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交底(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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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交底(总包)

苏地2016-WG-82号地块4号地块工程监理工作交底内容提要:监理工作依据和工作范围监理单位的相关工作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单位的相关工作例会制度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苏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最新范本,供参考!n目录一、监理工作依据和工作范围1、监理工作依据2、监理工作阶段和工作范围二、监理机构设置1、监理机构设置依据2、常住现场监理人员三、监理工作内容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提交文件五、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的主要工作1、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2、规范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3、严格工程质量验收程序4、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控制5、配合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工作六、监理投资控制七、监理进度控制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九、协调工作十、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十一、关于C类表表式使用说明十二、例会制度十三、其他最新范本,供参考!n监理工作交底受建设单位苏州安茂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组建了以徐唯唯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苏地2016-WG-82号地块4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本工程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特作本工程监理工作交底,敬请参建各方配合、执行。一、监理工作依据和工作范围1.监理工作依据1.1国家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1.2有关建筑施工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标准强制性条文;1.3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1.4本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1.5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文件;2、监理工作阶段和工作范围2.1监理工作阶段为: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2.2监理工作范围为:苏地2016-WG-82号地块4号地块工程1#、2#、3#、5#、6#、7#、8#、9#楼(均为17层);10#、11#、12#、13#、15#、16#、17#、18#、19#、20#(均为26层)楼及对应地下室1层等及其配套工程在内的:施工图纸审核,以及桩基、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工程的施工,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项目参与各方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质量缺陷的记录审核等。最新范本,供参考!n二、项目监理机构设置1、监理机构设置依据按照本工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三个阶段,监理工作在整个实施过程的连续性、整体性很强,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监理的重点也不同,故监理机构的设置和监理人员的配备,必须遵循监理工作阶段性原则,按各阶段的工作内容、监理重点设置监理机构和配备监理人员。2、常驻现场监理人员序号姓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岗位1徐唯唯建筑工程工程师32017845总监兼安全专监2朱江峰工民建工程师苏建工(苏)监工第0501245号土建专监3张俊豪工民建工程师32001117土建专监4王晓明建筑工程技术助工苏建工监员(苏)第1100322号/苏232131324625土建专监5王凯建筑工程管理助工苏建工监员(苏)第S160871号/苏232151617226土建专监6史立新工程力学工程师苏建工(苏)监工第1301252号土建专监7沈云兵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苏建工(苏)监工第1200258号土建专监8马晓忠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师苏建工(苏)监工第1104920号水电专监9李超慧土木工程工程师32010511土建专监10郭华土木建筑工程师32010832土建专监11葛文祥工程管理助工苏建工监员(苏)第S161264号/苏232151709276土建专监12段德萍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师苏建工(苏)监工第1201884号土建专监最新范本,供参考!n13钱晓工业与民用建筑助工苏建工监员(苏)第1100462号监理员三、监理工作内容:1.熟悉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2.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3.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确认符合开工条件时,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4.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与合同有关的关系。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6.客观、公正地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签证。7.定期主持召开现场监理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8.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工程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9.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本工程的桩基子分部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等监理资料。10.定期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及时提供完整的工程监理档案资料。最新范本,供参考!n1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下列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0.1)(苏B.2.1);【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施工单位质量、技术、安全等部门会审并形成《会签记录》,再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通过,形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苏TJ1.7),签字盖章齐全,会签纪录和审批表附于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报审表》(B.3.1表)(苏B.2.14);【注:工程总进度计划要附材料设备采供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工程费用使用计划。】;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B.0.3表)(苏B.2.3)3.1施工单位资信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以上资料必须是通过年审、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公章),施工单位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需送项目总监审查,项目总监应对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3.2施工单位人员资信资料:①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及复审记录页(证书有效期为3年);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机械员、试验员、资料员)的岗位(资格)证书;③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最新范本,供参考!n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及复审记录页(证书有效期为3年);④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复审记录页(证书复审期为2年)【注:以上资料必须是通过年审、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公章),施工单位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除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应经本人签字。证书原件需送项目总监审查,项目总监应对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并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苏TJ1.2)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册》(表1.1.3)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册》(表1.1.3)上签署意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备案审核应动态管理。】3.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分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安生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规定要求编制。】3.4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及《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B.5.4表)(苏B.2.20)。【注:1.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2.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计算书;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要求,本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要包括以下部分1.安全防护用具;2.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3.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4.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5.施工用电;6.施工机具;7.安全检测费;8.安全教育培训;9.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1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11.临时设施;12.最新范本,供参考!n消防器材设施;13.应急救援器材;】4.工程开工时进场拟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保资料及《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B.1.3表)(苏B.2.7);【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保资料包括:1.清单(如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等)、样品;2.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3.检测报告、复试报告;4.其它有关文件。】5.拟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土方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砂浆机械等)、施工测量仪器及《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B.5.4表)(苏B.2.20)【注: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机械、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砂浆机械、挖掘机)、施工测量仪器资料包括:1)清单(如名称、产地、型号、编号、数量等);2)施工机械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如果上述施工机械无产品合格证或性能检测报告,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出具设备完好的检查报告,加盖企业公章。)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及《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表》(B.1.2)(苏B.2.6);【注: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应包括: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坐标点)的书面交接手续;2.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3.施工测量设备的清单及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4.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规划红线、基点等测量控制依据资料、控制测量成果表及附图,对现场加密的应提供加密控制点布置图,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等;5.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苏TJ2.2.1)】7.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报验资料及《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拆卸报审表》(B.4.1)(苏B.2.16);最新范本,供参考!n【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报审资料分别按设备进场、设备使用、设备拆卸不同阶段,分三次进行报验。其中设备进场报审资料应包括:1.设备清单(如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等)。2.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3.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4.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设备使用报审资料应包括:1.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复试报告、合格证。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3.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4.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设备拆卸报审资料应包括:1.设备拆卸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2.设备拆卸方案。】8.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及《工程开工报审表》(B.0.2)(苏B.2.2);【注: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包括:1.上述1~6项资料;2.《开工报告》(TJ1.4)表;特别说明:开工报告中开工条件说明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里明确的开工条件填写。具体为: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③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④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五、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的主要工作:1.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1.1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管理程序;1.2最新范本,供参考!n建立施工质量、安全资料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程质量、安全资料均应采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办(2015)188号】文件明确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1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第五版)。特别要做到资料填写真实、规范,签名、签章齐全,必须和施工同步;【项目监理部可提供监理用表电子档表式及其使用说明】2.规范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2.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现行的规范、标准等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为;施工部署及方法、技术质量安全措施、材料设备采供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等等。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监理严格按批准的方案监督实施。2.2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要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规定,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3.严格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最新范本,供参考!n3.1为了加强本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本工程的各道工序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的组织,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进行细化,形成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最小单位,编制本工程的“检验批计划”。3.2施工过程中,严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要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均应由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做好验收前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3.3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9条规定“……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质量保证原则,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测量放线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经过自检确认质量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表》(B.1.4表)(苏B.2.8),并附其他有关报验资料,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及签认。【特别提醒:凡涉及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工序均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共同执行的停止点,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文件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凡属隐蔽工程,未经报验和监理检查验收批准,施工单位不准进行隐蔽工程覆盖,凡擅自对隐蔽工程覆盖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剥离、拆除、返工,其损失和责任由施工方承担。】3.4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自行组织检查、完善工程技术资料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时间由项目监理部会同建设单位研究后确定;3.5竣工预验收后,项目经理部组织对竣工预验收中的遗留问题进行限时整改,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3.5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经理部要做好工程施工总结,落实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最新范本,供参考!n4.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控制所有用于工程上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必须遵循“先验后用”的原则,杜绝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在工程中使用。在进场使用前提供下列文件及《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B.1.3)(苏B.2.7)表经监理验收确认:1)提供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2)需要抽样复试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抽样送检,待合法的检测单位出具合格试验报告后才能使用。3)设备开箱清单,设备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检验)报告、准用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在进场报验时必须提供原件供监理工程师查验,质量保证资料必须和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实物标志标注内容一致,施工单位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质量保证资料原件复印后,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施工单位本工程的项目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和经手人。】5.配合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工作5.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5.1.1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5.1.2施工单位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5.1.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5.1.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1.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5.1.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5.2监理单位通知施工单位执行用表的使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通过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等工作手段来控制施工质量情况。最新范本,供参考!n5.2.1一般问题:监理工程师现场用口头通知向施工人员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监理现场监督整改,施工单位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必须配合落实整改;5.2.2重大问题: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A.0.10)(苏B.1.10)通知施工单位应执行除工程暂停以外的涉及质量、造价、进度、安全文明、工程变更和其他有关事项。监理通知单中应明确施工单位应执行事项的内容和完成并书面回复的的时限,监理通知单带强制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现场相关管理人员立即整改,并按通知单要求期限采用《监理通知回复单》(B.5.1)(苏B.2.17)回复.监理对施工单位回复情况一一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完毕,签署监理意见。5.2.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A.0.11)(苏B.1.11)要求施工方暂停施工: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6)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注:一般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施工单位对涉及停工问题落实整改完成后,用《工程复工报审表》(B.5.2)(苏B.2.18)表附整改措施及结果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复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复工报审表》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A.0.12)(苏B.1.12)指令施工单位复工。六.监理投资控制最新范本,供参考!n1.工程量计量报审除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施工单位宜每月25日前用《工程计量报审表》(B.2.1)(苏B.2.11)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并附相关工程变更通知、当月完成工程量计量清单等证明资料。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工程计量报审表》的7天内完成审核工作予以回复。2.工程款支付报审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合格工程量,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B.2.3)(苏B.2.13)表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工程款,监理工程师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计算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扣除应扣款,确定应付款金额,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监理机构收到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或有关付款申请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由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A.0.9)(苏B.1.9),施工单位以此提请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期限支付工程款3.费用索赔报审工程变更或其它非施工单位原因发生的工程量,由施工方填写《费用索赔报审表》(B.2.2)(B.2.12)附索赔意向书、索赔事项、索赔的详细理由和经过、索赔金额的计算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出具经建设单位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最新范本,供参考!n【友情提醒:施工单位必须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特别是合同价款支付条款、工程变更条款、违约(争议)索赔条款中的规定期限和时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七、监理进度控制1.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一般提前7天)向监理机构报送总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施工单位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并及时报送监理机构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监理机构根据年、月、周施工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并监督实施。2.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监理机构报送本月工作量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专业监理工程师据此整理监理月报及分析检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的可行性,不符合总体进度计划的施工单位应予以调整,直至符合为止。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的工程工期滞后由施工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调整计划,经监理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4.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总工期控制施工进度,在实施中应充分考虑不可预见因素给总工期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同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协商消除隐患。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按有关程序报监理机构签证,工期顺延。【注:1、工程总进度计划的计划工期不得大于合同工期;2、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周施工计划的编写,要遵循各施工过程的合理施工顺序,工程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基于工程总进度计划并细化而成,进度计划必须形成“周报月、月保总”最新范本,供参考!n的计划体系。3、为保证施工管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施工计划的顺利实施,施工(总、月、周)进度计划中必须要有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工程费用使用计划】5.发生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事件处理,造成工程延期的非施工单位原因有:1)建设单位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提供的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2)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3)建设单位未能按施工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3)建设单位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批复开工报审或下达开工通知。4)建设单位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5)项目监理机构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核准等文件。6)发生不可抗力事件。7)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施工单位采用《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B.3.2)(苏B.2.15)报审,附工程延期的依据、工期计算、申请延长竣工日期的证明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报审表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后提出工程延长工期天数的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如不同意延期的,应说明理由。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的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亦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予以回复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施工单位针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2.施工企业在编制,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本工程施工用电编制安全专项方案。3.施工现场应制定一整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并切实执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的检查,督促,教育和控制工作。最新范本,供参考!n【注: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了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本工程的规模,本工程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2人】4.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依据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5号】和苏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关于明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苏建安监〔2013〕4号】文件规定要求,本工程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除流动式起重机司机(汽车吊)可持质监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外,其余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施工单位在特种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前必须对其所持操作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实行动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规定要求采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册》(表1.1.3)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5.加强施工现场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依据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监[2014]13号】文件规定,最新范本,供参考!n流动式起重机械(主要是指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使用(或吊装)单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备查:1)设备出厂合格证;2)《流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3)起重司机操作证;4)该设备的保险单据。总承包单位对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合格后留存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经总监审批签字后,流动式起重机械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后进行起重吊装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对设备及作业人员相关证照进行现场核对,主要包括:1)流动式起重机械的设备型号、设备代码、额定起重量等信息是否与《流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上一致;2)起重司机、信号司索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人证相符。流动式起重机司机获证不满一年的操作人员不得单独作业。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安全部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7.凡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要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施工企业应及时配备齐全,并提前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施工安全;【注: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0.1表)(苏B.2.1)报审】8.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按照苏州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若干通知”【苏住建规[2014]4号】文件规定,从事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承接业务。建筑9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应在办理告知登记后方可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应当经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拆卸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负责。九、协调工作最新范本,供参考!n充分利用工地监理例会这个交流、协调的平台,每周召开一次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工地例会,必要时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主要协调工程施工进程中出现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共同进行磋商解决,及时克服萌生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参加会议之前,施工方应做以下准备:1)汇报工程进度情况,如有差距,应报告差距原因,提交修订计划,并提出需要协调的因素。2)汇报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如有问题,应报告问题出现的原因,提交整改措施,并提出需要协商的问题。3)承包商应及时提供专题例会所需要的所有书面文件,以便在会议上及时解决施工工程中的专项问题。十.建设单位应该提供资料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等规定,建设单位应提供本工程的有关建设文件和技术资料,便于项目监理部开展工作;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1.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质量监督手续。2.设计文件:2.1全套通过图审的施工图纸(含变更设计);2.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图意见书。3.招(投)标文件:3.1招标文件;最新范本,供参考!n3.2中标通知书;3.3投标文件(工程量计价清单);3.4非招标工程要提供《工程施工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4.合同文件: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4.2建设单位有直接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4.3合同中注明的甲供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供应合同。5.工程立项文件工程立项报告、立项批复;6.其他文件6.1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登记手续、白蚁防治合同;6.2江苏省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十一、关于C类表表式使用说明1.工程联系单(C.0.1)本表是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参建各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的用表。发文单位有权签发的负责人应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2.工程变更单(C.0.2)最新范本,供参考!n本表是工程变更提出单位就工程变更事宜向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的用表。本表由变更提出方填写,写明工程变更原因、工程变更内容,并附必要的附件,包括:工程变更依据、变更的详细内容、图纸;对工程质量标准、造价、工期的影响程度及对功能、安全影响的分析报告。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项目监理机构下达变更指令。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按规定需复审的(如涉及结构重大修改、建筑节能变更等),必须经原审图机构审查同意。3.索赔意向通知书(C.0.3)本表是具有索赔意向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向项目监理机构、相关索赔对象提出索赔意向的用表。有索赔意向的单位应该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索赔事件发生的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书,并附索赔事件的相关证据;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书宜明确以下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2)合同依据的条款和理由。3)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及时记录和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4)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其严重程度的初步评估。5)声明/告知拟进行相关索赔的意向。十二、例会制度经过参建各方商定,工程开工后每周召开工程监理例会(具体时间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确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项目经理、业主代表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参加,协调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十三、其它本交底文件未述及的问题,施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苏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最新范本,供参考!n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苏州安茂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苏地2016-WG-82号地块4号地块项目监理部日期:2017年10月1日【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最新范本,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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