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桂林灵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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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桂林灵川

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  定  书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工程施工Ⅳ标段水利设施项目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n验收主持单位: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法人: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设计单位:广西桂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恒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单位:灵川县潭下镇水土保持站验收时间: 2017年9月22日 验收地点: 灵川县潭下镇n前言验收依据: 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施工承包合同 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组织机构: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由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主持,验收工作组成员由灵川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广西桂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西恒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潭下政府、庄屋村委、砖塘村委代表组成。验收过程: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在灵川县潭下镇庄屋村委、砖塘村委对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工作组成员听取了参建单位关于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到现场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核查了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和相关档案资料,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鉴定书》。n一、合同工程概况 (一)合同工程名称及位置合同工程名称: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工程。位置:工程位于灵川县潭下镇庄屋村委、砖塘村委。(二)合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庄屋村委灌片渠道工程、砖塘村委灌片渠道工程、堰坝工程。(三)合同工程建设过程 1、施工准备: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8日为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单位搭建临时设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购原材料,组织施工机械进场。监理单位组织设计等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组织各单位进行了项目划分,办理工程有关报建手续。2、本合同工程(单位工程)自2015年3月2日正式开工,2017年3月18日全部完工。渠道共18条,总长26.44km。砖塘村委的灌片完成渠道8条,总长5.32km。共26条渠道,总长31.76km。总工期746日历天(含新增庄屋村、东边村延长渠道,大宅村渠道)。2015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18日庄屋村委灌片渠道分部工程全部完成。 2015年3月2日至2016年9月18日砖墉灌片渠道分部工程全部完成。 2015年3月2日至2016年9月18日堰坝分部工程全部完成。经检验工程质量合格。3、施工过程 n(1)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验收和见证取样送检,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按照确定的工艺、质量标准组织正常施工。(2)施工中每道工序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国家强制标准施工。(3)渠道施工渠道均是采用矩形断面,边墙为15cm厚C15砼浇筑,底板为10cm厚C15砼浇筑。(4)土方开挖:渠道断面大,土方开挖采用挖掘机、人工配合;渠道断面小,用人工开挖,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初检合格及相应的自检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后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5)混凝土施工:混凝土采用现场配料搅拌混凝土,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委托试验站对配合比进行设计并报监理部审核。混凝土搅拌后用手扶拖拉机、斗车、独轮车运至浇筑现场,人工入仓,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取样做混凝土试块送检进行混凝土强度抗压试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施工技术人员、模板工在现场跟踪混凝土浇筑全过程,确保混凝土浇筑质量。监理工程师旁站混凝土浇筑全过程。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待初凝后立即进行洒水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二、验收范围 本工程建设内容有:渠道防渗工程,堰坝工程。 三、合同执行情况1、合同管理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山塘工程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施工,增加了大宅村渠道。在完成的工程未发生任何质量与安全事故,甲乙双方无合同纠纷,合同执行和管理情况良好。2、合同工程完成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有渠道共26条,其中庄屋村委的灌片完成渠道19条,总长27.182km,砖塘村委的灌片完成渠道8条,总长5.32km。共27条渠道,总长31.76km。完成堰坝3座。目前各项工程能施工的已经按设计内容和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完毕,并已通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n(三)完成主要工程量见表主要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人工清表土m26640.02渠道C15砼m36077.73M7.5浆砌水泥砖挡土墙m3354.54M10水泥砂浆抹面m21180.85沥青砂浆伸缩缝m21063.66模板制、安、拆m227468.8四、合同工程质量评定 本合同工程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及项目法人评定为合格。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一)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具体评定情况如下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序号工程名称质量等级单元工程个数合格其中优良优良率1庄屋灌片渠道工程合格109109002砖塘灌片渠道工程合格2525002堰坝工程合格111100(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本合同工程(单位工程)外观质量经现场实测评定,评分结果为:应得分85分,实得分70.04分,得分率为82.4%,符合合格得分标准。(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1、施工单位自检情况  n(1)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测:砂、碎石各取样1组做常规试验,检测结果符合SL632-2012标准的品质要求;水泥取样1组,检测结果符合GB175-2007/XGI-2009规范中P.O42.5的技术要求。(2)混凝土强度检测:1)渠道工程C15砼:共检测64组,Rn=17.6MPa,离差系数0.09强度保证率94%,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 (以下简称“评定规程”)附录C.0.1表判别,质量合格。(四)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工程验收分为1个单位工程,工程质量合格,外观得分率82.4%;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核定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无) 七、意见和建议 (无) 八、结论 验收工作组察看了施工现场,听取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单位的介绍,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认为本工程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验收结论如下: 1、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桂林市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工程合同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2、本工程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按规范要求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工程质量检查资料和评定资料齐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n3、本合同工程,经评定合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工程档案整理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灵川县2014年度项目青狮潭灌区九屋片区、潭下片区“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施工Ⅳ标段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九、保留意见:无。 十、合同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附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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