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农田水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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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农田水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整合农田水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就发出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中央一号文件。7月,中央又召开了水利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问题,会议强调:要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本文针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的问题,借鉴龙岩市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整合农田水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若干建议。一、农田水利建设现状与问题1、农田水利建设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国家每年都要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大江大河防洪堤、水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较多,效果也很明显,但作为对农业影响最直接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用于渠道标准化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所占的比例较小。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农田10n水利设施大都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相当一部分已经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不完善,配套率低,欠账较多。由于各级财政投入有限,应该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无法建设,已建的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造成沟、塘、库、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陈旧老化。有的地方平时挖沟不修闸,雨水流失很快,造成地下水位不断降低;有的地方重排涝不重抗旱,很多机井淤积得不到清理;有的农田没有机井、没有水源、机械不配套等农田水利设施不配套的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与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2、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工程建设标准不统一。目前农田基本建设大都通过项目载体进行,“十五”期间,立项实施的项目有:农综开发部门的国家级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业部门的省级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水利部门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发改部门的省级旱片治理项目、国土部门的土地整理项目、财政与农业部门联合实施的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六个部门的7类项目。“十一五”10n期间又增加烟草部门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区移民开发部门库区移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综开发部门的土地整理项目。通过十几年来多部门努力下,大大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但是由于部门力量分散,项目实施管理各自为战,势必造成各类涉及农田基本建设的项目未统一规划,部分项目重复申报,资金浪费或套取。条件好的区域争着安排项目,条件差的区域没有规划安排;烟草部门只建烟田,非烟区未安排治理。此外,各部门的工程建设标准不统一,据粗略统计,“十五”期间亩投资资金平均仅为316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为2000元左右,农综开发部门、农业部门的中低产田改造为主的土地整理项目为400元,水利部门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为160元。由于项目工程实际需要的资金与部门投入的资金相差很多,加上其它需要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的项目资金无法到位,造成绝大部门项目无法按需设计建设工程,有的只能有多少资金,建多少工程,优先解决“卡脖子”工程,到处留下未治理的死角;有的甚至规定具体工程的单位投资标准,造成建设标准降低,出现“豆腐渣”工程;有的只好年度重复安排,或项目之间重复安排,甚至出现“拆旧建新”现象,如最近几年部分土地整理项目安排到前几年原其它项目建后区域,使原工程大部分荡然无存,浪费了原有的投资。3、农民兴修水利设施积极性不高,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筹资筹劳建设农田水利难度大。由于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涉及的受益农户多且常常分布在不同的村,甚至不同乡镇,群众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认为兴修水利设施是政府的事,是大家的事,积极性不高。10n“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国办发〔200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的范围。但目前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4、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目前,绝大部门项目只管建设,工程峻工验收完后就不管了。十几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建设了一大批农田设施,由于建后管护机制、体制、资金不到位,造成田间杂草丛生和淤积,局部毁坏工程无人问津,影响建后工程发挥长久效益。二、龙岩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1、规划先行,目标明确。2007年5月,龙岩市根据《福建省“十一五”农田基本建设专项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规划到村、避免重复;整村推进、不留死角;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于2007年底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颁发了《龙岩市“十一五”农田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并提出在全省率先实施农田基建整村推进工作的目标和任务。10n2、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任务列入市对县目标考核。近年来,龙岩市委、市府高度重视,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农田基建进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把农田基建作为市委、市府“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重点课题,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对各地进展落实情况组织督查通报;为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力量,形成推进合力,市、县两级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田基建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农田基建办公室,给予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牵头负责规划、项目整合申报、工作督查、宣传报导、目标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大部分挂靠在农办(仅漳平市挂靠在水利局);从2008年起农田基建首次列入市对县目标考核,重点考核规划面积完成、质量建设、县级配套投入以及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等情况;。3、提高建设标准,实施整村推进。从2008年起,龙岩市按照亩投资土地整理2300元,其它农田建设1000元左右的标准,从规划抓起,整合部门力量和农田基建所有项目资金,明确各部门“作战区”10n,各司其职,打歼灭战。2008年,通过整合各类涉及农田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相对集中投入,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整村连片推进,全市近70%的项目村做到不留死角,成片推进,改变了过去项目资金分散,工程布局不集中,部门各自为战,有的甚至重复建设的状况,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龙岩市农田基本建设整村推进的主要做法:一是多形式多层面推进,形成农田基建整村推进合力。龙岩市政府于2008年初召开了农田基建整村推进工作启动会,秋收后召开了农田基建整村推进现场交流暨工作推进会;市、县各级各部门围绕工作目标和整村推进要求,密切配合、互相借鉴、齐抓共管;乡、村互动、群众调动、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持续运作。二是抓好整村推进示范点,推广成功经验。2008年上半年市直相关部门选择了17个村作为农田基建整村推进示范点,10月底基本竣工。通过示点村建设,摸索总结了整村推进在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完善投入机制、落实管护机制等方面的成功做法,为推进面上的整村推进工作起到积极作用。2009年重点抓好17个市级示范村、60个县级示范村,共77个村,占规划村数的15%。4、创新机制,协会管护。10n针对农村普遍存在工程建后管护薄弱的难题,龙岩市委、市政府在2008年全市农田基建启动会议上,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将落实建后管护体制、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作为农田基建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会后各县(区、市)农田基建领导小组进行了调研,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资金,主推村级水利协会管理机制和小水利小产权制度改革模式。截止2009年底,全市已落实工程管护资金近500万元,特别是上杭县和武平县这项工作走在前列,上杭县政府制订了《上杭县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暂行办法》,全县建立了200多个村级水利协会,每年从烟叶税等渠道筹措15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新成立的水利协会和奖励管护工作运作良好的水利协会;武平县全部行政村建立了水管协会,每个协会补助启动资金约5000元,财政每年安排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基金100万元。机制创新克服了农田基建“等、靠、要”思想,变政府要我干为自己主动干,避免了重建轻管现象,发挥了工程长久效益。三、关于整合农田水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几点建议1、统一编制规划规划是水利建设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和龙头。“十二五”时期是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的关键时期,是着力推进民生水利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管理的攻坚时期,认真谋划、科学确立这一时期水利发展的方略、目标、任务和战略布局、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对于推动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的跨越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同时,只有编制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水利发展实际并切实可行的科学规划,才能争取到更多项目,为水利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因此,建议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农田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财政局、农办、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发改委、烟草局、库区移民开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挂靠在农办,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由农办牵头,会同财政局、农10n办、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发改委、烟草局、库区移民开发局等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规划到村、避免重复;整村推进、不留死角;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抓紧组织编制《“十二五”农田基本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各县(市、区)深入开展农田现状调查,掌握真实情况,要保证规划编制的深度,专题研究要深入,基础资料要可靠,规划方法要科学,保证规划成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统一建设标准在2009年5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提出,农业综合开发要做到“两个聚焦”,即“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同时按“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责、各记其功”的思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投入,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在县(市、区)级以农田基本建设专项规划为依据,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涉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因地制宜合理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保质倮量完成规划任务。3、统一组织实施10n在科学制定规划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实施整村推进,明确财政局、农综办、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发改委、烟草局、库区移民开发局等部门项目建设任务,尽可能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农田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农田平整肥沃,避免出现农田方方圆圆却没有水源或发生内涝时不能及时排泄等类似情况。建议各地扶持组建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的农田水利建设服务公司,要求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有办公场所、管理规范,并鼓励他们不断研究和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大力推广新工艺、新装备。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项目乡镇、村均应成立相应领导组织,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职具体抓,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行政管理。采取分组分人分包项目工程,层层落实责任,与工程监理人员密切配合,坚持在施工期间每天深入现场,严把工程质量关。4、统一组织验收建议市一级成立由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建设专家库,具体负责项目的考察、评审、论证、设计,以及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参与工程验收等,同时建立项目评审责任追溯制度、工程验收回避制度等。各部门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后,由项目所在县农田基建办汇总报市农田基建办,由市农田基建办统一组织验收。可从项目建设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专家以及从市、县两级有关部门领导抽调人员组成工程验收组,工程验收实行县(市、区)之间交叉验收并采取回避制度,验收结果需经所在乡镇和村相关人员验字确认,并由县农田基建办建立档案长期保存。10n5、统一跟踪监管建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包括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监理、建后管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整合项目的农田水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管理,强化对整合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管,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责任追究制。对整合的资金和项目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公告公示制度、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建是基础,管是关健。为确保项目建成后能长期稳定发挥功效,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将落实建后管护体制、建立健全管护机制作为农田基建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村委会要因地制宜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资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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