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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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分册

铁路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书房屋建筑工程分册  1.1.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1.1.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1.1.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1.1.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1.1.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1.1.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1.1.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1.1.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1.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n  1.1.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1.12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1.1.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1.14计量检验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1.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1.1.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1.1.17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1.2建筑地基基础1.2.1合成材料地基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  一般为浅层地基。  1.2.2重锤夯实地基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  强夯的捶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1.2.3强夯地基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1.2.4注浆地基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也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n  1.2.5预压地基在原状土上加载,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  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1.2.6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  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  1.2.7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利用水泥作为固体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1.2.8土与灰土挤密桩地基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构成坚实的地基。  1.2.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搅拌后,泵压或经下料斗投入孔内,构成密实的桩体。  1.2.10锚杆静压桩利用锚杆将桩分节压入土层中的沉桩工艺。  锚杆可用垂直土锚或临时锚在混凝土底板、承台中的地锚。  1.3砌体工程1.3.1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1.3.2型式检验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n  1.3.3通缝砌体中,上下皮肤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1.3.4假缝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1.3.5配筋砌体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块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1.3.6芯柱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1.3.7原位检测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1.4混凝土结构工程1.4.1混凝土结构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1.4.2现浇结构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1.4.3装配式结构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1.4.4缺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1.4.5严重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1.4.6一般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n  1.4.7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1.4.8结构性能检验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1.5钢结构工程1.5.1零件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翼缘板等。  1.5.2部件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H型钢、牛腿等。  1.5.3构件由零件或由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等。  1.5.4小拼单元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中,除散件之外的最小安装单元,一般分平面桁架和锥体两种类型。  1.5.5中拼单元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中,由散件之外的最小安装单元组成的安装单元,一般分条状和块状两种类型。  1.5.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高强度螺栓和与之配套的螺母、垫圈的总称。  1.5.7抗滑移系数高强度螺栓连接中,使连接件摩擦面产生滑动时的外力与垂直于摩擦面的高强度螺栓预拉力之和的比值。  1.5.8预拼装为检验构件是否满足安装质量要求而进行的拼装。  1.5.9空间刚度单元由构件构成的基本的稳定空间的体系。  1.5.10焊钉(栓钉)焊接将焊钉(栓钉)一端与板件(或管件)表面接触通电引弧,待接触面熔化后,给焊钉(栓钉)一定压力完成焊接的方法。  1.5.11环境温度制作或安装时现场的温度。n  1.6木结构工程1.6.1方木和原木结构方木(含板材)或原木组成的结构。  1.6.2齿连接方木和原木桁架木压杆抵承在弦杆齿槽上传力的节点连接。  1.6.3胶合木结构层板胶合木组成的结构1.6.4层板胶合木将木纹平行于长度方向且厚度不大于45mm的木板层叠胶合的木制品。  1.6.5指形接头将两块木板端头用铣刀削成能相互啮合的指形序列,涂胶加压接长成为层板(lamination)。  1.6.6规格材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加工的木材。  1.6.7轻型木结构板材与间距不大于600mm侧立的规格材用钉连接成墙体、楼盖和屋盖,并组成框架式结构,用于1~3层房屋。  1.6.8墙骨轻型木结构墙体框架的主要受压构件,采用宽度为40mm,高度为90~140mm的规格材。  1.6.9轻型木结构楼盖或屋盖的侧立受弯构件,采用高度等于或大于115mm的规格材。  1.6.10木基结构板材用于承重结构的木基复合板材(wood-basedpanel),包括结构胶合板和定向木片板,可用于轻型木结构的墙面板、楼面板和屋面板。  1.6.11结构胶合板采用耐水胶粘结专用于受力构件的胶合板。  1.6.12定向木片板将长度不小于30mm的薄木片的定向与板材的长度方向一致。  1.6.13结构复合木材可用于轻型木结构的楼盖主梁、屋脊梁,包括旋切胶合木和旋切片胶合木。n  1.6.14旋切板胶合木将旋切的厚单板(厚度2.5~6.4mm)顺木纹层叠胶合热压而成。  1.6.15旋切片胶合木由旋切木片胶合热压而成,有以下两种性能相同的产品平行木片胶合木层叠木片胶合木1.6.16预制工字形木搁栅结构复合木材作翼缘,定向木片板或结构胶合板作腹板,用耐用水胶粘结的工字形搁栅。  1.6.17齿板用镀锌钢板冲压成多齿的连接板,用以连接受力的木构件。  1.6.18木材防护剂一种药剂,能毒杀木腐菌、昆虫、凿船虫以及其他侵害木材的有机物。  1.6.19木构件经防腐剂加压处理后,能长期限保持在木材内部的防腐剂量,按每立方米的千克数计算。  1.6.20透入度木构件经防护剂加压处理后,防腐剂透入木构件的深度按毫米或占边材的百分率计算。  1.7屋面工程1.7.1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求的年限。  1.7.2一道防水设防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1.7.3分格缝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1.7.4满粘法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1.7.5空铺法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n  1.7.6点粘法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1.7.7条粘法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1.7.8冷粘法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等材料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1.7.9热熔法采用火焰加热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溶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1.7.10自粘法采用带有自粘性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1.7.11热风焊接法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1.7.12倒置式层面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1.7.13架空屋面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1.7.14蓄水屋面在屋面防水层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1.7.15种植屋面在屋面防水层上铺以种植介质,并种植植物的屋面。  1.8地下防水工程1.8.1地下防水工程指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隧道及地下铁道等建(构)筑物,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和维护管理等各项技术工件的工程实体。  1.8.2防水等级根据地下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中对防水要求,所确定结构允许渗漏水量的等级标准。n  1.8.3刚性防水层采用较高强度和无延伸防水材料,如防水砂浆、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防水层。  1.8.4柔性防水层采用具有一定柔韧性和较大延伸率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有机防水涂料构成的防水层。  1.8.5初期支护采用矿山法进行暗挖施工后,在岩体上喷射或浇筑防水混凝土所构成的第一次衬砌。  1.8.6盾构法隧道采用盾构掘进机进行开挖,钢筋混凝土管片作为衬砌支护的隧道暗挖施工法。  1.8.7土工合成材料指工程建设中应用的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复合材料、土工特种材料的总称。  1.9建筑地面工程1.9.1建筑地面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1.9.2面层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1.9.3结合层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1.9.4基层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1.9.5填充层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1.9.6隔离层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1.9.7找平层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underlayer1.9.8垫层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1.9.9基土foundationearthlayer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n  1.9.10缩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1.9.11伸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伸胀缝。  1.9.12纵向缩缝lengthwiseshrinkagecrack平行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1.9.13横向缩缝垂直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1.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10.1建筑装饰装修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1.10.2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1.10.3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1.10.4细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xx1.11.1给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和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1.11.2排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1.11.3热水供应系统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温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辅助设备组成的输送热水的网络。  1.11.4卫生器具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中的污水、废水的设备。n  1.11.5给水配件在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用以调节、分配水量和水压,关断和改变水流方向的各种管件、阀门和水嘴的统称。  1.11.6建筑中的水系统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为建筑中水系统。  1.11.7辅助设备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中,为满足用户的各种使用功能和提高运行质量而设置的种种设备。  1.11.8试验压力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1.11.9额定工作压力指锅炉及压力容器出厂时所标定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1.11.10管道配件管道与管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用的各种零=棱的统称。  1.11.11固定支架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1.11.12活动支架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轴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1.11.13整装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1.11.14非承压锅炉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式锅炉。  1.11.15安全附件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n  1.11.16静置设备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做任何运动的设备,如水箱及各种罐类。  1.11.17分户热计量住宅的户(套)为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1.11.18热量装置用以测量热媒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1.11.19卡套式连接由带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形式。  1.11.20防火套管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势沿管道贯穿部位蔓延的短管。  1.11.21阻火圈由阻燃膨胀剂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发生火灾时将管道封堵,防止火势蔓延的套圈。  1.  12、通风与空调工程1.12.1风管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  1.12.2风道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  1.12.3通风工程送风、排风、除尘、气力输送以及防、排烟系统工程的统称。  1.12.4空调工程空气调节、空气净化与洁净室空调系统的总称。  1.12.5风管配件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各类变径及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  1.12.6风管部件通风、空调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排气罩、风帽、检查门和测定孔等。n  1.12.7咬口金属薄板边缘弯曲成一定形状,用于相互固定连接的构造。  1.12.8漏风量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1.12.9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接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平均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允许漏风量。  1.12.10测风率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比值。  1.12.11净化空调系统用于洁净空间的空气调节、空气净化系统。  1.12.12漏光检测用强光源对风管的咬口、接缝、法兰及其他连接处进行透光检查,确定孔洞、缝隙等渗漏部位及数量的方法。  1.12.13整体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系统辅助部件组装在同一机座上,而构成整体形式的制冷设备。  1.12.14组装式制冷设备制冷机、冷凝器、蒸发器及辅助设备采用部分集中、部分分开安装形式的制冷设备。  1.12.15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指系统风管总风管处设计的最大的工作压力。  1.12.16空气洁净度等级洁净空间单位体积空气中,以大于或等于被考虑粒径的粒子最大浓度限值进行划分的等级标准。  1.12.17角件用于金属薄钢板法兰风管四角连接的直角型专用构件。  1.12.18风机过滤器单元(FFU、FMU)由风机箱和高效过滤器等组成的用于洁净空间的单元式送风机组。n  1.12.19空态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人员在场。  1.12.20静态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按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方式运行,但无生产人员。  1.12.21动态洁净室的设施以规定的方式运行及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场,生产设备按业主及供应商双方商定的状态下进行工作。  1.12.22非金属材料风管采用硬聚氯乙烯、有机玻璃钢、无机玻璃钢等非金属无机材料制成的风管。  1.12.23复合材料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面层复合绝热材料板制成的风管。  1.12.24防火风管采用不燃、耐火材料制成,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的风管。  1.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1.13.1布线系统一根电缆(电线)、多根电缆(电线)或母线以及固定它们的部件的组合。  如果需要,布线系统还包括封装电缆(电线)或母线的部件。  1.13.2电气设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1.13.3用电设备将电能转换成其他形式能量(例如光能、热能、机械能)的设备。  1.13.4电气装置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1.13.5建筑电气工程(装置)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由电气装置、布线系统和用电设备电气部分的组合。n  这种组合能满足建筑物预期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也能,满足使用建筑物的人的安全需要。  1.13.6导管在电气安装中用来保护电线或电缆的圆型或非圆型的布线系统的一部分,导管有足够的密封性,使电线电缆只能从纵向引人,而不能从横向引人。  1.13.7金属导管由金属材料制成的导管。  1.13.8绝缘导管没有任何导电部分(不管是内部金属衬套或是外部金属网,金属涂层等均不存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管。  1.13.9保护导体(PE)为防止发生电击危险而与下列部件进行电气连接的一种导体————裸露导电部件;————外部导电部件;————主接地端子;————接地电极(接地装置);————电源的接地点或人为的中性接点。  1.13.10中性保护导体(PEN)一种同时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功能的接地导体。  1.13.11可接近的(用于配线方式)在不损坏建筑物结构或装修的情况下就能移出或暴露的,或者不是永久性地封装在建筑物的结构或装修中的。  (用于设备)因为没有锁住的门、抬高或其他有效方法用来防护,而许可十分靠近者。  1.13.12景观照明为表现建筑物造型特色、艺术特点、功能特征和周围环境布置的照明工程,这种工程通常在夜间使用。  1.14建筑电梯工程1.14.1电梯安装工程电梯生产单位出厂后的产品,在施工现场装配成整机至交付使用的过程。n  注本规范中的“电梯”是指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1.14.2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电梯安装的各项工程在履行质量检验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几方共同对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和施工检查记录等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安装工程进行普查和整机运行考核,并对主控项目全验和一般项目抽验,根据本规范以书面形式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结果做出确认。  1.14.3土建交接检验电梯安装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如果有)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对电梯安装条件做出确认。  1.15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楼板和地面等。  按其是否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外墙外保温系统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是由保温层、护面层、饰面层等组成的具有保温隔热、防水和装饰功能的围护系统。  基层节能工程中,直接承受保温系统的结构层。  界面剂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含聚合物浆料。  保温层由绝热材料组成起保温隔热作用的构造层。  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用于护面层抹灰的聚合物砂(胶)浆。n  增强网铺设在抹面砂(胶)浆内用以提高护面层强度以及抗裂和抗冲击性能的玻纤网格布或金属网。  护面层在保温层上,保护保温层并起增强防裂和防水作用的构造层。  饰面层附着于保温系统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构造层。  22房屋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房屋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说明①本节房屋工程质量控制适用于铁路沿线的一般生活用房和办公用房。  大型公用建筑还应遵守建设部的有关规范、规程。  ②特殊专业(智能化)的监理实施细则另行编制。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楼地面、门窗、抹灰、涂饰、幕墙、饰面板、吊顶、建筑给排水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等竣工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灰土地基;三合土地基等主体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室内外配线及照明工程屋面工程卷材、涂漠、刚性、防水屋面、金属瓦屋面、隔热屋面等1.熟悉设计文件,核对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检查开工准备情况。  4.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审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2.复核施工放样测量资料。  3.按设计和施工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按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对工程进行查验和验收。  5.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n  6.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1.审查竣工技术文件。  2.监理资料和工程文件档案。  3.参加验收。  33土方工程3.1土方开挖3.1.1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开挖方式、支护形式、临时排水措施、回填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  3.1.2复测施工单位上报的基础工程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  3.1.3土方开挖质量控制要点3.1.3.1当基底在地下水位以下,检查开挖时采取的降水措施,地下水位应降至基坑底0.5m以下。  雨期施工时,应在基坑周围设置排水通道。  3.1.3.2检查开挖边坡形式,当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时,应严格检查基坑支护。  施工过程中,特别时雨季、汛期施工时,应加强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协调各方及时处理。  3.1.3.3控制边坡顶部附加荷载。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当重型机械要在基坑边作业时,应采取设置专门的平台或深基础等措施。  3.1.3.4检查地基土不得超挖、扰动。  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坑底或护壁留300—500mm的厚土层用人工挖掘修整。  当地基表面被水浸泡和扰动,协调各方解决,变更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1.3.5检查基底土质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基底高程和表面平整度。n  3.1.3.6重点检查石方爆破开挖的基坑高程、坐标位置。  3.2回填土3.2.1回填土质量控制要点3.2.1.1检查基坑回填时间,基坑回填必须在建筑物地下部分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3.2.1.2检查回填土准备工作⑴检查回填土取样分析报告,经检验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回填施工。  ⑵填土基底已经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报监理工程师验槽签证;⑶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经达到规定强度,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⑷大型土石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填土层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填方工程,其参数通过压实测实来确定;⑸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地下水道的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杂物等清除干净后才能进行;⑹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住厚度小于0.5m,应清除革皮和垃圾;⑺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  3.2.1.3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导致建筑物开裂。  3.2.1.4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分层厚度、压实遍数等施工工艺。  3.2.1.5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3.2.1.6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4地基基础工程4.1基础检验4.1.1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方可实施。n  4.1.2施工单位基坑开挖完毕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联合验槽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1.3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基底标高、基底土质,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检验情况应详细记录地基检验表。  4.1.4检查基底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对不能及时进行下道工序者,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1.5按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检查土质边坡坡度、基槽外形尺寸、边坡支护和临时支撑。  4.2地基处理4.2.1灰土地基监理工程师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灰土的配合比、含水量、拌和的均匀性、虚铺厚度、夯实机具的种类。  4.2.1.1基坑(槽)在铺打灰土前,必须先行钎探并按设计要求处理完地基,办完验槽手续。  基础外侧打灰土,必须对基础、地下室墙和地下防水层、保护层进行检查,并办完隐检手续。  现浇混凝土基础应达到规定强度。  4.2.1.2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时,施工前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使地下水位经常保持在施工面以下50cm左右。  4.2.1.3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n  4.2.1.4房心灰土和管沟灰土,应先完成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或管沟墙间加固等措施后再进行。  并将沟槽、地坪上的积水和有机杂物清除干净。  4.2.1.5施工前,测量放线工作应作好水平高程的标志。  如在基坑(槽)或沟的边坡上每隔3m钉上灰土上平的木橛;在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好标高控制标准的木桩。  4.2.1.6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底的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1.7监理工程师检查灰土的干土质量密度或贯入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2.2砂和砂石地基监理工程师检查砂和砂石级配、含水量,采用的施工方法(平振法、插振法、水撼法、夯实法、辗压法)。  4.2.2.1对级配砂石进行技术鉴定,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2回填前,应组织有关单位检验基槽地质情况。  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以及有无积水等情况,办完隐检手续。  4.2.2.3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积水状态。  4.2.2.4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木橛或标高桩,或在固定边坡(墙)上钉上水平木橛或弹上水平线。  4.2.2.5分层检查砂石地基的密实度。  4.2.2.6检查砂、砂石地基的表面平整度。  4.2.3三合土地基监理工程师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所用碎石的粒径、拌和均匀性、三合土铺设厚度、夯实度。n  4.2.4强夯地基4.2.4.1强夯地基施工质量的事前监理⑴监理事前应检查好测量仪器检定和使用情况,核对夯击点位置及标高,仔细审核测量及计算结果。  ⑵在吊车就位时,监理要注意吊车要对正夯击点,安装稳固,避免错位、坑底倾斜或当锤自由落下时过大颤动。  ⑶监理要落实试夯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应派人监理,并准备第二套方案。  ⑷监理需明确操作人员、记录人员的应注意事项,并作出规定,在作业时精神集中,夯锤升降平稳,夯坑错位或坑底倾斜过大要及时纠正。  ⑸监理要注意防止地面特别是夯坑积水,避免勃性土增大含水量,排水要符合要求。  ⑹监理要督促施工方加强现场管理和提高人员素质。  4.2.4.2强夯地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⑴开夯前,监理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⑵在每遍夯击前,监理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⑶监理主要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每击的夯沉量以及两遍之间的时间间隔等。  ⑷监理要按规定做好质量检验与夯击效果检验,未达到要求或预期效果时应及时补救。  ⑸监理人员应在施工人员完成本工序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进行工序质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能转人下道工序施工。  如试夯没达到要求则不能进行大面积施工等。n  ⑹根据承建商(施工单位)在大面积强夯施工中地基密实度的检验情况,监理人员要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抽查。  4.2.5重锤夯实地基4.2.5.1见证检验重锤夯实夯点布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2.5.2检查隔振措施;4.2.5.3检查锤重、落距是否满足有效加固深度的要求;4.2.5.4检验单击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是否符合试夯确认的工艺要求,前后两遍的夯迹应错开一半,见证检验;4.2.5.5每遍夯击后应将夯坑填平,再进行下一遍夯击;4.2.5.6施工结束后,按设计要求的间隙时间对处理地基质量(承载力)进行见证检验。  4.2.6旋喷地基、挤密桩地基等深层地基处理质量控制要点4.2.6.1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以及材料等。  4.2.6.2检查地基处理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外加剂及其他加固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见证或平行检验。  4.2.6.3在施工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4.2.6.4检查处理范围、类型、布置形式和数量,确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6.5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施工过程的各项参数及各种材料的灌入量,必要时实施旁站。  4.2.6.6见证检验桩的长度。n  4.2.6.7对于旋喷桩和搅拌桩,应对其进行无侧限抗压强度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见证检测。  4.2.6.8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废浆、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  4.2.6.9施工结束后,按要求见证检测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  4.2.6.10对于高压旋喷桩,还应注意当注浆管进入土中时,应由下而上提升注浆管,注浆管提升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检查水泥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桩位、桩体直径、间距、垂直度。  4.2.7钻(挖)孔桩4.2.7.1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成孔工艺、(水下)混凝土灌注方法、安全等措施。  4.2.7.2钻孔桩施工前,如设计有要求,应检查试桩情况(包括试桩施工及试验)。  以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和检验的承载力。  4.2.7.3钻(挖)孔前,监理工程师应复核护筒埋置的施工放样数据。  4.2.7.4钻(挖)孔过程中加强巡视检查。  对于钻孔桩,重点检查泥浆指标(泥浆比重和含砂率);对于挖孔桩,重点检查开挖顺序、防护措施及防排水工作。  4.2.7.5当钻(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监理工程师应核实地质情况,进行成孔检查(采用测绳、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等检查孔径、孔深、孔型、垂直度)。  对于钻孔桩,还应重点控制沉渣厚度。n  对于挖孔桩,还应重点检查清基情况,孔底应平整,无松渣、淤泥、沉淀或扰动过的软层。  4.2.7.6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钢筋数量、钢筋骨架长度、钢筋骨架直径、主钢筋间距、加强筋间距、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钢筋骨架垂直度。  4.2.7.7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并旁站混凝土灌注全过程(对于水下混凝土灌注,重点检查导管埋深。  挖孔桩可采用直接浇筑混凝土,并宜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  4.2.7.8混凝土灌注完成后,桩身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  监理工程师检查桩位中心、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  4.2.7.9检查桩的混凝土强度(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应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4.2.7.10当对桩身混凝土全部进行无损检测、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进行钻芯取样检测以及桩的承载力试验时,监理工程师应见证试验,并检查检测或试验报告。  4.2.8预应力管桩4.2.8.1静压法施工  (1)静力压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2)监理控制要点静压桩机进场后,设备工程师要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是桩机的油压系统是否正常(即有效荷载油压率定关系测试报告是否过期),在检测合格后报监理审批方可投入施工。  (3)施工过程控制在桩的堆放、运输、起吊时严格检查桩身的外观质量,防止使用断桩。n  静压桩机应水平、稳定,桩尖与桩身保持在同一轴线上。  桩在刚入土过程中碰到地下障碍物,发生桩位偏差超出允许偏差范围时,必须及时将桩拔出进行重新插桩施工,如桩入土较深而碰到地下障碍物,造成桩位偏移或垂直度偏差,桩已无法拔出的情况下,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发生的情况。  沉桩时,用两台经纬仪交叉检查桩身垂直度,边校正桩身垂直度边往下沉桩,以保证桩身的垂直,避免由于桩身倾斜产生管桩损坏。  上、下桩段的中心线偏差不大于5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桩段的0.1%。  压桩时注意压力表变化并记录。  在桩身上画出以米为单位的长度标记,以便观察桩的入土深度。  (4)终压标准根据试桩确定的终压吨位,在桩底达到设计高程后应进行复压,复压次数不宜小于3次,持荷时间视试桩结果而定。  4.2.8.2锤击法施工  (1)锤击打桩施工工艺流程图起吊管桩接桩压桩稳桩预制管桩检验试桩转移桩机检查验收送桩  (2)关键工序及监理控制要点锤击打桩机进场后,设备工程师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检测合格后报监理审批方可投入施工。  选择桩架高度应按桩长+滑轮组高+桩锤幅高度+起移位高度的总和另加0.5-1m的富余量。  桩架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并应与所挂桩锤相匹配。  (3)施工过程控制a.桩的堆放、运输、起吊时严格检查桩身的外观质量,防止使用断桩。n  b.桩过程中,桩锤、桩帽和桩身中心线应重合。  c.桩时桩帽与桩头之间应设置弹性衬垫。  衬垫厚度应均匀且经锤击压实后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打桩期间要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或补充。  d.桩帽侧壁用笔标示尺寸,以厘米为单位,高度宜为试桩标准制定最后每阵贯入度的4~5倍。  将经纬仪架设在不受打桩振动影响的位置上对管桩贯入度进行测量。  e.控制桩身垂直度,确保桩身倾斜率小于0.5%,同时焊缝质量应满足有关规定。  f.根桩总锤击数不宜超过管桩产品说明书或设计要求。  g.桩过程中遇下列问题之一应暂停打桩,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贯入度突变;桩头混测量桩位桩机就位第一节桩就位,中间调直打桩第n节桩起吊,对桩调直接桩打桩至设计持力层和贯入度中间检查验收移至下一桩位凝土剥落、破碎、桩身出现裂缝;桩身突然倾斜,跑位;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PC桩总锤击数超过2000;桩身回弹曲线不规则。  (4)停锤条件根据设计及试桩确定的停锤控制标准如桩端持力层、最后三阵十击贯入度和最后1m沉桩锤击数为主要控制指标来确定可否成桩。  在满足停锤条件后做好记录,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间验收工作。  (5)其他有关工序的监理要点预应力管桩采用购买厂制成品桩。n  预应力管桩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桩的堆放根据桩的规格、长度和使用先后及远近进行堆放;堆放场地选择在平整坚实的地方,使桩堆放后不会产生过大的沉陷。  堆放层数不应超过三层;垫木选用耐压的木枋。  应力管桩的起吊方法按两点及四点法进行捆绑起吊。  据设计桩基深度匹配长度进行施工组合,下一根桩还应结合邻桩实际施打长度调整配桩。  当管桩需要接长时,接头个数不宜超过3个。  接桩时上下节桩应保持顺直,中心偏差不宜大于2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  管桩进入持力层深度要大于桩径的1.5倍,沉桩前应按设计要求把钢桩尖焊在第一节管桩的下端板上,严禁使用不合格桩尖。  当送桩后的桩顶标高低于桩帽底部标高时,在施工桩帽前必须对该桩进行接桩补长。  在接桩补长大于150cm时,为避免深度开挖引起周边管桩断裂,应编制补长方案报设计、监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必要时应采取补桩处理。  截桩采用专用切割机,边切割边浇水。  严禁在管桩没有完全切断时采用大锤敲断或桩机别断。  截桩后应及时在桩顶上回盖袋装中砂或袋装碎石以避免管桩内孔被土掩堵。  根据设计及试桩时确定的各项指标来控制是否采取送桩。  送桩前先在送桩器上以米为单位按从下至上的顺序标明长度。  桩锤、送桩器和桩三者的轴线...。n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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