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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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监理方案

许昌市九洲溪雅苑二期工程安全施工监理方案编制;审批:北京市京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n目录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施工概况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方针及主要内容四.施工安全监理的控制方法及职责划分(一)控制方法:(二)项目监理部施工安全控制职责划分五.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安全方面的控制重点(识别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一)土方与基坑边坡支护工程;(重点防止坍塌、物体打击、车辆及机械伤害等)(二)模板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等)(三)混凝土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等)(四)钢筋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灼伤、机械及起重伤害)(五)屋面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灼伤、起重伤害等)(六)脚手架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七)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八)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使用防护(九)“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十)高处作业防护(十一)料具存放安全要求(十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十三)施工机械安全防护(十四)其它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六.资料管理(一)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单位及时报送并归档的资料(二)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单位报送审批并归档的资料(三)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单位报送并审查的资料n一..编制依据序号名称编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7建筑施工高空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29塔什起重机安全规程JG/T100—99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11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12河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3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14九洲溪雅苑二期工程施工图15九洲溪雅苑二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二.工程施工概况1.工程概况工程位于许昌市,学院路东侧,建安大道北侧,紫云路西侧。周围有学校,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大,施工过程时时处于行政管理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本工程属新建小区建筑群工程,整个小区呈矩形分布。地上部分由住宅楼(高层)和部分商业用房组成。地下部分为一层,其建筑功能为人防、设备机房和车库。工程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安全等级为三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2.工程参建及监督单位序号项目单位名称1建设单位许昌九洲鸿豫置业有限公司2设计单位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勘察单位许昌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河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六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n河南民基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弘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许昌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河南路达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质量监督单位许昌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6安全监督单位许昌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7施工监理单位北京京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施工主要方法工程基础施工期间,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支护技术,基础结构施工模板采用木模模和多层板。结构施工采用主体结构施工采用木模模板。顶板模板支撑采用钢管和碗扣架支撑体系。基础至三层(局部四层)结构施工外防护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二层以上结构施工采用钢管脚手架作为外墙大模板支撑架及外防护架并作为外装修用脚手架。主体结构施工期间设倒料平台。基础及结构施工采用10台塔什起重机,立塔时间在土方工程挖至最后一步土时进行。砼施工采用泵送商品砼,现场设5台地泵,局部施工配合汽车泵。工程施工用其它机械有:木工用电锯、电刨;弯管机;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弯钩机、直螺纹套丝机;无齿锯;其它小型电动工具。施工现场场地狭小且不规则,新建工程槽边距红线最宽距离10米、最窄处2米。现场设工人宿舍楼兼办公楼6栋;设钢筋加工场6处;木工棚6处;箱式变电器两处,内各有630KVA变压器一台;对现场物料堆放,模板放置、钢筋加工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对安全管理也造成一定困难。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方针及主要内容1.建设工程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3.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本工程.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大模板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卸料平台、临电施工、群塔作业方案。其中基坑边坡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4.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其中包括安全施工组织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施工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审查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等。本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配置三名,劳务分包应按劳务人员数量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n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有: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工、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电汽焊工、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6.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现场标识的主要部位有: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临电设施等。7.工程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四.施工安全监理的控制方法及职责划分(一)控制方法:1.方案审查:施工单位报来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后,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方案中的施工方法对照施工规范、安全施工条例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审查方案中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到位,对能指导施工安全进行的方案给予签字通过,达不到要求的方案退回施工单位重新编制。2.施工单位施工资质、施工安全资质及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上岗资质的审查:要求总包单位报送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许可证,没有安全施工许可证不准施工及分包施工。要求总包单位报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无上岗证人员不准进行特种作业操作。3.要求总包单位报送塔什起重机、外用电梯技术资料及安装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报送其它施工机械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4.对脚手架、电梯井口、结构施工出入口、预留洞及临边、操作棚防护搭设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按照国家及河南省制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条例等要求内容,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巡视检查及定期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整改。(二)项目监理部施工安全控制职责划分项目施工安全控制实行总监负责制,负责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施工安全控制的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内容,利用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对施工过程实施控制。五.、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安全方面的控制重点(识别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一)土方与基坑边坡支护工程;(重点防止坍塌、物体打击、车辆及机械伤害等)1.基坑开挖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地下情况不清降水井施工和土方开挖对市政管线、通讯光缆等线路造成破坏及安全事故。施工企业应采取措施保护施工期间地下各类管线。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水文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n3.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基坑须采取安装护身栏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设红色标志灯。距基坑坑边3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4.本工程基槽开挖最深达9.5m,基槽支护采用土钉喷锚工艺,必须编制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方案,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批,由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监督实施。5.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6..井点降水、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期间监理工作(1).基坑开挖前项目部应查验井点降水是否降到基坑最底部以下50cm,能否满足土方开挖要求;(2)监理部要求总包单位对基坑开挖的环境效应,事先做出评估。开挖前对周围环境应做深入的了解,确定施工期间重点保护对象,制定周密监测计划和应急措施,实行信息化施工。(3)要求总包单位土方开挖应根据基坑面积大小、围护结构形式、开挖深度和工程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并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允许分块分段施工。(4)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边坡支护土钉墙要严格按支护方案施工,对土钉洞成孔、注浆,钢筋网片、锚喷质量通过巡检、旁站进行严格控制。(5)每段支护土体施工完工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6)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工作。(7)重视坑内及地面的排水措施,槽口设挡水埂,确保开挖后土体不受雨水冲刷,并减少雨水渗入。(8)作好周边构筑物及边坡的位移、沉降监测,记录数据,及时分析,确保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二)模板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等)1.模板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工序以及运输、存放的要求),方案必须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3.支模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如遇途中停歇,应将就位的支顶、模板联结稳固,不得空架浮搁。拆模间歇时应将松开的部件和模板运走,防止坠下伤人。4.在模板拆装区域周围,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应设置围栏,挂明显的警戒区标志牌,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5.拆楼层外边模板时,应有防高空坠落及防止模板向外倒跌的措施。6.模板放置应满足自稳角要求,两块大模板应采取板面相对的存放方法。对自稳角不足的模板,必须另外拉结固定。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架上。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n7.施工楼层上不得长时间存放模板,当模板临时在施工楼层存放时,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禁止存放在沿外墙周边脚手架上。8.拆除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钩是否完整有效,对拉螺栓是否拆净,并应拆除一切临时支撑,在确无遗漏并保证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检查无误方可起吊。9.模板起吊要平稳,模板上不得携带过墙螺栓等物件,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防止坠物伤人。(三)混凝土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等)1.混凝土浇筑时的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浇筑离地两米以上的独立柱、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2)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勾,并架设安全网。2.机、电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3.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4.砼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5.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陷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6.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7.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震动器。(四)钢筋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灼伤、机械及起重伤害)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设施等,并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上岗作业。2.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用随运送。3.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销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4.机械明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5.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6.对焊机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米,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7.钢筋加工区应设专门负责人员,材料码放要规矩整齐,料头要集中放置在专门设置的场地,钢筋加工机械要放置在平整场地,并应加垫木板。钢筋加工机械电源线应埋于地下并应加钢制防护套管。(五)屋面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灼伤、起重伤害等)1.屋面工程在施工时禁止穿高跟鞋、带钉鞋、光滑底面的塑料鞋和拖鞋,以确保上下屋面或屋面上行走及上下脚手架的安全。n2.屋面无女儿墙部位邻边处应搭设安全防护栏或防护脚手架,按要求挂密目网。3.正确操作喷灯,防止失火及伤人。(六)脚手架工程:(重点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及起重伤害)1.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脚手架支搭完应履行验收手续。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脚手架拆装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2、脚手架的材质要求: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壁厚3.5mm或外径51mm、壁厚3mm的钢管(两种直径不同的钢管不得混用)。钢管应平直,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刷防锈漆并严禁打孔。2)、扣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GB15831-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3)、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长度为2-6m,厚度不小于5㎝,宽23-25㎝,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打横透节的材料。两端应设直径为4的镀锌钢丝箍两道。4)、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网只准做立网使用。3、脚手架搭设要求:1)、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不积水确保基础不沉陷,满足架体支搭要求。2)、本工程外脚手架为双排脚手架,内侧立杆距外墙0.3m,立杆横距1.05m,立杆纵距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步距1.5m,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1.5m。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3)、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牛顿/m2(270Kg/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牛顿/m2(200Kg/m2)。4)、脚手架必须与在建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高度超过20m拉接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并应有卸荷措施。5)、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距离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和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脚手板对接必须设有双排小横杆,两排小横杆距离不得大于25cm。6)、脚手架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档脚板,4m以上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设3米宽水平安全网,20层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和5m。20层以上建筑每隔4层要固定一道3米宽水平安全网。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封闭。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n7)、架高在20M以上时,从两端没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续的剪刀撑。架高在20M以下时,可设间断式剪刀撑。8)、脚手架杆件相交伸出的端头均应大于10cm,以防止杆件滑脱。9)、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有关人员联合检查验收签字,符合安全后方能使用,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0)、外脚手架要配合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设过高。11)、“四口”、“五临边”防护做法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操作防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确保自身安全后再去做防护。防护措施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拆除或挪动。12)、外双排架仅供防护用,架子上不得存放模板、钢筋、砖头等堆积材料,不得将泵送砼输送管等固定在防护架上。13)、5、6级以上大风及大雾、雨天气应停止架上作业,雨后上架子操作应有防滑措施。14)、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架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特别是大风与大雨后,重点检查各主节点处杆件的搭设,连墙杆、支撑通道门洞口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扣件螺栓是否松动等。15)、防护架的避雷接地措施,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防护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及专人负责看守。16)、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M,斜道的坡道不大于1:3.5。拐弯处应该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及档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17)、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程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0mm—500m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4、脚手架的拆除1)、脚手架拆除前必须制定拆除方案和措施,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向施工人员交清措施及拆除顺序、方法后才可进行拆除,在拆除强将工作地点及所通行的道路、门窗等拦挡起来,设好警戒线并有专人监视。2)、拆除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应按层次由上而下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先绑的后拆,拆下来的架杆、脚手板等要系在绳索从上往下传递或由斜道往下运,不准乱扔并要将拆下来的杆、板堆放在指定地点,防滑条应专人清理,将钉子起掉或打倒,以免扎脚。3)、拆到最后一点连接时,事先要加临时支撑,如附近有外电线路时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触电。(七)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1.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并通过专家论证后,报监理审查后方可施工。2.从事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附着升降脚手架(含挂架、吊篮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坚实、严密,设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篮架里侧应加设两道1.2m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应兜设安全网。n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吊篮架等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备首层水平安全网,吊篮应与建筑物拉牢。吊篮外侧及两侧面应用密目安全网封挡严密。3.吊篮升降时不许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mm,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带。悬挑梁挑出的长度必须使吊篮的钢丝绳垂直地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挑梁的强度、钢度、稳定性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钢丝绳有防止脱离挑梁的措施。吊篮的后铆固预留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后铆固点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吊篮架长度不得大于6m。4.外挂架悬挂点采用穿墙螺栓的,穿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需要,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同时悬挂点处的建筑物结构强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位采取措施防止对钢丝绳的剪切破坏。5.电梯井承重平台、物料周转平台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6.物料周转平台上的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周围设置不低于1.5m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下口设置180mm挡脚板,护栏上严禁搭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八)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使用防护1.井字架(龙门架)的使用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2.拆除、安装物料提升机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定防护区域,专人监护。3.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动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距离不小于3m。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4.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必须设置专门的信号指挥人员或安装通讯装置。5.卷扬机安装必须要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6.提升机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锝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7.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采用钢性件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8.当物料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缆风绳选用钢丝绳,绳径不小于9.3mm。20m以下的设一组缆风绳,每增加10m加设一组,每组4根。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在600至450之间,下端与地锚相连,地锚按规定设置。必须使用花篮螺栓调节拉紧钢丝绳。9.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m,宽于架体(梯笼)两侧各1m,高度不低于3m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楼层卸料平台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和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并用密目网封闭。(九)“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n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1985标准。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I6909—1997国家标准。4.企业安全部门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格管理。5.1.5m×1.5m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6.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7.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8.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9.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10.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11.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12.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建筑物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3.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m,高层不小于6m,防护棚高读不低于3m。14.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愿防护设施复位。(十)高处作业防护1.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3.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4.在2m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5.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6.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十一)料具存放安全要求1.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m高围栏进行围档。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0—800n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有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没有支撑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2.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0mm。3.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固、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m。4.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砂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码垛、存放。5.砌筑1.5m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砂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基础挡土墙依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m,并且要分步进行回填。6.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要求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十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敷设。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用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内绘有接线图。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n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12.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应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十三)施工机械安全防护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凭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折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9.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10.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n11.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12.外用电梯的制动装置、上下极限限位、门联锁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限速器应能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安装完成后进行吊笼的防坠落试验。13.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14.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布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16.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17.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18.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19.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20.固定卷扬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21.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22.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2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2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0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2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2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2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28.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十四)其它施工现场安全规定:1、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相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其间距不小于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2、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或立挂安全网。3、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队工作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n4、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5、施工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重物。6、焊工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安全带。7、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8、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9、.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10、监理应在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查验是否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在用火前,是否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要求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11、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使用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1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在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时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14、在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的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15、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塔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16、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17、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救急措施,配备必要的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18、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包括非典症状)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六.资料管理(一)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单位及时报送并归档的资料1.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管理协议书。2.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及责任制。3.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4.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5.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摇测记录;电工值班、维修记录。6.临时用电器材产品认证、出厂合格证。7.机械设备布置平面图。8.机械租凭合同中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安(拆)装合同中的资质证明复印件。n9.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人员和吊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塔吊统一编号、塔吊合格证、塔吊年度检验报告;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表(包括基础交底验收);电动吊篮安装、验收记录表。10.各类脚手架的验收手续。11.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机械操作人员、起重吊装人员名册及操作证书。(二)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单位报送审批并归档的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及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分项施工方案中的有关安全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及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分项施工方案变更中的有关安全内容。3.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施工方案、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三)监理工程师要求总包单位报送并审查的资料1.安全技术交底。2.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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