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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太和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
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监理标招标文件(合同编号:THNS-2017-JL)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五月-1-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1-4.招标文件的获取-1-5.投标文件的递交-1-6.公告发布媒介-1-7.联系方式-1-8.监督单位-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总则-1-2.招标文件-1-3.投标文件-1-4.投标-1-5.开标-1-6.评标-1-7.合同授予-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纪律和监督-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电子招标投标-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前附表-1-1.评标方法-1-2.评审标准-1-3.评标程序-1-4.特殊情况的处置-1-第四章合同文件-1-1.通用合同条款-1-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1-监理依据-1--3-n通知和联系-1-委托人的权利-1-监理人的权利-1-委托人的义务-1-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服务酬金-1-合同变更与终止-1-违约责任-1-争议的解决-1-其他-1-2.专用合同条款-1-监理依据-1-委托人的权利-1-监理人的权利-1-委托人的义务-1-监理人的义务-1-监理服务酬金-1-违约责任-1-争议的解决-1-其他-1-3.附件-1-4.履约担保-1-第五章投标报价表及附件-1-5.1投标报价说明-1-5.2投标报价汇总表-1-5.3投标报价附表-1-5.3.1监理人员费用报价表及单价分析表-1-5.3.2检测试验费报价表-1-5.3.3其它费用报价表-1-5.4付款计划意向表-1-第六章图纸-1-第七章技术文件-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一.投标函-1--3-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二.授权委托书-1-三.联合体协议书-1-四.投标保证金-1-五.投标报价表及附件-1-六.技术文件-1-七.项目管理机构表17.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17.2主要人员简历表-1-八.资格审查资料-1-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8.2近3年财务状况表-1-8.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8.4正在实施的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8.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1-8.6资格审查自审表-1-九.原件的复印件-1-十.其它材料-1-第九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意见-1--3-n第一章招标公告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监理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项目名称: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监理标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安徽省水利厅农水处1.3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1.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级补助、县财政配套、群众自筹及地方自筹资金。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2.2建设规模: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是在胡总乡的薄梨村、周小庙、胡总集、魏店村境内共3.78万亩耕地上通过新建和恢复水源、配套灌溉设施、疏浚排涝沟、配套桥涵等措施,目标建成3.78万亩高标准农田。2.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2600万元。2.4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③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④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⑤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3.2投标人业绩要求:农田水利监理项目。-54-n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3.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开具的)。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查询为准):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等相关资料。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6.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fy.gov.cn7.联系方式-54-n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高主任、周主任电话:0558-8669818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钱工联系电话:15905608152、13085061913地址:合肥市滨湖区玉龙路6232号湘江国际大厦17楼 8.监督单位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太和县剑光城4楼2017年5月23日-54-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13号联系人:高主任、周主任电话:0558-866981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区玉龙路6232号湘江国际大厦17楼 联系人:张工、钱工联系电话:15905608152、130850619131.1.4项目名称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监理标1.1.5建设地点安徽省太和县1.1.6现场管理机构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1.1.7设计人/1.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级补助、县财政配套、群众自筹及地方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54-n1.3.1招标范围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理1.3.2计划工期与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共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2017年6月至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加上工程质量保修期12个月。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3)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业绩要求:近5年有1个以上(含)类似工程业绩。4、信誉要求: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下同)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5、总监资格: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6、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开具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费用自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54-n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就招标文件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问题接收问题电子邮箱:415839186@qq.com特别提示:提出问题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不得署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异议答复等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fy.gov.cn)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明标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00元)以上保证金须于2017年6月13日9时30分前-54-n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至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接收保证金的账户:汇款账号: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行太和支行银行账号:2080601021000012139016880或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和支行银行账号:187228857188注:投标保证金有效判定以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清单为准。以方便投标人打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打款方式,中行或徽行均有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以上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2016年)注:若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须说明,并提供2013-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5年(2012年5月~2017年5月)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5月~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54-n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正本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规定签字和盖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各组成部分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印签章代替,下同);投标文件副本除封面外,其余为正本复印件,在正本签字盖章后复印装订。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副本3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合同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拆封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太和县三角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4-n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拟投入的总监(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同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其他单位出具证明无效。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复核(下同)。备注:委托代理人与总监可为同一人,下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另提供一份以便核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可不提供)。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7.3.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按要求汇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履约保证金专户。户名: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太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账户:20000445475810300000042-54-n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指定的账户,转账后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及同类项目类似及同类项目均指:农田水利监理项目。10.3原件证件(因年检、资质增项、资质升级或软件升级等原因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需由发证单位出具证明)不提交,但要确保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清晰可见,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原件的复印件”所列清单及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递交投标文件4份10.5明标价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发布方式: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10.6总监的陈述与答辩不要求10.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54-n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人负责解释。10.8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确认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小写数字与大写数字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字为准;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为准。10.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zx.fy.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10.10异议、投诉根据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程序提高招标效率的通知》,投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0.1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投标人若在评标期间被认定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被认定提供了虚假资料,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作为非中标候选人的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若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被认定提供了虚假资料,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54-n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招标人可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资料在可评标过程中通过网络等现场查询。-54-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54-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已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4-n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方式发布。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中标后不容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投标须知-54-n(1)评标办法(2)合同文件(3)投标报价表及附件(4)图纸(5)技术文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方式发布。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2.2.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前附表第2.3.2款规定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2.3.3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委托授权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4-n(1)投标保证金;(2)投标报价表及附件;(3)技术文件;(4)项目管理机构;(5)资格审查资料;(6)原件的复印件;(7)其它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人的建设监理的全部费用,是中标人完成本项目自本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限内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及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3.2.2本项目涉及所有资金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3.2.3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支付方法、计算标准和填报要求见投标报价说明。3.2.4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本工程招标交易服务费,具体支付方法、计算标准和填报要求见投标报价说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4-n(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承诺的情形。(4)投标人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的。(5)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程序进行异议和投诉的。3.4.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决定由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作出和实施。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正本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规定签字和盖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各组成部分的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54-n不得用签名章、印签章代替,下同);投标文件副本除封面外,其余为正本复印件,在正本签字盖章后复印装订。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4-n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2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评标办法中规定设有权重的,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抽取权重,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及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其它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54-n(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最终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也可以重新招标,如顺延中标候选人报价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须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文件及附件”-54-n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且在投标有效期,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54-n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情形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情形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下列情形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2)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9.2.2下列情形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担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下同)等不是本单位人员;(3)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4)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5)中标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总监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54-n上述条件中,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总监的聘任合同投标前已执行合同一年以上;(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且投标前已连续支付工资一年以上;(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政府人事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专门针对本工程的内容基本雷同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9.2.4下列情形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指:单位名称、资质、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存在虚假情形;(6)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指:总监、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情况(指:姓名、性别、身份证件、职称、学历、执业资格、执业单位、个人业绩、社保)存在虚假情形;(7)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存在虚假情形;(8)使用虚假公章、印章的行为;(9)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行为;(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11)其他影响公正评标的弄虚作假行为。-54-n存在以上情形,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备案时未被发现,在开标、评标及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查实的,一律视为弄虚作假投标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11)形式评审其它标准见评审标准见评审标准2.1.2(11)资格评审其它标准见评审标准见评审标准2.1.3(10)响应性评审其它标准见评审标准见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59投标人信用等级6投标人公示期不良记录0项目总监素质和能力15资源配置10监理大纲10合计10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分标准表3.4.1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54-n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分要素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591.1总报价53高于明标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等于明标价得满分,低于明标价得0分。1.2单价和分项报价合理性6横向比较,合理得满分,无相应报价分析内容得0分,其余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3分。2投标人信用等级62.1按安徽省水利厅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相关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6AAA级得6分,AA级得5分,A级得4分,其余得0分。备注:以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xy.ahsl.gov.cn/Index.aspx最新公示的为准。3投标人公示期不良记录0每有1个A级不良记录扣6分,每有1个B级不良记录扣2分。备注:以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xy.ahsl.gov.cn/Index.aspx最新公示的为准。4项目总监的素质和能力154.1类似或同类项目业绩(无年限限制)10每有1项类似(同类)项目总监业绩得3分,每参与1项类似(同类)项目监理得2分;累计不超过10分;其它不得分。-54-n4.2专业和经历5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或执业资格得3分;近5年每有1项总监工作经历得1分,累计最高得2分;其他不得分。5资源配置105.1监理机构设置3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管理跨度符合实际、具体可行的得3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2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5.2监理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3监理人员数量、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结构及进场计划合理、完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得3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1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5.3监理设备的配备3配备合理、完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2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5.4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1可调用的后备资源充足的得1分,其他酌情赋分,但最低不低于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监理大纲106.1对影响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关键问题的理解程度1理解深刻、方案得当的得1分,其他得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2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认识与预控措施1认识深刻、措施得当的得1分,其他得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3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措施1完善、合理得1分,其他得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54-n6.4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完善、合理得1分,其他得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5合同管理措施1完善、合理得1分,其他得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6信息档案管理措施1完善、合理得1分,其他得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7需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设置的合理性1设置比较合理的得1分,其他得0.5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8对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建议2评委酌情赋分,无相应内容得0分。6.9监理大纲的完整性1完整得1分,其他得0.5分。合计100-54-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相关资料,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个或多个投标最终得分相同,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项目总监的素质和能力得分由高向低排序,其余排序名次顺延;若项目总监的素质和能力得分也相等的,由投标人在监督员监督下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5)只能有一个报价;(6)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7)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8)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对同一个标段,投标人不能递交两式或多式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若编制了两式或多式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书面声明哪一式有效;(9)投标文件的外观:投标文件不能因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无法确认投标价格、服务期、人员进场计划、监理大纲等关键内容;(10)按规定提交齐全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相符;(11)形式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才能否决其投标:(1)影响整个投标文件的效力;(2)影响涉及资格、实质响应性或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内容的效力或评审;(3)涉及的内容明显影响相关合同条款的效力或执行;(4)其他明显影响公平评审的情形。2.1.2资格后审标准:(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54-n(1)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2)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3)业绩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4)信誉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5)总监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6)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款1.4.2款规定;(7)具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有效性是指:按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署,且时效在委托期限内;(8)委托代理人身份与授权委托书一致;(9)资格其他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10)资格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2)投标报价应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3)服务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6)权利义务符合第2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10)响应性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54-n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形成专门的资格评审章节,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表”(摘录各投标人有关前附表2.1.2中明确的所有“资格评审要素的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结论”)作为其附件。3.1.2评标委员会应全面复核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③仅该投标人按照不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修正并计算投标报价,其余投标人报价得分不变。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l)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初步评审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每一成员均须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54-n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4.特殊情况的处置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连续评标,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得弃权)。-54-n第四章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委托人:监理人: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工程等别(级):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5、工期: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3、监理项目投资:4、监理阶段:(施工期、保修期)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54-n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54-n1.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4-n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54-n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54-n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54-n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还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8);5、《安徽省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导则》(DB34/T2025-2013);6、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的规定;7、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监理人义务和责任;2、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能力而终止合同;3、因监理事故而给委托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4、未经委托人批准总监理工程师连续15天或每月住工地不足21天的;5、将本合同私自转包他人的。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54-n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实施;2、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能按计划支付监理酬金。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委托人的批准。(1)批准非主体、关键工程的分包;(2)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发布开工、停工、复工令;(4)变更和索赔造成的工程延期;(5)变更和索赔造成的费用增加;(6)审查批准技术规范(规格)或设计的变更。2、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及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即使没有委托人的事先批准,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方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并通知承包方和抄送委托人。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1监理范围内的所有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形成后7天内监理工作完成后14日内2监理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纸2分部工程施工前7天内3监理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变更资料1收到设计变更后3天内4监理工作必须的其他辅助资料1资料形成后3日内临时借阅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7天;紧急事项1天;变更文件3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发包人不提供监理人工作和生活条件。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监理标。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3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54-n主体工程关键部位以及监理人根据工程重要程度、监理大纲约定的其他部位。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监理人根据工程重要程度、监理大纲约定的工序。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所有分部工程验收。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监理费用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监理费用实行总价承包、分期支付的方法。监理工作量报价单中专项列出的备用金是指用于签署协议书时尚未确定及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备用金须经委托人批准后方可动用。二、支付办法施工完成80%的总工程量,支付监理费的5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一次性付清。三、付款计划在合同书签署前,经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形成合同付款计划表,并遵照执行。合同付款计划表序号支付时间投标人报价(金额单位:万元)各次支付累计支付金额%金额%合计四、监理服务所需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单位自聘,其费用已包含在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的单价中,不另计算费用。五、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监理服务费,是监理人从事该项目监理的唯一报酬。除此之外,不允许监理单位接受与合同有关的,或与其他承担义务的任何佣金、回扣、津贴,或任何非直接支付以及出于任何其他考虑的费用,特别是不能从承包人处获得任何奖金、实物等。六、监理人参与工程财政评审、审计及竣工验收的费用已包含在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的单价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双方根据附加服务的内容、期限、资源的利用情况协商解决。。二、支付时间为:事件发生后按月计取并支付。-54-n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委托人将根据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和造成的影响给于适当补偿。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处理。一、无论何种原因,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应按0.5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更换主要监理人员(副总监和专业负责人)的,应按2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二、总监理工程师月驻工地不足21天的,应按2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主要监理人员月驻工地不足21天的,应按1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履约担保将不予退还,并在监理人无法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整改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1)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单位拒绝接受委托人管理,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人又不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2)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向承包人安插施工队伍、徇私舞弊等,给委托人造成损失。(3)合同执行期间,由于监理人的原因不能使承包人正常施工,造成进度缓慢,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劣,委托人有理由认为监理人不能胜任监理工作。(4)监理人对在主要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施工期间未进行有效旁站或跟班检查,监理人在接到承包人要求检查的通知后十二小时内未到场且过后又没有进行复检而造成质量问题。四、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工作需要的图纸或批示造成承包人进度延误或中断施工,致使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如监理人拒绝,委托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五、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监理合同价的15%。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委托人所受到的损失时,监理人还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损失,补足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委托人的损失以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并且每次赔偿金额不超过监理合同总价的5%,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监理合同总价。监理人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直接责任,但应承担监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六、如监理人与委托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七、委托人向监理人要求的赔偿,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一旦发生应向监理人索赔的事由,委托人未按上述期限及方式提出索赔及任何沉默,都不意味着委托人索赔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54-n一、争议调解机构为:建设主管部门。二、仲裁机构为: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将根据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所带来的成果予以适当奖励。第四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评分细则,建立监理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台帐。-54-n3.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监理标(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54-n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54-n4.履约担保履 约 担 保(招标人全称):鉴于(中标人全称)(以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本保函的有效期与你方和被保证人所签订的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相一致。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提款通知后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但提款通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应说明要求提款的金额,并附有被保证人违约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有关材料。4、我方同意,在你方与被保证人签订的上述合同发生变更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54-n第五章投标报价表及附件5.1投标报价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详见须知前附表),在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期和监理范围内总价不作调整。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数据按投标报价附表合计数填写。无论是具体报价或综合费率招标投标人都应估算填列检测试验费和其它费用两项金额。3、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总价包含了监理人为完成本合同监理任务所需的监理人员费、检测试验费、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4、监理人员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利润、税金和履行监理合同义务的人员报酬以及执行监理任务所必需的生活、交通、通讯、医疗、设备折旧与维修等一切费用。5、监理人须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所有监理人员的费用进行单价分析,认真填写单价分析表;须对检测试验费用单价进行报价;上述单价将作为计取监理服务费和额外监理工作的额外报酬或服务期延长的监理报酬的依据。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7、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暂列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暂列金额,由招标人填写,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使用。8、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与总价中,不单独列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费率例如:某工程建设监理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1200-1000)万元×0.25%=0.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0.5=7.4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300万元9、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54-n5.2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备注1正常监理服务期酬金其中:检测试验费估算列出具体金额其它费用投标总价(1)人民币(大写):(或批复概算监理费的费率)注:表中检测试验费、其它费用由投标人填列;其余金额(或费率)由发包人填写,由投标人确认。-54-n5.3投标报价附表5.3.1监理人员费用报价表及单价分析表监理人员费用报价表(格式)序号名称单价(元/月.人)服务期(月)合价(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辅助工作人员合计监理人员单价分析表(格式)序号项目计算式单价(元/月.人)合计注:每类监理人员均须单独分析并填写单价分析表。5.3.2检测试验费报价表检测试验费单价报价表(格式)序号项目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合计-54-n5.3.3其它费用报价表其它费用报价表(格式)序号项目数量单价合价(元)12合计注:其它费用包括交通车辆使用费、办公费、设备设施使用费等费用。5.4付款计划意向表付款计划意向表(格式)金额单位:元序号合同金额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累计支付备注总计注:投标人需根据其投标报价的总费用及合同条款明确的支付办法,结合分期进驻工地的监理人员计划,填写付款计划意向表,在监理合同签署前,经委托人与中标人协商,形成付款计划表,在签署监理合同时予以明确。-54-n第六章图纸无-55-n第七章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由招标人提供,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2、工程地质资料;3、水文、气象条件;4、主要工程技术参数、工程量;5、施工总布置;6、施工总进度计划;7、技术要求及必要的附图。-56-n1工程概况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2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监理标。3监理范围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理。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2017年6月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合格后,加上工程质量保修期12个月。-72-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2-n(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合同编号:()投标人:年月日-72-n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72-n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报价表及附件六、技术文件七、项目管理机构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原件的复印件十、其它材料-72-n一.投标函投标函(格式)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合同名称)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咨询工作。总监:(姓名)。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在其有效期内一直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在接到进场通知书后,立即组织人员、设备进驻工地,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监理合同,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投入,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为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提供优质服务。4.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随同本投标书,我方出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你方有权不退还投标担保,另选中标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72-n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郑重承诺如下: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并按时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次投标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是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式职工,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若经查证不符,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次招标若出现投诉,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编制投标文件的人员将积极配合调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次投标严格遵守有形建筑市场工作秩序,我方派出人员若出现胡搅蛮缠、辱骂、恐吓、污告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或不听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劝阻影响有形建筑市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本次招标如我单位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我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进行签订合同,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8、如有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若经查证属实,同意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9、如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同意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我方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一定期限内不参与太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72-n附件二:投标人信用承诺我公司申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公司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查询截图及相关证明。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投标人公章:日期:承诺附件:1、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2、我公司未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我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的是参与本次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分别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四个子栏目显示的为准。-72-n截图格式(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为例):-72-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72-n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单位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单位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72-n四.投标保证金注:附保证金汇出银行汇款票据的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2-n五.投标报价表及附件表格见第五章投标报价表及附件。-72-n六.技术文件6.1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三、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五、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六、质量、安全、资金、进度、环境控制措施;七、检测试验计划;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十、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对项目的建议;十一、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十二、协助委托人开展建设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法及措施。(适用于区域负责制的监理项目)6.2对本工程的建议6.3附图技术文件附图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增加):一、监理单位工作程序图二、三控制工作流程图三、两管理工作流程图四、一协调工作流程图五、索赔处理工作程序图6.4附表技术文件附表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增加):-72-n6.4.1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备表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设备表(格式)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制造商购置年份已使用台时数检修情况现在何处注:1.计划购买或租赁的设备可在“现在何处”栏内说明。2.投标人购进的二手设备和租赁的设备,均应注明已使用的台时数及检修情况。6.4.2监理人员进场计划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姓名拟担任职务时间备注-72-n七.项目管理机构表7.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72-n7.2主要人员简历表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监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82-n八.资格审查资料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高级职称人员(人)监理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他(人)初级职称人员(人)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万元)年年年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82-n8.2近3年财务状况表(近3年指年月至年月)财务状况表名 称单 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资金来源填写银行存款、银行信贷或其它形式。-82-n8.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5年指年月至年月)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以及电话合同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 注 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82-n8.4正在实施的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总监项目描述备注合同所属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注 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82-n8.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近3年指年月至年月)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 注 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82-n8.6资格审查自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引用的证明材料对应页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总监资格联合体协议书部门负责人资格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员等其他要求 ……-82-n九.原件的复印件序号名称备注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单位注册地省级建设或水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介绍信或诚信证明仅针对安徽省外单位4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流动资金来源证明5近5年已完成的类似或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及获奖证明材料 6总监岗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证明材料 7联合体(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等 10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11认证体系证书 12(涉及评审和打分材料的复印件) ……注:1、以上所提供资料涉及有效期的均需在相应有效期内;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证件在年检或系统升级不能提交证件原件的应由发证单位出具证明,否则视为证件无效。-82-n十.其它材料1、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由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开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自行编列。-82-n第九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意见项目名称:太和县2017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监理标项目编号: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工作及招标文件,我们确认。招标人:太和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高主任、周主任电话:0558-8669818(单位盖章)2017年5月23日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钱工联系电话:15905608152、13085061913(单位盖章)2017年5月23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单位盖章)2017年5月23日-82-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