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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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勐养镇江边寨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1、工程位置及意义景洪市勐养镇地处景洪市中北部,距市政府15公里,是勐景、小磨、思小高速公路的连接点,也是昆曼国际大通道中小磨段的起点,交通十分便利。土地面积688.5平方千米,其中坝区24.42平方千米,占3.55%;山区664.08平方千米,占96.45%。年平均气温20.5℃,最高气温38.9℃,最低气温1.4℃;年平均降雨量1600毫米,属亚热带气候类型。平均海拔1091.5米,全镇最高海拔1633米,最低海拔550米,土壤以砖红壤和茨红壤为主,厚100厘米,有机含量1%~1.5%,森林覆盖率达86%,林业用地总面积22617.6公顷。景洪市勐养镇至江边寨公路,全长29.5公里。目前该公路等级低,无路面,晴通雨阻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出行问题,该路的修建不仅可以解决村民的出行难、运输难的问题,且道路的修建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节约在途时间效益,降低运输成本,并对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造价人才网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2、主要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2)计算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3)路基宽度:K10+000~K22+800段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2x0.5m培路肩;(4)K10+000~K22+800段平最大纵坡10%;最小坡长60m;(5)车辆荷载:公路-Ⅱ级;(6)路面结构形式:水泥混凝土路面:n路面面层: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厚20cm)路面基层:级配碎石基层(厚15cm)3、主要工程数量:合同段序号工程项目单位11路线总长Km29.53挖土石方m355312路基土石方3填方m2870823级配碎石底基层H-15cmm13507524C25水泥混凝土路面H-20cmm12825025培路肩m35856.756涵洞m/道30/437挡土墙m/m441/1687.6百米桩、公路界碑块2978交通工程各类标志牌块145二、监理工作的范围、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监理工作范围: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以及上述工程可能发生的变更内容和因施工本工程所必需完成的其他附属工作。监理服务期: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我公司的质量方针:业主满意是我公司的最高追求;守法、诚信、公正、监理工程师论坛科学是我员工的行为准则。我公司的质量目标:合同履约率100%—全面兑现合同承诺;业主满意率100%—全面实现业主的合理期望;n质量目标兑现率100%—全面达到工程项目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本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荀。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建设投资,按期完成工程。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目标:确保工程质量为优良。三、监理依据1、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及其附件;2、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之间或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函电及其他文字记录以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等;3、国家、交通部及云南省有关部门颁布的监理法规等;4、国家、交通部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施工、检测、试验等规范、标准、规程等;四、监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组成本合同段的组织机构框图见下页。合同段设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合同管理工程师1人、和监理员1人组成。以上人员资质均满足合同文件的要求。五、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的职责高级驻地办在总监和总监代表处的领导下,根据合同与规范对本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工期和合同等进行全面管理。高级驻地办的职责主要是: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监理,负责组织和执行日常监理工作。2、批准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审查和认n可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向承包人发出分项开工指令,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并发出相应的函件或指令。3、现场复核施工图设计资料,验收承包人测量的地面线。参与或检查承包人的恢复定线工作,超出允许误差时,及时发出指令,并向总监代表处报告。4、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和材料,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中间检验和计量支付等申请予以签认或审核。5、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进度、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令、函件和图纸,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经总监代表批准后指令承包人可暂时停止施工,在问题改正后再下达复工指令。6、及时对有关变更资料做好记录,防止索赔。对发生的索赔、工期延误、争端、重大变更、支付和其它合同实施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总监代表处报告。7、主持驻地办与承包人的现场协调会并写出会议纪要。作好施工监理日志。8、管好一切施工档案,保存与承包人所有的工地记录、往来函件等。9、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办理保险,并要求承包人委托人委派必要的安全保护人员及必要的工程安全设施。10、掌握承包人的工地动态,按总监代表处要求编写监理月报,报总监代表处。11、审查承包人的竣工图表,参加交工验收,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工程修复情况。12、对未委托处理的重大事项,应向总监代表处报告全部有关情况,提出可能处理的办法,供总监代表作出决定(或上报总监)时参考。n(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总监和总监代表处负责,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监理,对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监督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对在合同对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总监代表处;负责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及包工程的类型、数量,并向总监代表报告。3、代表总监或总监代表提供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测量资料,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修改后的计划,并抄送总监代表处。4、按合同和规范要求核实工程数量,认真检查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核承包人的月结帐单送总监代表处。5、审核材料的标准试验报告,各种材料配合比的设计报告,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示或监理通知单。6、主持与承包人的常规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尽可能防止索赔或延误工期。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负责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代表处。7、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进行评估、测算,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对各项重大变更应搜集足够资料,提出方案的取舍或处理意见,报总监代表处批准后,指令承包人执行。8、负责建立合同段的资料管理系统,包括工地日志,记录、监理图表、报表、设计、施工、竣工图纸等,均应有专人保管。9、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审查竣工报告的竣工图表,参加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10、按规定向总监代表处报送各项定期报表和各种报告。11、办理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其它事项。(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n1、道路专业工程师:熟悉合同文件、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放样是否准确,确保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线型的正确;审核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设计和竣工图表,向承包人提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照标高资料;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准备工作;审核工程计量。2、交通安全设施专业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的认可;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审核工程计量。3、试验检测专业工程师:施工前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标准试验报告,施工中按规范要求的试验项目和频率检验现场施工质量。负责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检查指导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当监理组的试验作出最后判断;对已计量的工程进行检验签认。4、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人的月结帐单;负责计算或审查补充合同单价或变更单价;建立科学的工程数量管理办法,确保最终支付的正确;随时掌握工程量的完成情况,坚持计量标准和条件,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当发现工程进度不符合计划工期的要求时,应及时提出建议。5、测量专业工程师:配合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人进行测量放线、放线,审批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复核道路、路面的中线偏差、标高、几何尺寸等。6、环保专业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环保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负责审批承包人的环保工程施工检验申请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各道工序进行检验,对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书。(四)、监理员的职责n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和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指定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工作。2、熟练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熟悉并掌握本项目的试验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有效地进行工地材料试验和质量检测,达到控制施工保证质量的要求。3、初审承包人提出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情况,在施工中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4、审核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图、竣工图表,提出初审意见及建议,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5、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的规定,按规范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规定的部分要求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6、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进行证实试验,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7、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量表。8、绘制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建立工程台帐,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按时上报应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和不定期向监理组长报告工作。9、办理专业工程师和监理组长交办的工作。六、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1发出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开工通知书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投标书附件内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时间不应提前或推迟。发出开工通知书之n后,如果业主不能移交永久性用地,致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属业主违约,承包人有权获得工程延期和索赔;如果承包人准备不足,不具备开工条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不予批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则属承包人违约,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代表处。2向承包人提交施工图纸和资料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提交两套施工图纸和资料,承包人应将其中的一套存放在现场,供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时查阅;对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高级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错误、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代表处报告,由总监代表处核实并转报业主。如果合同规定施工设计是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向高级驻地办提交图纸资料四套,供高级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代表处审批。3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高级驻地办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进度计划(网络计划)供审批。高级驻地办应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总监代表处核批。如果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的要求有较大的分离,应指出问题,退回承包人要求其重报。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其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技术规范和图纸、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承包人的质量检验手段、工地试验室的建立,都应根据工程特点配置,满足检验的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n质量保证体系作如下重点检查:(1)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人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核对,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作进一步的了解。当进场的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其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使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满意时,可要求承包人更换,并应明确要求质量负责人应一直在工程现场用全部的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不得用其它人员兼职。(2)承包人的自检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和制度,其自检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对各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技术资料;②对每道工序或工艺都应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人员的认可;③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经监理人员认可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应有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④按规范及总监代表处规定的抽样项目及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对留在现场的试样,应有养护和管理的规定;⑤对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尺寸应及时进行量测,并提出资料以获得旁站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认可;⑥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⑦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随时为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3)承包人的试验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资质、规模、设备、人员n配备应能满足所承建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其工地试验室的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①能进行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预先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总监代表处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②对工程材料进行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总监代表处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③配合施工,提供和收集为控制工程质量所需的各种参数;④按规范和总监代表处规定的抽样项目和频率、时间和方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和工序及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验,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检验结果;⑤对合同工程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资料;⑥对超过资质范围的试验项目,应有委托相应资质试验室的委托合同,并附被委单位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备核查。5检查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测量(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资料,并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完成恢复定线和对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报总监代表处核查批准后,作为道路横断面设计和土石方计量的依据。(2)承包人进行上述工作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场,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才能开工。(3)要求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竣工验收结束。(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合同文件中标准横断面、纵断面及实测地面线资料,提交用于实际放样的施工图。n(5)对业主已移交了工程场地占用权,但承包人尚未施工或尚未测定的施工段落,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废土,由此引起增加的工程数量或费用,不予签认。6检查承包人的工程占地在合同规定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之前及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合理的时间里,应要求业主将全部工程或施工段落的工程场地移交给承包人使用。在进行工程场地交接前和交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作出工程场地占用计划(附图)并把占地计划提供给业主,以便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2)对业主难以按工程进度计划及场地占用计划提供工程场地的段落,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与承包人协商,对施工段落的顺序安排作出合理的调整;并将工程安排的调整情况报告总监代表处,力争做到不因场地移交而造成停工索赔;(3)工程场地交接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并履行必要的文字手续,各有关的代表应在交接文件上签字;(4)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占用的场地埋置永久性的界桩,并对场地进行看管。7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装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的投标书附表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对承包人进场机械装备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已进场的机械装备其种类、性能、数量、生产能力、完好率等能满足工程开工及进度计划的要求,则应予批准;反之,则通知承包人限期解决,否则将不予批准开工。n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应符合下述要求并列表登记,未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撤离现场:(1)进场机械装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新旧程度等是否与投标书附表所列相符;(2)进场的机械是否配套,能否适应施工技术的要求;(3)进场机械的数量能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4)对数量不足的施工机械,应通知承包人限期补足;经审查不合格的机械,应要求承包人撤离现场并限期更换。8审查分包人的资质及分包工程量高级驻地办应对承包人的分包人的资质情况和分包人的主管、关键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总监代表处。9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当开工前的检查均符合要求,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后,承包人应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如无特殊原因,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予批准。七、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即根据合同技术规范、图纸的要求和规定,对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每道工序严格地、系统地、全面地监理,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1质量控制的依据(1)合同条件: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补充、完善设计的要求;(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n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补充技术规范的要求;(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标准。2质量控制程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出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在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并进行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计划开竣工日期,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2)工序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4)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申报,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5)中间交工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项n工程,不得进行下一步工程的施工;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高级驻地办和承包人应汇总好该分部、单位工程的资料,由总监代表处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发证书;(6)中间计量证书: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程单项,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者暂不计量支付;(7)工序质量检查程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工序检查程序应按以下原则提出:①应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②应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③应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3现场质量控制(1)测量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必要的助手)专门负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向承包人提供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②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③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尺寸以及线型的正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④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误n差成果资料。(2)试验试验是为质量控制提供定量的依据,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由试验专业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的各项试验报告,组织实施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高级驻地办的试验利用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当承包人试验室不具备条件进行时,送总监代表处中心试验室进行。同时,使用配置的检测试验仪器进行现场随机检测试验;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监督承包人定期报请政府计量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1)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①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②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由承包人运出场外;③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④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2)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n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检测压实度使用灌砂法与核子湿度-密度仪的相关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按以下要求进行:①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要求承包人按规范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总监代表处中心试验室审查批准。驻地试验专业工程师应派出监理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②驻地试验专业工程师应将总监代表处中心试验室所进行的平行复核(对比)试验的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的指令,通知承包人。3)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或总监代表处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①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②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技术要求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③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④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4)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n青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①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②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独立进行不少于20%频率的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③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员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5)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①驻地试验专业工程师应派出现场监理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报总监代表处进行审批,并通知承包人执行,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3)旁站监理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应由驻地监理组的监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②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n③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违反规程的方法和工艺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④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⑤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开孔检查;⑥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⑦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八、工程费用控制费用控制即对工程费用的支付进行监理。费用控制的核心是工程计量与支付,它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监理工作除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主要依据控制好其中所列各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外,同时还应做好工程变更、附加工程、索赔和意外风险等方面的费用监理,尽量减少合同工程量清单以外的费用支付。1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当业主根据合同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价值。(1)计量范围计量范围仅限于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单中的内容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2)主要计量依据①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②合同条款;③技术规范;n④合同图纸;⑤工程变更令;⑥费用索赔审批表;⑦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3)计量原则①工程计量必须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和技术规范的计量规定以及监理工程师所同意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②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③工程的计量必须在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者不予计量。(4)计量的一般规定①工程计量应采用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工程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②工程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同时阅读,计量所使用的支付项目编号,应与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一致。③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被认为是按图纸所规定的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书面所指示的。④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和支付。⑤工程计量应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为计量单元,但对部分分项工程也可视情况分次计量。⑥工程所需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等设施和材料,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⑦如果技术规范规定完成的任何工程或细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n现,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义务,不另计量。2计量的方式和程序(1)计量方式①正常计量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范围时,承包人应提供计量的基础资料(包括该工程的试验记录、检测资料及图纸等),经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审查后通知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其共同计量。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则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正确的计量。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并将计量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或其代表。如果承包人或其代表不同意或不签字,这些记录或图纸仍应被认为是正确的,除非承包人或其代表在接到该计量记录7天内发出通知,申明他的理由,则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接到申述后7天内审阅记录或图纸,确认或是修改。②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对承包人申请增加的计量,应要求其提前3天提出计量申请,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承包人只提口头申请,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可不予增加计量。③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可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3天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2)计量程序①计量通知或申请工程需要计量时,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的计量申请或n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②审查有关文件资料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③填写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结果,并经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和承包人或其代表审核签认。如果承包人或其代表在计量后7天内提出异议,将他认为不正确的计量部分的资料提交给计量工程师,则计量工程师应重新检查对记录和图纸的计量审核,并约承包人或其代表出席参加。或者予以确认,或者予以修改。如果承包人或其代表不出席参加,则以计量工程师的审核结果为准。④计量的主要文件a.中间计量表;b.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c.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见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1.0.4条规定);d.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e.工程变更指令;f.中间交工证书;g.分项工程竣工图表。3计量方法(1)分项工程计量单元分项工程计量单元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进行划分,高级驻地办还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增列。凡承包人的分项工程开n工申请、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都应依据上述规定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2)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①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但这种计量应属暂计性质,驻地计量专业工程师有权依据最终计量对暂计部分进行调整,要做到《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三对口。②分次计量的分项工程,每次计量都须附经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质量情况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起止桩号、工程名称及质量检验情况说明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才能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③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资料由高级驻地办存档,待单位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时一并上报总监代表处。(3)计量方法(按工程量清单的章目分述)①第100章总则一般按“总额”计量,各项目号的最终计量不应超过其“合价”,承包人按合同条件规定应提交的分项(细目)表及支付规定,在1.6款“中期支付”中另作规定。③第300章路面路面工程按各结构层的分项开工申请为计量单元。高级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对分层开工申请的段落长度作适当控制,一般不考虑分次结算,计量内容按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内容办理。④第800章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n以开工申请为计量单元,计量内容按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相应规定办理。4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行费用监控的主要依据,任何变更所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更,都是与工程量清单相比较而言。因此,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其数量或费用的增减变化,另以增加或减少的方式表达。(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合同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是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其变化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①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设计所标示工程量的关系:a.高级驻地办在建立工程台帐时,应以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为依据,以便与实际计量的工程量相对照。b.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如果与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不一致时,驻地计量工程师应提出对照表,以备随时检查。c.因优化设计或补充设计提交承包人据以施工的图纸,应属于施工图设计,其工程数量按上述a、b的规定处理。②工程变更a.工程变更是指对施工图设计的变更。b.因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驻地计量工程师应随时记录在工程台帐上,调整设计工程量。③工程数量的其他变化a.工程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都应按各级监理职责规定,由有权的工程师下达指令,没有工程师指令的工程数量增减,不予计量。nb.承包人无权变更工程。当上述减少是由于承包人的遗漏所造成时,高级驻地办应指令承包人完成该项遗漏。c.由于承包人责任的返工涉及的增做工程和为方便施工增做的工程不予计量,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承包人擅自增做的工程,也不予计量。d.任何性质的工程数量变化,驻地计量工程师都应做出记录。(2)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是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确定合同价格的依据。因此,清单中的“单价”应在合同期内始终保持不变,但承包人履行合同有关条款时所涉及的“单价”问题,按以下方法处理:①当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加时,增加部分仍应使用清单中相应细目的单价。②如果因变更出现新的工程细目,可补充该细目的单价。补充单价应依据该细目相应的技术规范,按承包人投标时使用的工、料、机台班价格和间接费率进行计算。③如果变更了的工作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该变更工作,致使合同单价中的任何价格和费率已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时,他应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议定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监理工程师应提出他认为合适的费率和价格,经业主批准后通知承包人和抄送业主,作为结算(或临时结算)的依据。④如果变更的工程细目其在工程量清单中的价值超过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细目实际实施的工程量超过或小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的25%时,可调整该细目单价的间接费部分,直接费部分不得调整。在一般n情况下,工程量增加可能会充分发挥承包人现有设备或人力的潜力,也可能需要运进增加的设备或人力,并相应涉及临时设施等费用;工程数量减少可能导致机械闲置,或调走多余的机械和人力,也可能反而会出现工程量与施工力量的平衡局面。因此,高级驻地办应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调整方法。调整间接费以后的单价,只用于计算该细目超过或小于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的部分。⑤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如果承包人有索取额外价款或变更费率的意图,他应在接到指令后14天内以及变更工作开始之前(减少的工作除外)通知高级驻地办;或工程师在下达指令时,同时将增加费用或变更费率的意图通知承包人。则高级驻地办应将与承包人协商的意见报总监代表处,经与业主协商后,或增加费用,或调整单价。如果承包人未在14天内提出要求或指令中未附工程师调整费用的意图,则高级驻地办不应再受理此事。5工程支付(1)中期支付①驻地计量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月结帐单后,应在7天内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审核:a.支付工程的质量检验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b.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c.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②签发中期支付证书a.驻地计量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月结帐单后(必要时通知承包人修订重报),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送总监代表处,由总监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副本抄送承包人;b.除了特殊项外(如:计日工、暂定金、费用索赔等),总监理工程n师签发的中期支付证书中的支付数量应基本正确,计算不必过于精确(小数位四舍五入);c.驻地计量工程师有权通过任何一期中期支付证书,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签发的支付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d.当工程支付款小于合同规定的限额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按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2)最终支付①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最终结帐单后,应会同驻地计量工程师在28天内完成下述工作:a.最终结帐单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b.审核修订承包人的系列结算清单。c.审验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是否齐全。d.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并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e.发现又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②签发最终支付证书驻地计量工程师对承包人最终结帐单和清帐书审核后,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总监代表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最终支付证书送业主,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九、工程进度控制进度控制即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进度地计划进度间可能出现的差距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监理工程师制定科学、有效地进度控制措施和n计划管理办法,并依据合同文件赋予的职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理,促使工程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之间保持平衡,保证工程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1工程进度控制的合同依据根据合同条件所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以合同条件有关条款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理的主要合同依据。(1)合同条件的主要规定是:①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后,应在合同条件第Ⅱ部分规定的和在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时间内,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在投标书中确认的施工方案或建议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供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②无论何时,如果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批准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立即根据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的14天内将修订后的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③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底以前,根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或修订的计划,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下年度施工计划供审批。④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合同条件第Ⅱ部分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现金流量估算表,此后应每季度定期修订一次。现金流量估算表应依据合同价格分季填报。(2)合同条件的规定还有以下几点:①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n认为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因而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使工程在预定工期内完成。②承包人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③承包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无权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费用。④如果承包人为了加快进度而认为有必要在夜间或节假日加班,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如果承包人为履行本款规定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而使业主投入额外的监理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根据上述有关工程进度条款的规定,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遵守合同规定,按规定提交计划,并在工程进度缓慢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倘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的规定执行或未能执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指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为依据,公正地采取措施,以使承包人能按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3)编制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以下条件:①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②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③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④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⑤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⑥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等。2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划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应要求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计划应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清楚明了、便于管理,表达出全部施工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在充分利用现场施工力量和资源的情况下,科学地安n排进度,并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断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及时采取平衡措施,或请业主及时解决外部干扰因素,保证工程施工在合同工期内顺利进行。(1)进度计划的划分①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计划期可分为:a.总体进度计划;b.年进度计划;c.季进度计划;d.月进度计划四种。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按内容可分为:a.进度计划。一般可采用横道图、斜道图、进度曲线图、关键线路网络计划图或计划表格等方式表示;b.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性工程”主要是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控制作用的工程。如特大桥、隧道、大型立交、软基等。故应单独编列计划,供检查。计划内容可参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c.材料物资需要量计划。以表格的形式列明计划期内各种材料的需要量及资源落实情况;d.机械设备使用计划。以表格的形式列明计划期内为完成进度计划所需要的各类机械台班数。需要的机械台班应与承包人现场实有机械数量相比较,提出机械调配的计划安排;e.劳动力使用计划。以表格的形式列明计划期内为完成进度计划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并与承包人现场实有人数相比较,提出劳动力调配计划;f.文字说明。以文字的形式对计划期内所采取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组织措施、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以及现金流动n估算等加以详细叙述。不论计划期的长短,“进度计划”均应由上述五个内容组成。对于某些起控制性作用的关键工程,亦可参照“进度计划”的内容和要求单独编制计划。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1)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步骤各级监理组织在收到承包人不同计划期的进度计划后,高级驻地办应在4天内、总监代表处应在14天内审查完毕,或要求承包人修改重报、或予以批准。审核进度计划可按以下步骤进行:①阅读计划文件,将认为有问题的地方作出记录并进行了解;②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要求承包人予以书面澄清;③分析存在问题,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④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至满意为止。(2)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内容①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齐全完整、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可靠及计划的合理性。②审查工期和施工时间的安排是否合理a.承包人提交的不同计划期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合同工程的合同工期。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一般应少于合同工期三个月左右,至少应等于合同工期,以防一旦出现特殊情况时能有调整的余地。年、季、月的短期计划,始终都要围绕总进度计划安排;b.对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度计划,应认真检查计划中阶段性的施工安排或分项工程的施工安排,其安排顺序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其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是否合理,施工和资源的需求是否均衡;nc.对于易受气候、季节变化影响的工程是否有安排在不适宜的时间里施工的情况,或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d.承包人的计划安排与业主提供永久性占地的时间是否协调;与指定分包人的进场或其他分包人进场时间是否吻合;e.对动员、清场、假日和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③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和施工能力的适应性:a.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是否可靠:承包人在标书中所承诺的主要骨干人员、施工队伍、主要材料和设备是否已进场;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工作是否已进行;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是否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b.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安排与承包人的施工能力(包括施工经验技术水平、设备、人力)是否适应,某个阶段的安排是否过紧,整个工程的计划进度是否均衡。按合同工期完成整个工程是否留有适当的余地;c.了解承包人进场装备的技术状况、配套状况以及机械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d.分析承包人计划中关键线路的合理性,审查对关键线路上工程施工的安排情况,看能否保障关键线路的施工;e.分析承包人自身计划管理的能力,实施工程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计划的要求。当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不同计划期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了上述审查并了解落实后,应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计划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按关于不同计划期的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或批复承包人或上报总监代表处。4工程进度计划的检查n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把掌握计划进度与实际工程进度之间的平衡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主要手段。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视着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间可能出现的差距,及时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高级驻地办检查工程进度应以检查批准后的季、月进度计划为主,要求承包人定期提供有关记录和分析报告,高级驻地办应将承包人的分析报告报总监代表处。承包人的记录和报告应包括:(1)每月工程进度检查分析报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当月的规定日期以前向高级驻地办提交月进度检查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概况或总说明,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②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章目为单位,绘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③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的图片;④工程计量支付及其它财务支出情况以及现金流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等;⑤记述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及解决措施。(2)季度、年度工程进度检查分析报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季度、年度期满后7天内提交季度或年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分析进度计划特别是关键线路上各重点环节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提出有效措施,为修订总体进度计划或年度计划提供依据。(3)监理工程师的进度控制图表高级驻地办应编绘本合同段工程布置总图、工程进度条形图、网络计划图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n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5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1)计划正常实施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果实际工程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但应随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通过高级驻地办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工程按计划实施。(2)计划的调整高级驻地办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及人力、机械设备与批准的计划安排有较大不一致,且已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并应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需要。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的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计划作调整。(3)加快工程进度承包人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影响合同工期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①承包人所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确保质量;②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负;n(4)进度计划的延期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期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计划实施工程。(5)进度计划的延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赶不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影响合同工期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估,报告总监代表处,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十、合同管理1工程变更的规定①对工程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任何变动,都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对监理工程师变更权限的规定和监理服务协议书中业主对各级监理组织变更权限的授权进行审批,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指令承包人实施。②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无权批准高级驻地办权限以外的变更。但是,根据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当发生非常紧急情况,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身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保护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时,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必要的指令,以减缓危险的发展。但事后应立即报告总监代表处。③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④承包人提出变更时,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无权对工程作出任何变更。如果承包人在没有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指令的情况下n增做或减少了工程,其增做的工程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不予计量,并不得补发变更指令;减少了的工程,应视同承包人尚未完成的工作,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也不得补发变更指令。⑤因承包人过失或违约或承包人对此负有责任,使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变更工程时,则由此造成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⑥对变更后工程的支付,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遵循以下原则,即:a.合同单价不变;b.因变更出现新的工程细目时,可补充该细目的单价,补充单价应使用与合同单价相同的工、料、机班价格和间接费率进行计算;⑦承包人在提交变更申请时,应同时提出结算单价,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上述原则予以审定,报总监代表处审批。2变更程序①变更意向通知a.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根据总监代表处的意见)变更工程时,应将变更的意向通知承包人;或者,承包人认为有必要变更工程时,应将他的变更意向通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变更意向通知中应说明工程项目、部位、变更理由、依据及对变更的初步评估,必要时应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b.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应现场审定变更方案,对变更意向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肯定或予以否定。②变更申请已经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认定的工程变更方案,不论此方案是谁提出,均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提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的授权,或予以批准,或上报总监代表处。n承包人的变更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a.变更工程的位置及工程类型;b.变更理由及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比较(包括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议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等);c.设计图及必要的补充技术规范(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d.变更后的工程数量以及变更前后的工程数量对比表;e.变更工程的费用计算表以及变更前后的费用对比表。③变更的审批a.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应进行认真审查,不论是技术的抑或经济的各方面(工程数量、单价等),都应提出意见或建议。b.如果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费用计算,应与承包人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要求承包人修改并重新列表。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要求承包人书面提出理由和索取额外付款的合同依据报总监代表处审批。c.当各级监理组织根据业主的授权批准工程变更后,均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指令承包人实施。d.如果变更是由业主提出时,业主将变更意图通知总监代表处,经高级驻地办、承包人、设计单位现场审定变更方案,由设计单位出图,业主交付总监代表处,由总监代表处下达变更通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指令承包人实施。3承包人提交变更申请的份数承包人应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n变更申请全套资料4份。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注意见后,按照审批权限:①属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者,应批回承包人一份,高级驻地办留存一份,报总监代表处、业主各一份;②属于总监代表处审批者,高级驻地办应将4份资料全部上报总监代表处批准后,批回承包人一份,报业主一份,高级驻地办留存一份。4其它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文件明确的职责和权限,督促立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双方全面地履行合同,并公正地解决工程变更、延期与索赔、业主和承包人的违约、转让与分包、保险、争端与仲裁等问题,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利益。十一、信息管理随着计算网络的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利用计算机参与管理能更快地储存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问题,提高办事效力,本合同段我们利用计算机进行监理信息管理;1、用计算机为辅助手段对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储存和处理,为本合同段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提供服务,并定期上报各种监理报表。2、信息流结构图:反映各专业工程师项目、各层次有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关系和传递过程,采用数字化和图表的方式进行管理。3、信息目录表:包括信息名称、来源、时间、信息提供者、接受者、接受形式、信息类型、做好信息资料的分类、建立本合同段工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4、会议制度和整理会议记录:各种会议的名称、时间、参加者、记录人、记录、签字者和发放者、保存者、保存方式。n5、信息处理系统:要建立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反馈等管理制度,做到信息采集和反馈及时准确,督促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十二、组织协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核心任务是利用合同实施对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费用三大目标进行控制,但三大目标的相互对立的统一关系及公路项目复杂性,为按合同实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带来了较大困难,工地会议是一种协调各方关系的监理方法。工地会议,是为监理提供了大量的反馈信息,旨在检查、督促合同各方,特别是承包人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地会议通常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常规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分包人参加,目的在于对工程开工前的全面检查,业主、工程师、承包人、分包人相互了解情况,确保工程施工有一良好的开端。常规工地会议可由总监、总监代表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目的在于对反馈信息流的分析,便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的进度的质量的盾进行协调,同时也是为了各种信息迅速在业主、承包人间传递,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常性工地会议可以协调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纠纷;也可以协调工程施工施工中的一些纠纷;使矛盾和问题及时得以解决,避免对工程项目三大目标的影响。现场协调会严格地划分,应不属于工地会议,它仅是监理和承包人两方面之间的工作协调以达到沟通与配合的目的。十三、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条件和投标书附件规定,确定交工工程的缺n陷责任期(二年)。起算日期必须以签发的工程交工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为准。对于有一个以上竣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竣工日期起算。(1)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内容①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完成情况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②检查已完工程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③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若属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但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书。④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剩余工程的竣工资料。(2)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组织当合同工程已签发交工证书后,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视剩余工作量配备监理人员,包括检查、巡视的驻地监理员和负责质量检验的试验人员,办理计量、合同及竣工资料的人员。(3)缺陷责任期终止的条件①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及缺陷修复;n②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剩余工作及缺陷修复经质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③承包人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附有完成缺陷修复一览表以及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4)缺陷责任期满的检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申请后,7天内签署是否已达到缺陷责任期终止的条件。若尚未达到,应退回承包人的申请,待达到后再受理;若已具备缺陷责任期的终止条件,则应将承包人的申请报总监转交业主,业主在收到承包人的申请之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工作由业主主持,现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和质检部门的代表参加,主要检验以下几个方面:①审查承包人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报告:对申请报告内容的整理性、真实性进行审定,并确认是否满足合同规定;②对工程进行总体检验,侧重在剩余工作和缺陷修复的完成情况;③审查交工资料;④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经使用一年,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5)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在缺陷责任终止检验完后,应作出结论,确认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其义务已经完成。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②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n③工程竣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终止日期(应以工程通过最终检验的日期为准);④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十四、监理报告(含监理报表)(一)监理报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报告主要包括监理月服,监理工作专题报告(如果有)和监理执行报告(即)最终报告)三种。1、监理月报第一次监理月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根据施工现场及存在的问题,每月向总监理工程师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和主要内容为;1)工程进度情况;以图表的方式表示2)监理工作报告:包括A、完成的工程量及主要工程实物量B、本月工程完成情况及控制性工程完成情况C、本月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份数,本月批准的变化的设计份数及增减金额。D、中旬交工验收情况E、存在问题及建议F、分包工程情况(如果有)3)已完工程抽检情况,按相关规定填入表内,以反映驻地办实际进行检测工作的情况。4)有关气象及自然灾害情况的记录,此项资料是处理索赔和纠纷的依据。5)本月实际驻地的监理人员情况,作为支付监理费用或进行内部考核的依据n第一份监理月报,应对工程概况加以描述,必要时应附工程位置图。2、监理执行报告(最终报告)在工程结束,进行竣工验收的同时,高级驻地工程师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高级驻地办的总结报告,报表内容一般为:1)工程概况2)监理组织机构情况3)关于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4)工程费用析5)监理工作遇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及意见、建议6)附录(二)监理报表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业主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监理月报表,并妥善保存。n目录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3、监理依据4、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5、高级驻地工程师办公室的工作职责6、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7、工程质量控制8、工程费用控制9、工程进度控制10、合同管理11、信息管理12、组织协调13、缺陷责任期的监理14、监理报告(含监理报表)n景洪市2012年农村公路建制村通沥青(水泥)公路工程景洪市勐养镇至江边寨公路(K0+000~K29+500)监理规划云南升盟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