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秀屿区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2012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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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秀屿区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2012年建设项目

福建省秀屿区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笏石镇西徐村片区4)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莆和信招秀字(2014)017号项目名称:福建省秀屿区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笏石镇西徐村片区4)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怀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莆田市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14年7月21日n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n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项目名称:福建省秀屿区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笏石镇西徐村片区4)1.2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1.3建设规模:约88万元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质量标准:合格1.6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1.7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1.8资金来源:拨款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小额建筑工程的招标信息。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并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3.2凡在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目录库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3.3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完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4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n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7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莆政综[2009]115号)、莆秀政办[2013]136号文件执行。(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9现场踏勘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9.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0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1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8月19日17:00前可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于2014年8月20日17:00前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12工程预算价887987元(人民币)。13工程发包价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为772549元(人民币)。本工程下浮率为13%。14合同承包价招标人的发包价即为合同承包价。14.2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15投标保证金n1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15000)元,未预缴,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投标工期及质量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1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17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一、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1、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出具的审定稿施工图。2、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闽水计财【2011】98号文)。3、福建省水利厅2011年11月印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2011版)。4、福建省水利厅2011年11月印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1版)。5、施工机械台班费:福建省水利厅2011年11月印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6、上述定额缺省的参照执行其他专业最新版本的预算定额。二、人工、材料基础单价1、人工预算单价:技工55元/工日;普工40元/工日。n2、材料预算价格:参照2014年5月上旬《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价》(莆田市)、2012版莆田市安装工程品牌材料价格及市场询价价格。淡水砂、海砂,块石、红砖、铸铁井盖、土工布等采用同期发布的大宗地材价格,砼用砂采用中粗砂、砂浆用砂采用中细沙;3、松套式伸缩接头(VSSJAFG-1)选用天津“塘沽第一阀门”的价格;蝶阀(D341)选用“中国沪航”的价格;PE喷灌管、PE倒扣阀及微喷头采用向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价的价格;水泵(含电机)及GGD低压软启动柜采用向福州煌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询价的江西“万载”牌价格;一、取费标准 1、措施费:建筑工程按3.7%计算,安装工程按4.4%计算。2、间接费:土方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石方开挖工程按直接费的11%计算;土石填筑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9%计算;混凝土浇筑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钢筋制安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钻孔灌浆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锚固工程按直接费的10%计算;疏浚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绿化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算;管道铺设及其他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算;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85%计算。3、利润率按7%计。4、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5、税金按3.284%计。6、临时工程摊销费按2%计,其他费用摊销不计。7、风险费按2%计。四、有关说明1、管槽土方开挖类别按一、二类土计,小管径管槽开挖考虑人工配合0.6m3挖掘机施工,人工比例按15%计。2、管槽土方回填缺方外运运距按1KM包干计,土资源费按1元计算,取料场由中标单位自理。n3、根据建设单位意见,首部设备(离心、网式过滤器及压差式施肥罐各一套)不列入本预算,由业主自己配套。4、根据建设单位意见,泵房照明设备、防雷接地工程量按1项计算,单价分别按每项2000元及2500元包干预算。21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主要材料(设备)选用品牌如下水泥品牌:广平“岩城”牌、永安“建福”牌、漳平“红狮”牌。钢筋品牌:三明“闽光”牌、武钢、首钢。UPVC给水管管材管件、球阀及法兰品牌:福建“亚通”牌、广东“联塑”牌、福建“天宝”牌。配电箱品牌:莆田“伟业”牌、福州“红星”牌、福州“康贝尔”牌。电缆品牌:江苏“上上”牌、福州“超阳”牌、南平“科达”牌。闸阀品牌:上海“龙珠”牌、上海“剑桥”牌、天津“塘沽”牌。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品牌,现场施工时由招标人选择与预算价中质量、价位相当的合格产品。(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2投标文件的组成22.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22.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n(5)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由二个内包封组成:一是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二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2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9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24.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及投标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24.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5开标25.1开标会定于2014年8月22日9时00分在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5.2至截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人超过15家的,随机抽取10家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进入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程序;采取二轮抽取法,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再由中心工作人员放入与投标人等额的签球,其中包含有10个入围标志的签球,抽中的即为入围单位n(截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现场签到的投标人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对。若投标人有现场签到,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后继程序)。第二轮抽取中标单位。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签球,其中含一粒中标签球。25.3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3)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6.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6.2.1投标人非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26.2.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6.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26.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6.2.5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非水利专业的;26.2.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6.2.7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核对或原件提供不全的。27确定中标人27.1本工程采用按招标人工程发包价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随机抽取。27.2随机抽取规则n27.2.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7.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7.2.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两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中标单位。27.2.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再由中心工作人员放入十粒有入围标志的签球,抽中入围标志签球的即为入围单位;第二轮中心工作人员放入与合格投标人等额的签球,其中包含有唯一中标标志的签球,抽中有标志签球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单位。27.2.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27.2.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27.2.2.5中心工作人员放入与合格投标人等额的签球,其中包含有唯一中标标志的签球,抽中有标志签球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单位;工程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中标价。27.3招标代理单位编制随机抽取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7.4经过开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候选人。27.5所有投标均被作为不合格标处理的或至截标时没有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27.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示。28中标通知开标后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满后次日内向招标代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六)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1中标单位必须在开标后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开标后10天内必须组织施工队进场施工。若中标单位无法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投标保证金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一次,并由项目业主重新招标;若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又无按期组织进场施工,取消履约保证金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一次,并由项目业主重新招标。施工单位开工后10天内由施工单位牵头办理质量监督和开工审批等相关手续。n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9.3中标单位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不按时开工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并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30履约担保3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3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一个月内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无息返回履约保证金。31特别说明31.1施工用电、用水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不再追加任何费用。31.3施工围堰、抽水台班、施工便道、弃土弃渣外运已包干,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外运按5KM包干,堆放地点由施工单位负责。31.4市、区配套资金若财政能及时拨付的,业主单位在资金到账3天内按工程进度款拨付施工单位;若市、区财政因资金调度未能及时拨付建设资金,施工单位也要无条件施工,不得因资金未及时拨付停工滞工。超工期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n32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中标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视认同如下的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中标交易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单位缴交: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1、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材料设备招标投标的项目造价30万元以下中标单位1000元 收费证证号:闽D04MC01项目造价30-200万元中标单位2000元2、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投标的中标价10万元以下中标单位1000元中标价10-20万元中标单位2000元中标价20-30万元中标单位3000元中标价30-50万元中标单位6000元3、收费账户:开户名: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账号:1405010509600029029(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传真至0594-5870135或者扫描邮发至5857733@163.com,并致电告知)n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四、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五、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n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3、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七、担保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八、工程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年,屋面防水工程为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年;(5)其他约定:除了以上主要条款外,其他条款按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n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福建省秀屿区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建设项目(笏石镇西徐村片区4)投标文件(本)“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时间:n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n1、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小额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内容(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保证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我方保证该建造师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拟派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6、我方承诺我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检察部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缴交履约担保金。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我方承诺,若有违反《莆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莆政综〔2013〕55号)、《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莆招投标办〔2013〕2号)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处理。11、我方承诺,拟配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符合本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标准要求。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须提供本证明。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全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全称)的(工程项目全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预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公章)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n(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第四部分工程预算造价文件n相关证件原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目录序号原件名称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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