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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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制度

设备质量监理工作制度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在设备制造前应会同制造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和歧义。二、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或受雇主委托组织设计单位向制造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制造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依据争论打算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制造单位执行。三、设备开工报告确认制度主要制造预备工作完成时,制造单位可提交“设备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即可确认;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需报监理单位确认。四、材料、构件报验及复验制度设备制造前,监理人员应审读进厂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进行现场取样见证,检查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要求制造单位进行复验。五、变更设计确认制度-5-n如发觉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状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制造、设计、雇主或监理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备监理工程师发放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图纸,签发“设计变更指令”。六、特别过程检查制度对于特别过程,制造单位应依据《设备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应将需检查的特别过程,提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制造单位进行特别过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制造、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字认可。七、设备质量缺陷跟踪复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如发觉设备质量缺陷,应准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并通知制造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在收到该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作出整改,修正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应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考试用书①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连续下道工序制造。②特别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藏工程,在通知制造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代表参与,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③隐藏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5-n八、设备质量报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①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觉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制造单位准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限期改正。②如制造单位不准时改正,且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设备部分暂停指令,指令单机或成套设备暂停制造。待制造单位改正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③部装、单机、成套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部装、单机、成套设备检验认可书”,方可进行下道工序。④设备监理机构应填写“设备质量监理月报表”。⑤监理工程师需要制造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制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篇2:供电所、变电站运行维护工作制度第一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结合本地方的气象,环境及设备状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单位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支配的维护周期表。第二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依据有关规定储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5-n第三条:依据工作需要,应结合详细状况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第四条: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员应把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特地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第六条: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取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第七条: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经常对重点部位进行巡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篇3:设备监理工作制度1)必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方法,在设备项目总监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分管设备项目的专业监理业务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督导。2)必需依据“委托方”审定、认可后的《监理计划》开展监理工作。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后,方可实施分管设备项目监理业务。3)在承办设备监理业务时,应当独立、客观、公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专心做好“掌握、管理及协调”等工作。-5-n4)在实施设备监理过程中,发觉有重大问题,包括:合同执行、设计遗漏、质量事故、工程隐患、施工进度、安全、信息等,应准时用书面形式,逐级向委托方报告,有必要时,还必需抄报有关部门。5)对在承办监理业务中,知悉的商业、技术、装备等“隐秘”状况,负有保密的责任。6)必需整理监理业务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资料、信息、文件,按时、分阶段主动交“办公室(文档管理)”登记存档,妥当保管备查,并将其作为向委托方供应的资料。监理项目竣工后,应当将合同、监理计划、监理记录和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登记后妥当保管并移交委托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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