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里沟、天水涧、白甘泉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辉县市里沟、天水涧、白甘泉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辉县市里沟、天水涧、白甘泉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新交建SL15-059招标人:辉县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五年十一月92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9第六章.图纸……………………………………………6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092n第一章、招标公告辉县市里沟、天水涧、白甘泉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新交建SL15-059 辉县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的辉县市里沟、天水涧、白甘泉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工程的规模:一标段:里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天水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白甘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4、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境内5、标段划分:3个标段6、工期要求:一标段:7个月;二标段:7个月;三标段:7个月7、质量要求:合格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92n1、本次招标要求: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该项目施工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0年11月1日)以来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3投标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对象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2、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中标资格,如果在多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按标段序号在前的一个标段中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00;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92n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辉县市政府采购办0373-6256274 招标人:辉县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杨昆       联系电话:1350373419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禇旭园       联系电话:0371-6797856618738520168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辉县市水利局 2015年11月19日92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辉县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地址:辉县市塔西街78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50373419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层联系人:禇女士电话:0371-679785661.1.4项目名称辉县市里沟、天水涧、白甘泉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5建设地点辉县市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1.3.2计划工期一标段7个月;二标段7个月;三标段7个月。1.3.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0年11月1日)以来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92n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1.10.3招标人答复异议的时间收到异议之日3日内答复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3.2.3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大写:壹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捌拾壹元捌角整小写:1159681.80元二标段:大写:壹佰壹拾万零柒仟捌佰陆拾叁元肆角柒分小写:1107863.47元三标段:大写:壹佰零肆万玖仟贰佰贰拾柒元叁角伍分小写:1049227.35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或转帐支票、网上银行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一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新乡建行城南支行(新飞大道中段136号)帐号:41001560710059000666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17: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备注:投标保证金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证明(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复印件)”的规定交纳。92n确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的,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6.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电子文档应单独密封提交,密封要求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执行。3.6.5装订要求采用左侧胶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工程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和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共同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5日内以转账、现金或支票形式缴纳。金额:中标价的5%账户名称:辉县市财政局;账户账号:68001294000000062开户银行:辉县市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行号:320498800018地址:辉县市共城大道东段路北92n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11电子招标投标否原件开标需携带有关证书原件核查由于该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如有变更及澄清,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看。92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92n(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92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异议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作出答复。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出的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92n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水利企业信用档案;(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施工组织设计;(10)项目管理机构;(11)资格审查资料;(12)原件的复印件;(13)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措施费用、利润、税金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92n3.2.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图纸答疑,并根据国家现行定额,参照当地信息价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确定投标报价。3.2.6投标人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对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表格,投标人必须按格式内容全部填写,不得缺项。否则,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3.2.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必须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一致。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5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须为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并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会员库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如存在实际转账账号与会员库中账号不一致的情况,请修改会员库“基本信息”中“开户账号”为实际转账账号,修改完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电话:0373-36876502、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开户行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保证金交到下列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信息: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新乡建行城南支行(新飞大道中段136号)帐号:4100156071005900066692n3、保证金交纳步骤:投标人到银行转账或电汇缴纳保证金后,登陆中心的会员系统,,然后点击,在投报项目右侧点,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如未查到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信息,请及时与办理业务银行联系;经查询系统显示保证金已到账,请务必点击页面右侧“绑定”按钮,进行该标段保证金绑定。4、投标人以上述步骤保证金交纳成功后,按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并将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见后附件)复印件做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关页面。5、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全额转账,分次转账的保证金将无法绑定。6、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确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的,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8、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9、详细操作请登陆会员库后到“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手册。92n 附件:保证金生成打印页面:(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格式以此为准)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近五年(2010年1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开标时,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指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原件者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下一步评标环节。3.5.5严禁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通过招标人及资格审查小组提前审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重审,以及根据其他投标人的举报,确为借用资质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后果自负。92n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上须加盖水利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所有的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92n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抽取的调整系数;(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2n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92n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92n(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总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2n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n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合理投标价调整系数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92n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2n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92n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92n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92n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92n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款规定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5款规定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等级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要求近五年(2010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证明投标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以网上公示为准)委托代理人并具有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92n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特别提示: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在开标现场必须携带原件并一次性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3.2条规定投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合理投标价的评审标准合理投标价的确定1.调整系数:在开标现场由监督机构代表,从投标人名单中随机抽取一名投标人代表,从96.5%、97%、97.5%、98%、98.5%五个调整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调整系数,该调整系数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标段。2.合理投标价=招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2.3投标人的评标价的评审标准2.3.1投标人的评标价确定投标人的评标价确定:按照投标人报价和以下增加减少报价额度标准,最后的合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2.3.2评标价的计算方法投标人获奖增加、减少的额度按有利于投标人的计算,合价大于或小于合理投标价时均按合理投标价确定;受罚增加、减少的额度按不利于投标人计算。获奖、受罚应分别计算,其中获奖增加、减少的额度,招标人设定的上限为3%。1.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一次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2%;2.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以及大禹奖、鲁班奖,一次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3%;3.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以来)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施工质量事故的,一次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5%;4.承建的水利工程近三年(2012年11月1日以来)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一次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5%;92n5.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增加或减少投标报价的5%。投标人获奖、受罚、信用信息登记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及“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xyxxgk.hnsl.gov.cn/)上收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委员会应以此为依据核实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文件、荣誉证书原件)。未在上述平台收集到奖励信息的或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或未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其获奖情况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在上述平台收集到的受罚、信用信息登记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况,不论投标人是否提供相关材料,评标委员会均予以认可。1.评标方法根据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豫水建【2014】13号),本次评标采用合理投标价法。合理投标价法是在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审,确定各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价接近合理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合理投标价的评审标准:合理投标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投标人的评标价的评审标准:投标人评标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92n(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7)没有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担任项目经理、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8)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9)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对同一标段递交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2)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未指定牵头人或分工不明确的、未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的;(13)变更工程量清单内容的;(1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当否决该投标人本次的投标。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比较。3.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不得变更招标文件已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292n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主任委员签字,以书面形式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接近合理投标价的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若2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以投标价低的优先排序;若2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投标价也相同的;按以下因素进行排序,若前项一致则依次进行下一项比较,直至排出次序:①投标人资质级别高的排序在前;②拟任项目经理职称高者排序在前;③技术负责人有高级职称者排序在前;④投标人注册资金高者排序在前;若以上四项均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最终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92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92n1.1.2.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692n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92n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92n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2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92n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9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3.5.192n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7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7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1.3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1.4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6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92n4.4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5不利物质条件4.5.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5.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9条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施工控制网5.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5.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6.工期6.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2工程实施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92n6.3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款的约定执行。(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92n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试验和检验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8.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92n8.2现场材料试验8.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8.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9.变更9.1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9.2变更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9.3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9.4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92n9.5计日工9.5.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9.5.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9.5.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0.计量与支付10.1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0.2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10.3工程进度付款92n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4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0.5竣工结算10.5.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92n10.6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竣工验收11.1竣工验收的含义11.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1.2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11.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1.3竣工和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11.4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1.5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n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1缺陷责任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2.2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3.保险13.1保险范围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类保险。13.2未办理保险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92n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确认14.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4.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4.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4.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2n15.违约15.1承包人违约15.1.1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15.1.2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5.2发包人违约15.2.1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15.2.2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6.索赔16.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92n16.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6.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第10.5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16.4发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6.5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承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92n17.争议的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17.3争议评审17.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17.3.2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17.3.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92n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辉县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完工日期算起)。1.7 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辉县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3 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单位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3)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4)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4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其它义务92n承包人应自行协调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问题,并负责解决当地群众的施工干扰。(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应在现场设立办公室供其管理人员使用,承包人应保持该现场办公机构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效。上述现场办公室建立后,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其所有非本地雇员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2)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一切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他区域,或作业影响等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并有义务与有关部门配合与协调。(3)承包人在检查图纸或工程施工时,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存在任何错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3)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若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所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处理,并按处理意见解决劳动争议。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主办理,发包人协助。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发包人指导,承包人具体实施。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最高(低)温度等。92n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2000元/天。(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由监理人确定。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单价调整方式:由于工期短,单价不予调整。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不奖励。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包人有权决定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和分包人,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选择的暂估价项目供应商和分包人完成各项工作。 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17.3工程进度款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法: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支付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工程完工后,依据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竣工评审结论,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余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余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92n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法:根据发包人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因资金暂不到位,导致逾期支付进度款时不支付违约金及利息。17.4质量保证金每个付款周期扣留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10%。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17.5竣工(完工)结算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提交5份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单。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确定。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政府验收包括: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签约后根据工程情况后确定。20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按照相关规定确定。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92n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工程开工14天内;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自工程开工至完工移交期间,任何未保险的或从保险部门得到的赔偿费尚不能弥补工程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费用时,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包人不予补偿。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92n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合同形式:。5.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6.承包人项目经理:。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92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一标段工程量清单(里沟水库)编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 壹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大坝    1清淤(运距500m)m³128   2石方开挖(XIV类岩石)m³64   3M7.5浆砌石拆除m³21.42   4M7.5浆砌石m³53.22   5C25钢筋混凝土防渗面板m³108.53   6C25混凝土防渗盖板m³34.56   7C25坝顶混凝土平台m³23.8   8C20坝顶仿石栏杆m114.87   9φ20锚筋长1.0m根180   10灌浆平台石方开挖m³191.98   11坝基、坝肩帷幕灌浆钻孔m516   12坝基、坝肩帷幕灌浆m488   13检查孔m51.6   14钢筋t4.02   15橡胶止水m65   16闭孔泡沫板㎡39   17模板工程㎡142.94   18悬臂模板㎡22.32   二.溢流坝     19M7.5浆砌石拆除m³64.4   20C30溢流坝混凝土m³21.2   21C25溢流坝混凝土导墙m³2.5   22φ20锚筋(长2.0m)根150   23φ20锚筋(长1.0m)根150   24钢筋t3.46   25C25混凝土支柱m³19.88   26模板工程㎡41.08   27悬臂模板㎡25.12   三下游混凝土防护     28石方开挖(XIV类岩石)m³22   29C20砼防护m³44.6   30钢筋t0.587   92n31模板工程㎡45.49   四输水洞     32新建闸阀房㎡10   33闸阀房道路整修m100   五工程监测     34量水堰支1   35电缆km0.5   36位移观测点个4   六其他工程     37改造永久上坝公路㎡3200   37-120cm厚C20混凝土路面㎡3200   37-215cm厚2∶8水泥稳定土㎡3200   38水库管理房㎡30   39标志牌个3   40脚手架㎡388.37   叁.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更换φ350放水闸阀壁厚6mm套1   2更换φ350放水钢管壁厚6mmm22   肆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明标一.导流工程  34169.851袋装土石围堰m³324.50 28147.132袋装土石围堰拆除m³324.50 6022.72二.施工交通工程   20000.001施工临时便道㎡100020000.00三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6000.001施工临时供电线路m300 6000.00四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51035.081施工临时仓库㎡200 36000.002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建安﹪1.5 15035.08五其他临时工程建安﹪3.5 35608.08水土保持项1 10000.00环境保护费项1 10000.00伍备用金项  72600.00 说明:防渗灌浆工程报价中已包括检查孔费用,检查孔钻孔、压水及灌浆不再予以支付。92n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天水涧水库)编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 壹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大坝工程    (一)上游坝坡     大坝土方开挖(人工开挖III类土)m³618.56   弃土外运(1m³挖掘机装8t自卸汽车外运1km)m³618.56   齿墙C20砼m³32.55   上游坝坡护砌C20砼m³129.98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402.05   护坡模板制作安拆㎡1456.1   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伸缩缝㎡194.15   碎石排水盲沟碎石m³90.71   无砂砼m³36.29   (二)坝顶     大坝土方开挖(人工开挖III类土)m³24.73   土方回填m³102.8   泥结碎石路面㎡480   防浪墙C25砼m³51.41   C20砼路沿石预制运输安装m³6   钢筋制作安装t2.66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262.2   (三)下游坝坡     大坝土方开挖(人工开挖III类土)m³245.12   弃土外运(1m³挖掘机装8t自卸汽车外运1km)m³124.18   坝坡平整㎡1155   踏步C20砼m³11.99   排水沟C20砼m³11.22   C20砼框格预制安装m³36.49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142.8   植草护坡㎡691.27   贴破排水体干砌石m³72.91   贴破排水体碎石垫层m³60.76   贴破排水体砂砾石m³60.76   二.泄洪工程     (一)溢洪道工程     1溢洪道进口段     机械土方开挖(III类土)m³74.21   土方回填m³162.28   土方场内运输(100m)m³117.3   92nC20混凝土挡墙m³64.5   C20砼护底m³33.39   伸缩缝㎡13.1   DN50PVC排水管m8.1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154.5   2溢洪道控制段     机械土方开挖(III类土)m³128.42   土方回填m³303.3   C20砼挡墙m³43   C20砼护坡m³12.33   C20砼护底m³55.39   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伸缩缝㎡26.2   DN50PVC排水管m5.4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120.6   3溢洪道泄槽段     机械土方开挖(III类土)m³1704.92   土方回填m³935.08   土方场内运输(100m)m³769.84   C20砼挡墙m³319.65   C20砼护底m³388.08   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伸缩缝㎡131.17   DN50PVC排水管m59.2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977.2   4溢洪道消能段     机械土方开挖(III类土)m³127.33   土方回填m³67.2   C20砼挡墙m³17.48   C20砼护底m³77.19   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伸缩缝㎡4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92.98   (二)溢洪道交通桥     1下部构造     土方开挖m³453.98   土方回填m³221.42   人工铺筑碎石垫层m³15.97   C20砼基础m³45.86   C25砼桥台m³26.28   C30砼台帽m³6.6   C25砼桥墩m³21.32   C30砼墩帽m³2.26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114.59   弧形模板㎡5.02   92n钢筋制作安装t0.69   2上部构造     C30预制砼矩形板预制安装m³26.2   C30砼桥面铺装(包括绞缝)m³9.6   C25砼防撞墩m³5.2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23.38   橡胶支座安装dm³60.48   抗震锚栓根24   φ80排水管m4   聚乙烯闭孔泡沫板伸缩缝㎡7.5   钢筋制作安装t4.71   3桥头     C25钢筋混凝土m³15   C10混凝土垫层m³5   三七灰土㎡20   钢筋制作安装t1.72   三输水洞工程     (一)输水洞进口改造     人工土方开挖m³4.8   土方回填m³4.36   C25钢筋砼竖井m³2.89   C30砼预制桥板m³1.01   钢筋制作安装t0.84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21.92   不锈钢防护栏杆m10.4   (二)输水洞出口改造     机械土方开挖(III类土)m³49.39   土方回填m³47.04   现状渠道拆除m³26.4   新建输水洞渠道m³26.4   钢筋制作安装t0.23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16   四交通工程     C20砼防汛路路面(20cm厚)㎡1750   灰土路面基层㎡2100   五房屋建筑工程     办公管理房㎡36   室外工程%12  按管理房投资的12%计价,工作内容包括管理房围墙、大门、厕所、地面等。标志牌座1   六其他建筑工程     92n位移起测基点个2   位移观测桩个8   贰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外部观测工程及安装工程     水尺根3   (二)消防设备     灭火器个2   叁.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DN500钢管(壁厚6mm)m3   直径500mm铸铁闸门扇1   手摇螺杆启闭机1.5t台1   肆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明标一.导流工程  26482.33袋装土石围堰填筑m³173 15006.02土石围堰填筑m³642.6 5282.17围堰拆除m³803.25 3478.07防渗土工膜㎡162.25 2716.07二.临时交通工程   2000.00临时道路km0.22000.00三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8000.00低压临时供电km0.2 8000.00四施工房屋建筑工程34493.09施工仓库㎡100 20000.00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1.5 14493.09五其他临时工程%3.5 34324.47水土保持项1 9900.00环境保护费项1 27400.00伍备用金项  48200.00 说明:防渗灌浆工程报价中已包括检查孔费用,检查孔钻孔、压水及灌浆不再予以支付。92n三标段工程量清单(白甘泉水库)编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6) 壹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一)大坝工程    1大坝灌浆工程     (1)大坝坝基帷幕灌浆工程     坝基先导孔钻孔m44   先导孔帷幕灌浆m44   压水实验试段4   钻机钻岩石层灌浆孔-自上而下灌浆(90度)m118   坝基帷幕灌浆透水率小于20lum118   压水实验试段12   检查孔钻孔m21   检查孔帷幕灌浆m21   压水实验试段4   (2)坝肩接触灌浆工程     坝基先导孔钻孔m45   先导孔帷幕灌浆m45   压水实验试段3   钻机钻岩石层灌浆孔-自上而下灌浆(60度)m88   坝基帷幕灌浆透水率小于20lum88   压水实验试段6   检查孔钻孔m19   检查孔帷幕灌浆m19   压水实验试段4   2防渗面板及趾板     人工清淤m³1185   弃渣外运到坝上游0.2kmm³1185   坝基整平㎡255   C25混凝土趾板m³125   趾板橡胶止水m2   趾板伸缩缝(沥青木板)㎡3   石方开挖m³24.2   坝体岩石凿毛㎡582   C25钢筋砼防渗面板(400mm)m³295   防渗面板橡胶止水m36   伸缩缝(沥青木板)㎡18   钢筋的制作安装t20   C25砼护砌m³56.1   地面砂浆锚杆(直径20)根160   92n普通钢模板的制作、安拆㎡578   双排钢管脚手架㎡582   3坝顶及后坝坡工程     C25钢筋砼防浪墙(400mm)m³9.6   M7.5浆砌石大坝护砌m³113.425   浆砌体凿毛㎡87.25   C10砼坝顶m³8.725   C20砼路面(150mm厚)㎡96   普通钢模板的制作、安拆㎡45   (7)混凝土栏杆     C25混凝土栏杆预制及安装运输m³1.024   C25混凝土底座m³1.997   普通标准钢模板制作安拆㎡12.979   钢筋制作安装t0.22   φ80PVC排水管制作与安装m2.048   (二)溢洪道工程     1溢流坝段工程     原浆砌体拆除m³195   弃渣外运1kmm³195   浆砌体表面凿毛㎡150   C25砼堰面m³145   钢筋的制作安装t5.3   地面砂浆锚杆(直径16)根75   溢流面模板㎡150   普通钢模板的制作、安拆㎡69.66   (三)放水管道工程     C25混凝土墙(前池墙厚200mm)m³2   钢筋制作安装t0.3   普通钢模板的制作、安拆㎡16.4   (四)管理设施     1管理设施    管理房㎡36   室外工程%12按管理房投资的12%计价,工作内容包括管理房围墙、大门、厕所、地面等。标志牌座1   2观测设施     位移桩个2   工作基点个1   校核基点个2   贰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外部观测工程及安装工程     1水尺根2   92n(二)消防设备     1灭火器个3   叁.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直径200mm钢管的铺设m6   D371x-10DN150mm(蝶阀)台1   伸缩节个1   肆第四部分临时工程    明标一.导流工程  12761.66袋装土围堰m³62.3 5884.86土围堰m³217.7 1828.68围堰的拆除m³280 1212.40防渗土工膜㎡196 3835.72二.施工交通工程   75000.00临时道路km2.575000.00三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8000.00低压临时供电(含租赁变压器)km0.2 8000.00四施工房屋建筑工程33387.291施工仓库㎡100 20000.00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建安%1.5 13387.29五其他临时工程建安%3.5 31705.55水土保持项1 10600.00环境保护费项1 28500.00伍备用金项  6.72 92n第六章图纸(另附)92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适用于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规范》1、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乙方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乙方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由乙方自行购买或收集】3、按施工图要求施工4、技术要求:满足相关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92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92n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五、水利企业信用档案;六、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七、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九、施工组织设计;十、项目管理机构;十一、资格审查资料;十二、原件的复印件;十三、其他材料。92n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拟派项目经理为:。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愿按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92n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报价大写:元小写:¥元投标质量投标工期项目经理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编号专职安全员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企业主要负责人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服务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年月日92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92n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92n三、投标保证金特别提醒:1、交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投标人信息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交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请务必返交纳页面查询保证金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情况;如未查到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信息,请及时与办理业务银行联系;经查询系统显示保证金已到账,请务必点击页面右侧“绑定”按钮,进行该标段保证金绑定,并按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投标人应将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见后附件)复印件做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关页面。3、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全额转账,分次转账的保证金将无法绑定。4、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可能导致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确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的,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保证金生成打印页面:(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格式以此为准)92n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92n五、水利企业信用档案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92n六、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92n七、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92n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92n九、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进度计划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92n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92n附表三: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92n十、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应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92n(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92n十一、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92n(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近3年指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1.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92n(三)近五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92n(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92n(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引用的证明材料对应页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五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完成有类似工程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92n十二、原件的复印件十三、其他材料92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