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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xxx县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
丹寨县兴仁镇土地整理项目监理规划编制人:罗国君审定人:李柏林编制日期:2013年3月湖南金顺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46n目录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性质1.3工程地点1.4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1.5工程项目总投资及组成1.6计划工期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2.1监理工作目标2.2进度控制目标2.3质量控制目标2.4投资控制目标2.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目标3工程项目组织4监理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4.1监理工作范围4.2监理服务内容5监理主要依据6监理组织及岗位职责6.1监理组织6.2岗位职责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措施8.1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8.2质量控制措施8.3进度控制措施8.4投资控制措施8.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法措施8.6合同管理方法措施8.7信息管理方法措施8.8组织协调方法措施9监理人员守则和工作制度9.1监理人员守则9.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10监理设施46n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1工程名称贵州省丹寨县兴仁镇土地整理项目。1.2工程性质土地整理项目。1.3工程地点项目区位于丹寨县兴仁镇,地理位置处于东经107°46′12″-107°50′49″,北纬26°15′14″-26°19′57″之间。涉及兴仁镇白头新寨村、城江村、城望村、点烈村、甲脚村、烧茶村、兴仁村、夭坝村和早开村共9个村。1.4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丹寨县兴仁镇土地整理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涉及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造价人才网项目涉及9个村,土地面积2114.17公顷,合3.31万亩,建设规模1030.71公顷。1.5工程项目总投资及组成项目总投资3681.77万元,贵州省财政投资。1.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二年46n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2.1监理工作目标信守合同,业主满意。2.2进度控制目标按工程各施工合同工期确保工程开、竣工时间和工程阶段性进度计划按时完成。以“工程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施工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监理进度的控制目标。2.3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总体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2.4投资控制目标监理投资控制目标:以合同价为目标进行控制。严格控制增加投资的工程变更,力求优化设计施工,节约工程投资,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审批的总概算内。2.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46n3工程项目组织3.1项目主管单位:贵州省丹寨县兴仁镇人民政府3.2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丹寨县兴仁镇国土所3.3项目设计单位:贵州省第三测绘院3.4项目监理单位:湖南金顺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5项目承包单位:一标贵州筑贵丰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二标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三标贵州平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四标四川省中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标贵州广运隆土地开发有限公司4监理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4.1监理工作范围丹寨县兴仁镇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建设工程。4.2监理服务内容4.2.1根据业主要求协助业主开展工作。派驻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至整个工程施工结束。4.2.2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发开工报告。4.2.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数量,并审查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的资质。4.2.446n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现场进度控制和施工合同款支付控制。对严重违反规范、规程者,必要时报请业主同意,签发停工令。质量控制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耕作层保护、土壤改良);农田水利工程(沟渠、桥、涵、拦水沟等);道路工程(田间道、生产路);其它工程(项目标识牌等)。4.2.5监理采用巡查和旁站相结合方式。重要部位及隐蔽工程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监控。4.2.6签署工程质量及检验质量检收记录;单元、分部、单位、单项工程验收证书;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参与竣工验收。4.2.7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4.2.8调解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4.2.9审查工程施工结算文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5监理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4)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规划设计变更,其他相关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46n《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1-200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6监理组织及岗位职责6.1监理组织根据本项目特点,拟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设立湖南金顺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丹寨县兴仁镇土地整理项目监理部。并按照专业需要配备监理人员。项目监理部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代表1名,监理工程师5名,监理员5名.6.2岗位职责6.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6.2.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6.2.1.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对项目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调整监理人员;6.2.1.3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6.2.1.4组织或参加工地例会,主持监理专题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文件和指令;46n6.2.1.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6.2.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6.2.1.7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6.2.1.8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完工预验收,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6.2.1.9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审批工程延期;6.2.1.10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6.2.1.11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调查;6.2.1.12主持整理并移交工程项目监理资料,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日志。6.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6.2.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6.2.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6.2.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6.2.3.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6.2.3.2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主持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6.2.3.3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签发重大变更和审批工程延期,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6n6.2.3.4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6.2.4监理工程师的职责6.2.4.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6.2.4.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6.2.4.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6.2.4.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部分;6.2.4.5负责本专业单元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2.4.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请示;6.2.4.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6.2.4.8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本专业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6.2.4.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6.2.4.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协助总监处理变更、质量和安全事故,并提出初步意见;6.2.4.1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6.2.5监理员的职责6.2.5.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46n6.2.5.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6.2.5.3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6.2.5.4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6.2.5.5按设计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和记录;6.2.5.6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6.2.5.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2.5.8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7.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责权。7.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7.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7.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7.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7.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7.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46n7.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7.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7.10结清监理费用。7.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7.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措施8.1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8.1.1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8.1.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8.1.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8.1.4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8.1.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8.1.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8.1.7协调解决。46n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8.2质量控制措施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项目确定的质量目标,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便于施工质量的考核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贵州省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标准进行质量控制。8.2.1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指在同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同期建设,财务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8.2.2单项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形成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可划分为三个单项工程。即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8.2.3单位工程具有单独的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形成生产能力或发挥效益的工程。工程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按其功能相对独立或便于组织施工划分子单位工程。8.2.4分部工程按专业工种、建筑的部位划分分部工程。8.2.5单元工程单元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当同一单元工程中材料、工艺、设备发生变化时,应分别抽样评定其质量。46n8.2.6项目中单项、单位(子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按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执行。8.2.7工程项目划分为五个级别。其中编号第1、2位数字表示项目代码,本项目5个标段的项目代码为01;编号第3、4位数为分部工程代码,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工程,代码依次为x1、x2、x3、x4;编号第5、6位数表示单位工程代码;编号第7、8位数为各分部工程代码;第9、10位数为单元工程代码,单元工程代码应根据各标段实际情况依次编号,尾号为该工程编号。编码的组成如下:××××××××××-×---工程编号第五级为单元工程代码,如土方开挖、回填第四级为分部工程代码,若没有则用00表示第三级为单位工程代码,若没有则用00表示第二级为单项工程代码,x2表示农田水利,x为标段号第一级为项目代码,如01项目单项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土地平整农用地整理按施工作业区(片)或设计编号不同分别划分表土剥离、土方平整、耕作层土方回填、客土覆盖、翻耕复犁、田埂(坎)修筑;梯田、梯地土方平整;梯田、梯地田埂(坎)修筑;46n丹寨县兴仁镇土地整理项目农田水利沟、渠道(子单位:农渠;支渠、拦水沟)及蓄水池沟、渠道清淤;沟槽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现浇、预制件)衬砌沟渠;石砌渠道沉沙池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砌体、砂浆;田间道路涵管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砌体、钢筋、混凝土每一条道路和每一处台阶为一个分部工程路基开挖、路基土方填筑、基层填筑、路肩及边沟、泥结石及砼面层、级配碎(砾)石面层、台阶田间道及生产道农桥(子单位、人行桥)道路及生产路(子单位:泥结石、级配碎(砾)石)桥面结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砌体、钢筋、混凝土、桥面铺装46n图8-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8.2.2.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见图8-2承包单位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纠正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使用方法:1.审核证明资料2.到厂家考察3.进场材料检验4.进行见证取样验证复试图8-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框图8.2.2.3、承包单位资格审查程序见图8-3选择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不合格图8-3:承包单位资格审查程序框图8.2.2.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见图8-4明确质量标准46n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抽检对承包单位试验室进行考核对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核、确认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措施计划按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过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审核承包单位各工序报验申请表和有关资料,不合格拒签并责令返工整改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单元工程(或单元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对各层次工程质量等级签署复核意见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单元、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图8-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8.2.3工程质量控制要点8.2.3.1、事前控制46n(1)、核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A、审核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分工落实情况。B、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C、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D、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审查承包单位试验室资质。A、核查试验室检测许可证、人员上岗证、营业执照等。B、查验试验室资质、检测设备配套等。(3)、查验承包单位测量放线。A、查验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B、查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渠道、道路直线段每20米一个控制桩,有转弯的地方需增加)。C、查验渠、沟的交叉及分口位置及高程。D、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填报《施工放线报验表》。(4)、签认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程序见图8-2。a、工程材料报验1)、要求承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材料进行复试(不能复试的除外),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出厂证明等随《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2)、对进场材料等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3)、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46n4)、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混凝土浇灌申请,并应:对现场搅拌设备(包括计量设备)进行检查;施工前进行试配。b、构配件、设备报验1)、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2)、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订和签约工作。3)、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拟采用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4)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核结论。(5)、检查进场主要施工设备1)、要求施工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2)、审查施工现场主要施工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3)、要求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秤等)应有检定证明。(6)、审查主要分部、单元工程施工方案1)、要求承包单位对分部工程和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2)、应要求承包单位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季、雨季等),在施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46n3)、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核结论,未经批准不能施工。8.2.3.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1)、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予以纠正,并记入监理日志。2)、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求承包单位施工前24小时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人员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附:A: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土石方工程:土方回填;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的隐蔽、砼的浇灌、防水砼的浇筑、防水细部构造处理、土坝工程的分层碾压、高压输水管的安装、浆砌石的砌筑等。B: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如下:a.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b.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方案以及对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c.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现场监督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验。d.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原始资料。e.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在施工现场进行跟班监督,及时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对发现的问题可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及时签发《监理通知》。4)、承包单位将整改结果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46n(2)、工序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1)、工序或单元工程完成后,要求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质量报验表》及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报项目监理部核查。2)、对《工程质量报验表》报验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3)、对不合格的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工序施工。4)对达到合格标准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签署监理审核意见。(3)、隐蔽工程验收1)、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并用《工程质量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2)、监理人员到现场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内容进行检测、核查(包括现场质量检查和检查资料)。3)、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工程质量报验表》,并同意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分部单元工程验收1)、要求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部工程包含的所有单元工程的单元工程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验、核查。3)、监理工程师签认符合要求的单元工程。4)、对不符合要求的单元工程,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5)、经返修或返工的单元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46n6)、项目内沟、渠、管涵设备安装等单元工程验收,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方可进行。7)、分部工程验收要求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填报《工程质量报验单》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应根据已签认的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核查分部工程质量,并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修订)》的规定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形成分部工程验收签证。8.2.3.3、工程竣工验收(1)、当单位(标段)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认证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预验收1)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对《单位(标段)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签署总监意见。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4)经验收需要对局部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符合要求后再验,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46n(4)、竣工验收参加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5)、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8.2.4控制工程质量风险的措施1、旁站监督通过旁站监督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苗头和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变化、潜在的质量隐患以及出现的质量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控制。2、测量通过复测检查施工放线、工程尺寸、高程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试验通过试验检测及时发现材料、拌合物配合比、成品的强度等物理性能,控制工程质量。4、指令文件运用监理工程师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或整改。5、规定的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按监控程序工作是监理工作的必要手段和依据,确保工程质量得以控制。6、利用支付控制手段以支付控制权为保证的手段来控制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一种手段和抗风险措施。46n8.3进度控制措施8.3.1进度目标分解根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工期目标进行分解。8.3.2工程进度控制流程图见图8-5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按计划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承包单位编下一期计划基本实现计划目标总监签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方采取调整措施严重偏离计划目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注:如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审批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总监审批图8-5工程进度控制流程图8.3.3工程进度控制要点1、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46n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项目的条件及施工队伍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3、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竣工日期规定,可以用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并应附有文字说明。监理工程师应对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进行审查。4、对季度及年度计划,应要求承包单位同时编写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5、项目监理部应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确定进度控制方案。6、总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需要重新修改应限时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8.3.4工程进度风险控制措施8.3.4.1对进度计划实施监督(1)、项目监理部应依据总进度计划,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实际动态控制。(2)、应按月检查实际进度,并将与月计划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发现偏离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3)、要求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月工、料、机动态表》。8.3.4.2对进度计划实施调整46n(1)、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应采取的措施,并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相应调整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预防由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2)、必须延长工期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填报《工期延期申请表》,报监理部。(3)、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共同签署《工期延期申请表》,要求承包单位据此重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8.3.4.3运用监理手段控制(1)、停止付款: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进度严重偏离目标时,且没有能力采取措施挽回拖后的工期,则采取停止付款的方法控制。(2)、误期损失赔偿: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进度严重偏离目标时,且没有能力采取措施挽回拖后的工期,并对实施机构造成损失时,则对已造成的损失计算误期损失赔偿,避免风险转移。(3)、终止对承包单位的雇佣: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且没有能力采取措施挽回拖后的工期,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可以建议实施机构终止对承包单位的雇佣,由其他施工单位来完成未完工程。8.4投资控制措施8.4.1工程造价控制程序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1)、承包单位汇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且工程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3)、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由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支付承包单位工程款。(4)、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见图8-646n监理工程师对相关工程已经签认承包单位填写《工程计量报验单》、《计日工工程量签证单》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按审批的工程量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批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付款设计变更费用合同变更费用等双方协商三方协商图8-6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框图(5)、竣工结算控制程序见图8-746n三方协商项目已经各方验收承包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审批项目承担单位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付款图8-7竣工结算控制程序框图8.4.2投资控制的方法投资控制包括工程计量和计价控制,其控制方法分述如下:计量的控制方法如下:(1)审核图纸工程量和核实合同工程量。(2)施工单位申报,监理按合同规定进行审核。(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申报工程量进行复核。(4)工程计量只计质量合格的工程量,不合格产品一律视为无效工程量。(5)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合同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作为附件报监理备查。计价的控制方法如下:(1)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和工程款申报及审批额建立工程量台帐,报监理备查。46n(2)要求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将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3)审核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4)总监理工程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或计算价款的原则、方法。(5)对工程合同价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进行主动控制。(6)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7)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8)应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9)通过《工作联系单》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8.4.3控制工程造价风险的措施8.4.3.1、组织措施(1)在项目管理机构内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2)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3)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责任制度。8.4.3.2、经济措施(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析投资控制目标(2)进行工程计量,严把工程计量关46n(3)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4)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5)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控制及存在问题的报告。8.4.3.3、技术措施(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工程变更(2)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3)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8.4.3.4、合同措施(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项目、价款进行控制(2)做好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3)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8.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法措施8.5.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8.5.2安全生产控制方法(1)监理部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其他监理人员均有安全监理义务。(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并进行确认。46n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进入现场的主要施工机电设备安全状况。(3)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与实施。建议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签订,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并与工程承发(分)包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对协议书约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履行,监理工程师要实施全过程的监督。(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部委和行业颁发制定的标准规范,现场资源配置是否恰当并符合工程项目的安全需要。(5)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6)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7)检查分部、单元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并签署安全评价意见。审查施工单位规定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部、单元工程安全自检报告,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是否履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手续,并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签署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性的评价意见。(8)参与工程伤亡事故调查,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发生的人力伤亡事故要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监督事故现场的保护,用照片和录像进行记录。同时和事故调查组一起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预防和纠正措施,确定实施程序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员,并确保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措施可行性、有效性的验证活动的落实。8.5.3文明施工控制方法采用巡视,旁站和全面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施文明施工监理。46n(1)日常巡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文明施工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视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是否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进行。(2)对重点文明施工的内容,必要时应进行旁站,以确保安全、优质实施。(3)按监理合同要求的检查频率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并进行评分和讲评。(4)记录确认。对日常巡视,旁站和全面检查应在监理日记上进行详细记录,对整改项目监理必须进行消项签认。8.5.4施工安全监督措施(1)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进行督促检查。(2)建立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必要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3)严格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审批。(4)严格施工安全检查。(5)重视防洪度汛安全措施检查。8.5.5文明施工监督措施(1)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文明施工、施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后严格实施。(2)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和审批的施工总布置分片做好施工场地环境保护。(3)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搞好施工弃渣、弃水管理。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对施工噪音进行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噪声防护。(4)挂牌施工,按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处理。(5)落实施工排水,确保施工工地区域不积水。46n8.6合同管理方法措施合同管理涉及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控制的全过程,依据合同条款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来处理合同问题,公正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8.6.1合同分析要求(1)合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2)合同技术条款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3)合同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的一致性。(4)合同中可能造成索赔的条款。(5)合同管理运作的难易性。8.6.2工程变更的处理(1)工程变更的一般规定①工程变更指令由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审查、批准权限及审批程序,还应同时受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授权的约束,并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进行。②工程变更可以由业主、监理机构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和建议,报经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审查和批准。③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均必须是有效的书面文件,并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2)工程变更的申报及审查监理机构应按以下主要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查。46n①变更的原因及依据。②变更的内容及范围。③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或单价分析、变更后合同价格以及引起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④变更项目施工措施计划(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进度目标和完工工期的影响)。⑤为监理机构与业主能对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所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审查内容的要求,业主或勘察设计合同未另行规定的,参照上述内容要求执行。(3)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监理机构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的审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①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也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②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行,安全可靠。③工程变更有利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④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的、合理的。⑤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而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推迟。⑥工程变更对施工工期及工程费用有较大影响,但有利于提高工程效益时,监理机构应作出分析和评价报业主,供业主决策。(4)工程变更的合同支付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46n①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②合同报价单中没有适用单价或价格的,引用合同报价中类似的单价或价格修正调整后执行。③合同报价中无类似单价和合价或合同报价单价单中的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确定或由承建单位依照合同报价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审核与批准。工程变更的支付方式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8.6.3分包管理8.6.3.1分包的审批监理机构应从以下主要方面审查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1)申请分包单位的资格(包括企业概况、财务状况、主要工程管理人员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及其证明;(2)分包单位承担同类工程项目的经历与证明;(3)早请分包工程项目(或工作内容)、分包工程量及分包合同总价;(4)分包工程项目工期及施工进度安排计划;(5)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6)拟定的分包协议条件。8.6.3.2分包管理(1)分包项目通过审批、分包协议生效后,监理机构应将分包单位视为承建单位的一部分,要求承建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的管理,并由承建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行为承担合同责任;(2)分包项目的施工措施计划、开工申报、工程质量检验、工程变更以及合同支付等,通过承建单位向监理机构申报;46n(3)监理机构应督促分包单位切实履行承建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尊重分包单位合法的合同权利;(4)除非业主授权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监理机构不受理承建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分包合同纠纷。8.6.4索赔的处理(1)一般规定①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提请合同双方做好预控和预防索赔管理。②合同双方存在对方的违约行为和事实,或发生了应由对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导致的损失,是提起合同索赔的前提条件。③合同索赔可以分为施工费用索赔、工期延期索赔或施工费用连同工期延期索赔。④监理机构不接受未按合同文件规定的索赔程序与时限而提起的索赔要求,也可以通过对合同索赔要求进行查证或依据对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拒绝或同意合同索赔的全部或部分要求。⑤如果施工单位合同索赔报告文件提供失误或失实,施工单位仅有权得到按其索赔报告中要求并经审核后认证为有效部分的赔偿。⑥在合同索赔事项发生后合同索赔处理过程中,或在索赔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合同双方仍应履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义务与责任,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的照常进行。(2)应拒绝的索赔要求监理机构拒绝施工单位下列条件或原因导致的索赔要求:①因施工单位在竞标时低价报价所导致的亏损或价格不合适。②因施工单位管理不力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与施工费用增加。③46n因施工单位采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其他违约或违规作业行为,被业主或监理机构指令补工、返工、停工、重建、重置所导致的施工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④因施工单位责任而发生的工程事故或质量缺陷,导致的施工延误与施工费用增加。⑤索赔事实发生后,施工单位未努力而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和减轻损失的措施,导致索赔事态扩大的。⑥因施工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行为导致的施工延误与费用支出。⑦其他为合同文件规定由施工单位责任与风险所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3)应拒绝的工程延期要求监理机构拒绝施工单位下列原因提起的工程延期索赔要求:①由于施工单位未按开工指令要求及时开工、或施工资源投入不足、或施工准备不充分、或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或施工效率降低、或因合法分包单位实施不力等属于施工单位责任而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②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属于施工单位风险而导致的施工工期延误。③施工单位未按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方式与时限申报工期延期索赔要求的。④非合同工程关键线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延误。⑤业主或监理机构已决定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加速赶工措施追回被延误的工期,并决定予以经济补偿的。⑥合同文件明示或隐含规定不予工期顺延的。(4)索赔的受理监理机构接受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后,立即进行施工索赔的准备工作并在接受和仔细审阅施工单位的索赔报告书后,及时进行下列工作:①46n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施工索赔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②对申报的索赔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③在对索赔的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提出应合理赔偿费用的初步意见。④在对施工单位工期延期索赔计算书中的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线路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审查与合理性分析基础上,提出工期顺延的初步审查意见。⑤对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责任造成的损失费用,通过协调,公平合理地就双方分担的比例提出初步意见。⑥与合同双方协商、协调后,提出本项索赔审查意见,连同索赔报告文件提交业主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支付,或在索赔长久未决情况下,发布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意见。(5)索赔处理程序:见图8-8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提交调解评审或仲裁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指令索赔结束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是否接受监理单位作出最终决定监理单位与业主协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业主谈判谈判是否达成一致意见要求索赔单位正式提出索赔文件监理单位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递交索赔意向书后规定时间内或监理机构同意的其他时间内索赔事件发生要求索赔单位提出索赔意向监理单位建档、调查核实监理单位详细记录事件过程、影响范围46n图8-8索赔处理程序框图8.7信息管理方法措施8.7.1确立信息管理工作目标和制度(1)明确监理信息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总监组织编制信息管理实施制度。(3)结合监理例会制度建立信息例会制度。(4)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信息内外畅通。46n8.7.2监理过程中的信息搜集与管理(1)监理信息包括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内部信息如监理工作情况、人员安排情况、“三控制”目标、水文气象资料、进度图、监理文函等。外部信息如有关政策法规、规程、规范、建设、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文函等。(2)监理部确定资料员,对信息资料进行管理。(3)项目总监掌握监理工程工作情况、人员安排等信息;监理人员随时搜集有关质量、进度、投资等工程方面的信息;资料员搜集政策法规、规程、规范、水文气象等方面的信息,信息例会上向监理人员通报。(4)监理人员将搜集到的有关工程信息和处理情况,填入“三控制”表格和监理日志中,重要信息应口头或书面报告项目总监。(5)各类信息汇集到资料员,资料员进行分类登记,将经过分析整理的信息成果编目、填表、保存,为监理工程师查寻和整编、装订资料提供依据。(6)整理后的信息经项目总监同意,反馈给建设、施工单位。8.7.3监理资料的管理及措施8.7.3.1监理资料的管理(1)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2)监理资料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或项目资料员具体实施。(3)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5)监理资料应包括的内容: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及湖北省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执行。(6)监理月报46n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及湖北省国家及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规范规定执行。8.7.3.2监理资料的管理措施监理部安排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和文件报送。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项目监理部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或监理工作报告。8.8组织协调方法措施8.8.1监理协调制度的建立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依据业主授予的权限和工程施工合文件规定,建立监理协调(包括定期协调,专项协调和分级协调)制度,明确监理协调的程序、方式、内容和合同责任。8.8.2监理协调内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运用监理协调权限,及时解决施工中各方之间的矛盾,及时解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与合同支付之间的矛盾,及时解决工程承建合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之间的矛盾。8.8.3合同目标协调的原则监理部在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与合同支付等合同目标之间的矛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应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条件下,促进施工进展;(2)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条件下,推进工程施工进展;(3)在寻求业主更大投资效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合同目标之间的矛盾;(4)在维护业主合同权益的同时,实事求是地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8.8.4协调方法协调工作应在获得准确的工程信息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条款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为“三控制”目标服务。主要方法如下:46n(1)按建立有效的监理协调(包括定期、专项、分级协调)制度进行协调。(2)选派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驻地工作。(3)遵循合同目标协调的原则进行协调。(4)监理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科学、严谨、事实求是的态度进行协调工作。(5)熟悉合同条款,及时收集信息,做到协调依据充分、有效。(6)实行会上和会下协调相结合的制度,一般先会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研讨,当已形成或基本形成共识后再开会协调,协调时应注意做到先易后难,求大同存小异,平等协商,达到快速有效的协调效果。(7)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形成协调会议纪要。具体方法为:1)会下协调根据各方提出的问题确定协调内容,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意见。2)会议协调①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本次协调会,明确各单位职责。②监理例会(即经常工地会议)监理例会是由监理部组织与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以研究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包括安全、进度、质量及合同商务等问题的会议。③专题会议对于技术方面或合同商务方面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④46n组织召开监理部例会,及时沟通各专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以利于监理部统一协调组织工作。3)合同约见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部的正确指令,或违反合同条件时,在进行处理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可先采取合同约见的方式约见协调。约见程序为:①向施工单位发出约见通知,写明被约见人,约见的地点和时间,并简要说明约见的有关问题,约见通知应署名约见人的姓名。②约见时的会谈。约见时首先由约见人指出承建单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出挽救问题的途径及建议。如果有必要的话可由被约见人对情况进行说明或解释。③约见纪要。约见时应当有专人对双方的谈话作出详细的记录,然后以纪要的形式,将约见时的谈话内容以书面文件发送建设和施工单位。4)会议记录与文件信息管理①会议记录监理机构在召开协调会议时,应安排专人进行记录,要求参加会议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方代表签名。工地会议、专题会议及协调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各方出席人员及其职务,各方出席人员的发言记录,应尽量完整和详尽。必要时,对于重要事项的发言记录,应在事后认真、仔细地进行核对。②会议文件工地会议、专题会议及协调会结束后,监理部应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文件发送至有关各方,以便各方执行。对于重要的决定事项,监理部还应在事后及时补发监理文件予以进一步确认。③会议记录的管理46n监理会议记录应采用专门的记录本。会议结束后,监理部应指定责任人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和审核后交资料员妥善保存。工程项目完工或监理服务期满后,监理部应按建设和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将监理会议纪要整编成册向建设单位移交。9监理人员守则和工作制度9.1监理人员守则9.1.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和法规。9.1.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清廉性和科学性。9.1.3努力钻研监理业务,严肃学习,一丝不茍,以科学态度对待工作,吃透图纸和规范,按标准进行监理。9.1.4遵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监理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按客观规律办事。9.1.5加强同建设单位、承包商的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密切配合,相互遵重,以理服人,共同完成建设任务。9.1.6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理工作日记,及时总结监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效益。9.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9.2.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9.2.246n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9.2.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9.2.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9.2.5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4)46n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9.2.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9.2.7工作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9.2.8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土地整理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10监理设施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计划配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设备见下表10-1表10-1计划配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设备状况备注1电脑台2良好2打印机台1良好46n3照像机部2良好4文件柜组2良好5办公桌椅套若干良好6手机部7良好7小汽车辆1良好8摩托车辆\\46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