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_建筑土木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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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_建筑土木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

监理工作制度为了有效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华润数码公园停车场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屮,监理方按监理规划及本工作制度等为依据开展工作,结合现场施工状况,检查施工方在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质量。项目监理机构对外工作制度1监理工作交底制度1.1对业主及承包方的交底主要内容是向业主方和承包方介绍监理人员和相关职责,并按照监理规范和业主的授权明确监理方和承包方的工作关系,明确各项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其中应包含安全监理交底专篇,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监理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管理手段、使用表式。监理交底书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应报送业主,并在所有施工单位进场对其进行交底时发放。项目部应在监理文件发放签收簿上登记,由相关单位人员签收。1.2对监理人员安全交底由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编制《监理人员安全交底书》,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在每一个监理人员首次进入现场前进行安全交底,并签署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进入现场前安全交底记录1.3对外来人员的交底由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编制《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注意事项》,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对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外来人员,如:考察者、参观者、检查者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签署《外来人员安全交底记录》。项目部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派专人陪同。2开工报审制度2.1承包单位提交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监理部应对其准备工作情n况进行细致检查;1.2检查具体内容:A、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B、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签认;C、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设备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D、施工现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2.3将以上检查情况及改进意见反馈给承包单位,并令其完善,最终经检查,确认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就绪,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3监理例会制度3.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的例行工作会议。3.2监理例会定于每周二上午10时举行。2.3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①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全体监理工程师;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检查员及有关专业人员;③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等;④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3.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及其原因;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岀改进措施;④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n①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②其它有关事宜。1.5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①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②准备会议数据、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③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做好准备。3.6会议纪要①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②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会议记录整理。③会议纪要的内容应真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与会各方确认,然后发放到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④会议纪要中的议定事项,有关各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4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准备工作。4.1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由业主或监理部(代表业主)组织。4.2先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仔细阅读核对图纸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图纸会审。4.3图纸会审重点审查施工图是否规范、完善、差错、清楚,是否存在错、漏、碰、缺等缺陷而无法施工;4.4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及修改建议应认真记录,并写出图纸会审纪要,由各参加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下发施工单位实施,对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可用设计变更单给予答复;4.5会审通过的图纸和会审纪要可作为编制预算、材料、半成品订货的依据。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体现施工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在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后,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n3.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审查,主要审查内容:①程序性审查,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完善,签章是否齐全,重点核对审批人是否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必须经专家论证的,由施工单位按程序和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再向监理机构报审;②内容性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编制内容应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的完善、质量要求及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规范及标准的情况;③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④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⑤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第P19-20页要求;⑥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5.2经审查需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5.3己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5.4监理机构还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6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基本内容: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3)类似工程业绩;n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7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制度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并附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监理合同约定,对进场的工程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监理部视情况对己进场材料等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发现疑问时,施工单位应负责解释;在监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复验时,施工单位应配合到指定的试验单位复验。8旁站监理制度8.1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内容(基础工程方面:土方回填,基坑支护结构排桩混凝土浇筑,预应力锚索灌浆及张拉、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后插钢筋笼工程桩、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等,另设备安装测试及通水、通球、泼水、淋水、盛水各种现场试验)、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旁站记录的表格等。旁站监理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8.2规定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①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②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n①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②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9工程报验制度(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9.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商按有关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及标准、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应的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9.2监理机构在收到隐蔽工程验收中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对重要结构还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会同验收;8.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商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当工程不具备正式开工条件时,不办理正式签证手续;9.4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商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经施工现场的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并签字,需盖章的加盖项目监理部章;9.5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9.6对已经隐蔽的工程,当监理工程师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验收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顺延;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费用和工期损失。10设计变更审核处理制度10.1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n均应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签认,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10.2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中请,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评估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变化影响以反馈给建设单位,并及时协商处理;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一般情况下,工程计价原则、计价方法在施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10.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依双方达成的协议为依据;9.5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10.6施工单位若擅自改变设计,监理人员发现后立即向监理部并建设单位汇报,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恢复,承担由此引起的投资和工期损失;10.7做好设计变更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竣工决算提供依据、为工程档案移交作好准备。11中间交接验收签认工作制度10.1中间交接是在前段工程(或工序)完成后需交给下段工程(或工序)继续施工时,必须办理的交接验收手续。凡未经办理中间交接验收手续的,不得进行下段(道)工程(或工序)的施工。11.2中间交接验收的主要项目:(1)工程分段需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项目,上一个单位未完成的工程项目;(2)大型或重要的设备基础交付安装单位安装机械设备项目;(3)专业工序之间,上道工序完成,需交下道工序继续施工的项目。11.3中间交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上段工程(或工序)已施工完毕,经自检合格,并经项目的专业质检人员签字认可的;(2)交接部位现场的障碍物已清理打扫干净,对下段工程(或工序)施工应设的标志已作好。(3)交付方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n11.4中间交接验收的依据:(1)有关设计文件、图纸和其他相关资料;(2)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技术措施;(3)相关的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11.5中间交接验收的程序:(1)交接双方负责人组织设计(必要时)、建设单位、监理(重要工程总监必须参加)、项目直接施工负责人等参加,对交接项目或工序逐一进行检查,看是否达到交接规定要求,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审。(2)交接负责人应对所交项目作详细介绍,并对接受方和各单位的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作必要的期限整改;(3)在交接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交方负责办理。11.6中间交接手续的办理(1)交接双方均应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交接资料由交方负责填写交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交监理。(2)在交接检查过程中,参与各方提出的问题,交方应详细记录,经接受方人员审核签字方为有效。(3)凡总承包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未检查验收的上道工序,监理工程师不参加中间交接验收。12工程款支付签证制度9.1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12.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应认真审核,必要时到现场逐项计量实际已完工程量,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金额,并附上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相应支持性材料;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不支付货款;12.3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12.4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确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12.5下列情况,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付款中请应予以审核:①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②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n①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②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它金额③扣减的质量保证金;④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12.6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比例进行控制,不得超支工程款,当达到工程结算节点或结算条件时应停止支付,按合同留足保证金;12.7设备、材料价款支付按合同执行,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记好台帐;13工程索赔签审制度9.1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等,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而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要求;13.2处理索赔应遵循“谁索赔,谁举证”原则,且索赔证据必须有效;13.3监理部应及时提醒业主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以避免承包商可能提出的索赔;13.4索赔应严格按程序办理,步骤如下:13.4.1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出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13.4.2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费用索赔报审表,附索赔事件的证据材料,同时抄送被索赔一方,索赔报审表包括以下内容:A、索赔理由(索赔事件发生属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且符合合同约定,索赔事件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b、涉及工程索赔的有关原始资料(包括施工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变更单、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建设和施工单位的有关文件、会议纪要、施工照片及音像资料、监理记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监理刀报等);c、索赔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等);d、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及计算材料;13.4.3监理单位在接到索赔报审表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收集并研究有关索赔材料,提出索赔审查报告。需要索赔方进一步提交n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要求其提供补充证据;13.4.4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在充分考虑建设单位意见的前提下,提出综合处理意见;13.4.5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签发索赔报审表时可附一份索赔审查报告,其内容包括受理索赔的日期、索赔要求、索赔过程,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批准的索赔额及其计算方法等;13.4.6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对监理单位处理索赔仍不满意,可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1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9.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缺陷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对采用不适当施工工艺或不当施工等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施工单位应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由监理提岀复查意见。14.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检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1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0.1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未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严重超出规范允许偏差范围,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15.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确认。15.3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及时、合规,处理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其内容应包括:n①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名称;②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③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⑤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⑥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15.4凡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待处理完毕验收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量手续。16监理巡视制度15.1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巡视制度,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9.2巡视检查内容包括:①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②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④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工、焊接切割操作工等)是否持证上岗;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情况;16.3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的巡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6.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巡视结束后要填写巡视记录,将巡视过程和发现、处理问题的情况作书面记录;16.5发现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可要求施工单位立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或下发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n限期做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监理机构;16.6监理机构应排定巡视值班表,根据工程需要,进行24小时值班,对无故延迟、延误或不进行巡视的人员,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16.7对于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如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等,及时上报。17平行检验制度17.1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应结合工程特点、专业要求、已完工程施工质量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材料、施工质量实施平行检验。17.2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和费用应符合监理合同约定;9.3对平行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施工质量,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17.4当监理合同无约定时,监理机构可不予进行;监理合同虽无约定,但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时,监理机构应予以配合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18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10.1施工单位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18.2监理机构收到验收中请后应组织工程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除施工单位参加外,也可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以更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18.3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在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①工程概括;②工程各参建单位;n①工程质量验收情况;②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③竣工资料审查情况;④工程质量评估结论。19档案资料管理制度9.1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监理档案资料包括:A.行政档案: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之间来往的函件、业务联系单;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来往的函件、书面协议、中请批复、会议记录;监理机构内部的函件、请示报告及批复;监理工程师与外单位之间的有关工程的来往函件、协议等;监理刀报、监理日志。B、计量(支付)档案:施工单位提出的延期索赔中请及批准的时间和索赔的费用;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和内容提出的价差调整中请和批复;额外或紧急工程的费用计算;设计变更批准的费用计划;各类支付凭证;其他费用支付证明;工程进度刀报等。C、技术档案:开工令、复工令及停工令;变更设计图纸;现场监理指令;施工检查记录;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工程试验记录及有关资料;工程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竣工图纸等。档案资料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文件登记分三类,包括收文登记、发文登记和监理内部文件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日期、编号、名称内容概要、发文或收文方、编目类别、归档日期及必要的备注等栏目。档案资料一般不作外借,监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如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外出复印时,必须事先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档案的销毀与移交:本监理合同执行中,一般不销毁任何档案资料。在监理合同执行终止后一个刀内,按上级监理部门和监理合同的要求,作必要整理后,办理档案资料的移交,并履行移交手续。在档案移交前或后,按其档案的性质和保存有效期的长短要求,如需销毀某些档案资料,须事先取得监理部领导和上级监理部门认可同意,并造册备案。n19.2收文收电处理办法为提高监理工作的办事效率,及时、快捷地对来文、来电处理,避免来文、来电的拖办或漏办,确保其确定性、连续性与规范性,特规定收文处理程序及具体承办人:签收:内业;登记:内业;批办:总监理工程师;承办: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查办:总监理工程师;存档:内业。20安全监理工作制度20.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和监理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施工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及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每位监理人员在总监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9.2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0.3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年检合格与否,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20.4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20.5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n20.6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20.7现场监理机构每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施工检查,监理例会上讲评,提出整改建议。20.8每月组织建设、施工方共同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开会评比,奖优罚劣。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21监理日志制度21.1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每日形成的文件,由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监理日记监理日志主要记录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监理工作情况(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工序检查、质量验收、签发指令等情况)、重要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与业主及承包商的洽商等重要情况或重要事件等(发生时记录),是详细记录工程现场情况和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数据;20.2监理日志的管理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完整的工程跟踪数据,综合反映了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状况,是监理所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监理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因此:①监理日志应专人负责保管,项目监理机构的每位成员均可查阅、监督和提出修改补充意见;②监理日志应逐日如实记录工程全面情况,内容要真实可信,全面准确及时,不得事后补记,严禁伪造和填写虚假情况,客观反映监理工作情况;③监理日志应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全部监理工作的情况,对参与人、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等都应如实记录;④监理日志应字迹工整、语句通顺、文字简练,逻辑合理;涉及责任问题要具有可追溯性,存在问题前后呼应,应有处理结果;⑤监理日志作为公司内部管理档案,未经项目总监批准,严禁项目n监理部以外人员传阅、复印。9.3监理日志的填写①由总监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汇总至专业监理工作情况具体填写,当日日志当日完成,不得后补;夜间值班记录由监理日志记录人于第二天上班后以24:00为界记录;监理日志记录人应及时签字并由总监审核,最长不得超过三天。②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记录,当一个监理合同有儿栋工程时应分开记录,不得以人员划分,可按各专业不同分别记录;③日志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记录起止日期。21.4监理日志的内容①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晴、阴、多云、阵雨、小到大雨、暴雨、降雪、气温、风力等;当出现>30°C、W-5。C气温时,除按气象台预报或标准观测结果填写外,如果条件许可,还应记录施工现场实际观测的温度,以利于日后的工程质量分析和监理人员提岀科学合理的监理建议;②当日施工进展情况:当日施工工序、施工部位及内容、施工班组(工种、人数)、施工机械(种类、数量)使用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材料设备进场及取样质量状况,施工质量状况等;③各方要求:当日收到的业主指令、设计变更、承包商请示,应写明要求人、收到时间、地点、在场人员和要求内容(如为口头要求,应请要求人提岀书面报告或由监理人员整理成文字请要求人签章);④当日监理工作情况:对各方要求的处理情况;主要实施的监理工作(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发现问题和对问题的处理措施、监理建议和处理结果;当日发出的监理指令、监理报表、会议纪要及其它监理文件等;现场安全文明监督管理情况;⑤其它有关事项:政府颁发的有关法规、文件的收到、执行时间;各方原因引起的停水、停工、停电等损失情况;业主合同外工程及零星用工;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过程、影响程度;项目监理部完成的附加工作、额外工作;项目监理部应记录的其它情况;n5)工程项目完成后,监理日志记录人应将监理日志加以整理,装订成册,由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签字后报项目总监审定签字,归入监理档案。22监理月报制度项目监理机构每刀应编写《监理月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9.1监理刀报编制要求①监理月报由总监理代表组织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报送建设单位和公司总部;(2)监理月报反映的起伦时间通常为上刀26日到本刀25日o③监理月报应及时编写、报发,并于下月5日前发出。④监理月报应真实反映工程现状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必要时附有关图表或照片.⑤监理月报的格式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20.2监理刀报的基本内容①本刀工程实施情况,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述、已完工程量与已付工程款的统计及说明;②本刀监理工作情况,包括进度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方面、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统计及照片;③本刀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工程进度控制方面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质量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安全管理问题分析及处理、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合同管理问题分析及处理;④下刀监理工作重点,在工程管理方面监理工作重点、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方面工作重点;23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工作制度21.1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工作是监理工作内业管理的重要部分,监理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应体现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制n度化”管理。9.2监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23.3监理资料是工程项目监理的历史记载,因此必须对每一个工程的监理资料加强管理和归档工作。23.4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应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并分项分类进行整理交监理部内业人员,工程结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归档。23.5资料归档:单位工程竣工后,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公司的归档管理目录要求进行资料收集、整理。23.6总监理工程师将整理好的完整资料交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归档交接手续。24图表上墙工作制度24.1工程平面示意图。10.2项目监理人员机构图。20.3监理工程师工作守则及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24.4工程形象进度图。24.5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图。24.6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程序图。24.7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图。24.8计量支付程序图。24.9晴雨表。25监理工作交接制度25.1监理部人员,因故离开现场达3日以上时,应将本人承担的工作,作书面详细交待给接替监理人员,包括正在进行的工程情况及监理应进行的工作和预计将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25.2监理人员因故离开现场应提前1〜2天向监理部总监报告,监理部应及时安排相应专业监理人员接替其工作,并办好交接手续。25.3接替人员要认真了解接替工作的内容,并熟悉书面的交接材料和实际情况,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交接单中。25.4接替人员应将在临时接替工作期间工作的处理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并将其n转告所接替工作人员,以便进一步确认工作无误后归档。20.5交接人返回工地后,应查看“监理工作交接单”和接替人在接替期间的监理日志,当确认所交待的工作由接替人完成后,将“监理工作交接单”送监理部信息管理员归档。9.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监理工作交接,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交接吋监理公司总工程师必须到场。华润停车场工程项目监理部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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