对运转工区进行处罚。‎ ‎3、各回收轨道、道岔的区队必须有轨道道岔等回收记录,并且按指定地点如数交回并经机电运输科、分管科室验收考核,防止轨道、道岔的流失,如有流失对有关区队按原值进行处罚。‎ ‎(二)复用管理 ‎1、采煤区队拆除的轨道、弯道、道岔必须回收运输到机电运输科指定地点存放以备复用,并及时将回收的数量汇报给机电运输科进行验收考核。‎ 205‎ ‎2、对不能复用的轨道、弯道、道岔等,由机电运输科、分管科室、供应科联合鉴定后由回撤指定位置存放,同时建账登记。‎ ‎(三)考核规定 ‎1、对掘进区队:造成轨道、道岔流失浪费的,工资科、机电运输科、专业科室、供应科核实后按原值100%处罚区队,其中30%落实有关责任人、20%落实工区“三大员”。轨道消耗量=季度实际领用轨道总量+机电运输科安排使用复用轨道量-(季度掘进总进尺-轨道滞后工作面的距离),实行季度考核。‎ ‎2、对采煤区队:造成轨道、道岔等流失浪费的,按原值100%处罚区队。其中30%落实有关责任人、20%落实工区“三大员”。轨道消耗量=月回采推进长度-运输巷无轨长度-月实际回收轨道数量。各种扣件回收率不低于85%以上,否则按原值扣罚,实行月度考核。‎ ‎3、对机电运输科按文件规定如轨道、道岔等管理不严造成流失浪费,对应回收复用而不安排回收复用继续投入新料的,一经查出对按投入新料原值的10%扣罚,其中20%落实科室负责人。‎ ‎4、能够及时进行回收转运,并能够规范地码放到机电运输科指定地点,对回收单位按照轨道每根10元,道岔每付30元进行奖励;回收转运出后,通过办完交接手续当场交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对回收单位按照每轨道根5元,道岔每付15元进行奖励。对回收轨道码放不整齐、留有道夹板、轨道卫生差对等扣罚。‎ ‎5、对闲置轨道及道岔,接到机电运输科通知,3日内不进行回收上交的,对责任单位每根10元进行罚款,并从第4日起轨道按照10元/根/日、道岔30元/付/日收取租赁费。‎ ‎6、回收过程轨道、道岔及附件丢失或遗漏,对回收单位按照原值进行罚款。‎ ‎7、不经机电运输科同意,未办里交接手续私自转交使用的,对转交双方各罚款500元。‎ ‎8、不经机电运输科鉴定同意,运转工区严禁将轨道升井。否则,按每辆车500元对运转工区进行罚款。‎ ‎(四)井下存放地点:‎ ‎1、固定地点:各掘进料场指定区域 ‎2、临时地点:如分批小量撤除不足一车,可按照标准码放材巷附近不影响运输的地方。‎ 四、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一)现场管理及回收复用 205‎ ‎1、各使用单位使用的安全设施,拆除后应立即升井,井下不得私自库存或转用,否则按《机电设备资产租赁管理考核办法》收取责任单位的租赁费;‎ ‎2、为了管理好安全设施,做好旧安全设施的再利用,对及时回收上交供应科和设备中心的单位给予奖励:交一套完整的吸能板(包括螺栓)奖100元,缺套或损坏者根据缺损程度每套罚款50-100元,丢弃在现场或故意不上交者每套罚款200元。在井下随意丢弃、乱扔乱放者,每米罚款1元;上交完好的柔性挡车栏钢筋框,每套奖励50元,丢弃在现场或故意不上交者每套罚款100元。每月底供应科和设备中心将所开奖罚单据汇总后工资科考核、兑现。‎ ‎3、对退下的挡车设施及架绳轮应及时升井上交,升井后交设备维修车间。供应科或设备组按照以下规定奖励:阻车器每套奖10元,卧挡每件奖20元,刚性吊梁每件奖30元,架绳轮(架)每套奖励50元;如现场发现不及时升井上交,将按照每天100元/件进行罚款。每月底供应科和设备组将所开奖罚单据汇总后工资科考核、兑现。‎ ‎4、挡车栏钢筋框、双爪卧式挡车器、刚式吊梁、地轮、架绳轮等,如现场需要,使用单位首先到供应科凭领料单领取。如供应科没有,由使用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计划,机电运输科审批,报供应科采购,按照采购价支付材料费用。因工作需要须转用的由区队提出申请,分管科室、机电运输科签字许可后方准转用,转用方应向转出方支付材料费用(和上交奖励金额对等)。‎ ‎(二)井上存放地点:‎ ‎1、固定地点:设备库。‎ ‎2、临时地点:如能短期转用,由机电运输科指定临时地点存放。‎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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