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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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 书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2019年1月23日nn前言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定,2019年1月23日,钦南区水利局主持召开了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钦州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钦南区财政局、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的代表以及受邀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等被验收单位派代表参加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实地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资料、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就工程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提问并听取相关单位的解答,对工程建设验收鉴定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本工程以下验收鉴定意见。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加其村矛岭江小支流上,距黄屋屯镇15km。(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大麓水库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本次除险加固按水库原功能、原规模进行。10n大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30km2,总库容51.8万m3,水库设计灌溉面积850亩,影响下游人口300人、耕地500亩。(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2010年8月,钦州市水利局对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鉴定为“三类”病险水库;2011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管〔2011〕34号文核查同意“三类坝”的鉴定结论;2011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计〔2011〕244号对水库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203.76万元。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大麓水库总库容51.8万m3,属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永久建筑物按5级设计。工程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峰流量9.3m3/s,300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峰流量13.5m3/s;溢洪道消能防冲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1)大坝加固: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坝顶建防浪墙、大坝上、下游坝坡加固及大坝白蚁防治等。1)防渗加固:大坝坝体、坝基采用水泥粘土浆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2)坝顶加固:坝顶为泥结石路面,坝顶上游侧设C20钢筋砼防浪墙,坝顶下游侧设M7.5浆砌石路缘石;10n3)上、下游护坡加固:对上游坝坡10.0m至坝顶坝面修整后铺砂碎石反滤层,面浇筑混凝土护坡。下游坝坡10.08m高程以下新建贴坡排水式。修整后种植草皮护坡,完善坝坡面、坡脚排水沟及上坝台阶,大坝进行白蚁防治等;(2)溢洪道加固:溢洪道底板采用C20砼衬砌,厚度改为20cm,边坡采用M7.5浆砌石衬砌,坡比1:1,厚40cm;(3)放水设施改建工程:对老化、漏水严重的大坝坝内放水涵管进行封堵,并在大坝左侧山体新建输水隧洞。隧洞出口接15m明渠后接原灌溉渠道;隧洞进口新建钢筋砼梯级放水设施,梯级扶手改为钢筋砼结构;(4)防汛道路:维修进库道路4.0km;(5)完善管理设施:管理值班房增设太阳能及照明设备一套;新建值班房35m2,配备必要的观测、办公及通讯设施。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项目实际施工期为293天(日历天)。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概算投资为203.76万元,共下达资金203.76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2011年,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建〔2011〕46号”文《关于下达2011年重点小II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100万元。10n2012年,钦州市财政局以“钦市财建〔2012〕5号”文《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下达资金83万元;以“钦市财建〔2012〕92号”《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下达资金6万元。2013年,钦州市财政局、钦州市水利局以“钦市财建〔2013〕76号”文《关于下达2013年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11万元;以“钦市财建〔2013〕134号”文《关于下达2013年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3.76万元。(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1.项目法人:钦州市钦南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2.设计单位:广西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监理单位:广西瑞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施工单位:广西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已更名为钦州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支队)6.运行管理单位: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水利水土保持站(五)工程施工过程工程监理单位于2012年9月1日签发开工令,工程实际施工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开工,2013年7月30日工程完工。10n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时间完工时间1大坝加固工程2012年10月15日2013年6月20日2溢洪道工程2013年1月5日2013年3月25日3放水设施工程2012年12月20日2013年6月30日4附属工程2012年10月10日2013年7月30日2.重大设计变更无。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无(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本工程完成大坝加固1座;溢洪道加固1座;放水设施改建1座;防汛公路等。设计和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概算工程量合同工程量结算工程量1土石方开挖m³1635163529882土方回填m33143143803M7.5浆砌石m³2422422214混凝土m33863865335充填灌浆m5595594926草皮护坡㎡115910981008(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本工程征地补偿费用为24,886.02元,未发生移民安置情况。10n(八)水土保持设施本工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大坝外坡草皮护坡、内坡坡面及坝脚排水设施、施工临时设施区绿化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投入资金,并督促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中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施工,本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影响不大,主要是溢洪道开挖,坝坡修整等造成局部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开挖边坡裸露的泥土部分已进行衬护或种植草皮护坡,水土保持恢复原状,没有造成较大水土流失现象。(九)环境保护工程无。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一)单位工程验收2015年2月11日,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对本工程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同意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同意通过单位工程验收。(二)阶段验收2013年12月13日,钦州市水利局主持对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投入使用验收。(三)专项验收2012年4月9日,对本工程白蚁防治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本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合格。10n(四)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无。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无。四、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对该工程行使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等级核定,编制了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二)工程项目划分该工程共划分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73个单元工程。(三)工程质量评定本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全部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验收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资料对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结果,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之规定,评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合格。五、概算执行情况2011年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区财政厅以《关于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计10n〔2011〕244号),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203.76万元。截止决算日,本工程累计下达投资计划203.76万元,累计到位资金203.76万元,均为中央资金。(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本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74.17万元,占批复概算的85.48%,实际交付使用资产额174.17万元。(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本工程征地补偿费用为24886.02元,未发生移民安置情况。(四)结余资金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总投资为203.76万元,上级部门共下达投资计划203.76万元,到位资金203.76万元,工程竣工决算实际完成投资174.17万元,比批复概算投资节约29.59万元,比实际到位资金结余29.59万元。(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无。(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本工程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因本工程结算尚未通过审计部门工程结算审计,建筑工程部分投资均为暂定价值,以工程结算书为参考依据,最终结果以审计结算为准。10n六、工程尾工安排无。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为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水利水土保持站,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5人。(二)工程移交本工程通过验收后,移交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水利水土保持站进行运行管理。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一)初期运行管理工程初期运行由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水利水土保持站负责管理,管理单位制订了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钦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运行水位执行,汛后能及时做好各种防洪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以恢复其完好的性能,确保水库的正常运行。(二)初期运行效益工程完工后,消除了水库原来存在的病险隐患,提高了大坝的安全系数,溢洪道过水能力大大提高,确保标准洪水的正常通过,已能正常蓄水发挥灌溉效益。(三)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水利水土保持站10n对水库加固后初期蓄水运行情况进行了逐日观测,大坝及新建放水设施未见渗水,溢洪道消能良好,无有害冲刷发生,放水系统运行正常,大坝无异常情况。九、竣工技术预验收无。十、意见和建议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管理,密切注意工程运行状况,认真做好水工水文资料观测及整编,积累运行管理资料,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后评价提供参考依据。十一、结论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和下达投资计划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工程质量合格;投资控制较合理,财务管理规范,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工程经受了汛期考验,运行正常,社会和经济效益已发挥。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钦州市钦南区大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十二、保留意见无。十三、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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