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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
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九年三月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响应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四章采购需求24第五章项目商务条件及采购内容25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6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受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9-2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予以公告。1、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1.1项目名称: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1.2项目预算:320000.00元;1.3项目最高限价:320000.00元;1.4资金来源:社会资本。2、采购标的的主要内容及要求2.1采购内容:水利防洪护岸工程施工围堰勘察设计及断面测绘;2.2设计范围:沙河高铁西-沙澧连通处(沙河南北两岸);2.2质量要求:合格;2.3设计周期:20日历天。3、响应人资格要求3.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响应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公告期限:2019年03月04日至2019年03月08日6、代理费用的收取6.1收取方式:由漯河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6.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43号文和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6.3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共计4500元。7、磋商文件的获取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年03月04日09时00分至2019年03月08日17时3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磋商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8、响应文件的递交8.1网上递交:响应人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8.2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8.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5日08时30分。9、磋商时间及地点:9.1磋商时间:2019年03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9.2磋商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联系方式采购人: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0395-239099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103957177地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监督单位: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395-3150223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0395-23909931.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103957177地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1.1.5项目名称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1.2.1资金来源社会资本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水利防洪护岸工程施工围堰勘察设计及断面测绘;1.3.2设计周期20日历天1.3.3质量合格1.4.1响应人资质要求3.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4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响应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澄清、修改、补充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元)响应人报价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的取消其磋商资格。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磋商截止之日起)3.4.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缴纳:1、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00)元2、缴纳方式: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hjs.cn)”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进入“漯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登录该平台后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点击磋商文件“下载”跳转至缴费页面,进行技术服务费、磋商文件费、保证金进行缴费。点击保证金“缴费”按钮后生成订单并提交,生成“保证金缴纳说明单”点击“打印”,磋商保证金必须是基本账户缴纳,支付匹配成功后打印保证金回执单,并附于投标响应文件中。具体操作参照“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响应人操作说明”书。3、缴纳时间:响应人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截止日期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至“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账户。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只需提供退款通知函,系统方可进行退款。温馨提示1:磋商保证金收款将以响应人办理企业注册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响应人汇款账户与企业注册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其汇款将匹配失败,由此造成磋商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2:请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一天进行缴纳,避免因银行转账延时等原因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在截止时间前到账,造成系统匹配失败。咨询电话:0395-29699253.5.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1、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后打印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用重复盖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5.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包含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3.5.5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4.1.2封套上写明响应人的地址: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包磋商响应文件在2019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磋商时间和地点2019年03月15日08时30分磋商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4.2.4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1名经济评委,2名技术评委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位中标候选人。8.1代理服务费由漯河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参照发改价格[2011]543号文和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费共计4500元。9其他:本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0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磋商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lhjs.cn/)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到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申请CA锁事宜);然后方可登陆该系统参与项目磋商文件费缴纳、下载磋商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2.磋商文件费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操作,招标代理机构不再现场售卖标书;3.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响应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lhjs.cn)“下载中心”下载即可。4.企业注册入库:点击“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lhjs.cn)”的“登陆”按钮进入“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页面下方的“企业注册”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入库,具体操作详见“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5.磋商文件下载:点击“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lhjs.cn)”上的“登录”按钮进入“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磋商文件下载,下载之前需进行磋商文件费、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宝缴纳,并下载磋商文件。6.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李耀辉:15639180566 李笑天:135039504312、电子评标其他条款1、本工程实施电子评标;2、开标现场因网络、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标系统未下载获取到投标单位上传的已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单位可以提供密封完整的未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招标代理现场导入到开评标系统,投标单位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光盘或U盘损坏,导致不能现场导入投标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2、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磋商文件和变更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未按照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3、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CA锁不当而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磋商小组无法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响应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1、投标响应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2、投标单位使用投标编制工具中的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生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文件)打印成书面投标响应文件(商务标每一页报表均会随机自动附带该工程项目的水印码),无水印码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文件书面报表的水印码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水印码不一致,将视为该投标单位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书面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3、【响应人必须刻录由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未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和“*.已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响应文件重要组成部分。4、响应人提供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没有使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5、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打印出的书面报表)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均按格式中规定盖章或签字,未按规定盖章或签字,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6、【如果出现需要现场导入“*.未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则出现以下情况按照零分处理:①投标单位提供遭恶意破坏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②投标单位提供无该工程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光盘或U盘;③投标单位提供与本项目不符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④投标单位提供无法读取或者其他异常情况的光盘或U盘;10注意事项:(1)关于CA锁PIN码的,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入pin码过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响应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负责。(2)因目前电子招投标系统刚刚上线使用,由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开标或评标的,可以书面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1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书面投标响应文件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适用于电子招投标):1.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可不需另外加盖单位章或法人章。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采用CA加密。2.电子版磋商文件的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直接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下载。磋商文件内容含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投标工具安装程序、操作手册、注意事项。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即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评标。响应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技术标、资信标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投标响应文件”,然后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最后将该版本投标工具生成的《YYYY(响应人名称).已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响应人另外可拷贝一份到U盘或者光盘备份。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3“响应人”系指购买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响应文件的生产商或经销商。2.4“响应人代表”系指代表响应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货物”系指响应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相关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响应人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的送货、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7“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2.8“投标书”指响应人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文件。2.9“公章”指响应人的行政章,招标人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印鉴)的投标响应文件。2.10“中标供应商”指接到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11“天(日)”指日历天。3、合格的响应人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规定的条件,承认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为合格的响应人。3.3响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采购的规定。4、响应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条“响应人资格要求”。4.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与会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字或盖章证明出席。4.3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6、响应人的风险响应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响应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7.1竞争性磋商公告7.2响应人须知7.3评标办法7.4采购需求7.5项目商务条件及采购内容7.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7合同条款及格式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响应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响应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8.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有约束力。8.3响应人对磋商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响应人。8.5招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投标截止前答疑。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投标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响应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9.2响应人应完整签署投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投标书》,不得随意增减内容。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0、投标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0.1投标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10.2投标响应文件文字:投标响应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10.3关于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1、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1.1磋商函11.2报价一览表1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授权委托书11.5磋商保证金11.6资格审查资料11.7设计实施方案11.8项目管理机构11.9公司实力11.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11其他材料响应人应将投标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有目录、有页号。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响应文件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开始生效,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响应文件被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2.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响应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响应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3.2响应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内容填写,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3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3.5对于响应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响应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价格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13.6响应人填写的投标报价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写,采购人不提倡不平衡报价。14、磋商保证金14.1磋商保证金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响应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4.2响应人应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交纳和退还磋商保证金。14.3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4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5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5.1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4.5.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14.5.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4.5.4响应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14.5.5其他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5、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响应文件。除了投标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响应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响应人负责。15.2响应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中应包含本项目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15.3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响应人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5.4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15.5全套投标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但非响应人出具的材料,响应人改动无效。15.6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6、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6.1响应人应将全套响应文件(含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密封于一个袋中,并在封套上加封条,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6.2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符合以下要求:16.2.1注明磋商文件中指明的招标人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和“于年月日时分(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16.2.2在密封袋(箱)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16.2.3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响应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7、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7.1响应人应在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17.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时核查磋商保证金。18、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2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响应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19、开标、唱标19.1宣布开标纪律;19.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19.3宣布本次招标中招标答疑共发放的次数和内容;19.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9.5密封情况检查:响应人派代表检查投标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宣布密封完好并在投标响应文件密封登记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19.6按照系统获取“已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顺序进行开标;19.7公布招标控制价;19.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响应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担保的情况、投标报价、设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9.9响应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9.10开标结束。19.11响应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响应文件:19.11.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19.11.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19.11.3未购买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19.11.4未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9.11.5一个响应人递交多套投标响应文件的。六评标20、组建磋商小组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磋商小组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经济评委1人,技术评委2人。20.2评标期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等候质疑。21、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21.1对所有响应人的审查,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1.2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21.3投标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1.3.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3.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3.4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21.4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1.4.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规政策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审查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磋商文件中对合格的响应人要求和响应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中所述的资格标准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响应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查。响应人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响应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1.4.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审查,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响应人公章的。(2)响应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设计周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6)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7)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一个响应人代表接受2个(含)以上响应人的委托参加投标的。(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21.4.3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将现场告知其理由。21.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1.5.1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多处错漏一致的。21.5.2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21.5.3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21.5.4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相同的。21.5.5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1.5.6不同响应人授权同一人作为响应人代表的。21.5.7不同响应人使用同一单位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1.5.8有证据证明响应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响应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21.5.9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22、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比较与评价23.1磋商小组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23.3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人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响应人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4.2在评标期间,响应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被作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定标25、定标原则25.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5.2确定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得分、投标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6、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7、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27.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即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相关媒介发布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7.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中标供应商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中标资格的,应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八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8.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4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3响应人资格要求”的规定信用记录符合第一章“3响应人资格要求”的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依法纳税凭证(完税证明)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开标日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2017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符合性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磋商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设计周期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标报价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响应人需将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在开标现场提交,并标注响应人名称,注明相关证明材料清单一览表,由磋商小组审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1.1对所有响应人的审查,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2磋商小组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1.3投标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3.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3.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4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1.4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4.1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如果响应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查。响应人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响应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1.4.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响应人公章的。(2)响应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6)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7)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一个响应人代表接受2个(含)以上响应人的委托参加投标的。(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将现场告知其理由。1.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5.1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多处错漏一致的。1.5.2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1.5.3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1.5.4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或部分相同的。1.5.5不同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5.6不同响应人授权同一人作为响应人代表的。1.5.7不同响应人使用同一单位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的。1.5.8有证据证明响应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响应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1.5.9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2.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响应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33、比较与评价3.1磋商小组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各个响应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各项打分的总和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磋商小组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3.3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响应人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评分标准和内容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评分办法,统一认定响应人的硬指标分值;再加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得出每个评委对响应人的评标分数。响应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分标准3.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评标基准值=所有符合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投标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3.2.1(1)(30分)注: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备注: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11]181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3.2.1(2)设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40分)1、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8分)有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得5分,理解透彻,对工程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有针对性的酌情加0.5~3分。没有叙述的得0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有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得5分,措施合理、可行、详实、得力的酌情加0.5~3分,没有叙述的得0分。3、设计周期进度计划与措施(8分)有确保方案编制按期完成的措施的得5分,进度计划明确、详实,措施合理、可行、得力的酌情加0.5~3分,没有叙述的得0分。4、资源配备计划(8分)根据设计要求,有拟投入的设计人员配备和设备配备计划的得5分,人员配备合理、设备配备齐全的酌情加0.5~3分,没有叙述的得0分。5、后期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8分)有后期服务计划及服务承诺得5分,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计划是否详细、合理,是否能够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及时、专业化、本地化后续服务,在0.5~3分之间逐条酌情给分,没有叙述的得0分。3.2.1(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5分)人员配备(5分)项目组成人员中每有1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每有1名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最多得5分。注:以开标时提供的职称证或执业证原件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没有不得分;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2.1(4)公司实力评分标准(25分)公司(17分)1、2016年以来曾获得省级(含)以上水利类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奖项,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以发证时间及证书原件为准)2、企业同时具有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6分3、企业获得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信用等级证书的,AAA+级得5分,AAA级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以证书原件为准)。企业业绩(8分)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8分。注: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评标结果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4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物全面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2、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水利防洪护岸工程施工围堰勘察设计及断面测绘;3、设计范围:沙河高铁西-沙澧连通处(沙河南北两岸)4、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质量要求:合格;6、设计周期:20日历天。7、合同款支付办法:以后期签订合同为准;8、由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组织验收。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商务条件及采购内容本招标项目为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一、该项目商务条件详见第三章评分办法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二、采购内容:水利防洪护岸工程施工围堰勘察设计及断面测绘;三、设计范围:沙河高铁西-沙澧连通处(沙河南北两岸)四、质量要求:合格;五、设计周期:20日历天。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1磋商函2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磋商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设计实施方案8项目管理机构9公司实力10反商业回落承诺书11其他材料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磋商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磋商报价(元)(大写)(小写)设计周期注:1、响应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投标价格包括所有采购范围内的费用(均为含税价);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响应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五、磋商保证金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响应人基本情况简介响应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注册资金成立时间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表格内容。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三)依法缴税凭证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四)缴纳社会保证资金凭证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五)财务状况报告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等别(级)工程投资(万元)发包人设计范围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数量注:附相关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七、设计实施方案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八、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附相关人员职称证证复印件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司实力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致:_________(采购人名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招标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招标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响应人:(盖单位章)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一、其他资料1.响应人认为对中标有利的其他资料2.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如有,加盖公章)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5.工程投资估算:。6.工程进度安排:。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1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2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1.1.1.3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4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1.1.1.1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1.1.1.2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1.1.1.3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1.1.1.4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6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3工程和设计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1.1.3.2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1.1.3.3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4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日期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1.1.4.2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1.1.4.3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第6.4款和第6.6款约定所作的调整。1.1.4.4完成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设计费用清单;(8)设计方案;(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设计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转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1.10.2设计人在从事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0.3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发包人要求1.12.1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1.12.2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12.3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发包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2.3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责办理的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4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5提供设计资料发包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2.6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发包人管理3.1发包人代表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3.1.1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设计人。3.1.2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3.1.3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3.2监理人3.2.1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2.2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3发包人的指示3.3.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3.3.2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1条执行。3.3.3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3.3.5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3.4决定或答复3.4.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服务期限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11条的约定处理。3.4.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4.设计人义务4.1设计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1.2依法纳税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4.1.3完成全部设计工作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文件及相关服务等。4.1.4其他义务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4.3分包和不得转包4.3.1设计人不得将其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4.3.2设计人不得将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4.3.3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分包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1份分包合同副本,并对分包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由设计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4.3.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业资质、人员、设备和类似业绩等。4.4联合体4.4.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4.4.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5项目负责人4.5.1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5.2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4.5.3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设计人单位章,并由设计人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4.5.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4.6设计人员的管理4.6.1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7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5.1项规定执行。4.6.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4.6.2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4.6.3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4.7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设计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设计人应予以撤换。4.8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4.8.1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设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4.8.2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4.9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设计工作。5.设计要求5.1一般要求5.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5.1.2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11条约定执行。5.1.4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5.2设计依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设计依据。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5.3设计范围5.3.1本合同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设计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5.3.2工程范围指所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3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3.4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4设计文件要求5.4.1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5.4.2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5.4.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5.4.4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6.1开始设计6.1.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应当延长设计服务期限并增加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合同变更;(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费用;(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3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6.4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6.5完成设计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6.6.1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6.6.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CAD格式,并应使用光盘和U盘分别贮存。6.6提前完成设计6.7.1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设计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设计费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设计而减少设计费用;增加设计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7.2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但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示后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设计服务期限。6.7.3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7.暂停设计7.1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设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1)发包人违约;(2)发包人确定暂停设计;(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7.2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设计,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1)设计人违约;(2)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3)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7.3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暂停期间设计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已完部分的设计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设计文件8.1设计文件接收8.1.1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经接收设计文件。8.1.2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1.3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沙盘、动画等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2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8.2.1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8.2.3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8.3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8.3.1设计文件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将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不减免设计人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设计责任。8.3.2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设计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设计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8.3.3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9.设计责任与保险9.1工作质量责任9.1.1设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9.1.2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9.1.3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9.1.4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设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设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9.2设计文件错误责任9.2.1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设计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设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第1.6.2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外。9.2.2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4.1款的约定承担责任。9.2.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由发包人承担。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9.2设计责任主体9.3.1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9.3.2设计责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9.3.3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9.4设计责任保险9.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9.4.2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等。9.4.3发生工程设计保险事故后,设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业务;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设计人自行补偿。10.施工期间配合10.1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10.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10.3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10.4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和解释。10.5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11.合同变更11.1变更情形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设计范围发生变化;(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3)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设计;(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11.1.2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1.211.3合理化建议11.2.1合同履行中,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11.1款约定。11.2.2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12.合同价格与支付12.1合同价格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1.2设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设计人完成设计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设计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设计费用的依据之一。12.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12.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2.2定金或预付款12.2.1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2.2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12.2.3设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设计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12.3中期支付12.3.1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12.3.2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3.3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2.4费用结算12.4.1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4.2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2.4.3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设计人重新提交。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5条的约定执行。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2.4.1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12.3.3项的约定执行。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确认13.1.1不可抗力是指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3.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13.2不可抗力的通知13.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3.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3.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13.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13.3.314.违约14.1设计人违约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1.2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14.2发包人违约14.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15.争议的解决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资料。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8保密保密期限:直至该项目全部工程结束。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协调现场情况,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工作。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要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保持一致,直至项目结束。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扣除设计费用2000元。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不允许。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设计图纸15套及相关资料。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不接受。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设计达到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满足招标及项目需求。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U盘(包含全套设计图纸)。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0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0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无。10.3定金或预付款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要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遭遇不利物质条件造成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3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3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三、各阶段服务内容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2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的具体要求)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3厂址选择报告、土地使用协议、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4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5自然资源、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及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各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6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各1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7初步设计确认单(含非标准设备设计图开工令)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8非标准设备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设计开工令)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9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10交通、原料、外部供水、排水、供电、电信等位置、标高、坐标、管径或能力等资料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11其它设计资料1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12竣工验收报告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基础)设计文件天2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天3施工图设计文件天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负责人工艺专业负责人土建专业负责人设备专业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n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沙河(高铁西)水利防洪护岸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本项目设计费最终根据有关标准和结合市场定价为建安费(以财政评审价格为准)的1.6%为准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2)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3)其它:项目进行过程中若因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自行承担。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四、设计费支付方式1.。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70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