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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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计划书

第一节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1.1监理的指导思想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员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计量与支付)监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1.2监理总目标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三个方面。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合同条款范围内;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合同条款范围内,计划前期准备为1个月,施工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质量控制目标:控制在合同条款范围内,并力争优良工程。1.2.1质量监理目标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检测。以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并争创优良工程。1.2.2进度监理目标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并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n1.2.3投资监理目标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支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1.2.4合同管理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助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1.2.5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控制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的污染。1.2.6信息管理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储存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1.2.7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沿线地方政府、与村民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1.3监理服务的依据1.3.1监理合同协议书;1.3.2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1.3.2设计图纸及说明;1.3.4设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1.3.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本项目补充技术规范等;n1.3.6国家、交通部及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1.3.7其它。1.4监理服务范围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段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1.5监理服务内容监理工程师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5.1.1编制监理规范或计划;1.5.1.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并在施工承包人之前对原地形进行准确的测量;1.5.1.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1.5.1.4督促和检查施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1.5.1.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1.5.1.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1.5.1.7审核施工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1.5.1.8验收施工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的资质;1.5.1.9建立监理的实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1.5.1.10审批施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5.1.11审查施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和性能与数量;1.5.1.12审批施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5.1.13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5.1.14n审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施工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5.1.15要求施工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总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5.1.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5.1.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施工承包人保护现场,做好记录,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5.1.18发布停工令;1.5.1.19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1.5.1.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1.5.1.21在受权范围内发出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应力争做到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少,设计变更的规模、建议、核实、申请、审批等按交通部,湖南省交通厅及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1.5.1.2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文件,协调争端并在仲裁过程中作证;1.5.1.23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1.5.1.24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机构对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1.5.1.25签发交工证书;1.5.1.26督促、检查施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分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1.5.1.27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1.5.1.28监督施工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的责任;1.5.1.29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5.1.3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1.5.1.31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1.5.1.32其它。1.5.2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n1.5.2.1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1.5.2.2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时,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1.5.2.3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1.6监理职责1.6.1主要职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严格按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按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主要职责是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合同管理、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六方面。1.6.2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职责1.6.2.1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一道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1.6.2.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必须检查用于工程材料、设备,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并督促运出工地现场。1.6.2.3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报业主批准后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先指令停工再报批。1.6.2.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1.6.2.5监理人员按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1.6.2.6定期向有关职能部门填报质量报表。n1.6.3工程进度监理的主要职责1.6.3.1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总监办批复。1.6.3.2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报总监办批准下达。1.6.3.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1.6.3.4定期向总监办报告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1.6.4工程费用监理的主要职责1.6.4.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按实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报总监办审批。1.6.4.2按合同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且质量合格的质量和价值报总监办审批。1.6.4.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中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报总监办审批。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费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要求。1.6.4.4编制财务支付月报表和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月报表,报总监办汇总。1.6.5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1.6.5.1协助总监办主持召开开工前第一次工作会议和主持施工阶段的旬、月、季度生产调度会,整理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含指定分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1.6.5.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或决定,应按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量及单价和价格,经总监办或上级审批后下达变更令。n1.6.5.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经由总监办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1.6.5.4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只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1.6.5.5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更换或要求停止支付。1.6.6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1.6.6.1加强对监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和执行《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将这一方针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1.6.6.2要求承包人对下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6.6.3在监理处和各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落实到人。1.6.6.4建立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施工方案安全性的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1.6.6.5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1.6.7环保保护管理的主要职责1.6.7.1组织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学习《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使参建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公路施工对周边环境、沿线人民生活、生产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问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自觉爱护环境,避免施工时对周边环境的破坏。1.6.7.2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中对施工期内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的要求,对发生破坏环境而不采取制止和补救措施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1.6.7.3监理在审查开工报告时,应对施工单位施工时的环保措施进行实地检查,凡未对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的工点不许开工。n1.7监理人员的职责1.7.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主持驻地监理处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1.7.1.1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必要时报业主;1.7.1.2检查施工质量、进度以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要或重大问题应及时报业主;1.7.1.3审查和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和函件,必要时报业主;1.7.1.4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初签期中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7.1.5审批一般工程变更,对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1.7.1.6对发生的合同争端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业主;1.7.1.8主持工地会议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例会,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业主派员参加;1.7.1.9主持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监理实施细则;1.7.1.10编制驻地监理处资料并督促承包人及时编制提交竣工文件。1.7.2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工程师的职责1.7.2.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对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对本驻地相关合同管理负全责。1.7.2.2负责本合同段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延期及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1.7.2.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紧密配合各专业工程师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并作好工地现场记录。1.7.2.4n深入工程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1.7.2.5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工程变更、材料垫付款、延期、索赔等均应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1.7.2.6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1.7.2.7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驻地工程师签字后上报。1.7.2.8参加对工程变更的单价评定及审查工作。1.7.2.9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1.7.2.10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1.7.3标段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7.3.1标段监理工程师协助高级监理工程师领导所在的标段成员执行驻地监理处的工作,完成监理任务。1.7.3.2完成驻地监理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托和标段内分工主管的工作。1.7.4桥梁及结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7.4.1对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对本驻地相关桥涵及结构工程质量监理负全责,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桥涵及结构工程的监理工作。1.7.4.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桥涵及结构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即使提出处理意见;1.7.4.3审查承包人的桥涵及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部分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1.7.4.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1.7.4.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桥涵及结构n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1.7.4.6协同合同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和道路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桥涵及结构工程部分;1.7.4.7组织、领导结构工程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并检查桥涵及结构工程(隧道工程)师助理的监理日志,负责制订施工过程中桥涵及结构工程监理规程;1.7.4.8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1.7.4.9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1.7.5路面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7.5.1对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对本驻地管辖范围内道路工程质量监理负全责,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的道路工程监理工作。1.7.5.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道路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1.7.5.3审查承包人的道路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1.7.5.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1.7.5.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道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1.7.5.6协同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道路工程部分;1.7.5.7组织、领导道路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并检查道路工程师助理的监理日志,负责制订施工过程中的道路工程监理规程;1.7.5.8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1.7.5.9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1.7.6路基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7.6.1对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对本驻地管辖范围内路基工程质量监理负全责,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的路基工程监理工作。1.7.6.2n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路基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1.7.6.3审查承包人的路基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和分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1.7.6.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其运转情况;1.7.6.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种资料。制定控制路基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各种图表;1.7.6.6协同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审查工程计量中的路基工程部分;1.7.6.7组织、领导路基现场监理工作,作好监理日志,并检查路基工程师助理的监理日志,负责制订施工过程中的路基工程监理规程;1.7.6.8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1.7.6.9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1.7.7试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7.7.1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路面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在工作上对驻地工程师负责,并对驻地相关合同试验工程监理负全责;1.7.7.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解决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试验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1.7.7.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1.7.7.4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与运转情况,协同道路结构工程师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办法,以及各种材料料堆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1.7.7.5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1.7.7.6全面负责合同段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建立试验档案;1.7.7.7按时签署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驻地工程师签字后上报业主备案;n1.7.7.8检查、指导试验监理辅助人员的各项工作;1.7.7.9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1.7.8测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对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测量监理工作。1.7.8.1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工作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测量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1.7.8.2审查承包人的整个工程施工测量组织计划和分项施工测量方案及分项施工测量组织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1.7.8.3检查承包人的测量工作质量自检系统及运转情况,包括测量的仪器经专业单位检验核定记录情况。1.7.8.4审核承包人施工测量完成后提出的正式书面测量复核单,根据申请的范围及内容进行现场复核并签署验收意见。1.7.8.5作好测量验收记录,完成成果整理并妥善保管,制订控制测量工作质量图表。1.7.8.6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1.7.8.7完成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1.7.9监理员的职责监理员其主要的工作是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7.9.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是否符合要求。1.7.9.2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砼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是否一致。1.7.9.3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方法和工艺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1.7.9.4进行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n1.7.9.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开孔检查。1.7.9.6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1.7.9.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标段监理工程师。第二节为本项目服务的组织机构2.1监理的组织机构框图本合同工程按湖南金顺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正确执行“合同”所委托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承担本监理合同的监理范围和任务,监理工程师及其他辅助人员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需要配备,各阶段监理人员的进场、持续工作时间、人员数量及素质保证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其组织机构框图如下n拟为承包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n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8人后勤组3人测量监理工程师2人试验、质检监理工程师1人路基监理工程师2人路面监理工程师1人结构监理工程师1人2.2监理人员组成及人员情况介绍n驻地监理处是受业主委托,对业主负责,并在业主领导下,进驻监理合同段现场,负责本合同段施工监理工作的机构,又是协调业主与承包人履行合同的第三方职能机构。本监理机构设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道路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监理工程师1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总计8人。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拟由李柏林高级讲师担任,该同志现年46岁,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港航工程专业,执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23年公路专业工作及9年公路现场监理经历。担负正副高级驻地或总监理工程师7年,现场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参与的施工监理项目有湘耒高速公路联络线第九监理处、湖南省娄涟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兰田监理组、G107、322线路面大中修养护工程,历任驻地高监、监理组组长、标段监理工程师。道路监理工程师由本公司陈小力同志担任,该同志现年39岁,工程师,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执有交通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10年公路专业工作及8年公路现场监理经历,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参与的施工监理项目G107、G322线路面大中修养护工程,历任道路监理工程师、路面监理工程师、标段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由本公司罗平同志担任,该同志现年33岁,实验师,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交通土建工程专业,执有省颁实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10年公路专业及10年公路现场监理经历,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参与的施工监理项目有有湘耒高速公路联络线第九监理处、广西宜州至柳州高速公路、临长高速公路三标,历任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标段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由本公司李俊光同志担任,该同志现年33岁,工程师,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地质矿产勘测专业,执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11年公路专业及6年公路现场监理经历,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参与的施工监理项目有衡阳市衡花线公路改建工程、岳阳城南线公路改建工程、韶山市南环线公路改建工程、湖南省公路养护巡查监理组,历任标段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组组长兼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查监理工程师。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拟由本公司高级工程师辛惠慈同志担任,该同志现年n41岁,毕业于中南大学交通土建工程专业,执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具有10年公路专业工作及9年公路现场监理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参与的施工监理项目有湘耒高速公路联络线第九监理处、省道1820线衡炮段公路改建工程、G107、G322线路面大中修养护工程,历任计量支付工程师、监理组副组长兼计量支付工程师、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工程师。本驻地监理拟配备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技术人员共同体8人。(1)其中参加本项目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主要骨干人员均从本公司的在册人员中抽调,以上所有人员均执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且执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证书。为了保证监理服务期人员的稳定,特将拟派人员从参加过类似工程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中抽调,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人员,我公司将遵照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拟派具有同等或高于被更换人员资质的监理人员报业主批准。缺陷责任期人员安排将依照人员机构合理、满足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要求及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派驻监理人员,详细计划“监理人员工作计划表”。(2)拟派监理人员中,各监理工程师执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占100%,高工、高讲及以上2人,占40%;工程师、讲师、实验师职称3人,占6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如下表:拟投入的监理人员汇总表n拟任职务姓名职称全部经验(年)类似经验(年)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李柏林高级讲师239道路监理工程师陈小力工程师108试验监理工程师罗平实验师1010测量监理工程师李俊光讲师116计量支付与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辛惠慈高级工程师109监理员欧阳江助理工程师77监理员王勇讲师87监理员方辉宜讲师1010合计8人第三节质量控制的任务与方法3.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n3.1.1质量监理的依据3.1.1.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3.1.1.2合同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与修改要求。3.1.1.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品质。3.1.1.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3.1.2质量监理的任务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要求。3.2质量监理工作程序3.2.1质量控制检查程序3.2.1.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监理处,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2、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6、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3.2.1.2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n1、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人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核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人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2、承包人应根据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3.2.1.3中间检查1、承包人应根据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驻地监理处,以便驻地监理处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2、检查程序(1)、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3)、承包人在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指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3—1质量检查程序框图n审查开工申请单进行下一道工序返工不合格承包商自检合格不合格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合格每道(步)工序完工后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单返工分项工程已完工不合格承包商自检合格填报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不合格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图3—1质量检查程序n3、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1)、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是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要更加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2)、工程用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需经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承包人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试验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有效,必要时监理试验人员自行检查。对于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理人员有权暂时停止使用。(3)、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人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4)、施工质量的抽样检验:即由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对关键工序完成的质量进行抽样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监理试验室或工地实验室人员抽取试验用的样品。3.2.1.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紧后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3、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4、现场监理日志表及日报表;5、工作指示单;n6、工地会议纪要;7、开工申请单;8、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9、分项工程完工图纸;10、其它。3.2.1.5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工程完工文件。3.2.2质量缺陷处理3.2.2.1质量缺陷处理方式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未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3.2.2.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n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测试验,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争端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4、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3.2.3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3.2.3.1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驻地监理处;3.2.3.2驻地监理处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3.2.3.3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监理处,并抄送有关方面;3.2.3.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驻地监理处;3.2.3.5驻地监理处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3.2.3.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恢复施工。3.2.3.7质量事故处理框图见图3—2。n施工过程事故发生承包人暂停工作承包人向驻地监理处报告驻地监理现场查办重大事故否是向业主报告否承包人向驻地监理处建议补救工作高级驻地下达指令联合查勘承包人复工暂时停工原因是否清楚否是写出总结报告确定处理方案驻地监理指示承包人复工图3—2质量事故处理程序n3.2.4监理试验工作程序3.2.4.1试验室的工作程序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并报告并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试验工程师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单。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试验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向标段监理工程师反映并通知承包商,由标段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高级驻地审定。原材料的试验程序见图3—3。复核承包商原材料试验报告以规范频率抽检原材料送样给监理试验室或其他有关资质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核、抽检报告图3—3原材料试验程序2、现场检测试验程序施工前试验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试验员按规范确定监测项目,施工中共同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或试验监理工程师旁站承包商的试验过程,检查原始记录并按规定抽查频率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质量检验单,对无条件做的项目送监理试验室。施工中试验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工程的关键部位。驻地监理应将抽查情况和旁站监督情况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抽查。3、分项工程检验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实验室应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承包商原始试验记录,在试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对已完工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图3—4。n审查分项工程自查和抽检资料以规范频率对分项工程复查检验送样给监理试验室或其他有关资质单位提交分项工程试验报告图3—4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n第四节投资控制的任务与方法4.1投资控制的任务4.1.1工程量清单的管理4.1.1.1《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深度、计量方式和方法。2、工程量清单数量是设计图纸给定的数量,但不是监理工程师实际确认的准确工程数量。3、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之后的一个月内,对所报单价的来源及其构成做详细的文字说明。4、工程量清单的变动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方式进行修改和补充:(1)、变更工程数量,工程项目内容及单价不变。(2)、变更单价,原项目内容及数量不变。(3)、项目内容、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项目整个被取消)。(4)、新增工程,即项目、单价、数量全部是增列的。5、工程量清单的使用(1)、有具体工程单位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办理,由高级驻地批准。、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按前款办理。、工程数量自然增减的幅度,超出合同规定的幅度,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报高级驻地批准。n(2)、以细则为单位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细目计量划分比例。(3)、暂估数量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工程数量。(4)、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非规定动用该项金额的情况下,不得动用该项费用。动用时必须报经业主批准。、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宜通过工程变更办理,并送工作组审核后,报高级驻地审批。(5)、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严格掌握。4.1.2工程计量4.1.2.1工程计量的规定1、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的内容。(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文件。2、主要计量依据(1)、招标文件(2)、合同条款(3)、技术规范(4)、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5)、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令(6)、费用索赔审批书3、计量原则(1)、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原则计量。n(2)、合同事宜按合同所规定的方法计量。(3)、监理工程师按项目划分比例计量。4.1.2.2工程计量的方式1.正常计量工程达到计量单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计量的基础资料,并派人参加。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并将计量的记录副本抄送给承包人或其代表。对承包人或其代表在接到该计量记录的第8天内提出的异议,宜重新计量。2.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殊情况进行额外计量,但应提前三天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3.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请增加的计量,应要求其提前三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4.1.2.3工程计量的程序1.计量通知或申请单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单,或要求承包人填报计量申请单。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3.填写中间计量单中间计量单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记录计量结果,并经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对承包人在计量后14天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4.1.2.4工程计量的主要文件组成1.中间计量单2.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单n3.承包人的工序交验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4.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检验单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5.工程发生变更,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指令单6.中间交工证书4.2.1计量4.2.1.1计量的概念与要求计量是指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承包商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时,才能组织计量工作。2.计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计量的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1).技术规范;(2).图纸;(3).工程量清单及前言;(4).其它合同文件。计量过程中,必须符合上述文件中有关规定,离开合同文件的计量,实际上是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的一种间接变更,只会给业主或承包商的利益带来损害。3.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计量项目已通过有关的质量检查、检验,是监理工程师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4.计量不解除承包商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不免除承包商无偿返工的责任。5.计量是一种净值计量。4.2.1.2关键性的计量工作n关键性的计量工作主要如下:1.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2.竣工测量;3.隐蔽工程的计量。进行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时,由驻地监理处通知承包商一起组织计量工作。4.2.1.3计量程序根据计量性质和作用不同,各分项工程和计量分为中间计量和分项工程计量。1.中间计量程序当分项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形成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形成的产品,并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即可组织中间计量工作。中间计量采用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计量的办法。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在组织计量工作之前,应仔细阅读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方法,否则,容易发生不应有的计量错误。具体程序见图5—1。中间计量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的20—25日进行。(1).工程计量的程序①.计量通知或申请单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单,或要求承包人填报计量申请单。②.审查有关文件资料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③.填写中间计量单中间计量单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并经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对承包人在计量后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④.中间计量程序见图4-1n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单价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承包人填报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单价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承包人自检图4-1中间计量工作程序2.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程序当分项工程完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时,即可进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工作,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驻地监理处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组织该分项工程的现场测量工作以进一步核实分项工程各支付细目工程量的准确性。分项工程计量过程中,应对已计量支付的分项工程数量进行清理,检查是否有数量上的超付、重付或不合格但已进行支付的现象。分项工程计量证书是竣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办理最终支付时确定各分项工程工程量的依据。分项工程计量程序与中间计量程序类同。4.2.2计量4.2.1.1支付的概念与要求支付是指对承包商应获得的款项予以确认并进行付款的过程。办理支付过程中应满足下列要求:n1.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是支付的必备条件;2.变更项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3.各项支付款项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4.期中支付金额大于合同规定的阶段证书的最低限额;5.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经高级驻地的审批;6.支付不解除承包商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4.2.2.2期中支付的内容和程序1.期中支付的内容如下:(1).工程量清单的包干项目。其付款数量和金额应遵照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进行。(2).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支付。其工程数量应按计量证书中确定的数量,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进行结算。(3).计日工。计日工数量按标段监理工程师在工地指示单中确认的数量,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单价进行结算。(4).变更工程。其单价和金额按本建议书有关章节的规定进行结算。(5).索赔。即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各项索赔费用,按监理工程师在索赔审批书中确认(或暂时确定的)的金额进行结算。(6).扣保留金。扣留的比例为1~4项的5%。(7).扣材料款。对业主供应的材料,每月须扣回的金额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所附的单价计算,每月须扣回的数量按承包商在材料供应计划中提供的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月材料供应数量进行计算,直到全部材料款扣回为止。2.期中支付程序如下:(1).承包商于每月25日前,将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计量汇总表、索赔审批书、工程变更一览表、计日工一览表等填写一式六份财务支付申请月报表(又称为期中支付证书,详见各支表),并附上有关的原始凭证,交驻地监理计量工程师审查。n(2).在收到承包商的支付申请后7天内由标段监理工程师初步核实并交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并填写期中支付证书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核实和审查过程中,主要应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所申报的工程量是否有相应的计量证书或是否与计量汇总表中确定的数量一致,业主应扣回的材料款是否有误,业主已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是否已在业主供材到达现场计量表中全部反映。(3).高级驻地在收到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之后报业主审批。(4).业主收到高级驻地审核的期中支付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批,批准后交业主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签发付款授权书,安排将应付款项支付给承包商的开户银行,期中支付程序见图4—2。承包人填报工程计量支付文件(每月一次)驻地监理处审查业主确认财务支付图4-2中期支付程序框图3.办理期中支付应注意如下问题:(1).要注意承包商提交的付款申请书是否有下列原始凭证:①.各级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签认的中间计量证书或中间计量汇总表;②.经各级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索赔审批书;③.监理工程师下达的书面变更令,经各级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变更工程单价;n④.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计日工指示单。(2).计量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应进一步核实。(3).付款时间应尽量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免承包商因业主延迟付款而提出索赔延迟付款利息的要求。4.2.2.3交工支付的内容及程序交工支付内容除完工奖罚一项与期中支付内容不同外,其他与期中支付的内容相同,但竣工支付相对较为复杂,一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都已完工或部分完工,要审查的支付项目大大增加,另外一些工程变更和索赔的费用,合同双方可能未最终认定,需要进一步核实处理,所以合同条款中给承包商办理竣工结算的时间有所延长,竣工支付的程序也与期中支付基本相同。具体程序见图4—3。承包人提交交工支付申请驻地监理处、业主组织交工验收驻地监理处28天内予以审核业主42天内予以批准并付款图4—3交工支付程序框图4.2.2.4最终支付的内容与程序1.最终支付的内容主要如下:(1).缺陷责任期内的剩余工程;(2).保留金的返还;(3).其他变更工程。2.最终支付的程序如下:n(1).承包商提交最终支付申请书,承包商应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28天内驻地监理处提交一份最终支付申请书,申请书应列明整个合同期间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各支付款项的金额和总额。申请书的格式与财务支付月报表的格式类同,申请书应附上下列文件:①.各分项工程计量证书;②.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工程通知书及变更工程一览表;③.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合同计日工一览表;④.各种索赔审批书及汇总表;⑤.迟付款利息的计算说明;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业主供材到达现场计量表;⑦.其他有效的费用记录及证明文件。(2).计量工程师审查。计量工程师收到承包商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书后应在28天内予以审查。审查过程中应详细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费用申请中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的签认,业主供应的材料款是否已全部扣回,并应就支付项目内容、单价、数量进行全面审核,开具最终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的格式与期中支付证书格式类同。(3).高级驻地审核。高级驻地在接到计量工程师核定的最终支付证书后应再次进行核实,特别是应对最终结算超出预算的合同要指定专人进行全面审理,以保证最终支付证书的准确性。对确实超出预算的合同应进行最终结算分析,并办理追加预算的有关手续。(4).业主在收到高级驻地审核的最终支付证书后进一步审核批准并付款。最终支付程序如图4—4缺陷责任期终止n高级驻地签发工程交工证书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驻地监理处14天内予以初审业主42天予以批准并付款图4—4最终支付程序框图第五节进度控制的任务与方法5.1进度控制的任务5.1.1进度计划的编制5.1.1.1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其及技术规范。5.1.1.2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n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气候条件;4.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5.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5.1.1.3进度计划的划分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对于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5.1.1.4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2.完成各单位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及最迟结束的时间;3.完成各单位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计;4.完成各单位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设备数量;5.各单位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等。5.1.1.5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1.本年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转移顺序;3.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5.1.1.6月(季)进度计划的内容1.本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2.完成本月(季)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资格;3.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5.1.1.7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1.本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n2.本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3.本项目的现金流动计划;4.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5.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5.1.1.8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总体进度计划及特殊项目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斜率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当合同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采用网络方式表示;年度、月(季)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土表示。5.1.2进度计划的审批5.1.2.1进度计划的提交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书面提交以下文件:(1).一份细节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单位进度计划;(2).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年度现金估算及流动计划;(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2.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以下文件:(1).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2).月(季)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3).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5.1.2.2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n1.提交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2.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3.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知道满意并批准。5.1.2.3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2.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3.分项工程工期合理。5.1.3进度计划的检查5.1.3.1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标段监理工程师应制定每日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定期(日、周、旬、月)汇总报告,并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3.当然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5.1.3.2每日工程进度报告标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高级驻地及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慨括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n1.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2.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业主的资金储备、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3.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5.1.3.3进度监理图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监理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5.1.4进度计划的调整5.1.4.1进度符合计划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5.1.4.2进度计划的调整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程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展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调整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是调节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5.1.4.3加快工程进度承包人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n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3.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业主的附加监督管理(包括监理)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5.1.4.4进度计划的延期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5.1.4.5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5.2进度控制的方法5.2.1各合同段的开工程序5.2.1.2高级驻地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4天内向承包人下达“开工令”。此开工令(开工通知)由驻地监理处起草,并抄报业主。5.2.1.2承包商签收开工令,确定收到时间。5.2.1.3承包商在收到开工令后14天内进行开工准备。5.2.1.4工程正式开工,时间为承包人收到开工令后14天。承包人收到开工令后的第14天,为工期计算起点。合同段开工程序图框图(图5—1)签订合同n驻地监理处审查并人员设备进驻现场下达开工令下开工令承包人收到开工令开工准备(承包人)承包人正式开工图5—1各合同段开工程序5.2.2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见框图5—25.2.2.1承包商在进行各单位(分项)工程施工前14天,应向驻地监理处提交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见监表2),开工申请应列明开工的单位(分项)工程名称、位置、申请开工时间和施工准备情况等,并提交相应附件供审查。5.2.2.2驻地监理处审核承包商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并检查申请开工的单位(分项)工程设计图纸、征地拆迁、三大材料的供应是否落实或解决,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合格,开工条件是否具备。5.2.2.3如果开工条件具备,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分项)工程“申请单”上签字批准,并抄报业主,如果不具备开工条件,向业主报告情况,由业主根据问题的性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情况下,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通知并要求承包商调整单位(分项)工程开工顺序(该通知抄报业主)。5.2.2.n4承包商接到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调整分项工程开工顺序的通知后,另行提出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由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5.2.2.5重复步骤3、4直至单位(分项)工程开工。承包商选择开工项目承包商选择其他开工项目驻地监理处审核开工条件是否具备业主落实指令通知承包商:另选开工地点和工程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问题解决承包商收到开工令分项工程开工通知驻地监理处图5—2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n5.2.3进度管理程序5.2.3.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1.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日后的14天内应提交一式三份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1).工程慨况;(2).整体施工组织计划;(3).整体施工方法;(4).整体施工进度图(如斜率图、横道图、网络图等);(5).劳力与机械设备图表;(6).施工场地总布置图‘(7).施工准备说明;(8).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9).资金使用计划(柱状图)。2.承包人应根据图纸、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在每个新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至少4天递交该计划(或程序)的详细报告请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其内容包括:(1).施工的基本情况;(2).施工内容;(3).详细的方法和工作程序;(4).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包括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5).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各种工地试验。(6).安全保证措施;(7).计划进度;(8).临时工程;n(9).环保措施。5.2.3.2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进度监理驻地监理处要详细审查承包人的上述计划,决定多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相一致。驻地监理处必须检查的项目至少包括:1.承包人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总量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工程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因保养而停驶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数量是否足够;3.便道、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适当;4.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量工和试验人员的配备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这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6.实验室的设备及测试手段是否完善;其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如河流、湖泊、池塘防污、防噪音和空气污染,对水源、排污、灌溉等的影响;驻地监理处在收到承包人单位(分项)工程开工计划或程序后3天内必须给予批复。5.2.3.3施工计划的修改承包人应每3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向驻地监理处提交修订计划。如工程进度过于延缓,驻地监理处应指示承包人解释理由,并说明将如何加快工程进度。如果需要的话,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修正计划,尤其当计划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驻地监理处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上述修订计划应报业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程序(图5—3)年月进度计划编制程序(图5—4)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程序(图5—5)n熟悉合同、图纸、说明及当地情况作出基本设想(工区划分人力,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可行吗?进行项目分解       计算工程量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持续时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草案工期、工程费用研讨修改必要                                    临时设施需要量计划主要材料构件需要量计划主要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制定劳动力需要量计划编制质量控制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n编制工作量完成计划驻地办审核                              报业主审批执行           图5-3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研究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项目分析列出各项目计划施工的工程量工作量、用工人数、工作时间与现有资源数对比考虑应采取的措施不符合1、工期是否符合要求2、工作是否连续作业3、劳动率均衡状况4、资源供应时间5、各工程之间的逻辑关系6、关键线路7、是否考虑应有的停歇8、自然条件因素符合编制初始施工生产计划检查符合编制正式施工生产施工计划计算各项计划指标1、工程量及累计值2、各工种用人数及周期需要总工日数3、劳动效率4、大型机械需用数5、主要材料需要量6、上期对比情况编制计划说明1、上期现场工、料、机数量2、本期现场计划的工、料、机数量编制现场工料机报表报驻地监理处初审n报业主审批图5—4年月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业主与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应附有:1、主要劳动力计划2、主要机械进场计划3、主要机械设备退场计划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5、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6、现场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承包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驻地监理处审查批准、实施1、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2、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3、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4、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5、拟采取的对策6、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承包人编制具体工程项目和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月上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监理工程师审查,进行计量和支付进行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值的检查两者对比指定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继续执行计划直到工程竣工n图5—5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程序第六节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的任务与方法、建议与意见6.1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职责、任务1、严格履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对承包人安全生产的审批,检查,管理和监督责任,并对自身人员,财务安全负责。2、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工。3、严格对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日查旬检,有责任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并及进向业主报告。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的规定履行报告和处理职责,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5、对由于监理人员的失职,渎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业主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监理公司的责任,造成业主的损失应据实赔偿。6.2安全生产方法、制度、建议与意见1、对本驻地监理处机关及全体监理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对监理的工程安全生产负责,驻地高监是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和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2、认真执行行业主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规定,服从业主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指令。n3、把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列入工程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负责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与业主和承包人紧密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4、严禁使用无证照的车辆,凡证照不全的司机必须予以清退。5、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经常对员工、民工、司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日,做到有纪录,有检查,有总结,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6、对在监理辖区发生的施工生产或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将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7、在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同时,严格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和工序开工及监控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日查旬检,帮助和督促承包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帮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积极配合业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和效果。6.3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职责、任务1、严格履行国家有关环保及文明施工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对承包人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的审批,检查管理和监督责任。2、对不具备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工。3、严格对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进行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检查,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检查制度,坚持日查旬检,有责任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4、发生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的规定履行报告和处职责,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5、对由于监理人同的失职,渎职引起的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事故,业主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监理公司的责任,造成业主的损失应据实赔偿。n6.4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管理生产方法,制度,建议与意见1、对所监理的工程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监督和管理负责,驻地监理处高监是监理的第一负责人。建立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监督和管理。2、认真执行业主关于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规定,服从业主关于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的各项指令。3、把工程施工的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列入工程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负责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做到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生产工作与监理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与业主和承包人紧密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4、充分运用各种宣传,经常对员工、民工、司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日,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5、对于路基施工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主要有:减少路基扬尘和水土流失,做好取土坑和弃土堆的排水和防护,整理好其边坡,并做好其绿化工作,防止对周围的民房和农田造成破坏,维修施工便道,做好临时排水,维持施工过程中路基沿线群众的交通和农田灌溉。6、对于桥涵结构物施工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主要有:施工场地特别是施工材料堆放场地要硬化,施工材料堆放要分类标识并堆放整齐,少量水泥和钢筋要托起和覆盖,大量水泥和钢筋的存放要建好水泥仓库和钢筋棚,处理好机械设备的汕污和生活垃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污染。n第七节合同管理的任务与方法7.1合同管理的任务7.1.1工程变更7.1.1.1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由监理工程师颁布工程变更生效。7.1.1.2监理工程师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过业主同意。7.1.1.3业主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7.1.1.4承包人请求变更时,标段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送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报高级驻地审批,必要时报请业主审批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7.1.1.5设计人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报业主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7.1.1.6监理工程师应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确定变更费用,由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报高级驻地批准。7.1.1.7变更程序1.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变更时,应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内容主要包括:(1).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2).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3).要求承包人按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等事宜。(4).要求承包人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2.资料收集n监理工程师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较大的工程变更应邀请设计代表和业主参加,变更意想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3.费用评估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1).审核变更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评审的主要依据是:①.变更通知及图纸;②.监理工程师现场计量的结果。(2).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顺序,选用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方法:①.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②.合同规定的单价计算方法;③.国家、部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④.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单价;⑤.计日工方法。4.协商价格监理工程师本着不使业主、承包人因变更得到额外利益的原则与承包人和业主就费用估价中的细节(单价与费率)进行磋商。5.颁发工程变更令变更资料齐全、变更单价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令,并报业主。7.1.1.8确定费用1.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1).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n(2).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量。2.价格监理工程师按8.1.1.7.3的方法确定变更工程价格,并报高级驻地批准。7.1.2工程延期7.1.2.1规定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后,受理工程延期:1.工程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2.承包人在延期情况发生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意向。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4.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7.1.2.2延期类型1.额外或附加工作。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4.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他特殊情况。5.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7.1.2.3临时延期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交的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准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7.1.2.4受理程序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n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现场监理,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2.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对承包人的申请予以退回。3.延期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1).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2).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3).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4).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根据现场监理的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4.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1).正文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讲座、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2).附件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5.确定延期n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驻地监理处审定。7.1.3费用索赔7.1.3.1规定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受理费用索赔。(1).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费用。(2).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报业主。(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4).监理工程师在索赔时间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7.1.3.2索赔数额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最终的索赔数额,并通过期中付款证书予以支付。7.1.3.3类型1.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1).异常气候(2).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3).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4).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2.业主责任引起(1).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人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2).未按规定向承包人付款。(3).延误提供图纸。(4).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而造成损失和损害。n(5).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3.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1).延误签发图纸、指令。(2).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3).要求进行合同中未规定的检验。7.1.3.4受理程序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现场监理,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事。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2.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索赔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对承包人的申请予以退回。3.索赔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1).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2).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3).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4).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现场监理记录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可根据现场监理的现场记录和小组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4.审查报告n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1).正文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2).附件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7.1.3.5确定索赔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索赔审批书,报业主审定。7.1.4争端与仲裁7.1.4.1争端的规定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的84天之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做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2.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70天之内,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不要求仲裁,其决定为最终决定。3.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7.1.4.2仲裁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做以下工作:1.在仲裁期间,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2.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3.在仲裁后执行裁决。n7.1.5业主、承包人的违约7.1.5.1业主的违约1.规定当业主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违约:(1).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但清理不是为了改组或合并。(2).由于不可预见的理由,因经济混乱而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3).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向承包人付款,或干涉、阻挠、拒绝这类证书颁发所需要的批准。2.处理(1).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部分终止合同或全部终止合同受雇的通知后,尽快深入调查、收报掌握有关情况,澄清事实。(2).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部分终止合同或全部终止合同的支付。7.1.5.2承包人的违约1.规定(1).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①.给公共利益带来的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②.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③.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④.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⑤.未按合同规定管好工程。(2).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①.无力偿还他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②.无正当理由开工或拖延工期。③.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n④.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2.处理(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做以下工作:①.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②.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③.上述无效时,书面通知业主。④.确定业主雇佣他人执行指示或承包人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办理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2).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做以下工作:①.指示承包人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定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②.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之后,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7.1.6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7.1.6.1分包1.规定(1).监理工程师严禁承包人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2).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承包人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3).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同意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审批分包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n(1).分包人的资格及证明。包括企业慨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2).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3).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4).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工地规范与验收标准。(5).分包工程的工期。(6).承包人与分包人合同责任。(7).分包协议。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向承包人签发分包工程批准单。3.分包工程的管理(1).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或者监理工程师直接到分包工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2).监理工程师通过期中付款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7.1.6.2转让监理工程师征得业主同意后,承包人才能进行合同转让。7.1.6.3指定分包1.监理工程师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2.监理工程师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资格情况及证明的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而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3.监理工程师不要求或不认为承包人有任何义务雇佣任何他有理由反对的指定分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反对有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4.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则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7.1.7保险与保函7.1.7.1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7.1.7.2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n1.保险的种类。2.保险的数额。3.保险的有效期。4.保险单及收据。7.1.7.3当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业主提交合格的保险单时应:1.指示承包人尽快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2.承包人依旧不办,通知业主并建议业主来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3.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人应得款额中扣除与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所花费用等值的证明;4.如果业主也未补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和业主,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未来发生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7.2合同管理的方法7.2.1延期申报程序承包人必须按下列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监理工程师将不考虑其延期要求:7.2.1.1承包人在首次出现延误情况后的21天内,将他要求的延期意向书面通知驻地监理处并抄报业主。7.2.1.2在提交上述意向后的7天内,或经驻地监理处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驻地监理处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正式的延期申请应以《延期申请单》的形式上报,并应附有承包人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7.2.1.3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承包人不能在21天内送交上述规定的详细申述及证明材料,则承包人除按以上所述提交他要求延期意向的书面通知外,还必须以不多于7天的间隔向驻地监理处送交临时报告,这些报告应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在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以《延期申请单》(一式七份包括证明材料)的形式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正式的延期申请应附有与此有关的所有证明材料和详细申述。n7.2.1.4延期审批程序1.在接到承包人要求延期的意向书面通知后,驻地监理处立即到现场了解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等。检查承包人的原始记录,并作出详细的书面记录(此记录应包括由于延误而受影响的人力、机械设备等与此项事件有关的一切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出避免或减少延期的处理措施。同时,应随时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作出详细的记录,直至延误事件结束。2.如果延误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驻地监理处应根据承包人上报的临时报告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应给予承包人的临时延期时间,报业主审核。3.在接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驻地监理处应对其进行详细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报告(必要时业主派人参与),填写《延期审批书》(一式七份包括评估报告)报业主核准后,由驻地监理处向承包人签发《延期审批书》。延期申报和审批程序见图7—1。承包人申报程序延期事件发生14天内报延期意向通知7天内报正式《延期申请书》连续性以7天间隔报临时报告是延期事件结束14天内报正式《延期申请书》n驻地监理处审查《延期申请书》填写《延期申请书》监理审批程序业主审批高级驻地签发《延期审批书》通知承包人图7—1延期申报、审批程序图7.2.2索赔申请与审批程序7.2.2.1费用索赔申报程序:承包人必须按下列程序提交费用索赔申请。1.承包人应在费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他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驻地监理处并抄报业主。2.如果费用索赔时间具有连续影响,承包人应按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以28天为间隔),向驻地监理处提交有关此项费用索赔时间的详细报告。3.在费用索赔事件结束后时28天内,承包商必须以《索赔申请书》的形式(一式七份包括证明材料),向驻地监理处提交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正式费用索赔申请必须附有与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详细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导致费用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详细经过;(2).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所适用的合同条款;n(3).费用索赔事件所涉及的数额以及详细的费用计算,所采用计算费率的依据等;(4).与此费用索赔事件有关的一切资料,如:提出费用索赔的意向申请书、有关的信件、图纸、计划表、报告、照片、计量、计算价格分析、实验室的实验结果以及工地的原始记录等。7.2.2.2费用索赔审批程序1.驻地监理在接到承包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报告业主并立即到达事件现场,了解时间发生原因、经过等,检查承包人的原始记录,并对现场情况作详细的记录(如由此而闲置的人工、机械设备数量及此项费用索赔有关的其他一切情况)。如有可能,应提出避免或减少费用索赔的处理措施。同时,应随时到工地现场了解时间的发展情况,并作详细的记录,直至费用索赔时间结束。2.在接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后,驻地监理处应对其索赔申请作出详细评估(必要时业主派人参与)提出书面评估报告,填写《索赔审批书》(一式六份,包括评估报告)报业主审批。3.业主审批后签发《索赔审批表》送交承包人。索赔申报、审批程序见图7—2。n28天内报延期意向通知以28天间隔报临时报告索赔事件结束28天内报正式《索赔申请书》28天内报正式《索赔申请书》驻地监理处《索赔申请书》填写《索赔申请书》业主审批高级驻地签发《索赔申请书》通知承包人连续性索赔事件发生承包人申报程序监理审批程序图7—2索赔申报、审批程序图n7.2.3分包管理审批程序分包的管理和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分包失控,将会给工程质量、进度带来很不利的影响。承包人若想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必须按下列申报程序报驻地监理处审查并经高级驻地审批(在投标书中已列明的分包商除外):7.2.3.1承包人必须事先向驻地监理处提出书面分包申请,分包申请应包括分包的工程项目,草拟的分包合同书和分包商的详细资料。7.2.3.2驻地监理处应检查分包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分包人企业的名称、性质、简历;2.承包人与分包人准备签订的分包工程协议书或报告;3.分包人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情况;4.分包人过去曾担任过的与分包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情况(包括验收证书、质量评价意见等);5.分包人的财务状况;6.分包人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简历;7.分包人对拟分包工程的技术保障措施(若是重要分包工程,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8.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预算;9.分包合同的其他文件。驻地监理处将分包申请检查初审后附上驻地监理处意见报业主审批。7.2.3.3分包工程的管理1.分包人只有在主要承包人接到业主对分包工程批准的通知后,方能进入工地。批注分包的通知由驻地监理处下发给主要承包人。2.所有的分包人必须对主要承包人负责。n7.2.3.4分包工程的验收分包工程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处验收。未经承包人自行检验的分包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7.2.3.5工程分包监理工作程序图7—3。承包人制定分包合同,选择分包人承包人向驻地监理处提交申请报告审查承包人的分包工程申请报告驳回申请报业主审批不批准不批准批准现场考察批准驻地监理处签发分包工程批准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合同图7—3工程分包监理工作程序7.2.4工程变更7.2.4.1工程变更的原则及变更类型n1.工程变更是指合同文件中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由于不适应工程实际情况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变动,发布工程变更令基本上是基于以下这样一些原则:(1).节约资金或其他资源;(2).加快或保证工程进度;(3).提高(确保)工程质量;(4).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及环境的要求。2.工程变更主要有如下类型:(1).增加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图纸的增加);(2).减少某些工程项目的数量或取消某些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图纸的减少);(3).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的变更(变更设计和技术规范);(4).工程的线型、位置、标高、尺寸的变更(变更设计);(5).改变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变更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申述工程变更理由(变更设计时应与原设计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手册的审批程序及权限,报请审核。未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工程施工。7.2.4.2由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立项程序1.承包商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说明需要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并对变更可能造成的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作出初步估计,之后报驻地监理处。2.驻地监理处在接到承包商的变更申请后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变更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变更后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的准确性以及变更造成的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尽快报高级驻地工程师。n3.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后应根据工程变更的内容、性质以及变更对合同工期和合同金额的影响程度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审定,并签署审核意见,必要时报业主审批。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应有高级驻地予以签认。4.驻地监理处根据审定(或审批)意见下达工程变更令。驻地监理处在下达工程变更令的同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交承包商。5.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7.2.4.3驻地监理处提出的工程变更令立项程序1.驻地监理处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详细说明需变更的工程名称、位置、变更内容及变更理由,并附上相应的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并对变更可能造成的工期及合同金额的影响作出初步估计,之后报业主审批。2.驻地监理处根据审定(或审批)意见下达工程变更令。驻地监理处在下达工程变更令的同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资料及技术规范交承包商。3.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令组织工程施工。7.2.4.4工程变更监理工作程序见图7—4。业主提出变更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人提出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业主审查n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受理变更,必要时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并收集资料,进行变更设计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评估报高级驻地审查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与承包人协商并确定价格报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令图7—4工程变更监理工作程序7.2.5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程序7.2.5.1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原则在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时必须牢记,监理工程师已下达书面工程变更令,且承包商已提出书面变更单价的要求是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结算的前提。7.2.5.2协商单价的依据n当确认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已不适应或由于合同中无相应项目的单价而需要协商的单价时,下列资料是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协商单价的依据:1.承包商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2.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3.项目所在地当时的“价格信息”;4.计日工单价,对小型变更工程,为节省双方协商单价的时间和精力,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使用计日工作为计价的依据。7.2.5.3变更工程单价的确定程序1.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令;2.承包商遵照变更令组织施工;3.承包商提出变更单价和书面要求,即提交变更工程预算书;4.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变更工程单价的初步评估并提出审查意见报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之后报业主审批;5.业主对变更工程的单价进行审定,必须时和承包商就单价问题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出变更工程的单价;6.业主对变更工程的单价和预算进行审批;7.业主批准变更工程的单价和预算;8.业主下达变更工程通知书,通知书中应附上变更工程预算的审核说明。7.2.5.4确定变更工程单价或金额时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1.对于合同中无相关项目的新增项目,在协商确定单价和总额价之前,必须先明确质量要求和计量方法,以及每一个计量细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2.有些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已有此项目。但因承包商投标时有不平衡报价或因物价上涨而变得不适应,因此承包商会提出新单价或索赔要求;3.n有些项目取消,但由于被取消的项目是承包商在不平衡报价中价格(单价)很高的项目。因而导致其他单价不合理,此时承包商也会提出变更工程量清单中其它项目的单价要求或索赔。1.由于某些项目属于包干项目,因而当新增工程项目中工程量增加时,承包商会认为这些包干项目的合同金额已包不下去了,所以对这些项目提出变更单价要求或索赔;2.变更工程的单价是事关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的大事,因此在确认单价之前应谨慎、认真。当业主和承包商的意见暂时无法统一时,为付款需要,监理工程师可先确定一临时金额先行付款。3.变更工程的工程量同样应按计量程序来确定。7.2.6争端与仲裁监理工作程序驻地监理处收到争议通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进行全面调查与取证监理工程师提出解决争端建议n报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即为终决定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要求仲裁否?不要求仲裁后,监理工程师执行裁决仲裁期间监理工程师提供证据和作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仲裁要求图7—5争端与仲裁监理工作程序7.2.7承包人违约监理工作程序违约事件发生严重违约一般违约n驻地监理处审查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纠正并提醒有效承包人自行纠正违约无效上报业主报业主审定业主终止承包人部分或全部合同业主雇佣他人执行指示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将终止合同的有关利益转让给业主。同时,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监理工程师审查违约对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监理工程师办理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办理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报业主批准通知承包人7.2.8保险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无合格保险单n指示承包人补办或补充办理监理工程师签发承包人扣除保险费的证明,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报业主建议由业主补充办理办理通知承包人和业主未来发生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第八节信息管理的任务与方法8.1信息管理的任务8.1.1任务n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传递与处理、储存、发布等方面,根据公路工程款额巨大,建设期长,质量要求高,各种合同多,使用机械、设备、材料数量大的特点,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储存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到达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8.1.2信息来源8.1.2.1驻地监理处的信息来源:1.业主2.承包人3.专业监理工程师4.监理员、标段监理工程师5.其他信息来源8.1.3监理信息的类型8.1.3.1合同信息合同信息是业主与承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合同文件的信息,它们是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合同通用及专用条件;5.技术规范;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图纸;8.投标书附表;9.其他有关文件(包括补遗书)。8.1.3.2过程信息过程信息在监理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动态信息,包括:1.监理信息:n监理信息包括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指示、审核、审批意见、监理文件等等。2.承包人信息承包人信息是反映施工过程中,有关进度、质量、索赔、延期、单价、计量、支付、报表及其他方面的信息。3.质检信息:质检信息是计量工程师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的有关记录和报告等信息,主要包括重要部位或隐蔽部位的照片、录象。4.试验信息:试验信息是对材料,混合料等性能试验信息。5.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包括记录的工作日记,现场检查记录,会议记录,来往函件等等。6.上级及业主信息:在信息记录过程中,上级的有关指示,业主的有关意见,决定等等的相关信息。7.环境信息:环境信息包括沿线有关单位,人民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及之间关系等信息,天气气候信息。8.2信息管理的方法8.1.1信息处理信息处理采取人工决策加以计算机辅助管理的方法。8.2.1.1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的流程模式: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与监理组织机构相对应,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合同管理及行政管理。分别拥有各相应的子系统。各子系统包容各业务子系统,根据工程需要进一步进行详细的细目管理。8.2.1.2原始信息的校核n驻地监理处对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校核,由计算机辅助管理部门(计量支付专业监理工程师)输入计算机数据库。8.2.1.3计算机中央处理系统对信息的分析处理1.质量控制子程序系统质量控制子程序系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供各主要分项工程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子程序,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等。各子程序通过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材料、检测数据及工程质量检测数据分析、测算,判断出各施工工序的质量状况是否合格,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以准确的判断依据。2.进度控制子程序系统进度控制子程序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的绘制系统,包括对时间参数的计算、进度计划的调整、进度计划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等,供监理工程师决策。3.费用控制子程序系统费用控制的目的是控制费用不超过预算及控制付款。系统可按工程合同段和分项工作两种情况进行分块,以实施工程计量与具体支付的计算机管理。程序包括了对价格的调整、费用索赔、工程最终结算的业务子程序。可对人工、材料价格调整进行计算,对变更设计及额外工程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计算,并打印相应的结论表格,同时可编制完整的工程计量支付表,包括工地材料预付款汇总表。4.合同管理子程序系统合同管理子程序系统既可编制整个合同项目的计量支付款报表,也可以用于承包人编制各分包单位的支付申请表,可以对全线工程量进行分割计算。5.整个中央处理系统具有多种方便灵活的查询功能、并能自动将各项目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清单数量相比较,避免错误的计量与支付。同时系统具备多种统计图形显示功能,为监理工程师的决策及时提供准确的依据。8.2.2信息发布经过计算机辅助管理和监理工程师决策处理的各项信息结论,由驻地监理处下达给各承包人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给业主,并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n8.2.3信息存储信息存储采取文档管理和计算机存储管理两种方式。第九节组织协调的方法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驻地监理处内部、业主与承包商与沿线地方政府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9.1内部协调监理组织内部机构人员的协调,即高级驻地监理处人员之间、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监理员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监理人员与辅助人员之间的协调。协调任务是确保内部团结一致,充分发挥各自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配合、以实现共同的监理目标。以经济手段为杠杆,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方式,以平等、互助、沟通为基础,整个驻地监理人员齐心协力把监理工作搞好。9.2外部协调9.2.1驻地监理与业主(纵向)之间的协调。n驻地监理与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近外层协调”。9.2.2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工程毗邻单位等之间的“近外层协调”。9.2.3协调的任务是在这些结合部上做好调和、联合和联结的工作,以使大家在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上做到步调一致。9.2.4认真召开工地会、现场协调会,在坚持原则前提下,灵活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利害关系和各种矛盾。9.3加强沟通9.3.1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任务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工作联系、工地会议、监理月报等形式与业主进行沟通。9.3.2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任务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巡视检查、工地会议、工作指令等形式与承包商进行沟通。9.3.3监理工程师要主动协助业主、承包商处理路农矛盾。9.3.4监理工程师要当好公正的第三方,处理好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可能的矛盾。9.3.5监理处要加强内部沟通,全体监理人员要上下齐心,形成合力把监理工作搞好。第十节廉政建设的任务与方法廉政是我们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也是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作风廉洁,既是对我们党各级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社会监理全体人员的要求。为此,廉政建设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修好一条路,锻炼一支队伍,树立一种精神”的指导思想,不但要在监理工作中搞好“三大控制两大管理一协调”,在技术上培养一批队伍,更要在政治上、在廉政建设方面培养一批政治思想过硬的队伍。湖南金顺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一直注重廉政建设。成立了以公司书记为首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委n书记监察室负责日常监督,每个工地进场后,成立以高级驻地为组长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与业主签订了廉政建设合同,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省、交通部有关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如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接受施工单位购置后提供的交通工具,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推荐材料和设备;把“监理十不准”及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张贴上墙;禁止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索、拿、卡、要行为。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关好自己的门”,即廉洁自律。附件:监理人员十不准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机构框监理人员“十不准”1.不准给承包人介绍分包施工队伍或参入劳动合作中介活动;2.不准安排亲朋好友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做事;3.不准接受承包商的任何礼物、礼金;4.不准接受承包商妨碍公正履行监理职责的吃、喝、请;5.不准参加承包商邀请的妨碍公正的一切娱乐消费;6.不准以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7.不准违法乱纪及违反民风乡俗;8.不准泄露监理工作中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9.不准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10.不准在政府部门、材料设备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n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奉公”的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1、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及施工单位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利益、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管理工作。2、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3、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5、当认为业主意见或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向业主提出并说明原因;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错误;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机构框G107、G322线大修加铺工程负责人:陈金君S208线GBM工程负责人:柯柳公司组廉政长建:设夏领加导弼小组在鹅公路改造工程负责人:杨光志边资公路改造工程负责人:段春光宁乡县巷子口至安化砼路面硬化工程负责人:曾博林n石兰线公路改造工程负责人:刘芳第十一节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11.1交工与交工证书11.1.1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的类型11.1.1.1合同工程的交工证书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书面提出交工申请报告并保证在权限责任期内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后,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经驻地监理处检验后,报业主批准后,应及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否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示承包人完成尚需完成的工作。11.1.1.2部分工程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按照10.1.1.1条的原则,经驻地监理处检验报业主批准后,就下列情况可以想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建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n2.合同中的规定有不同交工时间的任何部分工程;3.已由业主占据或使用的任何工程。11.1.2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11.1.2.1承包人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11.1.2.2工程确实完成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主题工程已全部完成、或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及安全。11.1.2.3工程检验合格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以得到妥善的解决。11.1.2.4现场清理完毕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弃土场。11.1.2.5交工资料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交工资料。11.1.3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11.1.3.1成立交工检查小组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并确认工程满足12.1.2条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验收工作,并成立有驻地监理处、业主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监理工程师还应指示承包人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检查小组检查工程时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的日程安排提供服务。n交工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2.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3.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4.根据以上情况写出检查报告;5.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11.1.3.2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1.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交工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等描述全面、准确;剩余工程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2.对基本符合有关条款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检查小组应予接受。但必须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3.对与合同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检查小组不予接受,应写明审查意见予以退回。11.1.3.3现场检查与评价1.检查小组接受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必须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各类构造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录。2.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可否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可作为剩余工程留待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11.1.3.4检查报告无论检查小组是否同意签发交工交接证书,均应提交一份交工检查报告。11.1.3.5签发交工证书工程交工的日期以检查小组决定的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工程交工证书必须包括如下内容:n1.获得交工证书的工程范围;2.工程获得交工证书的日期(交工日期);3.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4.交工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代表)。11.2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11.2.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定期检查承包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人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11.2.2检查已完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付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11.2.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由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人追加费用的证明。11.2.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11.3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11.3.1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11.3.1.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作。11.3.1.2监理工程师对全部剩余工作的质量予以认可。11.3.1.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含有如下内容的申请:1.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2.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的情况;3.竣工资料的完成情况。11.3.2成立缺陷责任期工作评估小组11.3.2.1驻地监理处确认具备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提请业主成立由省质监站n牵头,并邀请业主代表及监理代表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作评估小组,承包人列席,并为评估小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供服务。11.3.2.2评估小组的任务主要为:1.审查承包人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2.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缺陷责任期工作内容的检查。3.审查竣工资料。4.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1.3.3评估小组审查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评估小组对申请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定,并确认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1.3.4最终检查和评估11.3.4.1最终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1.剩余工作及缺陷工程的完成情况。2.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11.3.4.2评估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11.3.5评估报告11.3.5.1评估小组必须就评估工作写出评估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给承包人。11.3.5.2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概述;2.评估小组的授权及其名单、工作简况、收受承包人申请的日期;3.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4.评估小组对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全部工作的会议;5.小组的结论;6n.附件:承包人缺陷责任证书申请评估活动计划,工程缺陷一览表及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等.11.3.5 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业主收到评估小组的报告,并确认工程按合同规定已达到缺陷责任期工作验收标准,向承包人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日期应以工程通过最终检验的日期为准、证书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1.3.6.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11.3.6.2审查缺陷责任期工程的单位11.3.6.2工程竣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终止日期第十二节本合同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2.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重点及难点针对本合同工程不良地地质现象,软土路基的处置应引起相当的重视。同时滑坡、坍塌、顺层岩边坡,河崖冲刷及陡坡路提同时高填方、高挖方路段支护结构的安全与稳定性也是本段路基施工监理工作的重点。12.1.1督促承包人高度重视路基施工,特别注意路堑及路堤边坡稳定。12.1.1填方路段特别注意填料选用,宜选用沿线岩土、粘土作为填料,严禁使用泥灰、淤泥等非稳定土类及浸水后容易崩解的岩石作为填料来填筑路堤。12.1.1.2对于软土路段,推荐采用换填好土或抛石挤淤的方法解决,换填深度视现场清淤深度确定。12.1.1.3对于软质岩路段,针对岩石易风化剥蚀碎落,一般采取分级设台阶并采用浆砌片石护面墙进行防护。12.1.1.4对于深路堑施工,特别是地质不良路段,严禁放大炮,防止由于工程行为诱发边坡坍塌。12.1.1.5对没有防护设施的挖方路段,应边施工边防护,不要长期暴露地表,防止由于雨水诱发路基滑坍。n12.1.1.6督促和教育承包人高度重视路基施工,协助承包人克服路基施工通病,保证路基施工的各项技术指标(如压实度、弯沉值指标等)能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12.1.2高路堤填方施工要点:填土高度大于6米的高路堤填方压实,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监理部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12.1.2.1路堤填筑材料的控制及填料选择试验A、填料具有规定强度且能被压实到规定的密实度和能形成稳定颗粒的材料均为适用材料。B、路堤填料各项技术指标(颗粒分析、含水量、液塑限、击实、承载比(CBR值)等)均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C、同筑路材料辅筑大于100米的试验路段(全宽)通过试验路段获各种参数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控制的依据。12.1.2.2填方路堤压实控制A、路基填方用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必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签认。通过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土的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现场实际施工中,土料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以内。B、严格控制分层填筑、分层碾压(采用插杆挂线方法),沿线取土大多为细粒土,用18-25t重型压路机实厚度不超过20cm。C、全宽填筑,全宽碾压:尤其注意控制路堤的边缘部分,防止边缘压实不密,处于松散的状态,雨后易造成滑坍和冲槽,每侧应超宽填压50cm左右,路基外侧1.0-2.0米部分,宜采用材料质好的填料进行包填,包压.D、对测试检验及压实控制进行严格监理:实施中采用分段、分区、分层,以及整体检测控制方法对90区、93区进行分别控制。要求承包人每2000m2四个点(监理抽检频率为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或按设计要求)用灌砂法或环刀进行压实检测,承包人自检合格并经监理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通过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来控制路基填土的压实度以保路基质量。每区的各层施工完毕仍按上式分别评定。各区完成后按1~3KMn路段为检测评定单元进行检测评定,仍采用上述公式,分区不同,样本数量不同。压实度检测工作是路基填方尤其是高填方路基的重点工作,如何督促承包人做到位,完成应有的检测工作频率,监理完成应有的抽检频率和杜绝虚假资料的现象是该分项工程的监理难点。12.1.2.3路基防护工程施工重点:路基防护工程是防止路基水毁和其它各种病害,保证路基强度和整体稳定,改善环境景观,保护生态和实现公路功能的重要措施工程。本项目全部填方路基工程应把散土区控制稍远离路基的地方,免形成积水抗,长期浸泡路基。在一定的洪水频率范围以下的路基边坡宜采取浆砌片石或预制砼块护坡加固,该部分浆片防护工程重点控制石料及砂浆强度满足要求,做缝勾缝密实。浆片护脚以上部分多采用砼网格及网格中植草的防护方案,该部分应控制网格嵌入削坡后的边坡中,横坡满足要求,砼强度达到要求及整坡规整美观,另结合绿化监理达到植草的各种要求。12.2雨季施工监理工作重点本合同工程沿线地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雨量集中,无霜期长,春温多变,夏秋多旱,严冬期短,暑热期长。冬季常在大陆冷气团控制下,盛吹偏北风,造成雨雪冰霜,阴雨天气多,气候寒冷。夏季,常为亚热带副高压控制,吹东南风,温度高,温度小,春季和晚秋是冷暖两种气团交替过渡季节,阴温多雨,气温升降剧烈,天气多变。对施工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对路基土方和小桥涵施工影响很大。因此,应注意路基土方填筑和桥涵、隧道基础施工尽量避开雨季进行。由于雨季持续时间长,施工合同段承包人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工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承包人从本身利益考虑,可能不顾及雨季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不按技术规范强行施工。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制定了雨季施工质量控制的对策。12.2.1按承包人与业主之间合同条款,严格目标管理,对雨季期间工程进度和投资按阶段目标控制、督促承包人利用雨季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为施工高潮时使施工机械设备有较高的效率提供可靠保证。12.2.2利用雨季监督承包人修改、调整施工计划,抓紧防护工程施工、抓紧桥梁不受影响部位的施工,如墩台身、上部预制安装等。12.2.3做好路基排水和取土抗排水,尽量避免路基取土场受水浸泡,防止冲刷。n12.2.4在雨季间隙,可进行能控制工程质量地段的小规模路基土方施工,但必须加强旁站、实行全天候旁站监理,以保证土质及填土含水量合乎要求。填筑厚度不超过规定值,碾压实度达到标准,每天(次)填筑完收工前,要碾压好,并保留2~4%的横坡以利降雨排水。如施工中途遇雨,应立即停止施工,下次开工前应检查填筑未压实好部分的含水量是否合乎要求。不合要求应采以措施翻晒或晾干。若承包人不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经口头通知拒不接受,按合同条款有关程序下停工令,责其改正。12.3有利季节施工监理的重点抓好温和干燥季节,使施工进入高潮,是保证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工程效益的关键,应予以充分重视。施工合同段承包人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工人不足,将严重影响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也制定了有利季节监理的对策。12.3.1本公司按“合同”,保证监理人员到位,增强旁站监理,以满足施工高潮期需要。12.3.2加强合同管理,以合同条款为依据,适时检查工程进度,如承包人不能按合同配备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或不能按阶段目标完成工程时,监督承包人增强技术力量,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或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质量控制,进度监理,投资控制阶段目标的实现。如承包人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阶段目标的实现,按合同条款责令承包人交出部分分项工程或分段工程,由另外承包人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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