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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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轨道运输路面硬化的管理规定
关于轨道运输路面硬化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井下轨道运输路面硬化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现对井下轨道运输路面硬化规定如下: 1、 根据集团公司规定:井下井底主要运输大巷(车场除外)和集中轨道运输斜巷(车场除外)道裆内一律不准浆底。采区及采掘顺槽轨道道裆内一律不准浆底。 2、主运输大巷和采区级运输巷道可对轨道两侧的行人通道和水沟及其相关的硐室进行浆底硬化,道床按标准充填石子。现在已浆底的巷道保持原样、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完好整洁,因更换轨道或地面整平地段需重新浆底硬化时,按新的标准进行施工,以便进行轨道及其设施的维护。 3、主皮带机巷、为多个工作面服务的重要皮带机头、各变电所、配电点、重要的硐室等可以进行浆底硬化。 4、为采区工作面服务的两巷,除皮带机头、绞车硐室、水沟、水仓等地点根据需要进行浆底外,其余部分一律不准浆底。 5、新开拓采区的运输巷道及其硐室等地点路面浆底硬化时,均以轨道道板上平面为基准,浆底厚度不小于150mm。行人侧浆底后,混凝土的上表面高出道板上表面50mm,水沟侧混凝土的上表面与道板上表面平齐。道板的两端各留100mm的间隙,沿巷道纵向用混凝土填实抹平,并保证直线段与轨道平行,曲线段与轨道弧度一致。 6、除新开拓的采区级大巷外其余所有巷道地点的浆底硬化,均以轨道道板的上平面为齐,全部用混凝土进行浆底,浆底的厚度不少于100mm。 7、对于斜巷各车场的道岔大地轮、立挡、卧挡,按运输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化大全)做水泥基础,以保证其稳固。 8、对于原已硬化的地段,已破损的,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修补,特别是运转工区范围内的沿途大巷部分道岔、道节等破损严重的地点,修补时应当将破损的混凝土清理,将道床捣固结实,然后用体积比为:水泥:沙子:石子=1:1.4:2.8的混凝土搅拌均匀后填实抹平,对现场允许凝固期较短的地点适当增加速凝剂,以加快混凝土的凝固。 9、新的巷道浆底硬化的混凝土的体积配比为水泥:砂子:石子=1:2:3. 10、浆底硬化前对现场的底板进行清理、找平、夯实,否则不准进行浆底硬化。 11、浇注后的水泥表面必须找平、轧实。 12、浆底硬化的巷道的沿途在低洼点适当设置与主水沟相通的横水沟,避免道床积水。 13、巷道底板的硬化须在巷道工程设计中注明,并在开拓工程中一次性施工浇注,与井巷工程一并进行验收,纳入考核。 14、车场大地轮、卧挡、立挡等运输安全设施基础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精细化大全》执行,参见下图 附图1:主运大巷浆底硬化示意图 附图2:皮带运输巷浆底硬化示意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