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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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法定代表人:彭志强(章)联系人:周财庆电话:0796-7628997编制时间:2008年12月1日编制单位: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3n目录第一卷商务文件…………………………………………………………21、招标公告………………………………………………………………32、投标须知………………………………………………………………63、评标办法………………………………………………………………164、专用合同条款…………………………………………………………245、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和压证承诺书……………………………296、工程量清单……………………………………………………………337、投标辅助资料…………………………………………………………37第二卷技术条款………………………………………………………4373n第一卷————————商务文件73n1招标公告73n招标公告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二、工程名称: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工程地点:安福县洲湖镇北山村境内。四、工程概况:北山水库位于江西省安福县洲湖镇北山村境内,赣江水系泸水支流肖河下游北山水上,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五、招标范围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等除险加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投资约200万元。七、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中央财政专项、省财政资金,资金到位。八、投标人资格及资格审查:1、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九、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可在吉安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安福县招标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止。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招标单位: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96-7628997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3n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96-8241518电子邮箱:yxzh2007@126.com本公告同时在吉安招标投标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和安福县招标投标网上公布。2008年11月24日73n2投标须知73n前附表工程名称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地点安福县洲湖镇北山村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08]170号设计单位吉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2008年12月底至2009年3月底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2.二级以上(含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投标保证金数额北山水库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到指定帐号。购买招标文件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和吉安招标投标网、安福县招标投标网上自行下载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自定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2日8:00—9:30招标答疑会1、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yxzh2007@126.com);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2日;3、招标人将于2008年12月14日前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招标投标网、安福县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答疑。投标文件份数每个标段: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地点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开 标 会时间2008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到位情况到位其他投标企业在交纳投标文件的同时:1、提交现金交纳资格审查招标资料费2000元的汇款票据随投标保证金一同缴入指定帐号。2、提供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式两份),与招标文件同时递交。73n一、总则1、招标范围1.1、工程项目名称: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2、工程说明: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1.1节和第1.2节。1.3、预计工期:90日历天。2、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省财政资金。3、投标人的资格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原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①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⑥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⑦73n投标企业有自2003年1月1日至今在本省范围内完成的小(1)型及以上水库且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除险加固类似工程经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分部工程验收材料(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⑧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并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废标处理。(3)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公司经营状况良好(4)施工设备:有相应的施工设备(5)主要人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3.3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将不予考虑。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标段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1除按第1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2任一投标人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7、其它7.1、根据吉府办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对中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制,期间由吉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押证管理。73n7.2、业主有权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进行变更的权利,由此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不影响招标文件的效力。7.3、工程量清单内未含工程项目的单价确定为2006年水利水电定额。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在招标期内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评标办法4)专用合同条款5)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6)工程量清单7)投标辅助资料8)技术条款9、招标文件的答疑9.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可在2008年12月12日以前以电子版本形式发往招标人信箱(yxzh2007@126.COM)。9.2招标人的答疑于2008年12月14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招标监督平台及吉安招标投标网、安福县招标投标网”予以解答。10、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刊登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招标监督平台、吉安招标投标网、安福县招标投标网”,各投标人应及时到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73n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报价书;(2)授权委托书;(3)压证承诺书;(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单价分析表;(6)投标辅助资料;(7)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如资格审查材料、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书、分部工程验收材料等)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12.2中标人的投标单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12.3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其间不调价。1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若投标人未按此规定办理,招标人可在澄清阶段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具体修改办法,并按承诺的总报价修改各项目报价。12.5不允许任一投标单位在同份投标文件中出现不相同的两个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有效期13.1投标文件自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3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3.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73n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14条的规定仍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以到帐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万元及招标资料费贰仟(大写)元;以转帐方式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与“缴交XX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字样)。户名: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福县支行;帐号:1509216109021952658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开标时应同时提交投标人的进帐票据原件和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票据(原件),未按上述规定递交者,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1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但招标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14.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7条规定的履约担保金。1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5.1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6、现场察勘16.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自理。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7.1投标人应按第1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7.273n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1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批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的工程名称及其编号(如果有);(3)在2008年12月22日9:30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8.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在2008年12月22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厅。投标文件应面交。19.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0、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1.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和评标73n22、开标22.1招标人将于2008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在安福县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参与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要求每个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人(含两人)参加。若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议或出席人证件不全,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2.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3、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以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不得修改投标人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答复不能修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25、评标办法:具体细则见第3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控制价A值:北山水库:2583888元;六、中标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7、中标公示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核资格审查条件和投标文件内容,复核属实即确定为中标人,复核不属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对第二中标排序人进行考察(含实地考察),依次类推。28、中标通知28.1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发任何通知和解释。73n28.3发中标通知前,招标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29、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提供方式为现金或转帐。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30.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14.3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到其投标保证金。30.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的赔偿金。31.1招标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1.2需缴纳的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得单独列项目。73n3评标办法评标办法73n一、评标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赣水招字[2008]8号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之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分四阶段进行评审:①商务报价;②资格后审;③技术标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标详细评审。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吉安分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排序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一)商务报价1、合理低价期望值K值为:0.950、0.955、0.960、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之一,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2、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启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宣读其投标报价.(二)资格后审(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1、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①有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④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⑤73n有拟投入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及本人身份证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符合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招[2008]9号文或赣建建[2008]13号文的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如为聘用人员,须提供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⑥非本省及本省非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⑦投标企业有自2003年1月1日至今在本省范围内完成的小(1)型及以上水库且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除险加固类似工程经历,并达到合格及以上(含合格)质量标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分部工程验收材料(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⑧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上汇出。同时出具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⑨未被取消本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的。⑩本工程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须提供的原件,署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后用档案袋装好,并提供二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合格)。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本次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也不参与评标。(三)技术标符合性评审:(1)评审主要内容:①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73nA.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B.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C.按规定提供了资格审查条件的证件、材料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投标保证金;③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④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承诺压证上岗;⑤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⑥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⑦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i: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73n(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按废标处理。(四)商务标详细评审报价得分为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100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认为漏项报价已含在其它项目中。1、评标总价的确定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控制价A值:2583888元。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0.9A至0.98A。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计零分。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评标总价C=(A+B)/2×K。B值按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价计算,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B值计算。K值为合理低价期望值,K为0.950、0.955、0.960、0.965、0.970、0.975、0.980,七个数之一,在开标现场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2、复核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投标人报价时将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逐项复核.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公布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变,直接进入有效报价平均值(B)的计算,若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委员会复核的报价不一致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修正为复核报价,并按投标人的复核报价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每项复核报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的绝对值之和除以评标总价,按每误差1%扣除投标人报价部分分值3分(采用直线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按投标复核报价计算报价得分高于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时,则仍按投标人未修正报价计算得分(即两者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小值).3、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①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等于1时,该报价得满分100分;②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大于1时,每高1%扣5分,直到扣完报价得分为止;③复核报价与评标总价之比小于1时,每低1%扣2分,直到扣完该报价得分为止.报价计算采用内插法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73n1、控制单价分值的计算投标人投标单价均应在相应主要控制单价的0.9~0.98倍值范围内,否则在投标人报价得分中每一项扣0.5分。本工程所列项目的单价均为控制单价。注:当第一中标排序人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前,投标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当场随机抽取确定最终第一中标排序人。北山水库主要控制单价表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主要控制单价(元)备注一大坝加固   ㈠坝顶   1C20砼路面m3299.56 2石灰水泥水稳层路基m3189.07 3C15砼肩梁m3282.07 4沥青杉板m276.80 5沥青砂板m275.00 ㈡上游坡   1土方开挖m38.98 2清淤m311.15 3砂砾石开挖m39.65 4护坡块石拆除m316.65 5护坡基座土方开挖m38.98 6粘土斜墙填筑m332.32含料场征地费及补偿费7C15砼护坡基座m3271.86 8C15砼预制块护坡m3369.68采用塑模9砂卵石垫层m3103.44 10预制块φ80PVC排水管m25.00 11土工布m25.82 ㈢下游坡   1坝坡面清杂清理m23.50 2土方开挖m38.98 3干砌石拆除m316.65 4草皮护坡m28.54 5C15砼排水沟m3279.37 73n6C15砼台阶m3255.80 7台阶C10砼垫层m3249.77 8排水棱体m3101.04 9M7.5浆砌石墙m3191.99 ㈣主坝观测   1测压管m200.00 2测压管孔口保护装置个50.00 3量水堰C15砼m3271.86含量水设施4水位尺m40.00 ㈤施工围堰   1围堰及排水设施项50000.00总价包干二溢洪道加固   1土方开挖m38.98 2石方开挖m324.72 5土方回填m39.58 6C15砼边墙m3301.20 7C15砼底板m3280.86 8C25砼底板m3319.43 9C25砼堰m3315.48 10C25砼挑流鼻坎m3319.43 11C20砼桥梁板及栏杆m3620.00 12C20砼桥墩m3326.51 13C15埋石砼挡墙m3268.38 14C15埋石砼回填m3239.93 15沥青杉板m276.80 16φ50PVC排水管m20.00 17砼拆除m386.68 18浆砌石拆除m341.32 19土工布m25.82 20砂卵石反滤垫层m3103.44 21透水软管m10.00 22φ25锚筋根74.61长2.5m23钢筋制安t5794.33 24M7.5浆砌石墙m3191.99 三输水涵洞   1环氧砂浆补强m3200含分缝处理3启闭房m2600 73n4砼凿除m3200.95 5砼凿毛m26.13 四金属结构   1检修闸门t10788.05 2拦污栅栅体t9991.10 总计 73n4专用合同条款73n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合同条件》第2版(2000年版)。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款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词语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招标人是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4)监理人是吉安市吉泰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北山水库1)大坝加固、2)隧洞进口加固、3)溢洪道加固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4、招标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4提供施工用地招标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6、履约担保73n6.1履约担保证件原条款取消,改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供壹拾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本款(2)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批准(注: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2)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时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招标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9、图纸9.2施工图纸本款(1)条取消,改为: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后3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3套施工设计图纸。11、分包本款改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本款第(1)、(2)条取消。18、工程开工和完工18.1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签订合同5日内发出开工通知。18.4完工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北山水库为90日历天。20、工期延误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本款第(1)条末“73n若招标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招标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取消。本款第(3)条中“与招标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改为“与招标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条末增加:逾期完工违约金额为每天1000元,但赔偿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10%。如果超过拖期赔偿金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或区段工程时,业主有权安排其他承包人承担全部剩余工程,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21、工期提前21.1承包人提前工期承包人提前工期奖为0%。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招标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29、文明施工29.1治安保卫本款第(1)条取消,第(2)条改为:招标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29.2施工安全本款第(3)条取消。31、计量本款31.5条取消。32、预付款第32、33、34、35.2、36.3通用条款取消合并改为:工程开工后,业主不支付开工预付款(或业主不支付动员预付款),工程款以当月完成并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为基数,按80%的比例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余10%保留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保留金10%由业主退回给施工单位。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第37.1、37.2、37.3、37.4、37.5、38通用条款取消73n合并改为: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单价不因国内规定的原材料、劳务工资、法规变更或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任何事项的价格涨落而调整。承包人工期延误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也不予以调整。39、变更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第(1)条第2)小点改为:无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均需经过监理人的指示。39.7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本条款改为: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无论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额是否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均不进行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单价调整。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48.1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缺陷期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50.4第三责任险(包括招标人的财产)缺陷期内第三责任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且费用自理。如承包人没有办理此项保险,又未按规定补救时,不免除承包人在责任期内的责任。53、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壹年。61、保密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73n5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和压证承诺书73n5.1 投标报价书投 标 报 价 书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书,我方出具人民币万元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你单位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另选中标人。4.若我方中标:(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地址:电话:电传: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73n5.2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兹委托(姓名)(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的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未尾所示,特此证明。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年月日73n5.3 压证承诺书压证承诺书安福县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若我方中标,我单位愿意按吉府办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将参与该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关证件交于吉安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实行压证管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地址:电话:电传: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73n6工程量清单73n6.1 说明6.1.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6.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6.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价格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1.4投标人投标时,其工程险的保险金额可暂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不包括备用金以及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加%附加费,其保险费率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元,其保险费率为%。上述两项保险费分别填写在工程量清单内该两项各自的合价栏内。施工设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48条和第49条的规定自行测算,并摊入有关项目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有关上述四项保险费的计量和支付办法规定在《技术条款》内。6.1.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6.1.6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6.1.7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有关部分。6.1.8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应由招标人填写,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使用。6.1.9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6.1.10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73n北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大坝加固   ㈠坝顶   1C20砼路面m3143 2石灰水泥水稳层路基m3143 3C15砼肩梁m352 4沥青杉板m26 5沥青砂板m225 ㈡上游坡   1土方开挖m31400 2清淤m31170 3砂砾石开挖m32590 4护坡块石拆除m31438 5护坡基座土方开挖m3143 6粘土斜墙填筑m334200含料场征地费及补偿费7C15砼护坡基座m3119 8C15砼预制块护坡m3830采用塑模9砂卵石垫层m31245 10预制块φ80PVC排水管m30 11土工布m2150 ㈢下游坡   1坝坡面清杂清理m21859 2土方开挖m348 3干砌石拆除m346 4草皮护坡m21507 5C15砼排水沟m379 6C15砼台阶m362 7台阶C10砼垫层m356 8排水棱体m3293 9M7.5浆砌石墙m315 ㈣主坝观测   1测压管m162 2测压管孔口保护装置个8 3量水堰C15砼m32.3含量水设施4水位尺m32 ㈤施工围堰   73n1围堰及排水设施项1总价包干二溢洪道加固   1土方开挖m351 2石方开挖m31916 5土方回填m3467 6C15砼边墙m316 7C15砼底板m351 8C25砼底板m3221 9C25砼堰m388 10C25砼挑流鼻坎m3177 11C20砼桥梁板及栏杆m345 12C20砼桥墩m354 13C15埋石砼挡墙m3407 14C15埋石砼回填m3353 15沥青杉板m246 16φ50PVC排水管m236 17砼拆除m3202 18浆砌石拆除m3372 19土工布m275 20砂卵石反滤垫层m389 21透水软管m155 22φ25锚筋根59长2.5m23钢筋制安t8.32 24M7.5浆砌石墙m325 三输水涵洞   1环氧砂浆补强m3230含分缝处理3启闭房m225 4砼凿除m34 5砼凿毛m238 四金属结构   1检修闸门t1.1 2拦污栅栅体t0.7 总计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3n7投标辅助资料73n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通信代码电话传真网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中注册建造师(人)固定资产(万元)高级职称人员(人)流动资金(万元)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名称初级职称人员(人)帐号技术(人)最近3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__年(另附表)__年__年__年__年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3n7.2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3n7.3单价分析表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每种单价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单价分析表项目序号: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定额编号:________单价:________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3n7.4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每个人员单列一表)1.姓名:________2.出生年月:________3.学历:________4.专业:________5.职称:________6.施工经历(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从事该工程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6)担任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中标后拟安排在本工程担任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注:主要人员指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和关键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3n7.5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制造厂名购置年份已使用台时数检修情况现在何处进场时间注:1.计划购买或租租赁的设备可在“现在何处”栏内说明。2.投标人购进的二手设备和租赁的设备,均应注明已使用的台时数以及检修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3n第二卷————————技术条款73n1一般规定1.1说明1.工程概况(北山水库标段)北山水库位于江西省安福县洲湖镇北山村,距安福县城约39KM,距洲湖镇约10KM,坝址坐落在泸水河支流肖河下游北山水,地理位置为东径114°29‘10“,北纬27°13’50”,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2KM2,总库容372万M3(本次复核),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实际灌溉面积为0.7万亩,发电装机240KW,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发电等综合效益的小(一)型水库。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5级,水库正常蓄水位213.5M(黄海高程,下同),相应库容278万M3;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15.85M,相应库容340万M3,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16.94M,相应库容372万M3。工程于1966年9月动工兴建,1967年4月开始部分农田受益,后经过多次续建、加固达到现有规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输水涵洞、电站等。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216.92m-217.21m,最大坝高为34.00m,坝顶宽5.7m—5.8m,坝顶长127.97m。上游坝坡设有三级马道,坡比为1:2.04—1:2.59,在高程212.72m以下设有干砌块石护坡;下游坝坡设有三级马道,坡比为1:1.52—1:2.63,在高程210.19m以下为堆块石护坡,以上为草皮护坡;下游坝脚设有排水棱体,棱体顶高程186.00m,顶宽3.69m,内、外坡比为1:1.9。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岸,全长191.27m,由进口段、溢流堰、渐变槽、陡槽段、消能设施、出水渠组成。进口段长6m,底板未衬砌;折线型实用堰堰顶高程为213.50m,堰顶厚度0.8m,堰高0.4m,堰宽30m;渐变槽长26.1m,宽度由15.83渐变至13.5m,纵坡i=0.023;陡槽段长12.4m,宽13.5m,纵坡i=0.826,溢流堰、渐变槽及陡槽段底板均为岩石平整开挖,面浇3—5cm厚砼;采用挑流消能,其后接出水渠左侧为土质边坡,右侧为浆砌石边墙。坝下输水涵洞位于大坝左端,全长142m。进口段长15m,进口底高程为186.00m,接25m拱涵和90m隧道,出口段12m为拱涵。浆砌石拱涵断面尺坟1.2m*1.6m(宽*高,下同),拱圈为半圆形,厚35cm,直墙高1m,厚65cm,底板厚20cm。隧洞只衬砌15m,断面尺寸为1.2*1.3m,顶拱中心角为106°,直墙高1m,顶拱及直墙衬砌厚20cm。隧洞只衬砌15cm,底板厚10cm。在桩号+072m设一竖井,断面尺寸1.5*1.5m,在高程184.50—195.00M,岩质段采用30cm厚素砼衬砌;在高程195.00—216.96m坝体段采用钢筋砼衬砌,衬砌厚由0.3m逐段变至0.2m,竖并内设一平板钢闸门,由一台手摇式启闭机控制。坝后设有一电站,装机容量1*240KW。水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下游有洲湖镇政府及12个村庄,人口1.5万人,农田1.8万亩及分—文铁路(距离8KM)、安一永公路(距离8KW)等重要设施。2.1水文2.1.1流域概况北山水库位于安福县洲湖镇北山村,坝址坐落在泸水河支流肖河下游北山水,地理位置东径114°29′10″,北纬27°13′50″,流域形状呈桑叶形,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2.0KM2,水库上游约1.0KM高山陡峻,高程一般在500—600m,最高山峰高程785.3m,森林茂密,水库两侧为小灌木枢。2.1.2气象特征73n流域内气候温和、雨量弃沛、四季分明,为冬冷、春寒、秋干气候。安福县气象站统计:历年平均气温17.7°C,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7C,极端最低气温-8.3C,全年最多风向为北风,多年平均最大风速为12m/s,最大风速18m、s,多年分配以7—8月最高,约占全年的50%。多年平均降雨量约1470mm,最大年降雨量为2218MM,最小年降雨量为953mm,历年平均径流深800mm。流域洪水由暴雨形成2.1.2坝址区工程地质条件坝址处河床甚窄,宽约10—12m,地面高程183—184m,河谷呈“Ⅴ”字型。两坝肩山体较为宽厚,左坝肩为一突出剥蚀山丘,丘顶高程约231—235cm,山坡较陡,坡角40—50;右坝肩为剥蚀山丘,丘顶高程约为258.40m,山坡较陡,坡角30—40;坝址岸大部分基岩裸露,为岩质边坡,岩体一般呈强风化状,仅山顶及坡麓零星分布有第四系残坡积层,厚0.5—1.5m。岩层走向与库岸斜交,岸坡处自然稳定状态,地表植被较茂密。现场勘察,坝址区未见不良物理地质现象,近坝库岸基本稳定。坝址区地下水有两种类型,一是孔隙潜水;二是裂隙潜水。据水质分析报告,库水对砼具溶出型中等腐蚀,地下水具溶出型中等腐蚀、碳酸型弱腐蚀。2.2.3天然建筑材料本工程所需粘寺斜墙寺料可洲湖镇附近料场开采,储量及质量可满足工程要求,工程所需的砂石料向商品料场购买,储量及质量可满足工程要求,运距15km,块石料场选择在距北山水库灌区拦河陂上游约500m西侧山体处,质量及储量应都可满足设计要求,交通运输不便,需新修2km上坝公路,运距4KM。1.2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1.2.1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北山水库标段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包括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涵洞加固。1.3招标人提供的图纸1.3.1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1)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地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7天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1.3.2设计修改(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按上述第1.3.1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7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2)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73n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1.3.3图纸的份数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3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或签名,无监理人盖章或签名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1.4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提供一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安排,报送监理人审批。1.5临时设施1.5.1施工交通(1)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因工程施工需要的临时道路,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维护,以及为满足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而必须采取的临时加固和加扩措施。(2)承包人修建道路不应危害临近道路两侧的农田和农舍,维护好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3)合同承包人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等,应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和监理人使用。1.6计量和支付承包人为进行施工准备所需的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等费用,均视为已分摊在各项目的工程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土方开挖工程2.1土方明挖2.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基础开挖、土料场、砂砾料场、公路、房屋基础以及其他监理人指明的土方明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边坡观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2)本章不包括膨胀性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特性的土方工程。2.1.2承包人的责任73n(1)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到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在该开挖工作开始前以书面方式报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必须注意保持永久开挖边坡稳定,规定开挖线以外增加的开挖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招标人不予另行支付。(3)在施工前,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有孤石、崩塌体等,应事先作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4)修建施工区内专用公路的土方明挖工程,除遵守本技术条款外,还应按监理人指定的有关行业规范执行。(5)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时,就按有关规定安设足够的照明。2.1.3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4)《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GBJ213—83(5)《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2.2土方开挖2.2.1土方定义(1)本章所指土方系指人工填土、表土、黄土、砂土、淤泥、黏土、砾质土、砂砾石、松散坍塌体及软弱的全风化岩石,以及小于或等于0.7M3的孤石或岩块等,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2)土方明挖分为一般明挖和沟槽开挖。一般明挖系指施工图纸标明的、并需运用小型土方开挖器具或人工进行的小断面局部开挖。2.2.2校核测量73n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调节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核测。2.2.3临时边坡的稳定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开挖。对承包人自行确定边坡坡度、且时间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经监理人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2.2.4坝基和岸坡开挖(1)土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形成积水。(2)土石坝基和岸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应保留保护层。(3)土石坝坝肩岸坡的风化岩块、坡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清理,并应在填筑前完成,禁止边填筑边开挖。清除出的废料,应全部运出坝基范围以外,堆放在监理人指定的场地。2.2.5弃土的堆置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必须在边坡上部堆置弃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并经监理人批准。在冲沟内或沿河岸岸边弃土时,应防止山洪造成泥石流或引起河道堵塞。2.2.6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2.2.7边坡面渗水排除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承包人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2.2.8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宜在解冻后进行。2.2.9开挖线的变更(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土方明挖及基础准备所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设计修改图纸执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2)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应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开挖费用应由承包人计入报价,招标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73n2.3质量检查和验收2.3.1土方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部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3.2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2.3.3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主体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3.3.1主体工程开挖基础面检查清理的验收(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3)本款规定的基础面检查清理与坝体(或砌体)填筑前的基础清理作业是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2.3.3.2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2.3.3.3坝体(或砌体)填筑前基础面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按本章第3.3.3.1款对基础面进行检查清理后,应保证基础面无积水或流水,不使基础面土壤受扰动。(2)作为永久建筑物土基的基础开挖面,在坝体(或砌体)填筑前应清除表面的松软土层或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2.4计量和支付(1)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73n(2)场地清理工作内容,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3)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人复核,并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人签认。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是的每立方米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办理。(6)除施工图纸中标明或监理人指定作为永久性排水工程的设施外,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3土方填筑工程3.1说明3.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碾压式的土坝(堤)、土石坝等的坝体,以及土石围堰堰体和其它填筑工程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方料物平衡;坝料开采、加工和运输;各种坝料(含斜墙、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等)的填筑、碾压和接缝处理;排水设施和护坡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3.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本章第3.1.1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承包人应结合本工程土、料场的统一规划,对开采和填筑的料物进行合理的平衡,保证填筑工程供料的连续和均衡。若供料不当,导致土方填筑施工受阻,其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1.3完工验收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土石方填筑工程(包括填筑体防渗结构)竣工图;(2)土石方填筑工程基础地质编录资料;73n(3)土石料填筑和防渗结构的试验检验和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4)各土石方填筑体的材料填筑质量和防渗结构施工质量报告;(5)施工期的观测成果;(6)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8)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3.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2)《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3)《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5)《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6)《土工试验规程》SD128-87。3.2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平衡3.2.1选定土石方填筑料开采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所需土料的使用要求及合同提供的料场资料进行料场复查和料场规划,结合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选定各种土石料场开采区(包括工程开挖料利用)。3.2.2土石方填筑料物的开采和平衡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选定的土石料场开采区,做好土石料开挖和工程填筑计划的平衡,在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列出详细的土石方填筑料物的开采和填筑的平衡计划,以确保土石方填筑工程供料的可靠性和均衡性。3.3土石方填筑的现场生产性试验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指示,在选定的料场开采区开挖坝料,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仿的以下各项现场生产性试验,并将试验成果确定填筑施工参数,试验成果报告应报送监理人。3.3.1土料的开采、混合和碾压试验(1)土料碾压试验应进行铺土方式、铺土厚度、碾压机械的类型及重量、碾压遍数、填筑含水量、碾压前后的砾石含量(对风化土料)、压实土的干密度、渗透系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等试验。73n(2)土料碾压试验后,应检查压实土层之间以及土层本身的结构状况。如发现疏松土层、结合不良或发生剪切破坏等情况,应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3)碾压试验应进行心墙或斜墙土料与反滤层、反滤层(或混凝土面板的垫层)与过渡层、过渡层与坝壳(或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主堆石区)堆石料之间的填筑程序、压实方法等试验。3.4坝料开采3.4.1土料开采3.4.1.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料场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和深度进行心墙或斜墙土料(或风化土料及基础接触带纯黏土料)的开采。3.4.1.2开采土料前的准备工作(1)对选定的开采区划定界线,并埋设明显的界标;(2)完成规定的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工作。3.4.1.3土料开采和堆存(1)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批准的料场开采范围和开采方法进行开采;(2)风化料开采过程中,应使表层坡残积土与其下层的土状和碎块状全风化岩石均匀混合,并使风化岩块通过开采过程得到初步破碎;(3)用于坝体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砼和灌浆工程中的砂砾料,应按GF-2000-0208技术条款相关规定的不同使用要求,进行开挖、筛分、冲洗和分类堆存。3.5坝料制备和加工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措施以及现场生产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坝料制备和加工。3.5.1黏性土料土料开采,除应遵照本章3.4.1条的规定外,应在料场严格控制上坝供土料的含水量。当料场土料的天然含水量大于或小于施工填筑含水量时,应根据土料开挖方式、装运卸流程以及气象等条件对料场土料含水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以翻晒或加水为主。一般情况下,料场土料含水量约大于坝面填筑含水量的2%~3%为宜,具体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3.5.2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1)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可由天然砂砾料中筛选而得,亦可用开采的石料人工轧制而成。加工后的成品料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的规定。(2)经加工的各种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超径颗料含量不应大于3%,逊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0%。加工好的反滤料中小于0.1m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5%。73n(3)加工用作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和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垫层的材料,除应按本章第10.5.3条(2)项的要求执行外,小于0.1mm的颗粒含量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控制。(4)加工好的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杂,并应防止分离。否则,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舍弃或进行处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3.6坝料运输3.6.1运输设备(1)坝料上坝应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因施工需要而改用其它方式运输时,承包人应经过论证,并提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2)运输土料、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使用的车辆应相对固定,并经常保持车厢、轮胎的清洁,防止残留在车厢和轮胎上的泥土带入清洁的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的料源及填筑区。3.6.2运输措施(1)土料运输应与料场开采、装料和坝面卸料、铺料等工序持续和连贯进行,以免周转过多而导致含水量的过大变化。(2)运输土料、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使用的车辆应相对固定,并经常保持车厢、轮胎的清洁,防止残留在车厢和轮胎上的泥土带入清洁的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和堆石料的料源有填筑区。(3)监理人认为不合格的土料、反滤料(含垫层料、过渡料)或堆石料,一律不得上坝。3.7坝体填筑3.7.1说明(1)本节所述的坝体填筑适用于本章第3.1.1条所示范围内各种土石坝坝型的土石方填筑。(2)施工图纸所示的坝体填筑尺寸应是已考虑了沉陷影响后外形尺寸和高程。3.7.2坝体填筑前的准备(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完成土石方填筑部位的基础清理和排水工作。(2)在坝基最终开挖线以下的所有勘探坑槽和平洞,均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回填密实,防渗帷幕线附近的勘探钻孔亦应予以封堵。73n(3)坝体填筑部位的全部基础处理工作,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完毕。土石坝的基础应符合SDJ213—83第4章的要求。(4)坝体填筑的基础,应由监理人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5.1款以及本技术条款第3.7.3条和第4.7节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坝体填筑。(5)坝基中布置有观测设备时,承包人应在观测设备埋设完毕,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坝体填筑。3.7.3反滤层过度料填筑(1)反滤层的位置、尺寸、材料级配、料径范围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2)在反滤层(含垫层)与基础和岸边的接触处填料时,不允许因颗粒分离而造成粗料集中和架空现象。(3)反滤层(含垫层)与相邻层次之间的材料界线应分明。分段铺筑时,必须做好接缝处各层之间的连接,防止产生层间错动或折断现象。在斜面上的横向接缝应收成缓于1∶2的斜坡。3.8粘土斜墙填筑3.8.1粘土斜墙土料及填筑要求:(1)参透系数:K<1×10-5cm/s;(2)有机质含量(按质量计)≤2%;(3)水溶岩含量(指易溶盐和中溶盐,按质量计)≤3%;(4)用于填筑防渗体的砾石土,粒径大于5mm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50%,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0mm或铺土厚度的2/3,0.075mm以下的颗粒含量不应小于15%。填筑时不得发生粗料集中架空现象;(5)粘性土填筑的压实度不小于0.96;(6)坝料的填筑干密度应满足设计要求。3.9质量检查和验收3.9.1土石方填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3.9.1.1土石方填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填筑前用于计量的地形平、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2)填筑前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3)现场生产性试验选定的施工碾压参数及其各项试验成果的检查和验收。3.9.1.2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以下各项土石方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和检验:73n(1)在土料场,对防渗土料的含水量和粘土含量进行检查;在石料场,对石料质量和尺寸外形进行检查;在反滤料(垫层料、过渡料)加工场,对成品料的颗粒级配、含泥量、软弱颗粒含量和形状等进行检查。(2)除按设计要求对坝体的填筑面的各项施工工艺和参数进行检查外,还应对防渗土体的干密度和含水量、砾质土颗粒级配、反滤料(垫层、过渡层)和堆石体的土密度、空隙率和颗料级配等进行抽样检查。(3)对坝体每一层填筑面,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5条和本章4.3节的规定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3.9.2完工验收土石方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提交完工验收资料。3.10计量和支付(1)坝体填筑最终工程量的计量,应按本章第4.3.1条(2)项和施工图纸所示各种填筑体的尺寸和基础开挖清理完成后的实测地形,计算各种填筑体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各种坝料填筑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2)各种坝料填筑的立方米单价中,已包括填筑所需的料场清理、料物开采、加工、运输、堆存、试验、填筑、土料填筑过程中的含水量调整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3)承包人进行的料场恢复所需的费用及改变料场所引起的单价变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有关坝料的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4)现场生产性试验所需的费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有关坝料的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4砌体工程4.1说明4.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批示的各类砌石工程建筑物,其工程项目包括坝、引水渠道、道路、桥涵、挡墙、护坡和排水沟等建筑物的浆砌石、干砌石、小骨料混凝土砌石体和砌砖等工程。4.1.2承包人的责任73n(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负责砌体材料的修琢加工、砌筑、基础和场地清理排队水、材料的试验和供应、设备的配置和维修、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等工作,以及提供为完成上述砌体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等。(2)承包人应负责砌体工程胶凝材料(如水泥砂浆、小骨料混凝土)的试验工作,择优选定其配合比、稠度,并应达至施工图纸要求的强度。(3)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砌体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工艺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施工。4.1.3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3)《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84;(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4.2砌石工程4.2.1材料4.2.1.1砌石(1)砌石体的石料应采自施工图纸规定或监理人批准的料场,石料的开采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砌石材质应坚实,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用于浆砌石的石块,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cm。4.2.1.2砂、砾石(1)砂和砾石的质量应符合SDL120—84表2.1.2和表2.1.3的规定。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采用的砂料,要求料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砌筑毛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5mm;砌筑料石砂将的砂,最大料径不大于2.5mm。(2)小骨料混凝土采用二级配,砾石料径为5~20mm及20~40mm。4.2.1.3胶凝材料(用于砌筑工程的水泥砂浆和小骨混凝土)(1)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承包人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人批准。(2)拌制胶凝材料,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砾石为±3%;水、外加剂为±1%。4.2.2浆砌石体砌筑73n4.2.2.1一般要求(1)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2)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3)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GB50203—98表中的规定。4.2.2.2浆砌石挡土墙(1)本条款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排水沟、溢洪道加固工程中的块石挡土墙。(2)采用块石砌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挡土墙应采用同皮内丁顺相间的砌筑形式,当中间部分用毛石填筑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2)砌筑挡土墙应按监理人要求收坡或收台,并设置伸缩缝和排水孔。4.2.2.3养护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间应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养护时间:水泥砂浆砌体一般为14天,混凝土砌体为21天。4.2.3水泥砂浆勾缝防渗(1)采用料石水泥砂浆勾缝作为防渗体时,防渗用的勾缝砂浆应采用细砂和较小的水灰比,水灰比控制在1:1至1:2之间。(2)防渗用砂浆应采用32.5#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3)清缝应在料石砌筑24h后进行,缝宽不小于砌缝宽度,缝深不小于缝宽的2倍,勾缝前必须将槽缝冲洗干净,不得残留灰渣和积水,并保持缝面湿润。(4)勾缝砂浆必须单独拌制,严禁与砌体砂浆混用。(5)当勾缝完成和砂浆初凝后,砌体表面应刷洗干净,至少用浸湿物覆盖保持21天,在养护期间应经常洒水,使砌体保持湿润,避免碰撞和振动。4.2.3干砌石体砌筑4.2.3.1一般要求(1)干砌石使用材料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批示采用料石或毛石砌筑料。(2)石料使用前表面应洗除泥土和水锈杂质。(3)干砌石砌体铺砌前,应先铺设一层厚为100~200mm的砂砾垫层。铺设垫层前,应将地基平整夯实,砂砾垫层厚度应均匀,其密实度应大于90%。4.2.3.2干砌石护坡73n(1)坡面上的干砌石砌筑,应在夯实的砂砾石垫层上,以一层与一层错缝锁结方式铺砌,砂砾垫层料的粒径应不大于50mm,含泥量小于5%,垫层应与干砌石铺砌层配合砌筑,随铺随砌。(2)护坡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大于25mm,砌石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3)砌体外露面的坡顶和侧边,应选用较整齐的石块砌筑平整。(4)为使沿石块的全长有坚实支承,所有前后的明缝均应小片石料填塞紧密。4.3质量检查和验收4.3.1原材料的质量检查(1)砌石工程所用的料石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按照有关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和外形尺寸的检查。(2)用于砌石的水泥、水、外加剂以及砂和砾石等原材料应按监理人指示及按照有关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4.3.2浆砌料石和毛石砌体质量检查(1)外观检查:砌体砌筑面的平整度和勾缝质量、石块嵌挤的紧密度、缝隙砂浆的饱满度、沉降缝贯通情况等的外观质量检查。(2)排水孔的城度和阻塞情况检查。(3)料石和毛石砌筑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检查:其检查方法按GB50203—98表中的规定执行。4.3.3干砌石护坡质量检查(1)外观检查:与本章第4.3.1(1)项的检查内容相同。(2)砌筑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4.4计量和支付(1)砌石体和砌砖体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或经监理人批准实施的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2)砖石工程砌体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胶凝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材料的加工、砌筑、试验、养护、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砌筑体每立方米单价中。(3)钢筋预埋件以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的钢筋下料总长度折算为重量,以吨(t)为单位计量,并按投标报价相关水平分析的每吨单价进行支付。73n(4)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应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5混凝土工程5.1说明5.1.1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泄水、引水等的永久工程建筑物以及施工导流工程等临时建筑物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5.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骨料系统的开采和生产、预冷、运输以及试验检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辅助设施;(2)承包人应负责进行各种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冷却、抹面、养护、维修和取样检验等全部混凝土施工作业,以及为浇筑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3)负责提供模板的材料以及进行工程所需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维修和拆除;(4)负责提供止水和止浆、施工缝、膨胀缝、收缩缝、控制缝等所需的材料及制作、安装和施工;(5)负责提供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和锚筋材料及其制作、运输和安装;(6)负责提供混凝土接缝灌浆的材料和设备以及浆液配合比的试验并完成接缝灌浆工作;(7)负责提供混凝土表面保护所需的材料和有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制作、安装。5.1.3引用标准和规范(1)《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2)《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3)《热轧钢筋》GB1499-84;(4)《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6)《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8)《水土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9)《水土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73n5.2钢筋5.2.1说明(1)承包人应负现钢筋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保管,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对钢筋进行进厂材质检验和验点入库,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参加检验和验点工作。(2)钢筋作业包括本技术条款规定的钢筋、钢筋网、钢筋山脚架和锚筋等的制作加工、绑焊、安装和预埋工作。(3)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它种类的钢筋替代施工图纸中规定的钢筋,应将钢筋的替代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5.2.2钢筋的材质(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石英钟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伯(含屈服点,搞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级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规范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5.2.3钢筋的加工和安装(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Ⅲ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2)冷拔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搞拉强度不得低于施工图纸的要求。(3)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73n5.2.4计量和支付(1)钢筋:按本全同施工图纸配置的钢筋计算,每项钢筋以监理人批准的钢筋下料表所列的钢筋直径和长度换算成重量进行计量。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设置的架立筋,在切割、弯曲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不予计量,各项钢筋分别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吨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钢筋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存、安装、试验 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全部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5.3普通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5.3.1配合比(1)各种不同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SD105—82有关规定执行。(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28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的配合比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3)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要改变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人批准。5.3.2混凝土取样试验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按SD105—82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批示在出机口和浇筑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试验,并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1)选用材料及其产品质量证明书;(2)试件的配料、拌和和试件的外形尺寸;(3)试件的制作和养护说明;(4)试验成果及其说明;(5)不同水胶比与不同龄期的混凝土强度曲线及数据;(6)不同掺和料掺量与强度关系曲线及数据;(7)各种龄期混凝土的容重、搞压强度、搞拉强度、极限拉伸值、弹性模量、泊松比、坍落度和初凝、终凝时间等试验资料。5.3.3拌和(1)承包人拌制现场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现场试验室提供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73n(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采用固定拌和设备,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所有的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准确,其称量偏差不应超过SDJ207—82第4.3.2条的规定,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定期校核称量设备的精度。5.4预留孔混凝土(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在混凝土建筑物中预留各种孔穴。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或安装作业所需预留的孔穴,均应在完成预埋件埋设和安装作业后,由承包人负责彩混凝土或砂浆予以回填密实。(2)除另有规定外,回填预留孔用的混凝土和砂浆,应与周围建筑物的材质相一致。(3)预留孔在回填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应先将预留孔壁凿毛,并清洗干净和保持湿润,以保证新老混凝土结合良好。(4)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过程中应仔细捣实,以保证埋件黏结牢固,以及新老混凝土或砂浆充分黏结,外露的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表面必须抹平,并进行养护和保护。5.5止水和伸缩缝5.5.1止水、伸缩缝(1)止水设施的型式、尺寸、埋设位置和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本工程施工图纸的规定。(2)金属止水片应平整、干净、无砂眼和钉孔,止水片的衔接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方式,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和搭接部位必须双面焊接。(3)塑料止水片或橡胶止水片的安装应防止变形和撕裂。(4)采用预留沥青井止水设施,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施工。1)混凝土预制件外壁必须是毛糙面,以便与浇筑的混凝土密切接合,各切接头处应封堵严密;2)电热元件的位置应安放准确,必须保证电路通畅,避免发生短路,埋设的金属管路变应保持通畅;3)应随坝段升高,逐段检查,逐段灌注沥青,并加热沉实后方可浇筑混凝土,不得一次全井灌注沥青;4)沥青灌注完毕后,井口应立即封盖,妥加保护。(5)安装好的止水片应加以固定和保护。(6)伸缩缝混凝土有面应平整、洁净,当有蜂窝麻面时,应按本章规定处理,外露铁件应割除。5.6质量检查和验收73n5.6.1说明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对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合比进行检测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各项主要工艺流程和完工后的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监理人应按本保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3款规定进行抽样检测,承包人的检测试验资料应及报送监理人。5.6.2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1)水泥检验每批水泥应有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每批水泥进行取样检测,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取样以200~400t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0t时也应作为一取样单位。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细度、比重等试验,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进行水化热试验。(2)骨料质量检验骨料的质量检验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在筛分场和拌和场进行:1)在筛分场每班应检查一次,内容包括各种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和砂的细度模数等。2)在拌和场,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砂和小石的含水率,其含水率的变化应分别控制为±0.5%(砂)和±0.2%(小石)范围内;当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后骨料含水量突变的情况下,应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砂的细度模数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其含水率超过±0.2时,需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应每班检查一次。5.6.3混凝土质量的检测(1)混凝土拌和均匀性检测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示并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拌和均匀性进行检测;2)定时在出机口对一盘混凝土按出料先后各取一个试样(每个试样不少于30kg),以测定砂浆密度,共差值应不大于30kg/m3;3)强度检测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同一等级混凝土的试样数量应以表中规定为准;非大体积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检查以28天龄期的试件按每200m3成型试件3个,3个试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混 凝 土 龄 期 试 件 取 样 表类别28天龄期试件数设计龄期试件数大体积混凝土每500m3成型试件 3个每1000m3成型试件 3个73n非大体积混凝土第100m3成型试件 3个每200m3成型试件 3个5.7计量和支付(1)混凝土以立方米(m3)为单位,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名册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混凝土进行工程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2)凡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或体积小于0.1m3,或截面积小于0.1m2和预埋件占去的空间,在混凝土计量中不予扣除。(1)混凝土浇筑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掺和料、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以及混凝土的生产、浇筑、养护、表面保护、试验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混凝土每立方米单价中。6石方明挖6.1说明6.1.1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石方开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钻孔爆破、石渣的运输和堆存、边坡监测和防护、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按监理人指示对废弃的渣场进行清理等工作。(2)开挖场地清理和支护应分别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土方开挖”有关规定执行。6.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组织并实施工程的全部石方开挖工作,若在开挖过程中偏离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至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在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若承包人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需要修改开挖边坡时,应经监理人批准。(3)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在施工图纸所示开挖线以外进行石方开挖时,承包人应保持开挖部位的边坡或山体的稳定,并应经监理人批准。由此增加的开挖、填筑(含混凝土回填)等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73n(4)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地质测绘,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地质测绘前必要的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工作,承包人不得以局部清理和暂停开挖为由,向招标人索取额外费用。(5)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的施工用地范围,按指定地点堆放可利用的石渣和废弃渣。6.1.3主要提交件6.1.3.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按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和剖面布置图;(2)钻孔和爆破的方法和程序;(3)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5)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7)排水措施;(8)施工进度计划。6.1.3.2开挖放样剖面资料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石方开挖前的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报送监理人复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的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纠正其自身放线错误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向招标人要求支付额外费用。6.1.3.3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在每项单位工程(或开挖区)的开挖作业开始前14天,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钻爆作业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1)爆破孔的孔径、孔排距、深度和倾角;(2)所采用炸药的类型、单位耗药量和装药结构;(3)延时顺序、雷管型号和起爆方式;(4)承包人拟采用的任何特殊钻孔和爆破作业方法的说明;(5)爆破参数试验。监理人应在收到爆破作业措施计划7天内批复承包人。爆破方案的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对爆破作业应负的责任。6.1.3.4完工验收资料石方开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73n(1)石方开挖工程竣工平面和剖面图;(2)边坡和基础开挖面的施工地质编录;(3)质量检查报告;(4)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6.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2)《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6.2钻孔与爆破6.2.1爆破作业安全(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9.2款和本技术条款第1.10.7条的规定,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尤其是对装药量的控制检查),设立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一切爆破作业应经安检员检查签认后才准进行爆破。(2)参加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3)承包人应加强对爆破材料使用的监管,对爆破材料的采购、验点入库、提领发放、现场使用以及每次爆破后剩余材料回库等进行全面监管和清点登记,防止爆破材料丢失。(4)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承包人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器设备放电和闸栅电流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经监理人审批。(5)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在指定的地段设置防护栏或防护墙,以减少飞石或滚石影响其它工程部位的施工。6.2.2爆破材料的试验和选用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使用条件和监理人批准的钻爆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选用爆破材料,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材料性能试验,证明其符合技术要求时才能使用,试验报告应报送监理人。6.2.3控制爆破(1)本章第4.1.1条(1)项所列永久工程的石方开挖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的钻爆作业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各项工程采用的控制爆破技术方案和设计参数。73n(2)为使开挖面符合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保持开挖后基岩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度,承包人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技术。对于不适宜采用预裂爆破的部位,应预留保护层。(3)各项石方开挖工程开挖前,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场地范围内进行控制爆破试验,以选择合理的钻爆孔布置和线装药密度等参数。控制爆破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4)建筑物基础开挖时,钻孔施工不应采用直径大于150mm的钻头造孔。紧邻设计的建基面或边坡面以及防护目标地带的开挖,不应采用大孔径爆破方法。(5)若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的开挖方法,其上部开挖的炮孔不得穿入保护层。开挖保护层时,无论采用何种开挖爆破方法,钻孔均不得钻入建基面岩体。(6)在新浇筑混凝土、新灌浆区和已建建筑物附近进行爆破,以及有特殊要求部位的爆破作业,必须按SL47-94第3.7节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爆破方案设计和现场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振动监测,有关试验和监测内容应遵照SL47-94第3.2节规定。承包人应定期向监理人书面报送监测数据及分析资料。(7)若爆破监测表明,承包人的爆破作业可能对开挖部位的边坡和基础、灌浆或混凝土浇筑产生不利影响时,承包人应改变其爆破参数,以防损坏,招标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8)紧邻水平建基面的岩体保护层厚和对岩体保护层进行的分层爆破,应按SL47-94第3.6.1条至第3.6.3条的规定执行。(9)采用预裂爆破技术的相邻两炮孔间岩面的不平整度应不大于15cm,孔壁表层不应产生明显的爆破裂隙,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应控制在SL47-94第3.4.1条的规定范围内。(10)与预裂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而造成施工困难。(11)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可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有岩体保护层或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法。保护层一次爆破法应符合SL47-94第3.6.4条的规定。(12)对截水墙的基础、齿槽、基础防渗、抗滑稳定需要的沟槽等的开挖,亦应专门设计并进行爆破试验。6.3石方开挖6.3.1石方定义石方开挖系指本章第4.1.1条(1)项所列的开挖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系统钻孔和爆破作业的岩石开挖,以及体积大于0.7m3需用钻爆方法破碎的孤石或岩块亦均属于石方开挖的范围。6.3.2边坡开挖73n(1)边坡开挖前,承包人应详细调查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包括设计开挖线外对施工有影响的坡面和岸坡等;设计开挖线以内有不安全因素的边坡,必须进行处理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山坡上所有危石及不稳定岩体均应撬挖排除,如少量岩块撬挖困难,经监理人同意可用浅孔徽量炸药爆破。(2)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度较大的边坡,应分梯段开挖,水平基面部位开挖深度较大时,应采用分层开挖方法,梯段(或分层)的高度应根据爆破方式(如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施工机械性能及开挖区布置等因素确定。垂直边坡梯段高度一般不大于10m,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3)随着开挖高程下降,应及时对坡面进行测量检查以防止偏离设计开挖线,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4)对于边坡开挖出露的软弱岩层和构造破碎带区域,必须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处理,并采取排水或堵水等措施。(5)开挖边坡的支护应在分层开挖过程中逐层进行,上层的支护应保证下一层的开挖安全顺利进行。未完成上一层的支护,严禁进行下一层的开挖。(6)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按监理人批准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处理。由于未能预见的地质原因产生的滑坡或塌方,经监理人确认后,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处理。(7)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定期对边坡的稳定进行监测,若出现不稳定迹象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6.3.3基础开挖(1)除经监理人专门批准的特殊部位开挖外,永久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旱地中施工。(2)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基础岩石面出现爆破裂隙,或使原有构造裂隙和岩体的自然状态产生不应有的恶化。(3)邻近水平建基面,应预留岩体保护层,其保护层的厚度应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并应采用小炮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若采用其它开挖方法,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人批准。(4)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尖角状突出的岩石,以及裂隙发育或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均需采用人工清理,如单块过大,亦可用单孔小炮和火雷管爆破。(5)开挖后的岩石表面应干净、粗糙,岩石中的断层、裂隙、软弱夹层应被清除到施工图纸规定的深度。岩石表面应无积水或流水,所有松散岩石均应予以清除。建基面岩石的完整性和力学强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规定。(6)基础开挖后,如基岩表面发现原设计未勘查到的基础缺陷,则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开挖、回填混凝土塞、或埋设灌浆管等,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基础的补充勘探工作。进行上述额外工作所增加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73n(7)建基面上不得有反坡、倒悬坡、陡坎尖角;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破碎和松动岩块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岩体等均必须采用人工清除或处理。(8)坝基不允许欠挖,开挖面应严格控制平整度。为确保坝体的稳定,坝基不允许开挖成向下游倾斜的顺坡。(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基础石方开挖提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作必要的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涉及变更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10)经监理人批准,非主要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可采用水下开挖,水下开挖应采用钻孔爆破方法施工。承包人在实施水下开挖作业前,必须详细了解水下开挖的作业特点,并编制内容包括炸药类型、钻孔和清渣设备以及爆破参数等水下开挖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6.4施工期临时排水4.4.1制定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承包人应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和堆渣区设置临时性的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流水和积水,特别应做好基坑和边坡的排水。承包人应按本章第4.1.3.1款规定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提出详细的施工期临时排水措施。6.4.2利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排水在建筑物永久边坡开挖前,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在永久边坡大规模开挖前先开挖好永久边坡上部的山坡截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冲刷边坡。6.4.3边坡面排水永久边坡面的坡脚以及施工场地周边和道路的坡脚,均应开挖好排水沟槽和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以及时排除坡底积水,保护边坡坡脚的稳定。6.4.4设置集水坑(槽)排水对可能影响施工及危害永久建筑物安全的渗漏水、地下水或泉水,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槽,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将水排至不回流到原处的适当地点。不应将施工水池设置在开挖边坡上部,以防由于渗漏水引起边坡的滑动或坍塌。6.4.5防止施工排水污染河流施工排水应注意减少污水对河流的污染,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和监理人指示做好污水处理。6.5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73n6.5.1开挖渣料专用于本工程按合同规定,凡可利用的开挖渣料应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若需将渣料使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必须不影响本工程的施工需要,并应经监理人批准。6.5.2堆渣场地清理用作堆存可利用渣料的场地,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必要的平整处理,渣料堆筑应分层进行,并应保证能顺利取用这些渣料。6.5.3有序堆放渣料开挖出的渣料,除安排直接运往使用地点的渣料外,其余渣料(包括弃渣料),均应按本合同要求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存、弃渣场。严禁将可利用渣料与弃渣混杂装运和堆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人负责。堆渣范围和高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实施。承包人还应注意保持渣料堆体周边的边坡稳定,并作好堆渣体的边坡保护和排水工作。6.5.4合理利用石渣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对渣料利用的安排,采取合理的爆破、装运和堆渣措施,以提高渣料的利用率,确保本工程能充分利用这些渣料。6.6质量检查和验收6.6.1边坡开挖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边坡开挖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6.6.1.1边坡开挖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1)按施工图纸所示检查边坡开挖剖面和测量放样成果,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2)按监理人的指示,对边坡开挖区上部的危岩清理进行检查,经监理人复查确认达到安全标准后,才能开始边坡开挖。(3)按施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的指示,对边坡开挖区周围排水设施的完工质量进行检查,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始边坡开挖。6.6.1.2在边坡工程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本章第6.3.2条的规定,定期检查开挖剖面规格和边坡软弱岩层及破碎带等不稳定岩体的处理质量,经监理人复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向下开挖。6.6.1.3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边坡开挖全部完工后,应进行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为边坡开挖工程的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边坡开挖面的地质测绘平面和剖面图;73n(2)边坡稳定的监测成果;(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记录;(4)监理人的质量验收单。6.6.2岩石基础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6.6.2.1开挖爆破措施的检查在基础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开挖至临近建基面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第6.3.3条的规定,对基础开挖的爆破方法和措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控,以确保建基面的开挖质量。6.6.2.2建基面开挖质量的检查(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建基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平整度;(2)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建基面软弱夹层和破碎带的清理质量。6.6.2.3基岩开挖工程的验收(1)本款规定的建基面检查验收与坝体(或砌体)填筑前的基础清理验收是两次性质和目的都不同的验收,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验收合并为一次完成。(2)建基面基础开挖完成后,应进行岩基开挖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为岩基开挖工程的验收提交以下资料:1)建基面的地质测绘平面和剖面图;2)建基面岩体检测成果(如超声波测试);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记录;4)监理人的质量验收单。6.6.3完工验收石方开挖工程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应按本章第6.1.3.5款规定的内容提交完工验收资料。6.7计量和支付(1)应以现场实际的地形和断面测量成果,分别以每立方米为单位计算石方开挖工程量,分别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支付。其单价中包括表土覆盖层和石方明挖的开挖、地基清理及平整、运输、堆存、检测试验和质量检查、验收等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等一切费用。(2)利用开挖料作为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料时,进入存料场以前的开挖运输费用不应在填筑料费用中重复计算。利用开挖料直接填筑时,还应扣除至存料场的运输及堆存费用。73n(3)基础清理的费用应包含在相应的开挖费用中,不单独列项支付。(4)除施工图纸中已标明或监理人指定作为永久性工程排水设施外,一切为石方开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设施(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拆除等)均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开挖项目的单价中,不单独列项支付。8其它以上专用技术条款未包含的项目或技术要求按现行水利水电规范要求执行。73n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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