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旋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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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旋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文 件 比旋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编 号 SOP•09•1012 版 本 2 页码 1/1 编 制 日 期 替 代 ∕ 审 定 日 期 颁 发 质量保障部 批 准 日 期 生 效 年 1 月 20 日 发 放 质保中心 依据:目的:建立比旋度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用于样品比旋度的测度 1.器:W-ZZ-Z 型数字显示自动旋光仪,TG-382A 电光分析天平,100ml 容 量瓶 2.样品测定操作方法 2.1 用溶剂作空白校正 2.2 将测定管用试汇体或溶汇(取固体供试品,接各药品项下的方法制成) 冲洗数次,缓缓注入供试液或溶液适量(注意勿使发生气泡),置于旋无计内检 测读数,即得供试液的旋光度,显示窗上负号(-)亮表示左旋,不亮表示右旋。 3.结果计算:用同法读取旋光度 3 次,取 3 次的平均数,照下列公式计算, 即得供试品的比旋。 对液体样品[a] t = a ldd 对固体样品[a] t = 100a lcd 式中[а]为比旋度;D 为钠光谱的 D 线;t 为测定时的温度;L 为测定管长度, dm;а为测得的旋光度;d 为液体的相对密度 c 为每 100ml 液体中含有被测物 质的重量, g c 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计算。 4.意事项 4.1 每次测定前应以溶剂作空白校正,测定后,再校正 1 次,以确定在测定 时零点有无变动;如第 2 次校正时发现零点有变动,则应重新测定旋光度。 4.2 配制溶液及测定时,均应调节温度至 20℃±0.5℃(或各药品项下规 定的温度)。 4.3 供试的液体或固体物质的溶液应不是浑浊或含有混悬的小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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