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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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采购

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采购(招标编号:ZJCG2013-112;采购核准号:1740)招标文件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目录n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4第二部分项目需求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1投标书322投标报价表333项目实施技术方案344服务计划及承诺355投标人概况36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77经营业绩一览表388信誉文件39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010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4111申请函(参考格式)42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44n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n二、招标编号:ZJCG2013-112。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1.18;4、具有水利行业(或水库枢纽)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科研单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本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八、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效期内的水利行业(或水库枢纽)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科研单位报名的则提供其在公布名单之列的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十一、开标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具体以项目签到表注明的会议室为准)。十二、特别说明: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n3、邮政编码:524000;4、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康小姐;联系电话及传真:0759-3359823;5、项目咨询电话:0759-3335338(刘小姐);6、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351652(李生);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gov.cn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1、采购人: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2、联系人:陈生3、联系人电话:0759-2701038、13809736859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n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二、预算总价:2095348.00元三、项目概述:湛江市鹤地水库坝址位于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中游的河唇镇。离湛江市和廉江县城分别为56km和12km,距黎湛铁路和三茂铁路的中转站河唇1km。库区跨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陆川县、博白县和广东的廉江市、化州市。n鹤地水库是一宗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航运、淡水养殖和城乡工业、生活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1)型水利工程。水库控制集雨面积1495km2,占九洲江流域面积3338km2的44.8%。总库容11.44亿m3,正常蓄水库容7.95亿m3,死库容2.96亿m3;正常蓄水位40.5m,死水位34.0m;按现行规定设计洪水位应为500年一遇,相应洪水位41.91m;洪峰流量6140m3/s,最大下泄流量2330m3/s;校核洪水为10000年一遇,相应水位43.25m,洪峰流量8660m3/s,最大下泄流量2590m3/s。水库枢纽由拦河大坝、36座副坝、2座溢洪道、2座小型水电站、1座灌溉输水闸、1座船闸等建筑物组成。主、副坝为碾压式均质土坝,全长7910m,最大坝高28.25m,坝顶宽6m;第一溢洪道5孔,每孔宽10m,高4.5m;设计最大泄量1500m3/s;第二溢洪道3孔,每孔宽10m,高4.5m,设计最大泄量1060m3/s;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150千瓦(其中第一电站为1950千瓦,第二电站为3200千瓦);灌溉输水闸正常输水能力为110m3/s;船闸闸首宽5.5m,长24m,可同时通航20吨机船2艘。水库原设计灌溉面积200万亩,实际曾达146.64万亩。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200万千瓦时;水库年产鱼110万公斤;目前向城镇工业、生活年供水量5700万m3;库区淹没耕地8.07万亩;迁移人口4.11万人。本水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下游有湛江市和廉江、遂溪、雷州等重要城镇。水库万一失事,将危及下游20万人口和20万亩农田以及铁路交通安全,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后历经二十余年,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水库目前汛期起调水位维持在39.3m,库容减少约1.2亿m3,不仅影响水库发挥正常效益,而且还威胁下游地区防洪安全,给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广东省水利厅发文(粤水建管[2012]1465号《关于开展鹤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意见》)指示鹤地水库应抓紧对已完成的除险加固工程开展技术鉴定工作。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四、项目地点:鹤地水库五、项目内容、范围、技术要求:1、项目内容(1)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2)检查土建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3)检查工程运行管理、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根据安全监测成果、设计复核成果,对工程初期运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4)检查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n2、项目范围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包括水库枢纽工程的所有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包括: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引水涵管工程、近坝库岸工程,下游消能防护工程、大坝下游排水渠工程、机电设备工程、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安全监测设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工程档案等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和及存在问题处理情况。3、技术要求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报批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其基本要求是:(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2)建设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象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检查土建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行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对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4)检查工程运行管理、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根据安全监测成果、设计复核成果。对工程运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5)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工程档案等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进行评价。(6)检查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7)建设各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鉴定单位的技术鉴定结论必须客观、公正、科学。六、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采购人组织水文规划、工程地质、水工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监测、水利机械、电气工程、金属结构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调研,评审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承担单位提出的工作大纲;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工作大纲开展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编写工作,随后提交完整全面的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初稿;采购人再次组织专家组对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初稿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提交给采购人,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七、上交成果资料:根据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内容和要求,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承担单位编写如下11项专题报告(包括提供以下报告所需的如地勘、检测或测量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工程形象面貌评价报告;2、工程防洪度汛、调度运行方案评价报告;n3、土建工程地质条件、地基处理及灌浆工程评价报告;4、土建工程(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引水涵管工程、近坝库岸工程,下游消能防护工程、大坝下游排水渠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评价报告;5、机电工程评价报告;6、金属结构工程评价报告;7、工程安全监测评价报告;8、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评价报告;9、工程运用安全性评及存在问题评价报告;10、竣工验收条件检查评价报告;11、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备注: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文字word格式、图为cad格式。八、项目完成工期:签订合同后155天完成。九、费用支付方式:中标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付40%,提交完整的11项专题报告初稿后十个工作日内付30%,提交经专家组评审且按要求修改后的11项专题报告题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20%。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水利厅)批复后十个工作日内付10%。n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n投标人须知一、有关说明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投标人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及相关附件资料。1.3“采购人、用户、使用单位”是指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1.6“投标人”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7“有效投标人”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人。1.8“中标人”是指经中标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中标服务费的投标人。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招标采购项目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1.10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1.11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2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遵循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n(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书上共同签字盖章和共同授权全权委托人。(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3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中标人及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投标保证金进行担保。(2)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3)本项目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1.14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1.15投标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1.16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1.17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18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一)投标人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注: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n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注:有关的申请函格式和要求可参考本采购文件的附件十一。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1.18;2.4具有水利行业(或水库枢纽)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科研单位;2.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采购的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招标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4.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前后表述及预算单价和总价不一致等事项进行说明,或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或在湛江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4.2招标文件的质疑。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损害其权益,可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2、质疑人提交的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4)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传真电话.3、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4、质疑书可以派专人送达或以邮递形式提交,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5、对涉及政府采购程序内容的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对涉及采购预算、投标人资质资格、方案设计、技术指标、服务要求、交货(竣工)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6、质疑书送达地点:(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联系人:康小姐;电话:0759-3359823。(2)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7、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书面复函集中采购机构以通知领取、传真、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五、招标文件的修改5.1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5.2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3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做出重大修改的,应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期,使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3天。5.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或在湛江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该修改通知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予以确认。n六、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行编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资料等。七、投标文件编写及组成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从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7.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投标处理。7.4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2)投标总报价表;(3)项目实施技术方案;(4)服务计划及承诺;(5)投标人概况;(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7)经营业绩一览表;(8)信誉文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10)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1)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2)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3)《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8.1全部投标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附件及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8.2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8.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n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按投标邀请函填写)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招标编号:(按投标邀请函填写)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详细地址)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8.5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8.6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投标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7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九、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和投标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十、投标报价要求10.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10.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附件二)格式填写报价,报价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单价与总价)。10.3投标人所报项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多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投标。10.4报价表中报价项目如投标人的报价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0.5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则被视为无效投标。10.6投标人的报价被视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n10.7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10.8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但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所投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的投标将视为无效。10.9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文件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1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函。11.2投标文件的递交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并在侯标室的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和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11.3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1.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1.5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收。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1.7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帐户。n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投标人代为缴交,以现金(包括现金汇款)、支票、汇票和其他票证方式交纳的不予接纳。提交保证金户名: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服务中心分理处;帐号:44001688645059888888。13.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3.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提供的帐户办理退款。13.6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满足以下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中标人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已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后;(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已支付中标服务费。13.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a、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b、接受对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3)提供虚假的材料及证明文件的;(4)采购人如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及服务问题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的。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形式的通知。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4.3从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十五、投标费用1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十六、开标16.1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开标。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n)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参加开标会未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的,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将被拒绝。16.2开标时,将由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16.3集中采购机构对唱标报价等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16.5任何迟交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项目开标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16.6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水利行业(或水库枢纽)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属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科研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其在公布名单之列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特别说明: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核对后不予退回。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核对的,必须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十七、评标委员会17.1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17.2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3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招标文件要求推荐评审结果。17.4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17.5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17.6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n十八、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18.1集中采购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等相关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代表中推荐评委主任(评委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评委会各成员的意见,使之合理、合法,代表评委会向投标人提出质询意见和转达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意见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等。18.2资格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格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8.3符合性审查:18.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18.3.2对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有关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1)投标文件如出现所报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2)实质上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采购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3)投标人在开标后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应以书面形式列出理由依据。以便投标当事人对被列举事实核证、澄清。(5)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4比较与评价:评委n对照评标原则及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并独立评分。十九、废标条件与处理以及无效投标的认定19.1废标条件与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的;符合上述1-3条其中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19.2无效投标的认定(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约定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未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代表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及未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和全权代表在投标单位任职有效外部证明材料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未明确的;(6)投标文件正副本均未附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7)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11)无投标报价表或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12)不符合政策性强制采购产品要求的;(13)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条件的。二十、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20n.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所作的答复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0.2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联系。二十一、评标原则及方法21.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1.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1.3综合评分的主要考核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21.4本项目的具体评标指标、权值及主要考评内容如下:评标指标及权值(%)主要考评内容投标报价(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公式中各报价均指有效投标报价;该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项目实施技术方案(20)1、对本项目的理解、认知程度。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2、提出的技术鉴定的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流程、质量保证等合理可行,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能满足技术鉴定工作的深度要求。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3、鉴定报告编写质量依据标准及编写质量控制措施,编写质量控制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4、科学合理建议,满足技术鉴定深度。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n服务计划及承诺(24)1、投标人完整的质量管理及服务体系。优:3分;良:2分;一般:1分。2、项目工期、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科学、保障控制措施是否具体可靠。优:3分;良:2分;一般:1分。3、投标人具有大型水利工程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等5个类别质量检测能力,每具备1个类别得1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4、投入技术服务人员及执业资格情况、配备和组织安排。(1)技术负责人:A、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或岩土工程)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高级工程师得1分;B、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满足得1.5分。C、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得1.5分。(2)项目组力量:A、专业技术架构合理,具有教授级高工及高级职称人员8人(含)以上;且具有8名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得4分。B、专业技术架构基本合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8人以上;且具有5~7名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得2分。C、专业技术架构一般,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5人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名单及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2013年以来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4、对工作的技术安排、计划安排等其它工程技术工作须保证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对服务内容有明确承诺。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5、安全保密措施。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6、服务响应时间。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n7、其它服务承诺。优:1分;良:0.7分;一般:0.4分。项目负责人情况表(5)以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等为评分依据。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或岩土工程)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2分;高级工程师得1分;2、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且主专业为水电工程的得1.5分;3、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2013年以来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业绩及财务概况(16)1、投标人2012年度的销售业绩、纳税情况(6分)。(1)以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总销售额为评分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最高的得2分,依次低一个名次减0.2分。没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不得分。(2)以投标人提供2012年完税凭证累计纳税总额为评分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最高的得2分,依次低一个名次减0.2分。没有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的不得分。(3)以投标人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为评分依据,资产负债率25%及以下的评2分,25%-50%的得1.5分,50%-75%的得1分,75%以上的不得分,没有提供证明的不得分。2、2011年至今承担过大型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业绩。(1)大型工程:库容大于1亿立方米、坝高70米以上水库、过闸流量大于1000立方米/秒、经批复的级别为2等及以上工程。(2)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大坝、水库水电站、水利枢纽、水闸。(3)安全鉴定业绩: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估或蓄水安全鉴定。每提供(上述(1)、(2)、(3)项类别项目)某一项有效证明的得1分,最高不得超过10n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信誉文件(5)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等为评分依据。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0.5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二十二、定标原则22.1评委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价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打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并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22.2本项目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中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即按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22.3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22.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及参加本项目的监督代表签字确认。二十三、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23.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二十四、中标结果公告24.1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未中标,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二十五、质疑和投诉25.1投标人若对本项目评审活动及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投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25.2质疑书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本采购招标项目的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全权代表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25.3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n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传真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25.4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电话:0759-3359823。25.5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25.6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集中采购机构;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25.7集中采购机构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集中采购机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5.8质疑人拒绝配合集中采购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25.9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开标活动,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27.10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可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5.11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书面复函集中采购机构以通知领取、传真、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n25.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二十六、中标通知26.1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以“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交中标服务费等有关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6.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办理签定合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书,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副本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十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7.1合同的订立(一)采购人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二)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3、《中标通知书》。(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n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7.2合同的履行(一)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7.1第3条的规定备案。(三)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况严重的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十八、项目验收28.1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规定组成验收小组,自行组织验收。28.2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填制《验收专家需求表》,提前两个工作日,上报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协调(抽取)原评审专家或熟悉采购项目情况的专家1-2名,作为验收小组成员,参与采购人的采购验收工作。28.3大型或者技术复杂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相关专家一起参加验收工作。28.4参与采购验收专家的劳务报酬,参照《关于湛江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办法的通知》(湛财采[2008]19号)执行,由采购人或按照合同约定由供应商支付。注:具体的验收程序及要求见《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湛财采〔2013〕47号)。二十九、中标服务费29.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n29.2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2%100-5000.88%500-10000.64%1000-50000.4%29.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投标报价的币种相同。(若为分包项目,则按包计算)29.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以支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三十、纪律与保密事项30.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30.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0.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集中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及采购人联系。30.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集中采购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30.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应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30.7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三十一、本次招标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湛江市政府n采购中心及本项目采购人。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n附件一投标书致: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对(按投标邀请函填写)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按投标邀请函填写),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投标人委托的全权代表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的名称),向贵方提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并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2、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如果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若我方中标,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至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4、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5、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人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6、我方声明:我方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来未曾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人名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本人亲笔签名):日期:年月日n附件二投标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1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按本招标文件《编制项目需求》内容预算总价:2095348.00元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注:1、投标人的报价被视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编制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2、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价,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二○年月日n附件三项目实施技术方案1、对本项目的理解、认知程度。2、技术鉴定的工作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流程、质量保证等。3、鉴定报告编写质量依据标准及编写质量控制措施,编写质量控制措施具体责任明确。4、满足技术鉴定深度的科学合理建议。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二O年月日。n附件四服务计划及承诺1、投标人完整的质量管理及服务体系。2、项目工期、进度安排、保障措施。3、投标人具有大型水利工程岩土工程、混泥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等5个类别质量检测能力。4、投入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执业资格情况、配备和组织安排。注: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团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及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2013年以来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5、工作程序和制度。6、安全保密措施。7、服务响应时间。8、其它服务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二O年月日n附件五投标人概况一、投标人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电话号码:2、详细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6、经营范围:7、从业人员人数:8、投标人在各地分支机构及地址、电话:9、公司简介:(自行描述)10、公司财务情况:年度年营业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12投标人公章样本(须清晰完整)n附件六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毕业学校执业资格经历年月参加过类似项目的名称担任何职备注注:1、以上表格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施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组织者,须附上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供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2013年以来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担任所列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文件,如合同、验收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这些文件中应显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或签名。3、投标人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对本表自行扩充或调整,但本表所要求了解的内容必须得到如实反映。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二○年月日n附件七经营业绩一览表1、投标人的销售、完税等:时间销售额(元)完税额(元)备注2012年度注:经营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2012年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复印件等资料)。2、2011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鉴定单项业绩。项目名称使用单位地址开始使用日期用户单位联系电话注:以上项目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合同书、结算书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中须显示出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二○年月日n附件八信誉文件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及取得国际(国家)质量体系认证等。序号质量体系认证、荣誉和信誉证书发证机构有效期12345…注:必须附上有效期内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二○年月日n附件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见投标邀请函)项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见投标邀请函))的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全权代表: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名):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附上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视为无效。2、全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并须附上全权代表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2013年以来加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3、以上所指的身份证复印件,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双面。n附件十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致: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按投标邀请函填写)项目投标(招标编号:(按投标邀请函填写),并以本单位名义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已提交投标保证金元(见银行汇款单复印件),请贵中心在符合退还条件时原额划入我方名下银行帐户:收款人名称:(注: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二○年月日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及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须以单独信封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至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n附件十一申请函(参考格式)人民检察院:我公司拟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及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特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现委派我公司同志前往你处办理,请给予办理为盼!特此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提交申请函的同时须附以下资料。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所复印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所复印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原件所复印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注: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经办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来以备核对。n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n采购合同(格式)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编号:根据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总价承包。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服务。包含以下内容:(1)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2)检查土建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3)检查工程运行管理、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根据安全监测成果、设计复核成果,对工程初期运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4)检查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具体工作范围包括: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引水涵管工程、近坝库岸工程,下游消能防护工程、大坝下游排水渠工程、机电设备工程、n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安全监测设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工程档案等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和及存在问题处理情况。2.技术要求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报批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参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其基本要求是:(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2)建设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象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3)检查土建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行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对土建工程、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4)检查工程运行管理、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根据安全监测成果、设计复核成果。对工程运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5)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工程档案等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进行评价。(6)检查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7)建设各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鉴定单位的技术鉴定结论必须客观、公正、科学。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为满足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需要,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为鉴定工作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下列五类。第一类: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意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工程设计竣工报告、工程建设监理竣工报告、工程施工竣工报告、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及重大问题专题报告等。这类资料提供给专家组成员使用并作为技术鉴定报告的附件。第二类:初步设计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专题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重要工程文件。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第三类: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原始资料、试验报告、计算分析报告、验收签证资料等。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抽查。n第四类: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报告及附图、附件;地震危险性分析专题报告、水库触发地震专题报告和地震台网设计报告;技施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成果;现场施工地质图包括大坝地基、左右岸各类边坡、溢洪道、引水发电隧洞、泄洪输水隧洞、冲沙放空隧洞及电站等开挖后的地质编录图和地质图;各类建筑物地基、边坡、洞室等的物探测试总结报告。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第五类:各阶段验收意见、各专项验收意见等。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上述资料,经项目法人审定后提交专家组使用。(二)甲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负责该项目协调、联系和收集资料等工作。(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拾贰份(含电子版2份)。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开展工作3.乙方要组织工程地质、水工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监测、水利机械、电气工程、金属结构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及报告书进行现场调研和评审,要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补充,直到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止。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本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定于2013年月日开工,2013年月日工作大纲通过评审,2014年月日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通过评审,2014年月日提交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报批稿。五、付款方式中标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付40%,提交完整的11项专题报告初稿后十个工作日内付30%,提交经专家组评审且按要求修改后的11项专题报告题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20%。上级主管部门(广东省水利厅)批复后十个工作日内付10%。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提供电子文档、文字word格式、图为cad格式)。七、保密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工作过程的有关资料和成果。2.涉密人员范围:有关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二0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4.泄密责任:不向与本项目无关人员外泄。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n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九、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释,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n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n第六部分湛江市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大纲(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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