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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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小议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合同治理
小议监理工作中的施工合同治理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治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托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治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施工合同价格掌握工程本钱,定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正公道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先容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从服务意识、合同签订、工程质量、进度的掌握、工程变更及索赔的治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治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只有搞好合同治理,才能进步治理水平,增加竞争力。前言监理方和业主的关系。是被托付和托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托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当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托付后开头对项目实施进行治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托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由于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治理。6n尤其是加进WTO后,合同治理是施工企业治理的重要工作,是强化合同法制意识和国际接轨的重要环节。合同治理是施工企业加强法制观念,自我保护,维护正值权利,促进企业治理水平,削减损失,增加利润,进步投资的经济效益,增加市场竞争力的需要。现就监理工程师在详细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治理谈几点看法。1.施工合同治理中存在的新题目1.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新题目在该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状况摘要:a.将业主和监理单位托付和被托付的关系,误会为雇佣关系。b.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详细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同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功能,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治理,左右犯难,无所适从,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c.业主当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6n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和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状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供应建议,积极协助业主和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新题目。监理方的现场监理职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准时改进和解决。已证明监理职员判定或处理新题目有错误时,应主动向业主承认错误并提出改进意见。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拒绝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敬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态度,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和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上的确认权和拒绝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和监理方还必需默契协作,无保存地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当实现。2.加大合同治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治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治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2)加强工程招投标治理,建立和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治理制度、合同治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3)鉴戒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治理方面,我们要不断鉴戒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治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当严格执行。(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治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6n(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削减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正值性、严密性进行专心审查,削减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掌握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治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治理的连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状况,结正值律法规进行分析探究,以公道履行合同,削减索赔。3.工程索赔的治理妥当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公道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终方法,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尽。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把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治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专心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和合同商定的差异,快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进现场开头,就要有目的地布置专人从事信息资料治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正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5)专心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绽开工作,削减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4.工程变更治理中注意的事项6n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环境状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治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摘要:(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用度的变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用度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用度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当然单项用度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目许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自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当然差价未几,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用度总额就会很大。(2)工程变更当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状况下,而业主某些职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职员提出超合同规定进步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掌握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用度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便性,缺乏依据,应予避免。5.结束语6n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治理中工期治理和不可抗力治理的分析以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赐予监理工程师的充分信任.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者态度,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治理中,必需以合同商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条件,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视检查权力,并依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正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三大目标掌握,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当实现。6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