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24 发布 |
- 37.5 KB |
- 126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WS2017005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备案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二○一七年十二月12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6第一章招标公告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总则14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64投标185开标19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1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6附表五:中标通知书27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281依据282评标原则283评标组织284评标程序和内容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31.一般约定332.发包人义务343监理人344承包人345材料和工程设备35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7交通运输358测量放线36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611开工和竣工(完工)3612暂停施工3713.工程质量3714验收和检验3715变更3716价格调整3818竣工验收(验收)38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920保险39通用合同条款补充:4025合同类型40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1附件二:履约担保42附件三:工程廉政责任书4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4第二卷55第六章图纸56第三卷5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58第1节一般规定581.1说明581.2合同工作范围58第2节施工临时设施672.1一般规定672.2现场施工测量682.3现场试验68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4施工交通682.5施工供电692.6施工供水692.7施工供风692.8施工照明692.9施工通信702.10混凝土生产系统702.11临时工厂设施702.12仓库和堆、存料场702.13弃渣场702.14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70第3节施工安全措施723.1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3.2施工安全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3.3施工安全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4节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724.1一般规定784.2施工环境保护794.3生态环境保护814.4水土保持814.5环境清理814.6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82第5节土方明挖835.1一般规定835.2场地清理845.3土方开挖845.4施工期临时排水855.5土料场855.6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855.7检查和验收86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6节土石方填筑工程87第7节砌体工程897.1一般规定897.2石砌体工程90第8节混凝土工程928.1一般规定928.2混凝土生产948.3模板948.4钢筋968.5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968.6计量和支付9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0技术标目录101一、技术标特征值表10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3二、授权委托书104四、施工组织设计106五、项目管理机构111六、资格审查资料113(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3七、原件的复印件119商务标目录124一、投标函125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6三、其他材料127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一卷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批准实施(吴水【2017】65号),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单位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石山岭水库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石山村,距离妙西镇约5.3公里。石山岭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的小(2)型水库,水库供水、保护人口约200人,保护耕地1000亩。本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除新建输水涵洞外,原则上保持各枢纽工程布置不变,在现有建筑物布置基础上,进行加固设计。主要项目有:大坝防渗加固;大坝上下游护坡及坝顶改造、溢洪道改造、原输水涵洞封堵、新建输水涵洞、库区清淤、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增设标准化设计等。本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约530万元。工期180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2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先办理好开标日当月投标人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4.4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1023928476@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月8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1月11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资料下载栏建设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5.4当月首次参与投标的,席位证在现场办理并出示确认;本月多次参与投标的,凭出示首次办理的席位证进行现场出示确认(注:开标当日须携带席位证原件)。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妙西镇镇政府地址: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701室邮编:313000邮编:313000联系人:张工联系人:王国良电话:13587216156电话:0572-2369826传真:0572-2369826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1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3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为准)。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12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3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为准)。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6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三其它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其中企业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还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注:自2017年10月1日起)。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单个施工合同中标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日期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1、2、3项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作无效标处理。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地址:妙西镇政府联系人:张工电话:135872161561.1.3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701室 联系人:王国良电话:0572-23698261.1.4项目名称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5建设地点吴兴区妙西镇1.1.6现场管理机构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1.1.7设计人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1.8监理人/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除新建输水涵洞外,原则上保持各枢纽工程布置不变,在现有建筑物布置基础上,进行加固设计。主要项目有:大坝防渗加固;大坝上下游护坡及坝顶改造、溢洪道改造、原输水涵洞封堵、新建输水涵洞、库区清淤、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增设标准化设计等(具体范围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具体工程量按实结算。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月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财务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万元;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2.应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1.9踏勘现场□组织þ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召开þ不召开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下同)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þ不允许1.12偏离þ不允许□允许,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2.3.3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1.1投标文件成册要求□不需要分别成册þ需要分别成册,成册要求为: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包封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汇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户名: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地点:湖州市帐号:33001649135053006114交易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0572-2220010其他事项: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帐(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②招标人接受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③投标人采用湖州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作为投标保证金的,若金额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的,应按前述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自行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④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不得体现项目名称)。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至2016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四份,应同时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1份应放入商务标正本中。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包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4.1.2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1)所投项目名称;(2)招标人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5)分别标明“商务标”和“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字样。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不予开启。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标)进行,先开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原则上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参加的,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其余成员在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提交时间1)履约担保证件: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须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5%(不含民工工资担保)。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民工工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详见招标公告。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密封要求:封包在商务标中;份数:1份;格式:与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10.3原件þ提交,且应遵守如下规定:1)与评标有关的原件应单独密封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需要核查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前提供,否则视为没有原件而不予认可。与评标有关的原件包括:1企业部分(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4)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5)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6)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任命书;(7)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2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9)投标人(含分公司)上一年度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税务部门(含地税、国税)提供的纳税证明(如有)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11)类似业绩;2项目部部分(1)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2)项目负责人的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5)项目质量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6)项目安全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7)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9)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连续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10)项目负责人无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11)无欠薪承诺□不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4份。10.5招标人最高限价及安全施工费本次招标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294092元,(大写:伍佰贰拾玖万肆仟零玖拾贰元整)。安全施工费为¥99337元,(大写:玖万玖仟叁佰叁拾柒元整),安全施工费按浙江省水利厅文件(浙水建[2013]81号)规定执行,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未按规定费率或未单独列项报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0.6行贿犯罪与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招标人在定标前还将对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注:招标人查询时间为自2014年12月1日至查询之日止)及有无被项目所在地区(吴兴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查询为准)。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拟派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若发现其有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在建情况进行查询,有在建的投标人将不予进入下一评标环节,招标人在定标前将对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情况做进一步查询。10.7评标结果公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公示三个日历天,公示包括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最终报价等。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予以通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信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补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可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2.3.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行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其他材料二、技术标(1)技术标特征值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及基本账户账号证明资料;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原件的复印件;(8)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其他审查资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及本章第10.3款。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标记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⑴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⑵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⑶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未按本章第4.1.1款或第4.1.2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廉洁守信承诺书、有效的交易席位证原件;外地进浙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其委托代理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的网页打印件(注:网页打印件必须是已对外公示的),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①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而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②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而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廉洁守信承诺书的、有效的交易席位证原件,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③外地进浙企业的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在浙授权委托人相关公示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向招标代理人缴纳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的,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并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核对;(3)宣布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先开技术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并进行文字记录;(6)技术标开标结束,主持人宣布休会,评标委员会进入评审阶段;(7)主持人宣布复会,公布技术标评标结果;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后;(8)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限制投标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在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的定标备案手续前,招标人将对拟中标人的以下证书原件进行核验: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⑵企业“三类人员”证书。A类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B类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C类证书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人员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上述七证凡一项核验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7.1.6出现本章7.1.2款~7.1.5款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结果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中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要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⑴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⑵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⑸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⑹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授权委托人作为被询标人,专家询标时15分钟内不能到达询标室,视为自动放弃。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6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1份,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10.3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下列证书的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特别注意:1、如未按要求提供齐全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按“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如提供的原件与技术标中的复印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按“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1、企业部分:(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4)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5)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任命文件;(6)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任命书及任命文件;(7)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任命文件;(8)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的网页打印件(注:网页打印件必须是已对外公示的),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外地进浙施工企业还须提供其委托代理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的网页打印件(注:网页打印件必须是已对外公示的),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9)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2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或涵盖上述时间段)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10)有企业基本账户账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采用湖州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或《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金额不足本次投标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均需出具);(11)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单个施工合同中标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日期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1、2、3项资料缺一不可。2项目部部分:(1)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项目负责人的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书;(7)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及委托代理人的连续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文件(养老保险证明文件指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指2017年10月1日以后的)。注:1、原件应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补交或撤回原件由招标人递送给评标委员会核对;评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负责领回。2、原件必须密封包装,投标原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2)招标人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投标原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及原件。3、原件的复印件分别放置在投标文件相应的条目中。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5招标人最高限价招标人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风险控制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前附表。凡低于该额的风险担保金。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风险担保金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确认、发包人同意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0.7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技术标开标记录项目名称:开标时间:招标单位:开标地点: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元)工期项目负责人质量目标授权代表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商务标开标记录项目名称:开标时间:招标单位:开标地点: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最高限价下浮系数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招标人:监标人: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表二:中标通知书项目编码: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工期:。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第23号令)、《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4评标程序和内容4.1评标的一般程序⑴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⑵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⑶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⑷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⑸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是否需要由招标人自行确定);⑹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⑺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⑻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4.2.3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一)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⑴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⑵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的;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⑷拟实行分包的,其分包的工作、分包人的资质条件等要求不满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⑸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⑹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⑺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⑻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⑼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⑽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二)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⑴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⑵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⑷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⑸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4.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3.1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4.3.2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评审不通过处理: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明确的;⑵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⑷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的。4.3.3技术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4.2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为:⑴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⑵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⑴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⑵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⑶安全施工费不符招标文件规定的;⑷通过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次低投标评标价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⑸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4.4.3商务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4.4.4商务评分计算办法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最佳报价值:如有效投标报价在7个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后,其余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所得值为最佳报价值;如有效投标报价在7个以下(不含7个)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A%所得值为最佳报价值。A为下浮系数(在商务报价开启前从1、1.5、2、2.5、3五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3)报价评分值的计算(1)每个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评分值,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时,得满分99分; 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1个百分点,扣2分。(2)以上评分保留小数2位,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4.5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满分1.0分)纳税情况最高评分为0.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最高评分为0.5分,具体分值见下表。具体分值见下表。资信评分表(满分1分)序号内容得分1投标人(含分公司)上一年度在湖州市范围内的纳税0.51000万元(含)以上0.5500(含)~1000万元0.3200(含)~500万元0.2200万元以下02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得0.5分0.5注:1、投标人纳税以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税务部门(含地税、国税)提供的纳税证明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未能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能证明其纳税情况或纳税总额的不得分。纳税额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5部分组成。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必须提供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或备案或公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6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之和,满分为100分。4.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决定排序。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4.8评标报告4.8.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8.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推荐3名(1~3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推荐顺序,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4.8.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开标记录;⑵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⑶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⑷询标记录;⑸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⑹其他建议。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前言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永久建筑物。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1.1.6其他1.1.6.2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招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招标单位。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超出上述范围需要使用的场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4条规定,因变更而变动的单价和合价;(4)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5)按第23款约定,索赔的处理;(6)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的流动和重要设备的调迁;(7)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格等其他重大决定。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协助发包人承担有关政策处理事宜。(2)按时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提交开竣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质量自检记录、交工验收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资料。(3)负责放样、测量。每次测量成果均应有复核记录,并及时将测量成果记录书面送交监理人确认。承包人应对测量成果承担全部责任。(4)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管理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及各种报表。(5)承包人必须开展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管理,密切配合工程师全面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工作的进行。(6)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发包人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7)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8)参加发包人召开的与本工程相关的会议,并作好会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属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9)根据发包人要求配合做好其他承包商供货现场附助工作,必要时免费提供吊机、仓库及人力配合。(10)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其他相关标段施工提供便利,并做好水、电等配合工作。4.3分包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为:(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款补充:本章4.6.3款补充: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6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5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8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7考勤制度参考湖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在建工程推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水发【2017】65号)执行。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人员擅自调换每一人次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合同发包人无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无施工设备提供。(2)发包人无临时设施提供。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外道路及设施,并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道路破损的维修;2、承包方负责场内过境车辆的协调和分流工作;3、本条1~2款相关费用计入其他临时工程费,不再另行计费。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14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争创文明施工工地。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开工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业主指令为准。11.2竣工(完工)全部工程要求自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业主指令起180日历天内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届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连续超过1天;(2)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开工令发出后180日历天1000(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12暂停施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7质量评定13.7.7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达到优良的奖金为/。14验收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减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应遵守《吴兴区政府性建设工程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未按此办法要求进行工程变更报批的不予认可。(6)凡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按15.4.3款的原则提出合适的变更单价,并需经监理人审核。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1)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人工预算单价。(2)材料预算价格采用投标期基价(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如无信息价格时,则根据项目实施时的材料市场价由相关部门组织询价确定材料预算价格。(3)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和有关规定计算。(4)定额按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工程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部颁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的定额含量计价。(5)取费费率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取费标准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按相对应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各项弹性区间费率取中间值。(6)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安全施工费)/(本标段最高限价-安全施工费)]*100%。(7)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6.1.1约定为:所有材料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约定为:/。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7.3.3(1)增加:工程款支付办法:大坝主体工程完成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5%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结清,不计利息。承包人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17.4质量保证金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额度及质量保证金总额见17.3.3(1)目。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5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5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竣工验收。验收条件为:相应工程完工(合同范围),验收程序为:按《水利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主要分部,其余由发包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人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如有)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是否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由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保险人规定,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50万元/年,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20.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由承包人自行决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保险条件:满足合同条款的规定。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本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4.2友好解决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第三方或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4.3争议评审24.3.7补充: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请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通用合同条款补充:25合同类型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施工临时工程和其他费用均采用分项总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招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己标价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月。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格式)(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_月_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供参考)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件四:工程廉政责任书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商(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五: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协议工程名称:甲方:乙方: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1.安全施工1.1甲方的责任1.1.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1.1.2依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如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1.1.3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勒令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5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救援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1.2乙方的责任1.2.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应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自单位人员全面负责。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乙方进驻工地后十四(14)天内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可以驳回、批准或修订该计划书,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做出修订。乙方须委任一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为工地/施工安全监理及甲方主任,确保该已被甲方批准的计划书得以正确执行及保证整项工程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及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若甲方认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时,可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资质证书等)。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转包。1.2.3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市建委标准化劳务人员登记表进行劳务人员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特种工种上岗证持证率100%,如“电工、电焊工、架工、塔吊工、信号工”及普通工等工种的各种操作上岗证,收集存档、先验原件、上岗证复印证件必须乙方盖单位红章送交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处存档备查,严格按照安全监督部门关于特种工种的相关规定,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1.2.4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并且提交给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专项实施方案,如“塔吊、脚手架、大模板、深基坑、临电”等方案要有专人管理;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确认合格后监督实施。1.2.5按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并建立每个职工专一安全教育档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规定考试,并报给监理方备案。1.2.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1.2.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1.2.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在限期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1.2.9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必须先整改后施工。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1.2.10对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1.2.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乙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1.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2.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13.1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1.2.13.2高度重视并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1.2.13.3保持现场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以避免对现场人员造成危险;1.2.13.4在按照竣工验收的规定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警告信号、保卫、看守,并保持现场内外清洁;1.2.13.5在施工现场制作、张贴、悬挂广告宣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职责,致使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罚款,乙方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所有费用。1.2.14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区有关现场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现场配备适量质量合格的灭火器、消火栓、变压器沙坑等以保证现场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须达到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1.2.15乙方须遵从并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的条例。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点附近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其雇员、现场其他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该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维护。在建筑物临边、洞口、交叉、高处等作业地点设置及维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护栏、临时封闭隔断等。在进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业时,乙方应该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避免发生任何意外。1.2.16其他安全施工环境创建与保持。按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费用。如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护衣物和设备;按政府部门要求在日间和夜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保障行人的安全等。1.2.1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方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2.1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监理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方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3承担事故的责任1.3.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3.2由于甲方责任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1.3.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1.3.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先抢救人员生命并保护现场,必须在30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1.3.5乙方应依法为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1.4安全施工处罚条例1.4.1乙方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无书面记录的罚款500元。1.4.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1.4.3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标志,无防护措施者罚款1000元,无警告标志罚款100元。1.4.4施工用电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或架空敷设。对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绝缘保护和安全隔离措施。现场夜间施工时,施工通道保证有足够高度的夜间照明灯,现场有电工值班巡视。1.4.5特殊工种按G35306—8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1.4.6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否则酌情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1.4.7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1.4.8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否则罚款1000元。1.4.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发现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元,酒后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儿童进入现场,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2、文明施工2.1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但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门指令自费更改进出口的责任。出入口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洗车设备,包括水枪及洗车槽等,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所有车辆必须于洗车槽清洗后方可离开现场以确保道路清洁。无论施工与否,直至完成整项工程的交付,乙方应在工程现场保留足够的保安员24小时保护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并采取一切措施以确保未经允许之人不能进入工地范围。乙方将负责保护已完工程,雇用保安员并不意味乙方免于承担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机械等遭受损失或损坏的责任。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2堆场及加工场地硬化创建与保持。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需要对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实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标准及范围由甲方确定。现场临时道路、排水沟等设置应符合招标要求;对现场区域进行划分,乙方有义务负责所划分区域的道路、排水沟等的日常清洁工作;乙方负责地面硬化的日常维护,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2.3施工区段范围临时围墙创建与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经甲方批准后临时围墙设计方案创建施工区段临时围墙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甲方对围墙方案批准并不代表乙方对临时围墙安全责任的减少。2.4垃圾集中收集站设置及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站,并按时将建筑物室内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统一外运。2.5施工垃圾清运。乙方必须清除和搬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统一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外运。在任何时候垃圾清运的间隔时间不长于三(3)天。2.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工地现场施工道路的畅通与整洁,定期清扫施工道路并在有尘埃形成的地方经常洒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入口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的清洁卫生。2.7乙方的生活设施,须在施工场地以外区域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一律不准布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员除外)。2.8乙方须与所在村庄和农户积极协调、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若与村庄和农户发生冲突事件,所有责任由乙方与村庄和农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2.9当乙方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时间或期限执行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雇用第三人代乙方执行文明施工项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2.10文明施工处罚条例2.10.1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现场未经甲方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住宿。违者罚款50元。2.10.2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应设排水沟并加盖雨水铁箅子,排水沟两边要设沉淀池,对外出车辆设专人清洗。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2.10.4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保证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同时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及时清理垃圾,则甲方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另加15%管理费由乙方依法承担。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废料随用随清。2.10.6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2.10.7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区内要设足够的男、女厕所,定期清洁,化粪池定期抽粪,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2.10.8施工期间,服从水利、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2.10.9施工区域随便大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50,当事人单位罚100元,发现施工现场有大便,处罚相应作业区域责任单位100元;发现小便者,当事人罚款50元,当事人单位罚50元。2.10.10施工区域预留的树木,未经项目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损坏,否则酌情处以500—1800元罚款。2.10.11如果乙方的员工或工人、供货单位及其他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事件。乙方承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不能按时赶到现场,迟到1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迟到2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迟到超过3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在其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仍由乙方承担。有关当事人罚款从当事人所在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3.公共财产的维护3.1乙方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邻近财产、道路、河渠、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现存市政管线设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并承担因其疏忽对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损坏所需的一切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所需的所有保护及措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3.2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市政设施如道路、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热力、化学气体等管线设施乙方应妥善加以保护,并随时进行监测,在其附近的施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探察和技术措施费用,如设置防护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线、关止,应征得甲方及有关单位的批准,因乙方的过失而造成管线设施清理、修复;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园林、树木、铺装的修复;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损坏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树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4在土方开挖、支护、人工降水、地基处理及结构、外装修等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现场周围及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管线、道路、边坡等出现下沉、断裂、塌落、损坏等事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事故处理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4.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在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同时,甲方保留向责任单位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管理补充协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输管理,落实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创建吴兴建设良好环境,特与乙方签订该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工程名称:二、管理内容:1、建设施工项目的工程运输,必须使用经行政执法部门审批的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严禁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没有资质或证照不齐全的工程运输或个人;2、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行驶教育,东部新城范围内所有工程运输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严禁闯红灯、逆行、违法调头、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3、工程运输车辆保持日常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三、处罚办法:1、设立工程运输安全文明专项保证金。具体专项保证金如下:(单位:万元)综合类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类型合同价专项保证金类型合同价专项保证金□500以下1万元□20以下1万元□500-20002万元□20-502万元□2000以上5万元□50以上5万元2、处罚措施:承包人应加强工程运输管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若违反上述管理内容的,一经发现或被执法部门查处的,须进行处罚。第一次违反,谈话警告;连续二次的,扣罚保证金的50%;连续三次的,扣罚全部保证金。处罚金额于结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四、其他1、本协议是该工程的补充,其他内容按主合同执行;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无欠薪”承诺(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拟派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法人代表(姓名)“无欠薪”承诺。2、本投标人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本项目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不需经本标投标人同意确认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3、本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附:项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详细清单后附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1、说明本招标文件所附全部图纸为招标图,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不得作为施工详图使用,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2、图纸(详见图册)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1节一般规定1.1说明1.1.1工程概况项目概况:石山岭水库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石山村,距离妙西镇约5.3公里。石山岭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的小(2)型水库,水库供水、保护人口约200人,保护耕地1000亩。本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除新建输水涵洞外,原则上保持各枢纽工程布置不变,在现有建筑物布置基础上,进行加固设计。主要项目有:大坝防渗加固;大坝上下游护坡及坝顶改造、溢洪道改造、原输水涵洞封堵、新建输水涵洞、库区清淤、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增设标准化设计等。本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约530万元。工期180天。1.1.2水文气象1.1.2.1水文气象本工程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热同季。1.1.3施工条件1.1.3.1土料场回填土料利用满足回填要求的开挖土,若回填土料不足则回填土料料源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不足部分的回填土料的料源费、运输费、填筑费、检验、试验、验收等相应费用均进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3.2弃渣场弃渣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经监理人确认。及时做好弃渣场内水保,环保措施,弃渣场相关费用进入开挖项目单价中。1.1.3.3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2合同工作范围1.2.1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1)承包人应承包完成的永久工程项目包括:1)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承包人应承包完成的临时工程项目包括:1)施工道路,场内由承包人根据现有的施工道路条件,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根据施工的需要,自行确定施工道路的级别与布置,并负责设计、施工、维护和养护;2)压气系统;3)施工用水系统;4)施工用电系统;5)砼拌和系统;6)碎石料系统;7)施工场地平整;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8)修配加工企业;9)临时生产管理及生活设施;10)施工场地使用完的拆除;11)其它有关临时工程。1.2.2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有关政策处理的事宜。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2条签订的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1.3.2发包人供图计划(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2)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3)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6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1.3.3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和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图在签署合同协议后7天内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3)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支护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4)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安装总图及其有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由设备供货商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机电设备安装开始前21天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埋设件图纸应在安装埋设前21天提供给承包人。(5)用于金属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如压力钢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以及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等)的安装总图、分件图、安装说明书等图纸和文件,应在开始制作安装前21天提供给承包人。(6)用于安装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开始安装埋设前21天提供给承包人。1.3.4施工图纸的修改(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1.3.3条的规定提交施工图纸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14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件后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供给承包人。(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4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3)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可以临时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1.4.1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4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第1.4.2~1.4.5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1.4.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28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依据,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提交的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4.3施工总进度计划(1)承包人按本合同条款第10.1款要求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络图。网络图应包括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3)持续时间;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7)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1.4.4施工总布置设计(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8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2章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3)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和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1.4.5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1)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28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2)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文件。1.4.6承包人文件的审批(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28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1)同意按此执行;或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4)不予批准。(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14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栏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属无效。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规定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无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1.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由监理人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合格证书、化验单以及其它有关图纸、文件和证件,并应将上述图纸,以及文件、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并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3)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承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核对每批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并作好记录,共同验点入库。(2)不合格材料的处理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场。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清除或返工至合格为止。(3)代用材料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将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提交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1.6.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将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责任。1.6.3承包人施工设备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承包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施工设备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括:1)新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新购置主要施工设备的订货协议复印件;2)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3)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2)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须进行试运行,确认其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投人使用。(3)承包人施工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清单,仔细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的要求,监理人有权索取必要的施工设备资料,如发现进场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责令撤换。1.6.4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7进度计划的实施1.7.1施工总进度实施措施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根据本章第1.4.3条要求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实施措施应说明以下内容:(1)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项目按期完成的年、月工程量计划和各年度形象面貌。(2)主要物资材料(如钢材、钢筋、木材、水泥、砂石骨料、土料和石料、柴油、用水和用电等)使用计划及主要材料订货安排。(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配备和劳务计划。(4)工程设备的订货、交货计划。(5)其它说明。1.7.2年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12月,将下年度的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计划完成的年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2)该年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补充采购的计划。(3)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计划。(4)提出发包人和其它承包人提供工程设备预埋件的计划要求。(5)该年施工工作面移交计划日期和要求其它承包人提供工作面的计划日期。(6)该年各施工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计划。(7)工程安全措施实施计划等。1.7.3季、月进度计划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季、月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1)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2)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用量。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该季、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1.7.4月进度报告(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1)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图;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6)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3个月劳动力的数量);7)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8)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9)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处理情况);10)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2)承包人应在每周进度会议上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周进度报表,其内容包括:1)上周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2)上周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3)下周计划完成的工程量;4)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1.7.5进度会议(1)监理人应在每月末定期召开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2)承包人应在每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报表。1.8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1.8.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其内容包括:1)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框图;2)质量检查的岗位设置及检查人员名单;3)各主要工程建筑物施工,以及各施工工种的质量检查程序;4)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程序;5)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单格式。(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批准的格式,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3)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约请监理人共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检查,做好质量事故检查的同期记录和事故处理的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提交监理人。1.8.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监理人为检查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材料质量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等,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提供。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或在现场钻取试件,并使用承包人的测试设备进行试验检验;监理人还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补充的试验检验。1.9验收1.9.1分部工程验收(1)分部工程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分部工程验收应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发包人以及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代表组成,可根据情况邀请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名。(3)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主要内容和验收程序分别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3章3.0.4条、3.0.5条和3.0.6条要求进行。(4)发包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1.9.2单位工程验收(1)单位工程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单位工程验收应由发包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发包人以及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相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发包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验收。(4)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主要内容和验收程序分别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4章4.0.5条、4.0.6条和4.0.7条要求进行。(5)需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由发包人主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也可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1.9.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宜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与合同完工验收一并进行,但应同时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发包人以及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商等单位代表组成。(4)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发包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5)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5章5.0.4条要求进行。1.9.4阶段验收(1)阶段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根据国家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需要,本工程应进行以下项目的阶段验收:1)工程通水验收;2)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3)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它验收。(3)阶段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1.9.5专项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持单位应按国家和有关行业的有关规定确定。(2)专项验收是指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对外永久交通、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待及通航等的专项工程验收。(3)项目法人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并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4)专项验收成果性文件应是工程竣工验收成果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编内容可参照本章第1.9.6项的要求进行。1.9.6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整编以下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发包人,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验收工程的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验成果;2)监理人对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质量检查记录;3)施工过程中,本项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变更文件及资料;4)质量事故记录以及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缺陷处理报告;5)施工过程中,对验收工程质量的专题评定报告;6)质量监督机构签认的质量鉴定报告和有关文件;7)验收工程施工期的安全监测成果,以及工程设备的试运行检测成果;8)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竣工验收资料。(3)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的验收全部合格,并已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4)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发包人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国家主管部门主持、发包人组织进行。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10工程量计算1.10.1说明(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各章的规定。(2)承包人应保证自供的一切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3)凡超出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范围以外的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或计算。(4)根据合同完成的有效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计算,或采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秤量,并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当分次结算累计工程量与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为准。(5)分次结算工程量的测量工作,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必要时,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对结算工程量重新进行复核测量,并由监理人核查确认。1.10.2重量计算(1)按施工图纸所示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或千克为单位计量。(2)凡以重量计量并需秤量的材料,由承包人合格的测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秤量设备,根据合同约定,在监理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秤量。1.10.3面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1.10.4体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1.10.5长度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1.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1.11.1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及其验收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应由监理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修正。1.11.2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新技术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均标有出版年代,引用截止期为2012年底,应用时执行国家和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1.12工程保险1.12.1投保险种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投保以下险种:(1)建筑安装工程的一切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2)人员工伤事故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3)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4)第三者责任险(按各自管辖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5)施工设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1.12.2保险费用(1)按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1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在本章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报。(2)承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应由承包人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2款、第20.3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为全部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按本章《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3)承包人管辖区内的第三者责任险应由承包人,根据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4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与本章《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4)施工设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保险费用包括在施工设备运行费内。1.13工程价款支付方法1.13.1单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单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支付。1.13.2一般总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不包括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暂列金额)的总价支付。1.13.3特殊约定的总价支付项目(1)进场费承包人为进行施工准备所需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调遣费和进场开办费,已包括在工程量单价中,承包人不应另立项目要求发包人予以支付。(2)退场费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进行完工清场、撤退人员和设备、撤离临时工程、场地平整和环境恢复等所需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价中,承包人不应另立项目要求发包人予以支付。(3)保险费承包人按本章第1.12款规定列报,由发包人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单及保险发票按实支付,最高、不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报的保险费用。(4)其它费用除《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总价和单价项目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外,承包人按本章规定进行的各项工作,其所需费用均应分摊在各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第2节施工临时设施2.1一般规定2.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等全部工作。其工作项目包括:现场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照明、施工通信、施工排水、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机械修配厂、加工厂、仓库、存料场、弃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等。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2节、第2.3节的规定,负责本工程的现场施工测量和现场试验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测量和试验成果负全部责任。(2)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完成本章第2.4~2.13节所列的各项施工临时设施,并在各项永久工程建筑物施工前,完成全部施工临时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交通规划及本章第2.4节的规定,负责场内施工临时道路及其交通设施、设备的设计、施工、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和维护。(4)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5~2.8节的规定,负责设计和配置施工供水、供电、供风、通信等施工临时设施。(5)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10~2.12节的规定,负责设计、建造混凝土生产系统、钢筋加工、机械修配加工、汽车修理保养、仓储设施、弃渣场等的临时生产设施。(6)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13节的规定,负责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等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对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物的使用安全负责。2.1.3主要提交件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1.4.2条,以及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和本章第2.4~2.15节的规定,编制各项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图;(2)施工工艺流程和(或)施工程序说明;(3)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4)施工期运行管理方式。2.1.4引用标准(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2.2现场施工测量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8.1~8.4款的规定执行。2.3现场试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第14.3款的规定执行。2.4施工交通2.4.1场内施工道路(1)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本合同施工区内的全部施工道路、桥涵和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和维护。(2)承包人修建道路应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施,进行洒水除尘,将施工作业的扬尘公害减少至最低程度。(3)承包人修建道路不应危害邻近道路两侧的农田和民舍,维护好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4)本合同承包人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桥涵和停车场,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办理。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4.2场外公共交通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7.3~7.5款的规定执行。2.5施工供电2.5.1施工电源(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施工用电电源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管理和维修由发包人指定的地点至所有施工区和生活区的输电线路及其全部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装置,并在工程实施期间,负责保管业主提供的变压器。(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用电方便。(4)承包人应为其出现停电事故后急需恢复用电的重要工程部位(如地下工程照明和排水、基坑抽水、补救中断的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温控冷却水、办公和生活区的安全照明等)配备一定容量的事故备用电源,为紧急供电之用。承包人应负责电网不能正常供电或备用电源出现故障所引起的损失。2.5.2施工用电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末、每季开始前28天向监理人提供下一年、各季度和各月的施工用电计划,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用电计划执行。2.6施工供水(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2006有关的规定。(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区和生活区的供水系统,包括修建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水处理和抽排水设施等。(3)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水,包括引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办公地点和生活区的引水、储水和水处理设施及其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和日常维修等工作。上述供水设施建设和日常供水费用包括在供水项目的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的其它承包人提供施工和生活用水方便,具体提供措施和收费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2.7施工供风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供风,包括负责施工供风系统的设计、建造、运行管理和维护。2.8施工照明(1)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及相关的道路、桥涵在内的施工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各区的最低照明度应符合3.2.5款的规定。(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架设施工和生活区的室外照明线路提供方便。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9施工通信(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与当地电讯部门协商解决通向施工现场的通讯线路和现场的电讯服务设施,并由承包人与电讯部门签订协议。(2)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现场的内部通讯服务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使用承包人的内部通讯设施。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内部通讯设施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办理。2.10混凝土生产系统(1)由承包人自建混凝土生产系统,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规划,进行混凝土生产系统(包括混凝土骨料储存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包括场地的开挖、回填与平整)、混凝土浇注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以及混凝土骨料储存和混凝土的拌和、运输等。承包人的混凝土生产系统还应做好场地排水和弃渣处理,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等措施。(2)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温控要求,负责混凝土制冷(热)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并负责制冷(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等。2.11临时工厂设施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修建以下临时工厂设施,并各工厂设施施工前,将临时工厂设施的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1)钢筋加工厂;(2)木材加工厂;(3)混凝土构件预制厂(4)机械修配工厂;(5)汽车保养站;2.12仓库和堆、存料场(1)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修建本工程的仓库和堆、存料场,并在开始施工前,将仓库和堆、存料场的设计图纸与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各项材料和设备仓库的设计、修建、管理和维护。(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储存炸药、雷管和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地点进行布置和修建,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2.13弃渣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在弃渣场周围及场地内设置防洪和排水设施,防止冲刷弃渣,造成水土流失。2.14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其施工需要的全部临时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的设计、建造及其设备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护等。(2)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1天内,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规划总布置,向监理人编制一份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的布置和房屋建筑物设计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上述临时房屋和公用设施的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护等。2.15计量和支付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15.1现场施工测量现场施工测量(包括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测设的施工控制网、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等)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5.2现场试验(1)现场室内试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现场试验室的建设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现场工艺试验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现场生产性试验:除合同约定的大型现场生产性试验项目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外,其它各项生产性试验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5.3施工交通设施(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场内施工道路的建设和施工期的管理维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总价支付。(2)场外公共交通的费用,除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为场外公共交通修建和(或)维护的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外的一切交通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承包人承担的超大、超重件的运输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超大、超重件的尺寸或重量超出合同约定的限度时,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5.4施工及生活供电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用电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5施工及生活供水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及生活供水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6施工供风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供风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7施工照明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照明设施的建设、移置、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支付。2.15.8施工通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现场施工通信和邮政设施的建设、移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9混凝土生产系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混凝土生产系统的建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10附属加工厂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附属加工厂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11仓库和存料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仓库或存料场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12弃渣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13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的建设、移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5.14其它临时设施未列人《工程量清单》的其它临时设施,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这些设施的建设、移置、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相应永久工程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第3节施工安全措施3.1一般规定3.1.1应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等,包括创建文明工地,作业环境安全保护,施工安全监测、监控及施工安全的防控等。3.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本规程》(SL398-2007)的规定履行其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职责,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负责。(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生产设施,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全体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3)承包人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应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内容,编印安全保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4)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承包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2~24小时内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5)承包人应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6)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的安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作好安全记录。(7)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积极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3.1.3主要提交件(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28天,编制一份文明施工及创建标化工地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28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第3.2.1项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3)承包人应在每年、每季和每月的进度报告中,按本章规定的各项安全工作内容,详细说明本工程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分析、评估、监控和整改,以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记录。3.1.4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1)《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9)《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10)《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3.1.5引用标准(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l1)。(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4)《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5)《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l)。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2文明施工措施3.2.1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提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六牌一图”(概况、名单、安全、文明、消防、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总平面图)、现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标识、宣传标语等)设置,围护设施(围墙、围挡、彩条布固栏等)、场容场貌整洁(清扫、清洗、绿化等),现场地面整治及创建标化下地的措施计划等。3.2.2六牌一图六牌一图(概况、名单、安全、文明、消防、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总平面图)应设在项日部及其他醒目位置,尺寸不宜过小。3.2.3现场标牌(1)安全警示标志垃设置在施工现场事故易发地,规格建议为宽12Ocm,高9Ocm。(2)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监理人指示补充或更换失效的标志。(3)现场标牌中需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3.2.4围护设施(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尽量修建维护设施进行封闭施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围护设施需满足安全要求。3.3施工安全措施3.3.1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提交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具、装备,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监测、监控,特殊安全作业防护用品、救生设施、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安全警示、安全保卫设施,以及防洪、防火、防毒、防噪声、防爆破烟尘、救护、警报、治安和炸药管理等。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还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附录1、附录J的规定。并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分析、评估、监控和整改。3.3.2劳动保护(1)承包人应定期向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发放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等。(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的规定。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3.3伤病防治和卫生保健(1)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施工人员的伤病防治和卫生保健工作。(2)施工人员进入生活区和作业面前,应对环境进行卫生清理,以及采取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措施,并对饮用水进行消毒。(3)及时做好病源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感染源和感染者。(4)职工食堂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5)所有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一律不得从事易于使该病传播的工作。3.3.4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承包人运输和存放爆破器材,应遵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8.3.3条、第8.3.4条的规定;油料的运输和管理应遵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11.5节的规定。3.3.5照明安全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洞室的施工作业区、运输通道应布置照明设施符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5.9~4.5.14条的规定。3.3.6接地及防雷装置接地及防雷装置应符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2节接地(接零)与防雷规定的要求。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防雷装置。3.3.7防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承包人应遵守《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第11.3节防尘、有害气体的规定。3.3.8爆破作业安全(1)承包人的施工爆破作业应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及国家有关爆破安全管理的规定。承包人应对爆破造成的工程和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2)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承包人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气设备放电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3)当承包人的现场爆破作业对其他承包人的施工造成干扰及影响临近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时,应由监理人协调解决。现场爆破时,各方均应服从爆破作业指挥人员的命令。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3.9消防(1)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负责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承包人应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2)承包人应按《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5节的规定,建立现场消防组织,配置必要的消防专职人员和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在现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防火警示标志,保持畅通的消防通道。(3)承包人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训练,消防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4)承包人应制定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制度,划分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区。承包人的消防专职人员应定期检查各施工现场,以及办公与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特别是用电安全。3.3.10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1)承包人应做好水情和气象预报工作。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地方主管水文、气象预报工作的部门获取工程所在区域短、中、长期水文、气象预报资料。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2)每年汛前,承包人应编制防洪度汛预案,并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6节、第3.7节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减灾措施。3.3.11安全标志(1)承包人应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要求,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标志,其标志类型包括:1)禁止标志。2)警告标志。3)指令标志。4)提示标志。(2)承包人应负责保护施工区内的所有标志,并按监理人指示补充或更换失效的标志。3.3.12施工安全监测有关施工期的安全监测详见本技术条款第25章。3.4应急救援措施3.4.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承包人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紧急调动应对人员,救援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发生事故后,承包人应按应急救援要求,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及时将应急救援的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3.4.2伤亡事故处理(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生产人员或第三者人员的伤亡事故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监理人。(2)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大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发包人和当地政府的安全管理部门,并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事故。(3)事故处理结案后,承包人应向公众张榜告示处理事故结果。3.4.3预防自然灾害措施(1)施工期间一旦发生洪水、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预兆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确保工程人员和财产的安全。(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按其安全职责分工,组织人员、设备和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及时消除隐患,划定警戒范围,并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好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承包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做好现场标志和书面记录,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待事故调查部门有明确指令后,才能清除事故现场。3.5计量和支付3.5.1承包人按本节第3.2款、第3.3款、第3.4款要求进行的,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应在《工程量清单》以安全施工费用总价形式专项列报。安全施工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浙水建【2013】81号)等有关规定及本节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3.5.2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期观测(包括巡视检查和现场监测)、设备维护、资料记录和整理、资料分析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5.3施工图纸明示的永久性标志牌、闸铭牌、成品警示牌(含设计详图中所有内容,包括基础)等以个、处、块等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个、处、块等工程单价支付。3.6本招标文件中未体现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第4节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4.1一般规定4.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施工、生活污水和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农田复耕与植被恢复等。4.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照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2)对本合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线附近的树木和植被必须尽力加以保护。承包人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及场地以外的土地和河川。(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责任。4.1.3主要提交件(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承包人在提交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提交本合同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2)承包人对生活垃圾、粪便处理措施3)办公、生活场所清洁措施4)施工生产废水(如隧道排水、基坑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机修废水等)处理措施;5)施工区扬尘、粉尘、废气的处理措施;6)施工区强光、噪声控制措施;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8)人群健康保护措施;9)本工程存料场、弃渣场的挡护工程、坡面保护工程和排水工程;10)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1)施工辅助生产区(如混凝土系统、砂石加工系统的生产区及加工场等)、工程施工区、施工生活营地等所有场地周边的截、排水措施,开挖边坡支护措施、挡护建筑物的排水措施等;12)施工区边坡工程的水土保护措施;13)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将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计划以及维护系统的运行措施等生产废水处理的专项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3)验收报告和资料: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l)环境保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2)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4.1.4引用的法律法规(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1.5引用标准(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9)《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1998);(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1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4.2施工环境保护4.2.1生活供水及生活废水处理(1)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2006的规定。(2)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应符合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规划规定的排放要求,或应遵守GB8978-1996的规定,不得将未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人河流水体中,或造成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4.2.2生产废水处理(1)基坑排水的排放口位置尽可能设置在靠近河流中的流速较大处,以尽量满足水质保护要求。基坑的经常性排水,应在基坑排水末端设沉淀池,排水量视沉淀池水的浑浊程度而定,做到蓄浑排清。尽量控制水体pH值接近中性时排放。(2)、混凝土生产及其它辅助生产系统等的废水处理应实行雨污分流,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将各生产系统经常性排放的废水统一收集处理。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废水处理系统排出的污泥需进行必要的脱水(或沉淀)处理后,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存。防止污泥进入排水系统或排入河道。(4)机修及汽修系统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应建立专用的废水收集管道,对含油较高的机修废水应选用成套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油水分离,不得任意设置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污口。(5)混凝土浇筑面的冲洗、冲毛废水,以及灌浆工作面冲洗岩粉的污水和废弃浆液应由专设的沟道集中排放,严禁污水漫流。4.2.3施工区粉尘控制(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设备类型和施工方法制定除尘实施细则,提交监理人批准。(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除尘实施细则,随时进行除尘措施的检查和检测。检查和检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空气中允许粉尘浓度限值控制在SL398-2007表3.4.2规定范围内。(4)承包人制定的除尘措施,应遵守SL398-2007第3.4.3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做到:1)施工期间,除尘设备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2)选用低尘工艺,钻孔要安装除尘装置;3)混凝土系统配置除尘装置,及时更换和修理无法运行的除尘设备;4)承包人不得任意安装和使用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锅炉、炉具,以及使用易产生烟尘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5)散装水泥、粉煤灰、磷矿渣粉应由封闭系统从罐车卸载到储存罐,所有出口应配有袋式过滤器;6)承包人应经常清扫施工场地和道路,向多尘工地和路面充分洒水;7)施工场地内应限制卡车、推土机等的车速以减少扬尘;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篷运输车,其车厢两侧及尾部均应配备挡板。运输粉尘物料应用干净的雨布加以遮盖;4.2.4施工区噪声污染控制(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降低噪声的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噪声的检查和监测,检查和监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SL398-2007第3.4.4条的规定,控制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地点噪声级卫生限值。(3)生活区噪声声级的限值应遵守SL398-2007表3.2.8的规定。4.2.5固体废弃物处理(1)承包人应负责对其施工场地以及生活区范围内的生产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填埋,并应设置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及时清扫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指定地点。(2)生产垃圾中的金属类废品,应由承包人负责回收利用。(3)承包人应按指定的渣场弃渣,弃渣场应采取碾压、挡护或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4)对施工中难以避免滑入河道的渣土、因施工造成的场地塌滑与泥沙漫流等问题,应根据监理人指示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5)废弃混凝土应运至专设的弃料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任意弃置。4.2.6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应遵守SL398-2007第11.3.1条、第11.3.2条的规定。4.3生态环境保护4.3.1陆生动植物及资源保护(1)承包人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场地范围内进行砍树、清除表土和草皮时,必须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进行。(2)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发现国家保护级的鸟巢、受保护动物和巢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3)承包人在施工区附近的水域,发现受保护的鱼类应立即报告监理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在施工区以外的保护林区捕猎野生动物。4.3.2景观与视觉保护(1)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施工场地附近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温泉等的景观免受工程施工的影响。(2)承包人应做好生活营地周围的绿化和美化工作,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环境。修建的各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与周围环境协调。4.4水土保持4.4.1执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负责实施本合同责任范围内(包括施工开挖的场地、生活区、施工道路和渣场等)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在工程结束后,按合同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整治。4.4.2做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1)承包人应做好场内道路上下边坡水土流失的防治工程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和渣场的冲刷。(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做好料场、渣场的挡护、排水等工程措施和植物种植保护措施,并负责料场和渣场施工期的维护管理工作。(3)承包人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堆放开挖料和弃渣,并在其堆放场地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4)承包人应保护施工场地周边的林草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水库、渠、塘坝、梯田和拦渣坝等),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4.5环境清理4.5.1环境清理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基本完工后,制定一份环境清理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环境清理范围(包括本合同施工场地及施工场地以外遭受施工损坏的地区);(2)环境保护辅助工程设施;(3)植被种植措施。4.5.2环境清理(1)在每一施工作业区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拆除各种临时建筑结构和各种临时设施(包括已废弃的沉淀池和临时挡洪设施等)。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完工后,承包人应按计划将所有材料和设备撤离现场,工地范围内废弃的材料、设备及其它生产垃圾应按环境规划要求和(或)监理人指示的方式处理。(3)对防治范围内的排水沟道、挡护措施等永久性水土保持设施,应在撤离前进行疏通和修整。按合同要求拆除和撤离的其它设施和结构应及时清理出场。(4)承包人应有责任保证其种植的林草按SL277-2002第7.2.2条第2款规定的“林草恢复期”内成活。(5)占用耕地的料场,应在开采前将剥离的耕植土妥善堆存保管,完工后将其返还摊铺,还田复耕。4.6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4.6.1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投入使用前,应由监理人会同环保部门代表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为上述检查和验收提供以下资料:(1)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2)各项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布置图;(3)施工质量检查记录;(4)生活和生产供水水质、污水和废水处理水质,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效果等的检验和实测资料。4.6.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本章第4.2~4.5节所涉及的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为环境清理修建的永久性设施,均应由监理人会同环境保护部门代表与承包人共同按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为上述永久性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提供以下资料:(1)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各项工程布置图;(2)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3)植被种植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检查验收记录;(4)“林草恢复期”内,各区植被的维护管理措施。4.6.3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上述条款所列的全部永久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项目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向发包人提交要求对全部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进行完工验收的申请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和环境保护部门代表共同进行完工验收。承包人应为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供以下资料:(1)各项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竣工图及其有关的竣工资料;(2)各项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鉴定成果;(3)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验收资料。4.7计量和支付(1)施工临时设施(包括混凝土生产系统、机修车间、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时设施等)的废、污水(或废油)处理设施,应分别包含在与本技术条款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各自相关的施工临时设施项目中。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各废、污(或废油)处理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施工临时设施”的各项总价支付,发包人不另行支付。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场地和生活区的其它零星污水、零星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和声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承包人完成这些措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施工期监测等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第5节土方明挖5.1一般规定5.1.1应用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永久和临时工程建筑物的基础、边坡、土料场和砂石料场及其覆盖层等的明挖工程。(2)本章不包括膨胀性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条件的土方工程。5.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建筑物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进行开挖施工。(2)承包人应对开挖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事先做好安全清理和支护。(3)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必须采取可靠的施工措施,保证其原有建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4)承包人应在开挖的危险作业地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1.3主要提交件(1)开挖放样资料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_14_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提交监理人批准,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2)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_14_天,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编制土方明挖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图);2)开挖程序与开挖方法;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开挖边坡的排水和边坡保护措施;5)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7)主要开挖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等。5.1.4引用标准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5.2场地清理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开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区域地表。5.2.1植被清理(1)在场地开挖前,承包人应清理开挖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其它有碍物,主体工程植被清理的挖除树根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纸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距离。(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纸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距离。(3)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避免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和天然植被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造成的不良后果。(4)场地清理范围内,承包人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5)凡属无价值的可燃物,承包人应尽快将其焚毁,并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规定确保其周边地区的安全。承包人应按指定的地点掩埋废弃物,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6)场地清理中发现文物古迹,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10款的约定办理。5.2.2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本技术条款第5.5节的规定合理使用有机土壤,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保存,不得任意处置。5.3土方开挖5.3.1土方定义(1)指黄土、粘土、砂土(包括淤沙、粉砂、河砂等)、淤泥、砾质土、砂砾石、松散坍塌体、石渣混合料、软弱的全风化岩体,无须采用爆破技术,直接用手工工具或土方开挖机械进行开挖的土方工程。(2)土类开挖级别划分,应符合SL303-2004表C.1.1的规定。5.3.2开挖区临时道路承包人应按SL303-2004第5.3节的规定,以及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5.3.3校核测量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校核测量开挖区域的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校核测量成果,有必要时,监理人可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校核测量。5.3.4临时边坡的稳定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进行开挖。对于承包人自行确定的开挖边坡,或临时边坡保留时间过长,经监理人检查有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立即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5.3.5基础和边坡开挖基础和边坡开挖的施工方法应符合SL303-2004第4.2节的规定。5.3.6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严格按施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解冻后进行。5.3.7开挖线的变更在开挖过程中,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可根据土方明挖边坡和基础揭示的地质特性,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涉及合同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办理。5.3.8边坡安全的应急措施若开挖过程中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5.4施工期临时排水5.4.1排水措施(1)承包人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的临时性排水措施,保证主体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在干地施工。(2)承包人应在边坡开挖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开挖和衬护。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边坡面,应由承包人自行加设临时性山坡截水沟。(3)在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地面排水设施,包括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道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4)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时,承包人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5.4.2保护永久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承包人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5.5土料场5.5.1料场开采(1)土料场周围及开采区内,应按本章第5.4节的规定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和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以保证土料质量和开挖工作的顺利进行。(2)土料的开采和加工处理应符合SL303-2004第4.4.9条、第4.4.10条的规定。5.5.2开采结束后的料场整治料场取料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环境恢复设计及其施工措施计划,以及监理人指示,进行以下料场整治和环境恢复工作。包括:(1)开挖边坡面的整治。(2)修建环境保护的辅助工程设施。(3)按批准的环境恢复要求恢复植被和农田。5.6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5.5.1可利用渣料的利用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开挖施工措施计划中,应对开挖获得的可利用渣料进行统一规划,渣料应首先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及场地平整等。(2)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堆渣地点和堆渣方式,将可利用渣料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渣料堆体应保持边坡稳定,并设有良好的自由排水措施。(3)对监理人确认的可用料,承包人应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采取有效的保质措施,保护可利用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蚀。5.6.2弃渣处理弃渣应按批准的土方开挖施工措施计划指定的地点有序堆存,防止雨水冲刷流失,危及施工区及周边地区安全。5.7检查和验收5.7.1土方开挖前的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检查:(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作为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5.7.2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方基础明挖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质量检查和验收: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工程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2)基础面覆盖前的质量检验和验收:1)基础面覆盖前,应复核检查基础面是否满足本章第5.7.3条第1款的规定;2)对已开挖完成的土基基础开挖面,应在坝体(或砌体)填筑前清除表面的松土层,并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并应在监理人检验合格后立即进行覆盖;3)上述第(1)项基础面开挖完成后的检查验收,与本项规定的在基础面覆盖前进行的基础清理作业后的检验验收是检查和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3)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5.7.3完工验收各项土方明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土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2)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5.8计量和支付(1)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分别列项,以自然方体积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有效工程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2)本章有关所列的植被清理和表土清理工作内容,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3)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含人工辅助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有效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人签认。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和施工附加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办理。(6)除施工图纸中标明或监理人指定作为永久性排水工程的设施外,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第6节土石方填筑工程6.1说明6.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堤的填筑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方料源平衡;各种土料(含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等)的填筑、碾压和接缝处理;排水设施和护坡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6.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土、石料的统一规划,以及工程施工总进度的安排,做好建筑物开挖料、料场开采料和回填填筑料的供求平衡。(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到施工的合理安排,填筑面层次分明,作业面平整。填筑竣工后,应修整堤坝坡面平整,颜色均匀。(3)在填筑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已埋设仪器和测量标志。6.2主要提交件6.2.1土石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在土石料填筑工程开工前28天,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施工布置图;(2)土石方填筑程序和方法;(3)填料加工的要求和料物供应;(4)土石方平衡计划;(5)防渗结构的施工措施和方法;(6)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配置;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7)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6.2.2地形测量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28天,承包人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6.2.3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和试验成果报告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42天,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有关规定获得的料场复查资料,以及根据本技术条款有关料场规划中提供的各种土石方填筑料源,提交一份包括本章有关所列工作内容的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6.2.4完工验收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土石方填筑工程(包括填筑体防渗结构)竣工图;(2)土石方填筑工程基础地质编录资料;(3)土石料填筑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4)各土石方填筑体的材料填筑质量和防渗结构施工质量报告;(5)施工期的观测成果;(6)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8)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6.3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⑴《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⑶《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1998;⑷《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⑸本章各专项施工技术涉及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6.4 料源要求本工程填筑料利用开挖料,若利用开挖料不满足填筑要求,填筑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料源,填筑料的各大项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只有合格的土料才可运到堤上填筑。6.5 填筑工程施工1、一般要求(1)清除填筑范围内残留存的朽木、树根、杂草的腐蚀物质,并排除基坑积水;填筑应在基础处理经监理人验收合格进行。(2)填筑工程的施工测量、放样应遵守SL260-1998第2.2节的规定。(3)填筑工程的料场核查应遵守SL260-1998第2.3节的规定。(4)机械设备及材料准备应遵守SL260-1998第2.4节的规定。(5)度汛、导流的洪水标准应遵守SL260-1998第3章的规定。2、填筑施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筑堤材料应遵守SL260-1998第4章的规定。(2)土方填筑应遵守按SL260-1998第5章、第6章的规定。6.7质量检查和验收6.7.1土石方填筑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石方填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填筑前用于计量的地形平、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2)填筑前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3)料场开采区各种土石方填筑料的物理力学性质的抽样检验;(4)现场生产性试验选定的施工碾压参数及其各项试验成果的检查和验收。6.7.2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以下各项土石方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和检验:(1)在石料场,对石料质量和尺寸外形进行检查。(2)对填筑体每一层填筑面,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和本章有关的规定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6.7.3完工验收土石方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本章有关的规定提交完工验收资料。6.6计量和支付(1)土石方填筑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压实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各种填筑料的每立方米单价是指利用可利开挖料回填和借土回填经平衡后的综合单价,单价中已包括填筑所需的土石料的料源费用、填筑土石料开采、加工、运输、堆存、填筑、以及试验、土料填筑过程中的含水量调整、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还包括现场生产性试验(包括碾压试验)所需的费用。(3)由承包人进行的料场复查所需的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有关填料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第7节砌体工程7.1一般规定7.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其工程项目包括坝、厂房、引水渠道、永久生活建筑、道路、桥涵、挡墙、管道支墩、护坡和排水沟等建筑物的石砌体(包括浆砌石、干砌石砌体)工程,以及混凝土小砌块砌体和砖砌体工程。7.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图纸、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砌体工程基础的场地清理、材料的加工制备、砌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工程砌体工程的各种石材、胶结材料,以及砌体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3)承包人应负责砌体胶结材料及其配合比的试验和选择,以及砌筑工艺的选择。7.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开工前,将砌体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施工布置图及其说明;2)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3)主要施工设备的配置;4)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等。(2)砌体材料试验报告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施工前,将各项材料试验成果、提交监理人,其内容包括:1)砌体材料的强度等级试验;2)胶结材料的强度及其配合比选择试验。(3)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交以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1)砌体材料和砌筑胶结材料的取样试验报告;2)砌体工程基础的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3)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7.1.4引用标准(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2)《浆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2006);(3)《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4)《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1984);(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7)《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7.2石砌体工程7.2.1材料(1)石料:1)一般石料应遵守GB50203—2002第7.1.1条和第7.1.2条的规定;2)砌石坝石料(包括毛石、块石、粗料石)应遵守SL25—2006第3.1.1条的规定。(2)胶凝材料:1)砌体采用的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应遵守本合同技术条款第14.2.1条的规定;2)用于砌筑石砌体工程的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成果应提交监理人;拌制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的用水应遵守JGJ63—2006的有关规定。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3)胶凝材料应采用机械拌制,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料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匀后,方可使用;人工拌和时间应通过试拌确定。拌制过程中应保持粗、细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4)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胶凝材料,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7.2.2浆砌石砌筑(1)浆砌石胶结材料采用的砂和砾石应遵守SD120—1984第2章的规定。(2)浆砌石砌筑体与基岩的连接应遵守SD120—1984第4章第1节的规定。(3)浆砌石的砌筑应遵守SD120—1984第4.2.4~4.2.9条的规定,砌体应密实、无架空和漏浆情况。其砌体容重和空隙率的控制应遵守SD120—1984第4.2.21条的规定。(4)浆砌石的混凝土防渗体施工应遵守SD120—1984第5.1.3~5.1.15条的规定。(5)浆砌石的水泥砂浆勾缝防渗应遵守GB50203—2002第7.2节和第7.3节的规定。7.2.3砌体工程的质量检查(1)砌体工程砌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砌筑体基础开挖面的测量放样成果和基础清理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用于石砌体工程的水泥、水、砂、胶凝材料和砌石等材料,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本章第7.2.1条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3)浆砌石砌体的容重和空隙率检查,应遵守SD120—1984第4.2.21条第3款的规定。(4)有抗渗要求的部位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确定的部位进行钻孔分段压水试验检查,检查结果应提交监理人。(5)浆砌石砌体的质量检查应遵守GB50203—2002第7章的规定。7.2.5石砌体工程的完工验收石砌体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石砌体工程各项石材的现场试验和检测记录;(2)浆砌石砌体胶结材料配合比检查和试验检验记录;(3)石砌体工程建筑物开挖基面及基础垫层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检验记录;(4)石砌体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允许偏差和附属结构物的质量检测和验收记录;(5)浆砌石坝容重(空隙率)和密实度(单位吸水率)的试验检验记录;(6)浆砌石坝结构允许偏差和附属结构物的质量检测和验收记录;(7)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验收资料。7.3砖砌体工程7.3.1材料(1)砖:砖砌体工程采用的普通烧结砖分为粘土砖、页岩砖、煤矸石砖和粉煤灰砖。其外形尺寸应按GB13544—2000的规定执行。(2)砌筑砂浆:砌筑砂浆应遵守GB50203—2002第4章的有关规定。7.3.2砖砌体施工砖砌体施工应遵守GB50203—2002第4.2~4.6节和第5章的有关规定。7.3.3砖砌体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砖砌体的质量检查应按GB50203—2002第5章的规定进行。7.3.4完工验收砖砌体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砖砌体工程各项材料的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现场检测报告。(2)各项砌筑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及其试块的检查检验记录。(3)砌体基础面的检查验收记录。(4)各项砌体建筑物及其细部结构尺寸和允许偏差以及外观的检查验收记录。(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7.4计量和支付(1)砌石体和砌砖体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或经监理人批准实施的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2)石砌工程砌体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胶凝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材料的加工、砌筑、试验、养护、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砌筑体每立方米单价中。(3)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应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4)砌筑工程的排水管、止水设施、伸缩缝等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另行计量支付。第8节混凝土工程8.1一般规定8.1.1应用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永久和临时建筑物的各类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包括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等。(2)本章主要的施工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包括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拌制及混凝土的取样和检验等),管路和预埋件施工,止水、伸缩缝和坝体排水施工,混凝土运输、浇筑以及温度控制和混凝土养护等。(3)本章规定还包括混凝土工程各种类型的模板与钢筋的制作和安装,混凝土模板、钢模板、悬臂模板和特种模板等。8.1.2承包人责任(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负责砂、石骨料的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本工程的混凝土拌和厂,包括其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管理、维护和拆除,并使其生产能力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3)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各种类型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和维护,以及钢筋和锚筋的制作和安装。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4)承包人应负责进行混凝土的室内试验、现场试验,以选定混凝土的原材料、最优配合比、施工工艺和浇筑程序。(5)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质量要求,负责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温度控制和养护。(6)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所示预制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制作、运输和安装以及水下混凝土和碾压混凝土的施工。8.1.3主要提交件(1)混凝土浇筑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编制混凝土浇筑的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混凝土浇筑所需的砂石料场(仓)、拌和厂、混凝土运输和浇筑设备、温度控制设施,以及混凝土试验等的布置、设备配置计划及其施工安装措施;2)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室内混凝土试验计划;3)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等的施工工艺和方法;4)现场工艺试验的措施计划;5)混凝土温度控制的专项技术措施;6)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其质量检查和检验方法等。(2)混凝土质量检查报表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提供混凝土拌和与浇筑质量的施工记录报表,包括混凝土原材料的品质检查报表、强度等级和配合比试验成果、各种混凝土浇筑分块程序、浇筑记录、质量检查、事故处理、混凝土养护和表面保护等作业记录等。8.1.4引用标准(1)《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5—2005);(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1990);(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6)《预应力混凝士用钢纹线》(GB/T5224—2003);(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0);(8)《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9)《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10)《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11)《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1992);(12)《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13)《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15)《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1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17)《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18)《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1995);(19)《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8.2混凝土生产8.2.1混凝土材料(1)水泥。混凝土的水泥应遵守GB175—2007的有关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JGJ/T10—1995的有关规定。(2)骨料。混凝土的骨料应遵守DL/T5144—2001第5.2节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JGJ/T10—1995的有关规定。(3)水。混凝土浇筑用水应遵守JGJ63—2006的规定。(4)掺合料。混凝土掺合料应遵守DL/T5144—2001第5.3节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JGJ/T10—1995的有关规定。(5)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应遵守DL/T5144—2001第5.4节的有关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JGJ/T10—1995的有关规定。(6)硅粉。配制水工硅粉混凝土的硅粉质量标准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8.2.2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混凝土配合比选定应遵守DL/T5144—2001第6章的有关规定。8.2.3混凝土拌和(1)混凝土拌和设备:1)拌和厂应选用高效、可靠的固定式拌和设备,并采用自动或半自动控制的计量设备配料,拌和厂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2)拌和厂选用的所有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承包人应及时校正称量设备的精度。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要改变混凝土生产程序或设备,必须将改变后的设备生产前力、技术说明书以及混凝土生产流程等提交监理人批准。4)承包人应设置排水沉淀池,分离或同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并应防止污水或含有悬浮质的水流污染施工现场和排入河流。(2)混凝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应遵守DL/T5144—2001第7.1节的有关规定。8.2.4混凝土的取样和检验(1)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样和检验。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样和检验应遵守DL/T5144—2001第11.2节的有关规定。(2)混凝土拌和与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测:1)混凝土拌和与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测应遵守DL/T5144—2001第11.3节的规定。2)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必须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配料必须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3)混凝土坍落度及混凝土拌和物的水胶比按SL352—2006的规定取样检测。4)混凝土拌和温度、气温和原材料温度的检测方法应遵守SL352—2006的规定。5)各级混凝土试件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均应遵守SL352—2006的规定。8.3模板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8.3.1模板材料模板材料应遵守DL/T5110—2000第5章的有关规定。8.3.2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1)混凝土模板的设计,除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应遵守DL/T5110—2000第6章的有关规定。(2)各种混凝土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DL/T5110—2000第7章表7.0.1的有关规定。(3)承包人应负责异型模板、特种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遵守DL/T5110—2000第10章的有关规定。(4)曲面模板的设计和制作,除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混凝土建筑物表面的曲度要求外,其允许偏差应遵守DL/T5110—2000第7.0.1条的规定。(5)模板之间的接缝必须平整严密,建筑物分层施工时应逐层校正下层偏差,模板下端不应有“错台”。(6)模板及支架上严禁堆放超过其设计荷载的材料和设备。(7)模板安装应按混凝土结构物的详图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8)建筑结构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遵守GB50204—2002第4.2.7条的规定,大体积混凝土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遵守DL/T5110—2000第9.0.8条的规定。8.3.3模板的清洗和涂料(1)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和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涂剂。(2)木模板面应采用烤石蜡或其它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性涂料进行保护。8.3.4模板的拆除和维修(1)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如侧模、底模)以及钢筋混凝土与混凝土结构的承载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遵守本合同施工图纸和DL/T5110—2000第9.0.1条的规定。(2)墩、台、柱部位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____MPa时,方可拆除模板。(3)特殊模板的拆除时限应由承包人报经监理人批准。(4)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拆除的混凝土强度应遵守施工图纸和DL/T5110—2000第9.0.3条的规定。(5)经计算和试验复核后,混凝土结构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荷载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提前拆模。未经监理人批准.模板及其支架和支撑均不得任意拆除。(6)模板的安装及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项设备,并应严格按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以避免施工期发生事故,防止混凝土及其模板的损坏。8.3.5模板质量检查(1)现场安装质量检查:1)模板及其附件的制作质量应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2)模板安装应有足够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水泥浆流失;3)重复使用的模板应保持原设计要求的强度、刚度、密实性和模板表面的光滑度,检查发现模板有损坏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更换或修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4)模板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共同对模板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5)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检查模板的定线和定位,发现偏差和位移,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模板拆除后的检查拆模时间应经过验算。拆模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共同检查混凝土结构物及其浇筑面质量是否达到施工图纸要求的混凝土强度和平整度,验算成果和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8.4钢筋8.4.1材料(1)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和锚筋的规格和质量应遵守DL/T5169—2002的规定。(2)每批钢筋使用前,应按DL/T5169—2002第4.2.2条的规定,分批进行钢筋的机械性能检测。检测合格者才准使用,检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3)对钢号不明的钢筋,承包人应按DL/T5169—2002第4.2.3条的规定进行钢材化学成分和主要机械性能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8.4.2钢筋的加工和安装(1)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钢筋表面的油漆污染和铁锈等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2)钢筋的弯折、端头和接头的加工应遵守DL/T5169—2002第5.2节、第5.3规定。(3)钢筋的焊接应按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遵守DL/T5169—2002第6章的规定。(4)钢筋的气压焊作业应遵守DL/T5169—2002第6.2.8条的规定。(5)钢筋的安装和绑扎应遵守DL/T5169—2002第7章的规定。8.4.3钢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1)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应遵守DL/T5169—2002第4.2.2条的规定。(2)钢筋的接头质量检验应遵守DL/T5169—2002第6.2节的规定,其中气压焊应遵守DL/T5169—2002第6.2.8条的规定;机械连接应遵守按DL/T5169—2002第6.2.9条规定。(3)钢筋架设完成后,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做好记录,若安装好的钢筋和锚筋生锈,应进行现场除锈,对于锈蚀严重的钢筋应予更换。(4)在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应检查现场钢筋的架立位置,如发现钢筋位置变动应及时校正,严禁在混凝土浇筑中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5)钢筋的安装和清理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浇筑混凝土。8.5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设计及拌和应按本章第8.2节的规定执行。8.5.1混凝土运输混凝土运输应遵守DL/T5144—2001第7.2节的规定。8.5.2混凝土浇筑(1)浇筑前准备应遵守DL/T5144—2001第7.3.1~7.3.4条的规定。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2)在岩基或软基建基面的浇筑混凝土浇筑应遵守DL/T5144—2001第7.3节的规定。(3)混凝土分层浇筑作业应遵守DL/T5144—2001第7.3.6~7.3.8条的有关规定。(4)混凝土浇筑的振捣应遵守DL/T5144—2001第7.3.9条的规定。(5)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浇筑混凝土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遵守DL/T5144—2001第7.3.11条的有关规定。(6)应在混凝土浇筑工艺设计中,根据搅拌、运输和浇筑的设备能力、振捣性能及气温等因素,详细确定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其浇筑层允许最大厚度应参照DL/T5144—2001表7.3.7的有关数据选定。(7)混凝土浇筑施工缝的处理应按DL/T5144—2001第7.3.14条的规定执行。8.5.3混凝土养护混凝土养护应遵守DL/T5144—2001第7.5节的有关规定。8.5.4混凝土温度控制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施工图纸所设置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浇筑纵横缝、分层厚度、浇筑间歇时间、混凝土允许最高温度及其它温度控制要求,编制温度控制措施技术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混凝土搅拌机出机口温度,以及运输、浇筑过程中的温度回升,混凝土允许浇筑温度应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为提高混凝土抗裂能力,混凝土质量除应满足强度保证率要求外,还至少应达到DL/T5144—2001表11.5.11中混凝土生产质量优良的等级水平。混凝土表面保护应遵守DL/T5144—2001第7.2.4条的规定。混凝土低温季节施工应遵守DL/T5144—2001第9章的有关规定。8.5.5止水、伸缩缝和排水止水、伸缩缝和排水施工应遵守DL/T5144—2001第10.2节的有关规定。8.5.6质量检查和验收(1)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第8.2.1条的规定,对本工程混凝土原材料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和入库验收,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2)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第8.2.3条的规定进行混凝土拌和物的现场抽样检验,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建筑物的混凝土浇筑和成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1)建基面混凝土浇筑前,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对建基面的测量放样成果和建基面的基础清理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建筑物的测量放样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测量放样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按DL/T5144—2001的有关规定,对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的强度、浇筑温度和坝体内温度进行检验和检测,其检验和检测成果应提交监理人;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对各浇筑面的施工浇筑质量和养护质量,以及各种埋设件的埋设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5)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浇筑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永久结构面的成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4)完工验收混凝土工程建筑物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竣工图(包括布置图和主要结构图);2)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3)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资料及建筑物观测成果;4)混凝土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5)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6)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8.6计量和支付8.6.1模扳(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现浇混凝土的模板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和支付。(2)混凝土预制构件模板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7.2钢筋按施工图纸所示钢筋强度等级、直径和长度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支付。施工架立筋、搭接、套筒连接、加工及安装过程中操作损耗等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7.3普通混凝土(1)普通混凝土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混凝土有效工程量不扣除设计单体体积小于0.1m3的圆角或斜角,单体占用的空间体积小于0.1m3的钢筋和金属件,单体横截面积小于0.1m2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所占的体积,按设计要求对上述孔洞回填的混凝土也不予计量。(3)不可预见地质原因超挖引起的超填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或变更项目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除此之外,同一承包人由于其他原因超挖引起的超填工程量和由此增加的其他工作所需的费用,均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混凝土在冲(凿)毛、拌和、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操作损耗,以及为临时性施工措施增加的附加混凝土量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5)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进行的各项混凝土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6)止水、止浆、伸缩缝等按施工图纸所示各种材料数量以米(或平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米(或平方米)工程单价支付。(7)混凝土温度控制措施费(包括冷却水管埋设及通水冷却费用、混凝土收缩缝和冷却水管的灌浆费用,以及混凝土坝体的保温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混凝土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混凝土浇筑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掺和料、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立模以及混凝土的生产、浇筑、养护、表面保护、试验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9)混凝土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列,应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文件技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术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标目录一、技术标特征值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及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四、施工组织设计五、项目管理机构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原件的复印件八、其他材料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一、技术标特征值表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2技术负责人姓名:3工期(日历天)4缺陷责任期5分包6质量目标7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此证明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三、投标保证金及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汇款凭证或收据复印件粘贴在此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复印件粘贴在此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四、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附的文字说明及附图见下表(不限于,仅供参考):序号名称备注1施工排水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包括降水方案、场地排水等)2土方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3主体建筑物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4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5工程质量管理方案6安全生产管理方案7文明工地建设措施,为其它承包人提供方便的措施等8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9其它有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及进度计划10有关施工建议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附件四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件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及其他主要人员。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通信代码电话传真网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项目经理(人)固定资产(万元)高级职称人员(人)流动资金(万元)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名称初级职称人员(人)账号技工(人)最近5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年另附表,格式见《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年年年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二)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表1.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项目名称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2.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招标人名称):我方拟投入(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流动资金为万元,资金来源于,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附后。申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资金来源填写银行存款、银行信贷或其他形式。(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述、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四)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五)2014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申报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1.近3年以来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2.近3年以来拟派标段目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若隐瞒不报,经查实一律取消中标资格。2)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记录。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自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引用的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企业部分1.1营业执照1.2安全生产许可证1.3资质证书及等级1.5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6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7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8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的任命书1.9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10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二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1.1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1.12投标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1.1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1.15类似业绩2项目部部分2.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2.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2.5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6项目安全员、质量员和施工员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2.7项目负责人师无现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116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七、原件的复印件(1)需要备查的原件清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规定。(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及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八、其他材料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拟派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无招标文件所指的在建工程。2、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本地区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为准)。3、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自年月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2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附1: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附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粘贴处附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无欠薪”承诺(招标人名称):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本投标人(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拟派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法人代表(姓名)“无欠薪”承诺。2、本投标人实行全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并且发包人有监督的权利。如本项目未按规定兑现,发包人不需经本标投标人同意确认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双倍的费用。3、本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没收投标保证金。附:项目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商务标目录一、投标函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三、其他材料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综合报价,工期日历天,拟派为本项目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民工工资支付担保。(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25n吴兴区妙西镇石山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三、其他材料125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