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和病例随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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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会诊制度和病例随诊制度

会诊制度和病例随诊制度一、院内各科提出会诊,由主任或行政医师指派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参加。会诊医师应做好准备,疑难病例,应主动征询上级医师意见。二、全院性会诊由科主任或指派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参加。三、由医务处组织的,有外院专家参加的会诊,由科主任或指派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参加。四、患者或其家属带外院片要求阅片会诊,应挂放射科专家号。放射科每日派专家应诊。五、经常组织放射科与临床科疑难病例讨论,多方解决医疗问题,另一方面可进行临床教学。\n病例随诊制度病例随诊制度是检验诊治质量,总结经验提高诊治水平,积累科研教学资料的一项重要措施。一、建立专册记录有关资料,按系统设专人负责,对手术及出院患者的病历详细查阅,核对影像与手术病理及出院最后诊断,进行登记。二、定期举行专业组或全科病例讨论会,对诊治效果及漏、误诊病例应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提高诊治水平。三、根据影像——手术病理诊断对照符合情况进行分级。I级:诊断正确。Ⅱ级:诊断部分正确,Ⅲ级:漏诊、误诊。四、按专业或专题集中查阅病例,与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积累科研资料。五、对手术、出院患者进行复查时,需进行个别的随诊,并做好记录。六、科室建立索引、登记卡。八、有计算机管理时,应输入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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