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工作要点与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机井或道路)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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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工作要点与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机井或道路)汇编

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工作要点与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机井或道路)汇编土地整治工程监理工作要点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要点为加强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规范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建设监理水平,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SL288-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规范、规程以及其他相关的水利水电、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谈谈监理工作的要点与同事们共同学习。一;名词、术语1;水利工程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统称。2;业主指工程项目权益所有者或其合法代表者,亦即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委托人。3;设计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承担合同工程项目设计业务的单位及其合法代表人。4;监理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5;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的企业法人或其合法代表人。6;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土地整理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实施的监理。;监理机构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8;监理人员在监理机构中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9;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受监理单位委派,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10;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监理机构中承担监理工作的人员。11;监理员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在监理机构中承担辅助、协助工作的人员。12;监理大n纲监理单位在监理招标投标阶段编制的规划性文件。13;监理规划在监理单位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之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意的用以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14;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用以实施某一项目或某一专业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15;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中注明之日起,至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时限止的时段。16;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或其他工程建设方,为工程建设目的,明确签约双方义务、责任与权益的协议及组成文件。17;设计文件(设计图纸)指由设计单位编制经监理机构签发提供,或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由工程承包人提出报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的、用于合同工程实施的旋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通知及其他技术资料。18;合同索赔指为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的切实履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由权益方向违约方或应承担责任方提出补偿要求的合同行为。19;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发包人与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为合同目的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做出的改变与修改。工程在实施期间,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形式上、质量上、数量上所做的改变。20;工程计量指以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方法,由项目监理部对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所完成的(质量合格)工程或工作,核验的工程量(工作量)。21;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22;旁站由监理人员在对工程的重要环节或关键部位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督活动。23;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24;平行检查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手段,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验或检测的活动。25;跟踪检验在承包人进行初检、复检、终检等“三检”前,监理机构对其人员、仪器设备、程序、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检验时,可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检验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签认。26;协调监理机构依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以及参加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进行调节。27;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如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混凝土试件、混凝土预制件。28;重要隐蔽工程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n开挖、地下洞石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基础工程地基排水工程、地下建筑物等所有在完工后被覆盖的工程。29;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该部位施工质量对整个工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要求起决定性作用。30;分包承包人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报经发包人或由发包人授权监理机构批准,将其承担的部分工程或工作发包给其他方的合同行为。31;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区域施工条件或独立运行功能的工程项目。32;分部工程指构成单位工程各个部分,具有相对施工条件或作用划分的工程项目。篇二:土地整治(整理)项目监理工作报告。**X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编制人:审核人:材有限公司20**年月日目录一、项目概况・2二、监理组织.3三、项目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质量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进度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工程计量错误!未定义书签。七、监理工作成效••错误!未定义书签。八、经验与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九、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概况承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项目位置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地处**。项目区位于东经:**,北纬:**之间。项目区土地所有权属于**乂所有,权属界线清晰,无争议。2、工程内容项目区规划土地整治面积**公顷,新增耕地**公顷。主要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具体工程数量如下:2.1土地平整规田1、规田2和规田3进行内部土地平整,动土方量共计**m3,推距为30^40米。将所有地块客土垫n地,客土面积为**公顷,由于现状土层能达到**cm,因此按平均覆土厚度**,即能保证覆土后土层厚度不低于**cm,共需运土m3,客土类型为中壤土,运距l-1.5kmo2.2灌溉与排水工程在规田1新打大口井1眼,井深米,外径米,并配套铁皮柜井房1个,所有地块均采用软管灌溉,共配套米PE软管;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在项目区中间河道两侧新修护地坝米,护地坝规格为地上米,坝体厚0.65米,坝身采用米碎石反滤层铺垫,再干砌块石0.5米,坝基深1米、宽米,坝后采用素土夯实,迎水面边坡比1:0.75,背方边坡比1:1。并按每米抛投一个石笼,共计抛投石笼个,地下埋深1米,石笼规格为长米,高米,上顶宽0.8米,下底宽米。3、监理工作范围本次监理为土地整治施工监理,其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自施工阶段至工程完工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协调,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达到建设单位满意。二、监理组织1、组织机构的设置我们依据与围场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围场县新拨乡骆驼头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公司成立了以副总张卫东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主的土地整平城建监理部,共设4人。于20**年7月3日进入工地监理、监理方式根据合同的约定,采取巡查方式,对隐蔽工程施工阶段采用现场指导监理检查。2、监理规划我们依据投标文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监理规划、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包括:2.1监理工作范围。本次监理为土地整治施工监理,其工作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自施工阶段至工程完工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协调,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达到建设单位满尽、O2.2监理工作目标主要体现:n①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②进度控制目标,确保施工合同确定工期的目标。③投资控制目标为元,工程施工中标价进行投资控制。④安全控制目标,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⑤合同、信息管理目标,做到各类信息渠道畅通,与施工进度同步,且及时、准确、完整符合规范要求。3、监理制度的建立共12项3・1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3.2工程开工申请制度3.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制度。2.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5工程变更处理制度篇三: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细则。**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土地平整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工程监理部日期:二O—二年十月目录1、总则2、工程特点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6、三控两管一协调7、竣工验收8、工程计量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编写目的,为了指导监理人员有效地控制本工程质量,实现监理规划目标;同时也为施工人员了解工程施工程序及工程质量要求,相互勾通信息,减少失误而编制。1.2编写依据:(1)业主和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2)设计图纸、文件、资料。(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n(1)施工组织设计(5)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关的质量标准。技术条款、规程、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施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规范》GL260-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3-9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301-88等编制。(6)1.3适用范围(7)本细则适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的监理,本细则根据项目土壤改良监理、机耕路、挡土墙及生产路工程、水利设施中农渠、沟渠、泵房及泵站上、桥梁及涵管等(8)2、本工程施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本项目工程内容及重点如下:土地平整工程:按照各标段现状图和规划图要求,将原来的田块进行平整达到高产农田的格局要求,将项目区内所有的废渠、废沟、废弃坑塘以及高低不平的零散地统一进行平整,达到集中连片,并按规划设计的渠系、林网、道路分割为标准的格田,以适宜机械化作业。在工程施工以前需进行土方开挖、回填、平整等。本分部中要求机械施工及人工施工相结合,施工工工艺较易,但土方量相对较大,重要的是做好土方计量工作,以达到成本控制目标,要求施工方做好施工前的测量复核工作,测量控制网数据方面要求准确,同时作好施工及签证资料以备结算。水利设施工程:按照规划图及设计要求施工,渠及沟均要满足机耕要求,且灌排规划相结合,灌排水工程应按照农田水利标准进行施工,在各项目区均设计有农渠、斗渠、管沟、包括泵站、闸、人行桥及机耕桥等土建工程,在本分部工程中材料应用较多,工艺要求较高,也是施工及监理控制的重点所在,的材料,本分部隐蔽工程较多,也是质量控制点所在,因而本部分施工作为施工方必须有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方而且每分项均对质量要求髙,在原材料的控制上要按规定检测,只能使用合格案,严格按监理程序及施工规范操作,方能达到设计及施工要求,满足灌排水需要。本分部工程有大量土建方面的工作内容,要求施工方工艺流程上应做到详细,如农渠毛石砌筑工程工艺流程大致如下:放线测量f土方开挖f地基处理f放样定位f石墙砌筑f墙背回填f工程质量验收。农渠砌筑流程为:清基一回填(或开挖)f压实f放线一整平f预制构件安装f工程质量验收。道路工程:项目区道路工程与渠系相结合,沿沟渠布置,交汇处为降底成本均采用涵管联结,便于机械化操作,因而本分部道路分为两种形式,一n是田间路,路宽4米,二是生产路,田间路及生产路的设计要求决定了其旋工质量必须按道路施工验收规范,路基与路面都要求较高,路基必须达到设计所要求的长度、宽度、密实度、顺直度、纵坡度、平整度等。这就要求在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纵坡度、压实度、排水系统,并随时观察周围环境变化。而在本阶段土方回填分层压实是重点控制,唯有压实度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路面施工,也能保证以后路基不致于下陷,路基施工中同时要作好排水措施。路面施工要加强原材料的控制及级配准确,达到规定的要求,混合料均匀不得离析,同时碾压时必须达到最佳含水量。3、监理工作流程3.1监理工作流程图(含工序流程)。3.2X地例会3.2.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3.2.2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3.2.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项目监理重点是“四控制、二管n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控制的目标。4.1投资控制,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投资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投资在合同价内,不超过概算。n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机井或道路)**县**乡(镇)**村等**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定日期:第一部分合同书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县乡、镇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第次招标第标段工程,经过招投标,由中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整)。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杯县乡、镇村等髙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次招标第标段。工程地点:**县乡、镇村工程内容:工程施工项目审批文号:旋工方式:开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2、本合同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部分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3、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条款;(5)施工招标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n(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汇集并替代了本合同签署前双方为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施工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施工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5、项目承担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项目承担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一条名词解释(1)项目承担单位:(2)施工单位:(3)设计单位:(4)监理单位:(5)甲方代表为:(6)总监理工程师为:(7)项目经理为:(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9)主体工程:(10)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施工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监理单位签署涉及修改图纸和补充图纸。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滋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增减量,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执行。(2)承包方式:固定总价第三条甲方代表(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作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施工单位对此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施工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作出的有关工程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n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接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第四条合同范围下页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机井或道路)本合同包括: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的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转载于:.zaldian.在点网)第五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条款;(5)施工招标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7)图纸;(9)(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合同履行中,项目承担单位与施工单位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项目承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发布开工通知;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开工前1天完成工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用地;开工前3天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图纸1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统一管理n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以及完成其它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施工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开工前3天进驻工地;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指令,必须照办;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照合同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根据施工规程的要求予以修补或改进;开工后3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措施计划;按照合同规定,完成部分设计工作,绘制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按图施工;保证提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标准,提供的施工设备符合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型号和数量;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的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保护环境;尊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习惯,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并负责做好维修期(即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完工清场及时撤离;建立各种用于本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成其他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七条书面通知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即补发书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单项工程验收证书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署的其他文件都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第八条图纸供应除另有规定外,施工单位所需主体工程的图纸,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监理单位提供。为工程施工实施所需的施工与安装图纸,则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设计绘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第九条设计修改监理单位在提供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后,倘因纯属设计方的原因而需修改族工图纸时,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3天将修改后施工图纸递交施工单位;倘因施工或自然条件的改变必须修改施工图纸,经监理单位认可,设计单位应尽快予以修改,报经批准。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补充,施工单位不得拒绝。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n(1)工程量的增减。(2)取消或增加某一工程项目。(3)改变某些工程的结构形式。(4)改变某些工程的位路、形状或尺寸。(5)其他变更。由于设计的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由双方协商。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其单价按报价表确定的单价不变,经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商定,报项目承担单位确认并出具证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第十条材料和设备供应的提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某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货源,并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施工单位与供货商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第十一条材质证明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等必须有材质证明,其各项指标应符合规划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无材质证明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试验,并递交材料试验结果,实验所需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二条工程进场及开工本合同签署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组织施工设备、人员准时进场开始施工。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施工单位,工期顺廷。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控制性进度,选择合适的施工程序与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实施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进度的依据,并按此编制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时实现控制性进度,项目承担单位有权审核并评议施工单位递交的计划。n第十四条统计报表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按周、月向项目承担单位与监理单位递交合同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周报表应与次周五前报出,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前报送。第十五条竣工期限本工程自施工单位签收、监理单位发布开工令之日起,全部工程应在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竣工,工程控制进度的实施应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要求。上页下页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滋工合同(机井或道路)由于非施工单位的过失或项目承担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控制性进度延误,则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项目承担单位认可,工期可顺延,由此而引起施工单位的额外支付,经监理单位核实及甲方代表确认,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索赔。由于施工单位的过失而造成工程的廷误,经监理单位核实,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付违约罚金。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需要,要求施工单位提前竣工时,其所增加的费用和奖励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载于:.zaldian.在点网)第十六条工程维护和保修本工程正式验收合格移交之前,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并承担修复工作及费用,施工单位不得借故拖延修复工作:移交后施工单位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负责未移交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一遭损坏,则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为止。监理单位应会同项目承担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工程查验,经查验确属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缺陷或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确属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不当或其他使用单位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则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承担修复费用。工程保修期为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上级国土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15天内,由项目承担单位授权予监理单位签署和颁发保修责n任终止证书给施工单位。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可待施工单位按监理单位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保修金金额为工程造价的5%,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5天内无息返还保修金。第十七条工程质量(1)施工单位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或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按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3)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4)竣工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按质量验收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且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第十八条竣工资料本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资料须经监理单位审定,其内容包括:施工日志、工程实施概况、施工总结及大事记、已完工工程移交清单、施工期的观测资料、工程图纸变更纪录、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实验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及验收证书、永久工程竣工图、工程签证证书及工程质量保修书、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监理单位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影像纪录)以及其他应补充的完工资料。第十九条验收和工期(1)交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本合同的工程后,即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抄送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在收到该申请后,在14日内将审核意见通知施工单位。若监理单位审核后发现工程尚有重大缺陷时,可不同意或推迟进行交工验收,并将审核意见及要求反馈给施工单位,同时将其报告退还给施工单位,直到监理单位同意为止;监理单位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0天内提请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验收,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或其授权的监理单位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施工单位。n(2)竣工验收当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通过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承担单位据此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3)本工程要求按合同工期如期交工,若推迟交工,则每推迟1天罚款3000元,但如遇以下情形可按监理单位的签证报甲方代表批准后顺延工期:①不可抗力的灾难;②连续降雨2小时,雨量达50mm以上;③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④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设计工程量;⑤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⑥本合同涉及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第二十条竣工结算工程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待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意见及合同有关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第二十一条付款方法(1)项目工程竣工并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局初验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全部工程款的60%o(2)项目工程竣工经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实地核实后,项目承担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全部工程款的95%。预留竣工决算工程款5%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进行清算。县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验收不合格部分的工程款暂时不予支付,直到该部分工程验收合格。二十二条违约(1)施工单位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属施工单位违约;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廷误;施工单位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n何权力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未经监理单位批准,施工单位私自将己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执行,私自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末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且未按合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未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单位检验认为修复不合格而施工单位拒绝再进行修补。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接受违约行为的改正,监理单位可采取暂停支付工程款及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发出停工整改要求后3天内,施工单位继续无视监理单位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项目承担单位可通知施工单位解除合同并抄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收到通知3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但项目承担单位的这一行为并不免除施工单位按合上页下页余下全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机井或道路)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合同解除后项目承担单位认为合适的时间,委托监理单位查清以下付款的金额,并出具付款证书报送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后支付;①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已完成工作应得的金额和其他应得的金额;②施工单位已获得项目承担单位的各项付款金额;③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其他应付金额;④由于解除合同,施工单位应合理赔偿项目承担单位损失的金额。(2)项目承担单位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属项目承担单位违约:项目承担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点;项目承担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旋工单位提供应由项目承担单位n负责的施工图纸;项目承担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批准任何凭证,导致付款延误。项目承担单位若发生上述违约,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承担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通知,要求项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第二十三条合同变更只有在国家计划发生重大变更时,才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在3天前通知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第二十四条纠纷解决施工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一般应由双方协商解一15—决;协商不成时,申诉方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其他1、安全施工。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2、凡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拖欠他人材料款,而引起农民工或材料供应商等到发包方索要工资或材料款,发包方经核实有权如实支付其现金,并给予承包方一倍罚款,所有款项从承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第二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合同生效: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项目承担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他们的授权代表在合同书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终止:施工单位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项目承担单位,且保修期满,获得项目承担单位或授权的监理单位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一16—项目承担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7-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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