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设备监理工作程序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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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设备监理工作程序与方法

热电厂锅炉设备安装监理工作程序与方法第一节热电厂设备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A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的总体监理方法和措施1.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的总体监理方法和措施在实施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将依据已经审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总设计、现行的规程、规范和监理制度,把好施工队伍资质、工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关,强化工序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采取施工前质量予控、施工中加强质量监控、施工后严格验收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实现工程的质量目标。1.1.施工前质量控制1.1.1.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做好质量策划。指定适用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程序及相应的质量记录表格,格式和内容,经项目法人同意后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1.1.2.根据监理规划对质量控制的要求,逐步编制各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对单位工程和重要的或工程复杂的分部工程采用专门的质量控制措施。1.1.3.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及承担的施工范围,签署监理意见。1.1.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协助项目法人建立健全本工程的质量体系,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督促承包商执行ISO9000系列标准。1.1.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重点审核土建、安装、调试重大技术方案、汽机基础施工方案、烟囱施工方案、水塔施工方案、冬、雨季施工措施、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大件的起吊及安装方案、焊接工艺措施、分部试运转方案等,并提出监理意见。1.1.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1.1.7.组织施工图纸会审,监理工程师在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前,认真审阅图纸,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提交施工图会审。1.1.8.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的质量,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进场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技术文件,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和签证后才准予使用。1.1.9.审查施工单位所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鉴定书,试验报告及相应的工艺措施,签署审查意见后报项目法人审批。1.1.10.对现场设备管理提出监理意见,参加工程设备的开箱验收。监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对采购设备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有关标准,设备进场后,参加设备制造单位与安装单位的交接和设备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不同设备的管理要求分类进行保管。1.1.1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克服质量通病措施。1.1.12.检查特殊工种人员(如起重机械操作员、焊工、测量人员、试验人员、金属监督人员、质检人员等)的上岗资质证件的有效期、发证单位、工作范围是否合格,坚持做到持证上岗。1.1.13.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测量及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的精度及检验期限是否合格。1.1.14.n查验重要的施工机械、起重设施和大中型机具,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符合要求后才准予使用。1.1.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督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提出监理意见。未经监理和项目法人许可,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1.2.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1.2.1.按合同权限,发布返工、停工、复工令。加强现场的巡视,发现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现象和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及时指出令其纠正或返工,如不整改,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工程暂停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合格后签发复工通知。1.2.2.跟踪检查施工中实际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制造厂、设计图纸质量要求,是否是经监理审查认可的材料、设备品种和规格。不合格的产品严禁用于工程,并由施工单位清退出场。1.2.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设计图纸、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1.2.4.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质量和验评,对四级以下验收项目进行抽查。在进行四级验收前,认真审阅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记录,三级自检记录;验收时,按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现场检查并做必要的复测;验收后,签署监理验收意见。如有零星缺陷,待施工单位消除后,由监理复查确认。如监理验收不合格时,签发不合格通知单,经施工单位整改后申请监理复验;监理复验后,签署验收意见。1.2.5.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计量已完工工程量。1.2.6.重要工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予控措施,并旁站监督实施。对锅炉水压试验、汽机扣缸、厂用电受电、锅炉酸洗、系统保护及连锁试验、锅炉点火冲管、整套启动等重要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旁站监理,并作好旁站项目的施工监理记录。1.2.7.对停工待检点(H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签字后,才能继续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1.2.8.项目监理部将施工单位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监理工程师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1.2.9.对检验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质量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并协助处理。1.2.10.隐蔽工程和工程缺陷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得覆盖和封闭。1.2.1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治理火电建设工程质量通病的工作,对施工中质量通病易发工序,如管道及系统内部清洁度,承压焊口焊接与金属监督、系统真空检漏、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找正、重大件的吊装作业等,要加强现场过程监控,增加中间检查、验收环节,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1.2.12.严格按规定派有资质的监理人员监督取样和交验工作。1.2.13.审核确认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对设计修改和施工变更实行闭环控制,保证监理工程师按新修改及变更的施工文件进行监理。1.2.14.协助主持召开工程调度协调会,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2.15.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对工程建设中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提出监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制订整改方案措施,并监督处理。1.2.16.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每月向甲方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商定对策和预测工程质量趋势,制定防范措施。n1.1.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天认真及时将现场发现和处理的信息记入《监理日志》,做好质量记录,确保原始记录及时、准确、整齐。1.2.施工后质量控制1.2.1.加强土建与安装的中间工序交接管理,划清界限,进行高标准交接。建筑工程完工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交付安装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在施工单位签署的“土建交付安装中间交接表”上会签。未经交接验收的不得进行安装。1.2.2.厂用电受电及系统分部试运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调试人员与项目法人委托的生产单位“代保管”交接单上会签。1.2.3.设备安装经静态验收合格交付分部试运前,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并签署监理意见。1.2.4.认真核对施工图纸及系统,加大遗留、尾工项目的监控力度,不留基建痕迹,确保验收项目的完整性。1.2.5.统计施工图工程量,协助甲方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在质量问题未得到处理合格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该工程的工程量不予签证。1.2.6.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组织阶段验收及参加竣工验收并签证。1.2.7.参加工程质检监站按质监中心站《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对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的予检查,编写监理报告,并接受质监中心站的检查。1.2.8.参加工程质监站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按质监站《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对重点项目、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1.2.9.做好试生产期内的质量监督工作,对试生产阶段出现的设备、施工等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分析鉴定。1.3.调试质量控制的监理措施为做好调试的监理工作,拟采用如下保证调试质量的控制措施:1)、参与对调试单位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督促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的合法权益。2)、检查调试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调试单位的质保大纲,提出监理意见。3)、根据监理规划对调试的要求,编制调试监理实施细则,在监理过程中认真贯彻实施。4)、协助项目法人在设备订货洽谈、设计联络与工程协调时,明确调试和性能试验需用的各种测点的布置和制作安装的分工(在现场或在厂家进行)。同时应明确该设备出厂前的检测和调试项目。5)、审查整套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提出监理意见。6)、如果机组主系统及公用辅助系统参与DCS监控,复查设计单位对进DCS的监控点的分配,防止漏掉必要的监控点,尤其是各专业、各设备厂商、小成套设备之间的接口配合。7)、审核分部试运、整套启动中的技术安全措施,如防误操作、防冻、防火、防设备损坏等。8)、参加并监督、检查分部试运行,提出监理意见。9)、审查施工单位拟交付调试的设备、系统、资料等条件后,经施工、调试、监理三方共同确认签证,交付调试单位进行系统调试。10)、整套启动前,应按部颁启动验收规程逐项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并协助项目法人检查、监督,严格按程序及调试步骤进行启动和带负荷调试。11)、参加整套试运,对存在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在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中,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协助处理解决。n12)、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后,参与汇总设备、系统及施工缺陷,检查各供货商及施工单位消缺情况,提出监理意见,并协助处理解决。13)、机组整套试运168小时结束后,向项目法人提交调试监理报告。14)、审查调试单位提交的调试报告。15)、对在试生产期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监理意见。1.1锅炉受热面安装质量控制监理方法与措施1.1.1.一般监理措施(1).受热面设备在安装前应根据供货清单、装箱单和图纸进行全面清点,注意检查表面有无裂纹、撞伤、龟裂、压扁、砂眼和分层等缺陷;如外表表面缺陷深度超过管子规定厚度的10%以上时,应按规范处理;并应着重检查承受荷重部件的承力焊缝,该焊缝高度必须符合图纸规定。(2).在对口过程中注意检查受热面管的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3).合金钢部件的材质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作出标记;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记,标记不清者再进行一次材质复查。(4).受热面管在组合和安装前必须分别进行通球试验,试验用球应采用钢球,且必须编号和严格管理,不得将球遗留在管内;通球后应做好可靠的封闭措施,并做好记录;(5).汽包、联箱、受热面等主要设备的安装允许偏差为:Ø标高±5mmØ水平汽包2mm、联箱3mmØ相互距离±5mm注:悬吊式锅炉以上联箱为主,受热面管排相互距离允许偏差为±5mm。(6).受热面管子应尽量用机械切割,如用火焰切割时,应铲除铁渣和不平面。受热面管子对口时,应按图规定做好坡口,对口间隙应均匀,管端内外10~15mm处,在焊接前应清除油垢和铁锈,直至显出金属光泽。(7).受热面管对口端面应与管中心线垂直(8).焊件对口应做到内壁齐平,其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要求:Ø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Ø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3mm。Ø受热面部件组合安装前,对于制造焊口质量应先核对厂家合格证(质保书)和安检合格通知书,并对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和再热器等主要部件的制造焊口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者,应按规范的规定处理后方准施工。(9).受热面管子对口偏折度用直尺检查,距焊缝中心200mm处离缝一般不大于2mm。(10).受热面管子的对接焊口,不允许布置在管子弯曲部位,其焊口距离管子弯曲起点不小于管子直径,且不小于100mm(焊接、锻制、铸造成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至少50mm。(11).筒体的对接焊口,其焊口距离封头弯曲起点不小于壁厚加15mm,且不小于25mm和不大于50mm;两个对接焊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管子直径,且不得小于150mm。(12).受热面组件吊装前,应做好吊装准备,复查各支点、吊点的位置和吊杆的尺寸。n(1).在汽包、联箱、承压管道和设备上开孔时,应采取机械加工,不得用火焰切割,不得掉入金属屑粒等杂物,并应注意在吹管前进行。(2).用于工作温度不低于500℃、且直径大于30mm的合金钢螺栓应做硬度试验,硬度值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附录A表A3的规定执行。(3).受热面管子应保持洁净,安装过程中不得掉入任何杂物。1.1.2.汽包、联箱(1).在组合安装前,必须将所有联箱内部清扫干净,各接管座应无堵塞,并彻底清除“钻孔底片”(俗称眼镜片);仔细检查联箱接管座的角焊缝焊接质量。(2).汽包、联箱吊装必须在锅炉构架找正和固定完毕后方可进行;汽包、联箱安装找正时,应根据构架中心线和汽包、联箱上已复核过的铳眼中心线进行测量,安装标高应以构架1m标高点为准。(3).汽包、联箱的支座和吊环在安装前应检查接触部位,接触角在90°内,接触应良好,圆弧应吻合,符合制造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4).汽包、联箱的支座应符合下列要求:i支座与横梁接触应平整严密;ii支座的预留膨胀间隙应足够、方向应正确。(5).吊挂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i吊挂装置的吊耳、吊杆、吊板和销轴等的连接应牢固,焊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ii球形面垫铁间应涂粉状润滑剂,以防粘合;iii吊杆紧固时应注意负荷分配均匀,水压前应进行吊杆受力复查。iv膨胀指示器应安装牢固,布置合理,指示正确。(6).汽包内部装置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i零、部件的数量不得短少;ii蒸汽、给水等所有的连接隔板应严密不漏,各处焊缝应无漏焊和裂纹;iii所有法兰结合面应严密,其连接件应有止退装置;iv封闭前必须清除汽包内部的一切杂物;v键连接件安装后应点焊,以防松动。(7).不得在有禁止焊接要求的汽包壁上引弧和施焊,如需施焊,必须经制造厂同意,焊接前应进行严格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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