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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临海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监理招标文件(合同编号:)招标人: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市区供水分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1年9月20n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监理招标文件·签发单致投标人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正式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三天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此记录将在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编号工程名称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招标单位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市区供水分公司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11年9月20n目录1投标邀请书42投标须知7投标须知前附表82.1总则9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102.3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112.4投标文件的编制122.5投标文件的递交15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162.7开标与评标172.8中标182.9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182.10履约担保192.11签订合同193合同文件2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书21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3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9第三部分附件334投标文件格式434.1投标报价书454.2授权委托书464.5投标保证金474.6资格文件484.7监理大纲554.8投标报价计算书错误!未定义书签。4.9原件的复印件56附件一技术文件57附件二评标细则58附件三中标通知书(格式)65附件四履约保函6620n1投标邀请书20n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的名称):1、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市区供水分公司委托,就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投标。2、招标人: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市区供水分公司3、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监理招标的范围: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5、合同名称: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6、合同编号:7、招标文件在2011年10月10日09:00时前,注册用户可登陆后可到临海市招投标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元(¥600元),开标前到场支付。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09时00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开标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10、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定于2011年10月10日09时00分时在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开标室公开开标。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确认已收到本邀请书。未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市区供水分公司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邮编:31700020n联系人:柯先生电话:13575823838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海市凯歌路8号邮编:317000电子邮件:hzjlzbdl@163.com联系人:徐欢欢电话:0576-8517622920n2投标须知20n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1.1招标工程名称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22.1.1.2合同名称施工监理32.1.1.3合同编号42.1.1.4招标人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市区供水分公司52.1.1.5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2.1.1.7工程建设地点临海市江南街道紫砂岙村72.1.1.8招标工程投资约600万元82.1.1.9资金来源政府投资92.1.1.10招标范围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102.1.1.11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112.1.1.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2.1.3投标人资格承包商要求: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项目总监要求: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承担过3000㎡、厚度80CM及以上的混凝土防渗墙工程(以监理合同为准)132.1.3.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2.3.1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52.3.5标前会议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62.4.3.6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范围为15.38万元~17.3万元(包括15.38万元,17.3万元)172.4.4.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182.4.5.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192.4.5.2投标保证金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202.4.6.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相关原件资料一份。212.5.2.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临海市办事大厅四楼开标室222.7.1.1开标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临海市办事大厅四楼开标室232.10.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242.11.1合同签订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0天内20n投标须知2.1总则2.1.1概述2.1.1.1招标工程名称: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1.1.2合同名称:施工监理2.1.1.3合同编号:2.1.1.4招标人:临海市灵江水务集团市区供水分公司2.1.1.5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1.7工程建设地点:临海市江南街道紫砂岙村2.1.1.8招标工程造价:约600万元。2.1.1.9资金来源:政府投资2.1.1.10招标范围: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2.1.1.11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2.1.1.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2工程概况2.1.2.1项目说明(1)项目概况:狮子山水库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紫砂岙村,距离市区5KM。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k㎡,总库容132万m³,相应校核洪水位为107.54M(1985国家高程,下同),正常库容91万m³,相应正常蓄水位为106.20M,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供水及灌溉,影响下游人口400人,灌溉面积200亩。大坝坝长126M,坝宽5M,大坝防渗墙2506㎡,总库容132万m³2.1.2.2建设要求(1)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10月(暂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12年7月。20n2.1.3投标人的资格2.1.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1.3.2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2.1.3.3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格要求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监理资质证书副本;3)外地进浙单位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打印件。2.1.3.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2.1.4投标规则2.1.4.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2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招标工程投标。2.1.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2.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1)投标邀请书2)投标须知;3)合同文件;20n4)投标文件格式;5)附件[包括附件一:技术文件,附件二:评标细则,附件三: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四:履约保函];6)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答复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有正式编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以前发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2.3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投标人除参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组织的现场考察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考察,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组织个别投标人进行考察。2.3.2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免费提供的条件外,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除由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现场考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20n2.3.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会议。2.3.6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在标前会议上作出澄清和解答。如有书面需要澄清和解答的,将其答复内容发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4投标文件的编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2.4.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内容组成:2.4.2.1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书;2)投标报价计算书;a、报价组成b、投标报价汇总: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c、报价组成计算:监理人员费计算表、设施设备购置费和使用费计算表3)授权委托书(如需要);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2.4.2.2资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2)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表,附:1)投标人自2003年1月1日以后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的单个施工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2)拟派本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2003年1月1日以后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的3000㎡、厚度80CM及以上的混凝土防渗墙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3)主要监理人员情况,附: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资格(注册、岗位)证书;(420n)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必须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的相关网页打印件。(5)除上述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外的其它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确定。注1: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监理合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等有关验收结论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如不能反映投标资格相关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注2: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见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完整有效,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注3:上述第(5)项仅针对浙江省外企业,未公示的或未附相关网页打印件的,资格审查也不予通过;注4:涉及评标加分的相关内容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原件证明材料,否则相应内容不得分。投标人将上述原件单独包封,列明原件清单后与投标文件一起向招标人递交。2.4.2.3技术标:主要包括监理大纲和监理工作思路,具体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4.7监理大纲”以及本工程的具体内容编制。2.4.2.3原件:按投标须知2.4.2.2要求提交原件。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其余投标人的原件经评审后退回。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岗位)证书在监理期间由招标人统一管理。2.4.3投标报价2.4.3.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范围内报价,是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所必须共同遵守的投标基础,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2.4.3.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2.4.3.3除招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所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2.4.3.4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试验和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计入投标报价。2.4.4投标文件有效期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20n2.4.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予以退还;若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2.4.5投标保证金2.4.5.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4.5.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本须知第2.4.5.2款指定帐户;并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相关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30天。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元人民币收款单位:临海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临海市工商银行;银行帐号:1207021109200112818;银行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内二楼。担保提交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三楼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0576--85280018。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出示其IC卡,以证明投标担保是否到账2.4.5.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2.4.5.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按本须知第2.10.1条或第2.11.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书。20n2.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2.4.6.2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应的加盖或签字。2.4.6.3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确认。2.5投标文件的递交2.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1.1商务标密封袋,内装: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资信标密封袋,内装:资信标的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密封袋,内装:技术标的正本与副本。商务标、资信标和技术标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将原件单独包封,列明原件清单后与投标文件一起向招标人递交。2.5.1.2投标文件封袋面上应写明:1)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和通信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通信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按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填写)。2.5.2投标截止时间2.5.2.1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2.5.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0n2.5.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2.5.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签收。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6条和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5.4.3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第2.4.5.6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⑶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⑸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监理大纲、投标价格等内容;⑹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⑺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⑻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⑼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⑽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⑾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0n2.7开标与评标2.7.1开标(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参加,带身份证、交易证、投标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原件,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总监出席开标会议的,则招标人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开标会议在临海市水利局等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3)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及时报现场监管人员认定: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或资信标或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志、密封的;2)逾期送达的; (4)开标顺序:本工程先开技术标,待技术标评审结束公布后再开各投标人资信标,资信标评审结束公布后再开商务标,并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周期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7.1.2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2.7.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做开标会议记录并负责归档。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2.7.2评标2.7.2.1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7.2.2本次评标采用三阶段评标法,《评标细则》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二。2.7.3算术性修正2.7.3.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0n2.7.3.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7.4投标文件的澄清2.7.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7.4.2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4.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7.3.1款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2.8中标2.8.1中标人的确定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1.2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8.2中标通知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人为联合体,中标通知将同时发送联合体各方),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三。2.9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2.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0n(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9.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须知第2.9.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10履约担保2.10.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合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期限为监理服务期。2.11签订合同2.11.1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1.2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2.10.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2.11.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0n3合同文件20n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书委托人:监理人: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临海市狮子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3、工程等别(级):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5、工期: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3、监理项目投资:4、监理阶段:(施工期、保修期)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32n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32n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32n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32n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将投保的“建筑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32n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七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八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九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三十一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二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发包人和政府组织的工程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三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四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五条除不可抗力外,32n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六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七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八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九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四十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32n第四十二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三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四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六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他第四十七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2n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当违约金累计金额达到监理合同金额的10%时,发包人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报告后,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委托人不予支付正常监理酬金的;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32n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14天;紧急事项5天;变更文件7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无。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监理人应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不得配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员;否则,可能导致监理人违约。进场的监理人员应保持稳定,除非发包人另有要求或其它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第二十九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第三十三在本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四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1、本合同按投标人报价一次性包死,无论何种原因监理服务酬金均不作调整。2、委托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和监理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的10日内,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10%的动员预付款,并按此比例的2倍在每期支付的监理费中扣回。3、以后每个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并约定在每个季度的的第一个月15号之前支付。支付额度以相应期间实际完成进度款为基数,乘以中标监理费率(中标价/600万元)进行计算,完工验收合格前最多付至合同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时,付至合同价的95%。4、每次支付正常监理酬金时扣除应付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息退还。第三十五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删去通用条款本条内容二、无论是何种原因,监理附加服务酬劳金(如有)不再另行计取,均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款价内。32n第三十六条本项目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签订本监理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等其它任何原因而引起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不予考虑。违约责任第四十二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第四十三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第四十四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将课以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担保或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中扣除(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在监理人员进场阶段或施工期内,监理人违约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每次课以10000元的违约金;监理人违约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课以5000元的违约金;监理人违约更换监理员,每人次课以2000元的违约金;(2)总监的休假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课以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其它监理人员休假未经总监批准而影响监理工作的,课以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3)无正当理由监理人员每个月驻工地的时间和人数少于25天的,监理人员分别课以500元/人·天的违约金;(4)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巡视、旁站的,分别课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5)在接到承包人书面申请检查约定时间后的24小时内未到现场,且过后又没有进行复检而造成质量问题的,课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6)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不足的,课以3000元/次的违约金;(7)将不合格的工程、工序、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的,课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8)在地面线被扰动前,对原始地面线的复测频率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土石方数量计算资料不全,或工程量审核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课以3000元/次的违约金;(9)违反职业道德、营私舞弊,与承包商或材料供应商串通,在计量、支付及合同其他事项管理方面弄虚作假的,课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10)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课以3000元/次的违约金;(11)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或环保事故的,课以2000032n元/次的违约金。相关违约金每季度结算一次,委托人将在最近一次支付的监理费中直接扣留。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五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上级主管部门。二、仲裁机构为: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发生争端后要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协调不成,应由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各自义务,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其他第四十七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将对监理人提出的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具有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等给予奖励,奖励与节约的投资额挂钩,具体奖励办法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制定。32n第三部分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53n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其它附件: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监理责任合同、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53n廉政合同(本格式为廉政合同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根据水利部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发包人全称)(以下称甲方)与(监理人全称)(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承包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53n(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3n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本格式为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项目工程的发包人(以下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为工程,监理人对本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监理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现场监理。(三)甲方应按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除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监理费或拖延监理费的支付。(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监理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中心(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中心(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53n(五)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岗位职责,严格监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理旁站,并有完整的监理旁站记录;严格计量支付;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的附件。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3n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本格式为安全监理责任合同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在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规定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承包人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乙方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安全生产奖励金53n为促进安全施工深入开展,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如期完成,本项将设置安全生产奖励金。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由两部分组成,发包人出资一部分,此部分费用在立功竞赛费中列支;另一部分的安全生产奖励资金额度为施工、监理合同价的1%出资。各施工承包人和监理人出资的安全生奖励资金必须一次性全额交付发包人,在合同签订28天内,由各承包人和监理人交业主存入专用账户。具体实施按日后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四、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53n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本格式为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根据有关规范要求,为在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过程中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环境保护监理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水利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施工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2、以“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在设计上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在施工中最小程度地破坏和最大限度地恢复生态环境”为行动准则,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环境调查,负责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到水利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支持乙方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要求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实施监理。4、根据“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环保设施设计和取土场、弃土场的设置及边坡防护等设计要求。5、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组织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水利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施工环境保护的规章和规定,依据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规范,全面履行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职责。2、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负责对本项目规定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进行全面踏勘,核对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的合理性,并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外出现的新污染源等情况及时报告甲方。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通过巡视、旁站等方式,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4、负责处理施工单位违反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不良行为;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53n5、乙方应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合同约定配备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制订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分工。6、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破坏事件,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53n4投标文件格式53n工程监理(合同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并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53n4.1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格式)致:(招标人全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工程名称)监理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元)的投标报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否则你方有权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时向你方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5、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组建现场监理机构进场,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完成监理任务,承担监理合同责任。6、随同本投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7、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年月日53n4.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全称):本授权书声明:我单位(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特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就(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说明: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责任方。53n4.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53n4.6资格文件4.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4.6.1单位名称通信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高级职称人员(人)监理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他(人)初级职称人员(人)近3年监理合同总价(万元)2007年1月1日以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填写本表,并注明联合体责任单位或成员单位。53n4.6.2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表4.6.2-1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等别(级)监理项目投资(万元)发包人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数量监理服务起止时间说明: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在200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2、本表应附有相应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等有关验收结论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4、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53n投标人获奖情况表4.6.2-2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日期获奖级别颁证单位说明:1、本表应附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获奖级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司局、厅、地市级。2、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53n4.6.3财务状况本次投标不作要求。4.6.4单位信用及诉讼情况说明200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派总监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4.6.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本次投标不作要求。4.6.6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详见表4.6.6-1和表4.6.6-2。53n表4.6.6-1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说明: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53n表4.6.6-2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监理专业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2008年1月1日以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本表应相应附有监理人员身份证、资格(注册、岗位)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53nn4.7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三、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服务方式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五、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境控制措施七、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八、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九、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十一、项目监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建议十二、后续服务的承诺66n4.8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序号名称备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监理资质证书副本3投标人堤坝监理业绩证明材料4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堤防监理业绩证明材料5主要监理人员资格(注册、岗位)证书满足最低要求6外地进浙单位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打印件浙江省内投标单位无需提供7法律文书(如有)8其他: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中涉及其它加分相关材料自行决定(如有)注:a、以上1-6项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原件,浙江省外投标人还须提供第6项,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b、其它材料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资格无效或相应内容评审时不得分。66n附件一技术文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66n附件二评标细则评标细则1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1.5《浙江省水利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浙水建[2006]68号)1.6本招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过程的保密3.1自开标至签订合同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或招标代表人、评标人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按规定从符合要求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专家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从专家人员中推举产生,并根据评标需要设置技术评审组、商务评审组。5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包括技术评审、资信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具体包括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5.1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主要考虑如下方面:1)投标人的监理能力,包括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总体实力、人力资源、已承担监理工程项目规模等级、优势条件等;66n2)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包括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具体措施、风险分析等;3)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4)为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试验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5.2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5.2.1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5.2.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合同条件编制,字迹和各种证件清晰可辨;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齐全,公章加盖齐全;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收到邀请通知的邀请投标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如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投标保证金;8)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按照投标须知第2.1.3.6项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5.2.3经初步评审,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符合要求。5.3详细评审5.3.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5.3.2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从资信、技术、商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5.3.3资信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主要考虑如下方面:1)投标人及项目总监资格;2)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及经验;3)监理机构组建,包括机构设置、专业配套、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以及主要监理人员资质情况等;66n5.3.4技术评审(1)评标委员会将针对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监理范围、服务内容和监理依据,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境控制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方案,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项目监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建议等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性程度分别打分。每一单项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统一确定类别,再在该类别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记名形式分别打分,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保留两位)。总得分为50分,未达到30分的,该评审不合格,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说明理由。5.3.5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报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如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将被拒绝。6算术性修正6.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6.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7.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对需澄清的问题的书面答复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细则》第6.1条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8评标方法8.1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三阶段评标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两阶段进行。首先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资信标、66n商务标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得分相同时,以技术分高者为先;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时,则以资信标得高者优先;当技术得分、资信标均相同时,抽签确定排序。8.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按照上述评标程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8.3评标委员会在集体评审的基础上,分别对所有进入技术、资信和商务评审的投标文件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8.4评分采用记名评分,评分表须经评标委员签名方为有效。评分表不得涂改,涂改的评分表作废处理,并更换新表。8.5每一位评标委员的评分结果应汇总形成综合评分统计表,并经所有评标委员核实后共同签名确认。8.6单项评分及综合评分的有效位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的取舍应遵循四舍五入规则。8.7技术标按所有评标委员的评分结果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和资信标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9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9.1技术标评分标准序号项目分值一类二类三类缺项1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53.5-5.02-3.5-0.5-202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53.5-5.02-3.5-0.5-203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服务方式53.5-5.02-3.5-0.5-20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32.0-3.01.0-2.00.5-1.005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32.0-3.01.0-2.00.5-1.006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境控制措施75.5-7.03.5-5.51.5-3.5066n7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2.0-3.01.0-2.00.5-1.008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32.0-3.01.0-2.00.5-1.009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64.0-6.02.0-401.0-2.0010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43.0-4.03.0-2.01.0-20011项目监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及建议32.0-3.01.0-2.00.5-1.0012后续服务的承诺32.0-3.01.0-2.00.5-1.00合计(分)509.2资信标和商务标评分标准9.2.1资信评审:业绩与企业资信共2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部分的评分依据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资料,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申报资料分类统计汇总:业绩与企业资信评分:序号项目分值最高分最低分备注业绩和资信、资源配置1投标人业绩和资质(1)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得3分;(2)投标人具有2003年1月1日以后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的单个施工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得3分。6642项目总监业绩和资历 :(1)总监具有2003年1月1日以后已完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的单个施工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每个的2分,最高得4分。44266n3人力资源配备 :(1)满足拟派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2)专业监理人员:增加水利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加3分,增加监理员1人加2分,最多加5分,上述人员不得重复、相互兼职;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须提供能反映专业的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分。10105合计(分)202011a、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监理合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等有关验收结论证明材料)。未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要求的工作内容的,不予考虑。b、人力资源得分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缺一不可: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注册、岗位)证书。涉及评标加分的相关内容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原件证明材料,否则相应内容不得分。9.2.2商务评审:商务标共30分。评标委员会应对技术、资信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对商务报价进行审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处理:①投标文件中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②投标报价不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范围内;商务标得分,报价等于17.3万的得0分,等于15.38万的得30分,中间按内插法计取。(结果保留2位小数。)商务标分=30-(投标报价-15.38)/(17.3-15.38)*3010评审意见10.1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书面提出评审意见。10.2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应详细说明评审、废标情况。10.366n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应按各投标人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列明各投标人技术评审得分、商务资信评审得分、综合评审总得分情况。10.4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意见。10.5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经所有评标委员签名有效。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应将评审意见及所有评审记录移交招标人。66n附件三中标通知书(格式)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中标通知书编号:致(中标人全称):(建设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后,现评标委员会评定,我方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请你单位按下述中标结果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批文招标方式工程招标内容承包合同概要中标价(元)总监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号码工期签约期限务必于年月日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备注招标人(公章)年月日招标办备案66n附件四履约保函以银行汇票形式直接存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66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