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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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喷涂件检验标准
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名称 喷涂件检验标准 生效日期 页 码 1 of 4 使用状态 文件编号 版 本 A / 0 审 核 拟 定 目 的 确保本公司喷涂件品质符合客户要求。 范 围 适应于喷涂件进料或制程入库检验。 抽样标准 MIL-STD-105E单次Ⅱ级正常检验;CR=0;MA=1.0;MI=2.5。 产品表 面分区 A面:在安装状态下,距离离使用者最近、且第一眼便能看见的产品表面; B面:在安装状态下,使用者变动方位或调节相关部件后就可看见,但距离离使用者比较远的产品表面; C面:在安装状态下,使用者必须大幅度地移头部,或者拆动可换性配件才能看到的产品表面; D面:在安装状态下,顾客根本看不见的产品表面。 检验环境 在正常光源条件下,距离30cm远检验,以及适宜的角度检验产品。 参照标准 1、GB / T2828.1-2003逐批检查计数抽样及抽样表。 2、GB 7000.1-2007灯具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3、GB/T 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序号 检验 项目 接 收 标 准 检验工具及 方法 缺 陷 描 述 缺 陷 等 级 致命(CR) 严重(MA) 轻微(MI) 1 色差 产品表面颜色满足规定要求或不超出签板范围。 目视 颜色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与色板要求太大。 √ 2 薄漆 产品外表面不能有薄漆露底现象。 目视 产品外表、A、B两面,在加工后有薄漆或露底现象。 √ C面薄漆,面积≥10mm2孔边薄漆在组装后能被遮盖,且在30cm处观察较明显。 √ 产品内部薄漆,组装后不能被遮盖,且直视较明显。 √ 3 流漆 产品表面及边口处,不能有流漆现象。 目视 C面流漆面积3mm2≤x≤5mm2,且在10mm2内,不超出2pcs,间距≥25cm,在30cm处观察不明显。 √ B面流漆面积≥5mm2。 √ 4 桔皮 产品表面不能有桔皮现象。 目视 手感 表面有明显的凹凸痕,用手触摸,表面不平滑。 √ 5 砂粒 表面无明显的砂粒。 目视 卡尺 A面有砂粒。 √ B、C面砂粒直径≤0.5mm,在10cm2内,超出5颗,且距离≤25cm。 √ B、C面砂粒直径≤1mm,在10cm2内,超出3颗,且距离≤25cm。 √ 在同一平面内,砂粒聚集太多。 √ 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名称 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 码 2 of 4 版 本 A / 0 序号 检验 项目 接 收 标 准 检验工具及 方法 缺 陷 描 述 缺 陷 等 级 致命(CR) 严重(MA) 轻微(MI) 6 划伤 刮花 擦花 产品表面喷油层,不能有明显的损伤痕现象。 目视 卡尺 A面刮花面积≤5mm2 √ B、C面,在距人体60cm处观察,无明显刮花≤10cm2。 √ 划伤痕在A面,长≤5mm,宽≤0.1mm,高≤0.05mm。 √ 划伤痕在B面,长≤10mm,宽≤0.1mm,高≤0.05mm。 √ 划伤痕在C面,长≤10mm,宽≤0.1mm,高≤0.1mm。 √ A面擦花面积≤5mm2,且在60cm处观察,不明显。 √ B面擦花面积≤10mm2。 √ 7 碰伤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碰伤痕。 目视 卡尺 产品A面有碰伤及变形。 √ B面及边、角碰伤面积≤1.5mm2。 √ B面及边、角碰伤面积≥3mm2。 √ 碰伤、变形,但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 √ B、C面碰伤面积(凹凸痕)>5mm2,深(高)度>0.5mm。 √ 8 表面 脏污 表面不能有不可擦拭的污物或腐蚀性物体或其它有害物体。 目视 卡尺 表面不可擦拭的污物面积≥2mm2。 √ 表面残留有不可擦拭的污物或腐蚀性物体或其它有害物体。 √ 表面残留有可擦拭的污物面积,A面:1mm2≤x≤10mm2。 √ 表面残留有可擦拭的污物面积,A面:3mm2≤x≤15mm2。 √ 表面残留有可擦拭的污物面积,B、C面:5mm2≤x≤20mm2 √ 表面残留有可擦拭的污物面积,B、C面:10mm2≤x≤30mm2 √ 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名称 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 码 3 of 4 版 本 A / 0 序号 检验 项目 接 收 标 准 检验工具及 方法 缺 陷 描 述 缺 陷 等 级 致命(CR) 严重(MA) 轻微(MI) 9 挂具痕 表面在组装后不能有明显的挂具痕迹。 目视 组装后不能被遮盖,在60cm处观察明显。 √ 组装后不能被遮盖,在60cm处观察不明显。 √ 产品内部不能被完全遮盖,在组装后不能遮盖且较明显。 √ 10 附着力 测试 表面漆层无基体,结合牢固(在10cm2内,利用尖刀刻划1mm×1mm见方的小方格,使用3M胶纸贴平整后,手拉胶纸成45度角撕扯,漆层无脱落现象。 目视 尖刀 所测试的漆层方格脱落,面积大。 √ 所测试的漆层方格连续几处检测有小面积脱落。 √ 11 表面 黄斑 锈迹 产品的内外表,不能有生锈及黄斑现象。 目视 卡尺 产品的外表面出现锈迹或黄斑。 √ 产品的内表面,生锈面积≥5mm2,组装后不能掩盖。 √ 产品的边口位有生锈或黄斑。 √ 产品的内表面黄斑面积≤10mm2,不影响整体外观。 √ 产品的内表面黄斑面积≥10mm2,且较明显,影响产品整体外观。 √ 产品的内表面有生锈现象。 √ 12 油点 产品外表面不能有明显油点。 目视 卡尺 在10cm2内,1mm≤∮≤2mm不超过2点。 √ 在10cm2内,2mm≤∮≤3mm √ 13 起雾 产品外表面不能有明显雾状。 目视 卡尺 产品外表面有明显的不可擦拭的花纹状白色印痕。 √ 有花纹状白色印痕,且可擦拭其面积≤10mm2。 √ 有花纹状白色印痕,且可擦拭其面积>10mm2。 √ 有花纹状白色印痕,且不可擦拭其面积≤3mm2。 √ 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名称 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页 码 4 of 4 版 本 A / 0 序号 检验 项目 接 收 标 准 检验工具及 方法 缺 陷 描 述 缺 陷 等 级 致命(CR) 严重(MA) 轻微(MI) 14 盐雾 测试 产品外表面的防腐能力,必须满足规定时间的检测要求。 目视 测试 卡尺 不能通过盐雾试验检测,大面积生锈。 √ 产品边沿及孔边有锈迹,其周边不超过5mm。 √ 产品正表面,有锈点。 √ 产品内表面,给检测后,其锈点在10cm2内,内直径1mm,超过3pcs,距离≥25cm。 √ 在规定时间内,如果产品漆层表面开始生锈(最低不能低于48小时),则取样抽正常出货方式(胶袋、彩盒、外箱)放置于铁制箱内三个月,每周观察一次,看其变化,有生锈现象。 √ 15 耐温 测试 在220℃的温度下烘烤60分钟后观察无皱纹、气泡、裂纹、脱落及明显失光现象。 烤箱 目视 表面有明显的皱纹、气泡、裂纹、脱落及明显失光现象。 √ 备 注 本检验标准未尽项目,需检验时可参照行业标准、国标或工程技术文件要求。当检验标准的检验项目在技术要求中未作规定时,可不作检验要求。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