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长乐镇剡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嵊州长乐镇剡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嵊州市长乐镇剡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A3303270430000641发包文件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11月第0页共35页n目录第一章发包公告………………………………………………………………………………………3第二章竞包须知……………………………………………………………………………………5第三章发包办法(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8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0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6第六章竞包文件格式………………………………………………………………………………2734共34页n第一章发包公告1.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2.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工程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剡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剡溪水库5.发包价(即招标控制审核价):2082426元(预留金100000元、暂估价92000元,不下浮)6.发包范围及内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人行便桥、库区清淤及新建管理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7.质量标准:合格8.工期要求:10个月9.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地在本市或注册地在市外但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取得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项目经理,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需与竞包文件里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需更换,请在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及时更换。(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10.报名及发包文件获取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0日;发包文件领取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包人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投标报名及下载发包文件。11.竞包办法:(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幅度为8%(含)-12%(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2)各竞包单位按报名前后顺序自行摇取让利率,并填写在已盖章签字的竞包函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摇取让利率的方法:前一家摇取的数值码在后一家摇取前再放入摇号箱内。(3)决包:摇取的最大让利率为中包让利率,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若出现并列最大让利率,由并列的竞包人按原摇号顺序再次摇号,以摇取的数码值最大者为中包候选人,让利率按第一次摇出的计算。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12.竞包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柜台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缴存竞包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竞包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1):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帐 号:622486156579078316134共34页n开户银行(2):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 号:201000112849317000402开户银行(3):中国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帐 号:1211026038000094749开户银行(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营业部帐 号:6232511450138949投标人在可供选择的开户银行自行选择缴纳,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由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管;其他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包人通过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5%。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嵊水电[2018]146号及其补充文件”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13.发包时间(递交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14.发包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15.发包人联系人:马伯传联系电话:13967505866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任燕联系电话:0575-833381981375753922016.发包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17.外来施工单位若中标,须在签订合同前回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我市税务部门报备,接受我市税务部门的税务管理。18.中标人需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中标。具体要求详见“嵊水电[2018]146号”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9.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发包人(盖章):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发包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4共34页n2018年11月15日第二章竞包须知1.工程名称、地点、发包人:(1)工程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剡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工程地点:嵊州市长乐镇剡溪水库(3)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4)发包价:2082426元(预留金100000元、暂估价92000元,不下浮)(5)工程概况::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人行便桥、库区清淤及新建管理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6)质量等级:合格(7)检验标准:行业标准(8)工期:10个月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镇、村自筹3.竞包人的资格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册地在本市或注册地在市外但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取得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项目经理,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需与竞包文件里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需更换,请在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及时更换。(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4)竞包保证金: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柜台转帐(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帐户转出并在缴存竞包保证金时填写项目名称,竞包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1):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帐 号:6224861565790783161开户银行(2):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 号:20100011284931700040234共34页n开户银行(3):中国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帐 号:1211026038000094749开户银行(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营业部帐 号:6232511450138949投标人在可供选择的开户银行自行选择缴纳,中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由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管;其他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5)竞包费用:由竞包人自负。(6)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包人通过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5%。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嵊水电[2018]146号及其补充文件”文件的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4、工程造价编制依据: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5、浙水建[2012]49号文《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7、浙水建〔2013〕81号《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8、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9、浙水建〔2018〕8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按三类工程取费标准取费,并按规定计取民工工伤保险,税金按浙水建〔2018〕8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计取。10、2018年9月《绍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浙江造价信息》及市场调查价。材料价格均为除税价。10、有关情况说明(1).清基土方开挖范围按实确定;(2).白蚁防治暂估价80000元;(3).管理房水电等设备及安装暂估价12000元;(4).施工交通工程包括施工场内外道路;(5).施工供电工程包括电源及场内外线路;(6).第三者责任险按保额100万元计;34共34页n(7).预留金计10万元。5、工程开工及完工开工:2018年12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完工:2018年月日6、工程启动资金的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每月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的完成工作量支付当月工程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备案、财政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0%;竣工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财政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7.5%。余款2.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修复质量缺陷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7、本工程价款的结算: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执行8、变更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按《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嵊政办[2015]55号文件执行。9、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9.1工程和施工设施保险见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0、工程保修10.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一年。10.2工程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1.发包文件的澄清12.1竞包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发包会议召开之日至少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发包人对发包文件予以澄清。12.2发包文件的澄清将在发包文件规定的竞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天前在网上发布,由竞包人自行下载获取,但不指清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竞包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竞包截止时间。12.发包文件的修改13.1在竞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发包人可以修改发包文件,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由竞包人自行下载获取。如果修改发包文件的时间距发包截止时间不足1个工作日,相应延长发包截止时间。13、竞包文件的组成13.1竞包文件的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竞包函(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4)竞包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34共34页n(5)依法依规承揽工程承诺书。13.2竞包文件编制要求:(1)竞包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竞包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竞包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竞包文件的封面、竞包函均应加盖竞包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竞包人按照上述条款规定对其竞包文件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其竞包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竞包人起约束作用。(5)除竞包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竞包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竞包人加盖竞包人的单位公章或由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3.3、竞包文件的密封:(1)竞包人应将竞包文件按要求份数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外包封上写明:工程名称;竞包人名称并加盖竞包单位公章。(2)如果竞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发包代理机构对竞包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竞包文件将予以拒绝。13.4竞包文件的递交:竞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在竞包截止时间递交竞包文件。34共34页n第三章发包办法(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1、发包时间(递交竞包文件截止时间):发包人将于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公开发包,所有竞包人均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必需参加)。发包时,竞包人项目负责人需出示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的只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替代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竞包文件,设立分公司的随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为原件)。若竞包人未按规定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发包会议,则发包人可视其为已放弃竞包。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企业招标活动中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能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证书复印件可以替代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2、发包原则:发包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合同授予3.1中包方式:(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幅度为8%(含)-12%(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2)各竞包单位按报名前后顺序自行摇取让利率,并填写在已盖章签字的竞包函中,由发包人当众公布。摇取让利率的方法:前一家摇取的数值码在后一家摇取前再放入摇号箱内。(3)决包:摇取的最大让利率为中包让利率,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若出现并列最大让利率,由并列的竞包人按原摇号顺序再次摇号,以摇取的数码值最大者为中包候选人,让利率按第一次摇出的计算。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3.2定包方式:本发包工程的施工合同授予中包人,中包人放弃中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包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包条件的,发包人应重新发包。4、履约保证和签订合同4.1中包人和发包人应当自中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发包文件和中包人的竞包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包资格,其竞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发包人所有;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包保证金数额的,中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2发出中包通知书后,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向中包人退还竞包保证金;给中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4.3履约担保额度为中包价的5%,中包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28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4.4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嵊水电[2018]146号及其补充文件”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5.竞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包行为无效:(一)未按规定在发包会议召开时间前向发包人递交竞包文件的;34共34页n(二)竞包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三)竞包人不符合发包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要求的;(四)竞包文件不符合发包文件载明的要求的;(五)未按规定递交竞包保证金的;(六)不符合发包文件明确的实质性响应条件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发包人确定,重新发包:(一)第一次报名竞包人不足3名的;(二)发包会议确认无有效竞包人或不足3名的;(三)排名第一的中包候选人放弃中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包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包条件的。7、重新发包7.1重新发包后有效竞包人数量在2名及以上的,经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下浮率,抽取最大下浮率者为中包候选人;7.2重新发包后有效竞包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包候选人,下浮率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4共34页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本节全文引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通用合同条款。(第71页至第123页)。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1.1.6.其他1.1.6.2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见施工图。34共34页n2.2.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8其它义务(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1)按第4.3款规定,批准工程分包;(2)按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22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4共34页n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章4.6.3款补充: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3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5材料和工程设备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本合同发包人不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括道路及场外设施的修建、拆除、使用、维护及政策处理等。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4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34共34页n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监理人要求。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4环境保护补充以下条款:9.4.7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开工开工时间为2018年12月日,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300日历天。11.2完工完工时间为以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2019年月日1000/天(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5%签约合同价。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34共34页n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合格。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率标准;优良标准为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优良率标准;达到优良的奖金为/。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有关规定。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变更按《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嵊政办〔2015〕55号文件执行。删去本条款第(6)条全文,并代之以:(6)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其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15%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5.4.3款约定重新组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删去15.4.3项全文,并代之以: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或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单价。15.4.3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重新组价,组价的原则如下:(1)工程组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定额和有关规定,其定额为: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2)、《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34共34页n3)、《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5)、《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6)、《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7)、浙水建[2012]49号文《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8)、浙水建〔2013〕81号《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2)取费费率。定额套用《浙江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取费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水建(2016)14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收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及浙水建[2018]8号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确定,费率按水利三类工程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嵊劳社[2007]126号文件规定计算。部分费用按浙水建(2013)8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计取的通知计取。税金按浙水建〔2016〕14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及浙水建[2018]8号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计取。(3)上述单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综合优惠率同口径优惠;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不下浮部分)/(审定预算价-不下浮部分)。投标报价时预留金不得优惠。(4)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新增项目单价组价时材料价格优先依次采用编制工程招标预算所采用的2018年第9期《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嵊州市单价(除税价)、绍兴市单价(除税价)、《浙江造价信息》(正刊)发布的信息价(除税价)及部分市场调查价格确定(除税价);绍兴市区无信息价部分参照编制招标控制价采用月份的《浙江造价信息》发布的(除税价);无信息价部分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市场询价(除税价)确定,新增项目材料价格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后执行,签证价不下浮。新增项目单价按原综合优惠率进行下浮,并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审批后,作为该项的承包单价进行结算。(5)下列情况造价不得调整:建设过程中遇政策性文件造价不予调整(需强制性执行的除外);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5.8.1(l)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34共34页n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本项目主要材料价格不作调整,材料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2)因工期延误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1)因发包方原因或者非承发包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收益,价差不计入(负值)工程造价。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价差(正值)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收益,价差计入(负值)工程造价。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本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17.2.2预付款的扣回与比例:工程预付款在工程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30%时开始扣款,直至工程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70%时全部扣清。每次扣回比列为预付款的20%。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7.3.3(1)增加: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每月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的完成工作量支付当月工程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备案、财政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0%;竣工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财政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7.5%。余款2.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修复质量缺陷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本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参照17.3.3(1)执行。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34共34页n(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增加(2)、(3):(2)工程结算审计的委托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结算的最终依据是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政部门审批的决算报告。(3)经审计单位审核,若承包人的结算造价与审计单位最终审计确定的结算造价有差异,导致增加核增核减部分的审计费用,该费用的分摊按下列规定:1)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中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承担;2)对送审工程造价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的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以及核增额的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都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审核追加费用=(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5%。(4)计算结算价时综合单价按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中的单价计算,一般不作调整;结算价按乙方投标下浮率下浮后计算,即工程结算价=(审定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标下浮率)+不下浮部分”。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竣工验收按《嵊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局关于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嵊政办【2005】82号)执行。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按现行的验收规程规范规定,验收程序为:按现行的验收规程规范规定。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人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工程质量、环保、档案验收。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34共34页n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自工程接受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发包人提前验收并签发接受证书的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起算;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水利工程为1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人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投保内容:本标段范围内的主体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按规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0万元,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根据嵊劳社[2007]126号《关于嵊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由承包人进行参保,费用列入报价;承包人还应根据文件的精神,或咨询有关部门确定是否缴纳其它保险费用。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在开工前办理,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发包人。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34共34页n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工程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双方约定的司法解决机构为:嵊州市人民法院。25合同类型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措施项目、其它项目采用分项总价承包的,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26其他事项26.1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视同为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6.2施工道路:承包人根据施工总体布置情况设置场内施工道路,并负责其道路及场外设施的修建、拆除、使用、维护及政策处理等,相应费用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6.3施工用电(包括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其费用计入报价。26.4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计入报价。26.5清表等已含于土方开挖中,不再另行计算,清表范围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现场据实签证确定。27补充条款27.1承包人应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包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工程保留金中扣除相应数额,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27.2根据嵊州市政府《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嵊政〔2013〕12号)规定,“对送审工程造价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以及核增额的工程结算审核及变更工程审核追加费用,都应由施工单位承担”。27.3工程挂靠或转让合同或将主体工程分包、变相转包的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追究其责任。27.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28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27.5承包人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要求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违约责任:(一)发生违法行为的;(二)无正当理由拖延计划工期进度的;(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承包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五)施工单位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发放工人工资或因其造成工地工人群体上访恶性事件的(因被拖欠工程款引发的除外);(六)发生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34共34页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农民工工伤保险: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工程启动资金的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签约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1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每月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的完成工作量支付当月工程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备案、财政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0%;竣工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财政批复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7.5%。余款2.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修复质量缺陷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34共34页n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补充条款:1、发包人只负责清表支付。承包人负责做好政策处理工作,执行和承担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并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项目工程,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2、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后合同期满还未动工的;(2)合同工期还未完工的;(3)转包工程。3、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应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现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现场负责人是法人代表的除外)。现场负责人与法人代表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34共34页n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一:工程廉政合同(格式)工程廉政合同(格式)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项目名称)的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34共34页n(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发包人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三)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七)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承包人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五)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34共34页n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水利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嵊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_日年月_日附件二:安全生产合同(格式)工程安全生产合同(格式)34共34页n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第一条发包人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承包人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34共34页n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_日年月_日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4共34页n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第六章竞包文件格式34共34页n(1)竞包函(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4)竞包保证金(附缴费凭证或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依法依规承揽工程承诺书。正本或副本34共34页n(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竞包文件竞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年月日附件1:竞包函(发包人名称):34共34页n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发包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该发包价,愿意以让利率%的报价竞包,项目负责人,工期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竞包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包文件。3.随同本竞包函已提交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一份。4.如我方中包:(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在中包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发包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包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竞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包人名称:34共34页n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竞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竞包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本人(姓名)系(竞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项目负责人34共34页n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包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包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件4:竞包保证金(或年度保证金)(附缴费凭证或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4共34页n附件5:依法依规承揽工程承诺书本单位在嵊州市内承揽工程施工业务,郑重承诺:34共34页n一、不转让、出借借用资质或给他人挂靠投标;二、不提供违法、虚假、无效的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不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陪标和放弃投标;四、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六、不扰乱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妨碍开标评标; 七、不恶意提出投诉、举报;  八、不转让中标项目,不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违法分包;九、不发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情况;十、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向建设单位人员行贿。本承诺长期有效。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行政处罚、行政管理措施、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接受信用惩戒并退出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承诺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34共34页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