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旁站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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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旁站监理方案

目录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3(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控制要点…………………………………3(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控制要点…………………………………4(三)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控制要点……………………………………6(四)工报告审批阶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8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控制要点…………………………………8(一)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8(二)季节性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9(三)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91、脚手架搭设…………………………………………………………92、脚手架拆除工程……………………………………………………10(四)安全网架设工程…………………………………………………11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14(一)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14(二)配电室……………………………………………………………15(三)配电装置…………………………………………………………15(四)临时用电配电线路………………………………………………n15(五)控制设备及接地与接零…………………………………………17(六)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维护…………………………………………18(七)照明……………………………………………………………19(八)自备电源…………………………………………………………20(九)安全检测记录和电工维修记录…………………………………20 一、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令。(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控制要点1、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3n、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总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要求。4、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5、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指示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6、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7、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8、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9、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n10、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并提供安全和足够的照明。11、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保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12、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记录。13、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14、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15、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规定的数值。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设置醒目的警告标志牌,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n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6~1035~110110~220220~500最小安全操作水平距离(m)4681015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离(m)6≥7≥7>7>716、基础坑槽施工,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边坡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渗水支撑走动,必须立即停业施工作业采取加固措施。17、施工现场堆放的材料和施工机械与基础坑槽边的距离,应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往坑槽内动材料,应有信号联系。18、X光或Y射线操场作业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二)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拆卸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n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7、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8n、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壁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步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10、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三)机械设备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施工企业自有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企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保证其机械、电气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其颁发准用证。新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2、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应向承租单位提供租赁单位的自检报告、自检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租赁和投入使用。3n、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及电动工具,施工现场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机械、电气安全性能的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安全使用条件的,方能投入使用,当施工现场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时,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4、施工现场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装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字审批手续。5、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按规定定期检查其电气绝缘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电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予以报废处理。6、施工现场应为机电设备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道路、基础(座)、水电、操作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条件。夜间作业应设置安全和充足的照明。7、机电设备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场地应平整无障碍,机电设备旁应留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材料、杂物。有防火要求的,其作业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8、施工机械和动力机械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其出厂说明书或设计的要求。9、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10、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n,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1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入工作帽内。12、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1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15、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16n、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17、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18、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用电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其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临时停电、停工休息或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必须选用自耦式安全电压变压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20、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四)工报告审批阶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需具备条件: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n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具备执业资格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5、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二、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控制要点施工阶段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专项安全措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情况,各阶段的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如下:(一)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1、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2、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3、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n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和打桩作业。6、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距以300㎜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7、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º土5º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º~45º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8、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汛装置,专人负责。9、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二)季节性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各项临时设施以及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2、高层建筑及烟囱、水塔等高耸构筑物施工,其钢脚手架、大型钢模板及钢筋工程、金属操作平台以及使用的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打桩机械和施工现场贮存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器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n3、施工现场的道路、露天使用的机械设备基座、脚手架基础等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必须加强维护。安全通道、脚手架斜道的脚手板应有有效的防滑措施。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室外作业应避开高温时间,室内的高温作业场所及办公室和宿舍,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5、冬期施工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烧明火取暖,禁止使用电炉、照明灯具取暖。(三)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1、脚手架搭设(1)脚手架搭设前应先在基础上弹出立杆位置线,并按设计正确安装垫板、底座。竹、木脚手架立杆宜埋地,严禁在未夯实的回填土上搭设落地式脚手架。(2)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纵向水平杆接头应错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必须用扣件并应拧紧螺栓,禁止用其他材料绑扎。(3)搭设脚手架的材料应一致,严禁钢质材料和木或竹质材料以及不同规格材料混搭。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次搭设高度小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4)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n(5)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大于6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º~60º之间,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宜采用l: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的宽度。斜道竹或木质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防滑木条厚度竹为20~30mm。(7)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8)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及竹串片脚手板搭接时,搭按长度不得小于200mm;对头接时架设双排横向水平杆支承,两根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200mm。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固定牢固,不得用砖垫。竹笆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14号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9)脚手架的外侧立杆、斜道和平台临边立杆的内侧,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上栏杆上皮高为1200㎜,下栏杆居中设置,并设180mmn高的挡脚板,并张挂密目网。密目网上、下边缘开眼环扣应采用14号钢丝与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绑扎牢固,下边不得留有空隙,上边与纵向水平杆如有间隙不得大于100mm,网体边缘所有开眼环扣都应绑扎牢固,不得形成空隙。2、脚手架拆除工程(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并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2)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3)脚手架的拆除应由上而下,从一端向另一端,逐层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除安全网、栏杆应站在本层拆除外,其余各部分必须站在下层拆上层。拆除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最后拆除连墙件。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4)分段拆除脚于架所形成的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采用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横向斜撑等加固杆件进行加固。(5)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6n)拆除过程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橇、挖。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垂直运输机械吊运至地面,严禁抛掷。(四)安全网架设工程1、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临边架设或拆除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衣服、鞋子必须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2、作业应由作业班长或其指定的熟练人员指挥,并严格遵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要求作业。所用工具、材料必须有防止滑脱及坠落的措施。3、挂设安全平网时,其作业点的上方及下方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架设作业。4、架设安全网作业使用的所有材料及材质,必须经过检查并符合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5、安全网的支撑系统,宜选用脚手架钢管,也可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当使用脚手架钢管时,其材质应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木或竹材料搭设时,木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70㎜并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竹杆的有效直径不得小于80mm并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严禁使用不同材质的材料混搭。6、企业购入安全网,应分进货批次记录存档。记录应载明进货日期,供货商及地址、电话,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制造商、商标及地址、电话,制造日期(或编号)或批号,有效期限,生产许可证编号及其他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以及使用时间等,以便发生问题时迫溯。n7、使用过一次以上的旧网调入其他工程使用,必须附其原始记录及其使用汜录,并必须按规定进行耐冲击性能检验和耐贯穿性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当使用单位无此项检验能力时,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记录应留档存查。对超出产品有效期限的旧网,不得投入使用,必须作报废处理。8、首次使用的新网,在开拆包装物前应对包装物上的产品标志进行检查,产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产品标志记载内容表明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实际使用用途不符的,不得投入使用。(1)产品名称及分类标记内容符合使用要求;(2)网目边长符合国家标准和使用要求;(3)制造商名称及地址清晰;(4)有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5)有有效期限且产品在有效期限内;(6)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9、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用锦纶、维纶、涤纶或其他的耐候性不低于上述品种(耐候性)的材料制成。(2)同一张安全网上的同种构件的材料、规格利制作方法须一致。外观应平整。(3)网的宽度不得小于3m,产品规格偏差允许在土2%以下。每张网的重量不超过15kg。(4)菱形或方形的网目,网目边长不得大于80㎜。n(5)边绳与网休连接必须牢固。(6)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长度应不小于0.8m,相邻两系绳间距应不大于0.75m。(7)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燃时间均不得大于4s。10、安全平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第7.13.9条的规定。(2)网体纵、横向应设有筋绳,筋绳分布应均匀合理,两根相邻筋绳的间距不小于0.3m。11、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符合下列要求:(1)网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l00cm2。(2)网体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必须牢固可靠,孔径不低于8mm。(3)网体缝线不得有跳针、漏缝、缝边应均匀。(4)一张网体上不允许有一个以上的按缝,且接缝部位应端正牢固。(5)不得有断纱、破洞、变形及有碍使用的编织缺陷。(6)阻燃安全网的续燃、阻止燃时间均不得大于4s。12、严禁用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13、架没安全平网,应在拟架设楼层紧贴外墙面连续设置横杆一道,用以固定安全平网的里口。14、固定安全平网里、外口的横杆应采用搭接的方式接长。钢管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m,使用两个以上的旋转扣件扣牢;木、竹材料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m,绑扎不少于三道。15n、支撑斜杆的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当无设计要求时,不应大于3.0m。支撑斜杆的下端应设置牢固的固定措施。16、网的边绳与支撑杆件应贴紧,每根系绳都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安全平网的筋绳也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17、首层安全平网的安装高度,其网体最低点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4m,与下方物体的距离应不小于3.0m。网的宽度应不小于5m。18、每道层间网的间距,不得大于10m。层间网及随层网安装时,网面宜外高里低,与水平面的夹角约为15º。安装后的平网网面不宜绷得过紧,应有一定的松弛度,并使网片初始下垂的最低点与支撑架挑支杆件的距离不低于1.5m。层间网及随层网的安装宽度,推荐3.0m宽的平网安装后其水平投影宽度约为2.5m,可在斜支撑杆上设置水平拉杆,以控制支撑斜杆的角度及网面的松弛度。19、多张网连接使用时,两张网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并用与网体材料相同的连接绳连续地锁紧,不得漏锁和形成漏洞。20、在建物的拐角、阳台口及平面形状突出部位,安全平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不得出现任何漏洞。21、电梯井口、采光井和螺旋式楼梯口等处,除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设置防护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及每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22、立网的边绳与支撑架体应贴紧。安全立网安装平面应垂直于水平面,并与作业面边缘最大间隙不超过100㎜;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边缘与作业人员工作面应贴紧密合。23n、当安全立网安装在脚手架临边侧作封闭防护时,立网应挂设在架体外侧。上道网与下道网之间应采用搭接的方式,除搭接部分须用纤维绳连续地锁紧外,并应将搭接部位在临近纵向水平杆上用系绳系结。在水平方向上,网与网的连接必须紧密,不得留有缝隙。24、当密目式安全立网安装在脚手架临边侧作封闭防护时,密目式安全立网应挂设在脚手架立杆的内侧,网的边绳必须与下部脚手架纵向水平杆贴紧,与上部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间隙不得超过100㎜。在水平方向上,网与网之间的连接必须紧密,不得留有缝隙。25、安全立网的每根系绳都必须与支撑杆件系结。密目式安全立网的每个开眼环扣都必须穿入强度符合要求的纤维绳与支撑杆件系结,或作网与网之间的连接;也可采用不小于14号的钢丝绑扎,但绑扎铁丝的端头应妥善处理,必须朝下并朝网体外侧。26、安全网架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7、安全网在使用期间,其网架和支撑系统严禁随意拆除,并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安全网上落物污染应及时清理。如存在网体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支撑杆件松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当安全网存在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换:(1)安全平网受到较大冲击后;(2)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3)霉变;(4)断裂或破洞等。28n、安全网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作业位置的上方与下方不得有其他工种人员作业,地面应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所有拆下材料应传递至楼层内分类堆放,严禁随意抛掷。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一)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1、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2、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1)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2)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气设施的防护设施等。(3)     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4)     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关箱。(二)配电室1、配电室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气火灾的灭火器。2、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3、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低于3m。4、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5n、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三)配电装置1、配电屏(盘)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2、配电屏(盘)双面维护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2m,背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4、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取遮栏隔离,遮栏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m;遮栏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m。5、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6、配电屏(盘)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四)临时用电配电线路1、架空线路的电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严禁在树木、脚手架等上架设用电线路。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间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得小于140㎜。2、电杆埋设深度应为杆长的1/10加0.6m。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设深度或采用卡盘固定。3、终端杆和转角杆应加装拉线或撑杆。拉线宜采用镀锌钢丝,其截面不得小于3×ф4.0㎜2;拉线与电杆夹角应在45º~30º之间;拉线地锚埋设深度不小于1.0m: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加装拉紧绝缘子。撑杆可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撑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撑杆与主杆的夹角以30°n为宜。4、架空线路横担可选用铁横担或木横担,铁横担按表1选用;木横担截面就不小于80mm×80mm。横担的长度按表2选用。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表1导线截面(㎜2)低压直线杆角钢横担低压承力杆角钢横担二线及三线四线及以上16253550L50×52×L50×52×L63×57095120L63×52×L63×52×L70×6横担长度选用表表2横担长度(m)二线三线、四线五线0.71.51.85、直线杆和15º以下的转角杆可采用单横担,但跨越机动车道时应采用单横担,双绝缘子;15º~45º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º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6、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同—n横担上和保护零线同时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2)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别在两个横担下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从左侧起为L1(或L2、L3)、N、PE。7、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一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线数的50%,且—根导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但在距越铁路、公路、河流及其他电力线路时,档距内不得有接头。8、埋地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敷设深度不小于600m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其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2)埋地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3)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专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9、架空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架空电缆应使用绝缘子固定在墙壁或电杆上,绑扎电缆必须用绝缘线(带)。固定绑扎严禁使用金属裸线。(2)架空电缆的挡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3)架空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n10、进入在建工程的临时用电电缆线路必须采用埋地引入,其垂直敷设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乖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以每层楼高度不少于—处为宜。在在建工程内水平敷设时,宜沿墙固定,其最大弧垂点距地面不得小于1.8m。11、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使用绝缘物包扎,接头不得承受张力。12、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明设。13、室内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敷设。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14、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应采用防雨措施。15、潮湿场所或非理地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应作保护接零。16、室内钢索配线应符合以下要求:(1)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2)导线采用瓷夹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不大于800mm。(3)财线采用瓷瓶固定时,导线间距不小于0.1m,瓷瓶间距不大于1.5mm。(4)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五)控制设备及接地与接零1、临时用电的配电屏、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在技术上采取合理的组成结构型式。n2、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应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屏(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中取得电源。分配电箱的层次视施工现场规模、用电容量或用电设备数量而定,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形成层次清晰的三级配电和两级保护系统。3、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屏(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2)应选择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3)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必须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4)在有泥浆水和特别潮湿的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防溅型漏电保护器。(5)上级漏电保护器与下级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匹配。4、配电箱、开关箱及箱内安装的开关电器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5、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能够分断、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6、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7、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设,自成独立配电系统。8、在设有专用保护零线(TN-S保护系统)的施工现场内,应将专用保护零线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点应不少于3n处,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干10Ω。9、在设有专用保护零线的施工现场,下列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l)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基座;(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屏(盘)和控制屏的金属框架;(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箱体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6)电力线路电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六)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维护1、配电箱和开关箱在正常情况下检查维修周期以一个月一次为宜。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当保持整洁、干燥,电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3、配电箱、开关箱不得另行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4、配电箱、开关箱中的熔断器的熔体应经常更换,规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禁止用非标准的不合格的熔体代替。5、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避免受外力,并应严格防止与金属利刃和强腐蚀介质接触。(七)照明n1、施工现场宜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住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照明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m,室内低于2.4m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2)使用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4)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4、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在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5、碘钨灯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电源电压为220V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m,倾斜不大于4º,其金属外壳应作保护接零;(2)碘钨灯什移动式照明灯具时,,电源电压应采用36V电源电压。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电源电压,但应按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金属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外,还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n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8、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纹口相连的一端;(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9、所有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电器、灯具。10、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作可靠的绝缘包扎。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信号灯和总配电室工作照明灯的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八)自备电源1、自备发电机组一般设置在室内,并靠近配电室。2、自备发电机组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安装发电机组的室内及周围除为发电需要临时贮油桶外,严禁存放大量油桶易燃易爆物品。3、自备发电电源与外电线路电源在电气上必须联锁,二者不得并联同时供电。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自接接地的供配电系统时,自备发配电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心点直接接地系统。5n、自备发电机组电源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独立设置,与外电电源线路不得有任何电气连接。6、操作发电机组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按发电机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启动发电机组。(2)观察控制屏上述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待发电机组空载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加载。(3)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按发电机组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向外供电。(4)机组工作时必须注意监视控制屏和机组上各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其数值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5)经常检查机组的运行情况,观察有无不正常振动、噪声以及各安装连接件有无松动现象,以及发电机集电环有无不正常的电火花。(6)停机前先卸掉负荷,停止向外供电。(7)机组连续工作时,除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在每日或机组累计运行200~500h后,进行—次维修保养。(九)安全检测记录和电工维修记录1、安全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和定期复测汇录表等。’2、每季度应进行—次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接地电阻值的复测。3、对电气设备的维修处理结果、事故维修的因果分析等记录在电工维修记录本中。临量用电工程的拆除程序、方法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也应作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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