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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02-园林景观施工合同
-园林-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公司2008.01.14n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小区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园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整金额(大写):元整(人民币)1、本合同总价为乙方投标报价,合同总价固定。n2、乙方的投标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一、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5.本工程投标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图纸)8.经甲乙双方核定盖章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变更签证)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四、发包人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五、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n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指定联络人:法定通邮地址:法定通邮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n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本合同协议书第六条执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江苏省、南京市的现行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及省市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要求最高的标准或规范为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七天提供陆套完整的施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内容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泄露。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现场工程协调例会以及工程、材料验收等。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合同价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代表甲方行使现场管理的职权。n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按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时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甲方办理完所有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需要的各种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乙方、监理现场书面交验。(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发生双方协商。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视现场情况协商办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n在每月28日前分别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提供已完本月度工程量(含经甲方和监理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签证)及次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清单,如因乙方提供不及时或提供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自行解决。(4)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执行。(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所有完工工程(含分包工程)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成品保护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引用承担: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乙方负责保护。(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南京市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垃圾和平整场地。(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乙方应科学管理、合理施工,施工中应避免发生影响工程施工的纠纷。因施工方案不合理,而造成的施工费用的增加,无论是否有甲方现场人员或监理签字认可,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由监理方和甲方共同核定。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乙方资料7天予以确认10.2群体工种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n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由现场按实际发生签证)。2、通用条款内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工期顺延(由现场按实际发生签证)。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种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有关规定。五、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教育和安全责任及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本合同总价固定;合同总价包含招标文件所附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乙方投标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B)、图纸无设计变更,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如施工单位栽种成活的苗木规格或密度低于原清单规格及密度决算时,甲方有权调减合同价。C)、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性风险一概不予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经甲方设计部、工程部、成本中心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签证造价超过20000元的,费用须经甲方成本管理中心及审计部审核,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为有效。(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双方核定的定额子目、以竣工图工程量结算,材料调整办法按招标文件有关材料调价说明执行,施工期间人工工资不作调整。经甲方工程部、成本中心书面认可的变更签证造价超过20000元的,费用须经甲方成本管理中心及工程审计部审核,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为有效。n(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预付款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8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及工程量价款书面送交甲方和监理方,工程量价款需经甲方成本审计进行核定,作为付款依据。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苗木和铺装主材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工程款;2)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总价的70%;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5%。4)甲方留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后,保修期(一年)满,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余额(质保金不计算利息);双方约定:质保金的支付须经使用或管理单位出具无质量问题的证明方可付款。5)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与付款相同金额的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付至结算总价95%时,乙方提供的发票总金额应等于合同结算总价(含质保金)。6)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现场挂表计量),付工程进度款时按计量度数同期扣回;7)工程施工中发生的相关工程罚款在付进度款时同期扣回;8)由甲方代缴的劳保统筹费,在付工程进度款时同期一次性扣回。七、材料设备供应n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如有不符,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2、必须执行甲方对有关材料质量要求,进货时必须由甲方、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封样并检测合格,确保所用材料符合甲方要求。八、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29.1(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图纸进行变更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通知单须有甲方设计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2)、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签证须有甲方工程部、成本部共同签字认可,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29.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图纸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无正当理由,乙方无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以杜绝因乙方以低报价中标后,施工中调整设计,以达到提高决算价为目的,有此嫌疑的,调整前的苗木价格以市场价扣减。29.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9.4甲方制定的《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作为合同附件(2),现场签证程序须按照该规定执行。29.5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签证须按甲方签证流程按时办理,逾期甲方对此签证发生的费用,将视作乙方无费用增加或视作对甲方的优惠,不计入决算造价中。不符合规定的签证,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30、其他变更1、合同履行甲方n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2、承包范围内设计变更,乙方须无条件执行。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配合费由分包单位承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安排;有关配合费由乙方与分包方商谈确定。31.确定变更价款31.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肆套完整的且符合城建档案馆审查要求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给甲方。(2)乙方不按期交付合格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甲方将推迟审核乙方决算时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具体要求见协议书第三条关于工期的约定32.3:工程竣工后5日内,乙方必须与甲方工作人员作现场验收点验,相关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作书面交接。苗木必须提供种类和数量清单手册。33.竣工结算1、关于竣工结算程序的约定:本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成本部初审,由甲方工程审计部复审后,根据甲方要求,可再由甲方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2、关于竣工结算审核周期的约定:从乙方将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甲方成本部且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3、关于分摊竣工结算外审收费的约定n竣工结算经甲方成本部、工程审计部或和甲方指定的外审单位审核结束后,如核减额占审定额5%(含5%)以内的,外审收费由甲方承担;如核减额超过审定额5%—8%的,甲方承担20%的外审收费,乙方承担80%的外审收费;核减额超过审定额8%,外审收费全部由乙方承担。总核减额指乙方送审计造价与最终审定结算价的差额。4、其他约定:在乙方将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甲方,工程资料符合备案要求后,甲方开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如因承包方的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甲方或提供的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不符要求的以及在结算过程中乙方不予配合,而导致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时间的延长而引起的一系列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外审单位有权对原合同价及甲方成本部、工程审计部审核过的结算当中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及材料价格进行重新审核。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额万分之二每日的违约金(按银行单利计取)。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当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额万分之二每日的违约金(按银行单利计取)。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的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n)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工期完成,每推迟一天,乙方应承担核定的竣工结算总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在支付了上述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只要发生连续三次任何一项不合格工程,无论最终整改结果如何,乙方都将承担每次壹万元的经济处罚,甲方在结算工程款时扣减。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给付工程款,并应按本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交付合格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推迟本工程结算审核的开始时间和周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垃圾、平整场地,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垃圾、平整场地,乙方除应负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严禁工程转包现象的发生:如甲方发现乙方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转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暂停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照通用条件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宜:/(3)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40.4执行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行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行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叁份。47、补充条款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其他的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n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园建、水电部分为壹年。苗木部分为壹年。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结算总价款计算,为结算总价款的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5、在法定保修期内,乙方应设有专人驻场履行保修职责,如在接到甲方工程部或维修中心2天内无法联络到指定维修人员的,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单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按照甲方成本中心核算的维修费用的200%计算,其中100%用于向实际维修人支付,100%作为对于甲方的损失补偿。该200%的维修费将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减,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如无法找到其他单位维修人员的,甲方有权允许业主自行申报价格维修,维修费按照自行申报的维修费用的150%计算,其中100%用于向业主支付,50%作为对于甲方的损失补偿。所付费用直接从乙方未结算的工程款中扣付。6、如损坏部位责任不明导致各施工方推诿的,与该损坏部位前后相关工序的单位一致认可委托甲方指定鉴定单位进行责任鉴定,并绝对服从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鉴定费用由甲方垫付,鉴定结论作出后由责任人双倍返还甲方垫付的鉴定费用。如鉴定不出责任人或在江苏省内没有鉴定单位承接鉴定的,由相关工序平均分担损坏责任,双倍的鉴定费也由各工序平均分摊返还。鉴定费的返还可采取从乙方未结算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的形式。7、质保期内更换或维修的部位其保修期在更换或维修验收后重新起算,直至所有部位未经维修的期间超过法定保修期限。8、乙方与第三方就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若第三方因施工质量损失赔偿问题将甲方诉至法院的,除法院的赔偿判决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5000元/个诉讼案件的名誉损失赔偿。向第三方的赔偿和对甲方的赔偿均从乙方未结算的款项中直接扣付。9、甲方所有扣付事项在具有一定的书面证据加以佐证的情况下,只需书面告知乙方而无需征得乙方的认可;乙方应当在质保金被扣减后十日内将质保金补足,逾期不补的,按照不足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三每日向甲方承担逾期罚息直至补足之日止。n10、指定维修人员为就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事项可直接代表乙方的自然人。在本合同范围内,指定维修人员的亲笔签名随即产生法律效力,而无论是否有乙方的公章。乙方指定维修人员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变更不产生法律效力。11、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以暴力、威胁、胁迫、闹事方式对待另一方或其人员。乙方必须妥善解决民工工资问题加强民工管理。如有乙方以任何理由对甲方进行围攻和闹事,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予5-10万元罚款。12、本合同相关通知应以书面签收或以挂号信、专递的方式寄出。一方有证据证明该通知已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出的,则经过合理的邮递期限后即视为合同他方已收到该通知。通讯地址的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他方,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n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方(全称):为保证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依据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颁发的279号令执行。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n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景观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承包人指定的本地维修联络地址为: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质保期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指定的维修地址或指定传真号发送维修通知函的,经过合理的期限后即视为已送达。承包人指定维修地址、传真号码、联络人等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王)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核定总价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零。双方约定:质保金的支付须经使用或管理单位出具无质量问题的证明方可付款。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双方协商解决。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n附件2: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有效控制公司成本,制定本管理规定。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发生工程造价变化,且不属于合同范围的事项时,均应按本实施细则执行。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2.现场签证执行原则2.1多级审核原则根据签证预计金额大小,一般要经过四级及以上的审核,依次为监理公司、项目所在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成本控制部、项目所在公司工程总监、工程审计部、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和合约审核小组。2.2权力限制原则2.2.1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2.2.2工程部负责对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同时对设计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设计图纸无法准确计算的工程量会同成本控制部共同确定。2.2.3成本控制部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则,对经工程部上报的签证预算书进行审核,并对工程部确认的引起现场签证的原因的合理性进行再确认。2.2.4项目所在公司各部门发放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部转交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必须通过工程部转交项目所在公司相关部门。2.3时间限制原则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事后补办。2.4原件结算原则必须要有齐备、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2.5标准表格原则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格式。2.6法律约束原则n项目所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时,应按《现场签证流程》办理方为有效。3.现场签证分类3.1现场签证分为特急类和正常类两类。3.2特急类现场签证3.2.1特急类现场签证指: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同时又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现场签证。3.2.2特急类现场签证的办理原则:以“边洽边干”为指导思想,但必须在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手续。3.2.3特急类现场签证的界定:由项目所在公司工程总监负责界定。3.3正常类现场签证3.3.1正常类现场签证指:可做到事前控制,能遵循“先估价后施工”原则的现场签证。4.现场签证审批权限4.1正常类现场签证审批权限、现场签证金额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责任人1000元及以下监理单位、工程部项目经理、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项目所在公司工程总监1000—20000元监理单位、工程部项目经理、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工程审计部、总经理项目所在公司工程总监20000元及以上监理单位、工程部项目经理、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工程审计部、总经理、合约审核小组(须签订合同)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注:现场签证金额是指单位工程中单项签证的总金额,严禁人为拆分。4.2特急类现场签证审批权限: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4.3n项目所在公司应加强特急类现场签证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质量,尽量减少特急类现场签证的发生。一个单位工程发生特急类现场签证的次数,将与项目所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工作绩效考核挂钩。5.现场签证办理时间5.1现场签证实施前,不需由合约审核小组审核的现场签证,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5.2现场签证实施后,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每月25日前已实施完毕的现场签证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考虑。5.3特急类现场签证应在施工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5.4现场签证引起的成本变动每月25日前由成本控制部负责录入成本控制系统(如金额不确定,按其合理的预计金额录入)。成本控制中心2006年5月22日n现场签证办理流程1.现场签证办理方式1.1实行一张《现场签证单》完成现场签证的确认及审批流程。项目所在公司各部门及项目所在公司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技术或事务通知,可通过《工程联系单》形式完成,结算以《现场签证单》为依据。1.2提出人填写《现场签证单》的签证内容。1.3工程部填写《现场签证单》的编号;成本控制部填写《现场签证单》的费用审核编号,结算以费用审核编号为准。编号方法为:在现场签证归属的工程承包合同的编号后加“—QZ—xxx”(xxx为序号)。1.4工程结算以《现场签证单》的实施确认为准。2.现场签证审批办法2.1正常类现场签证2.1.1提出人(可以是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公司、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填写《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阐述拟增减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报监理单位确认(监理单位提出的签证直接报工程部)。2.1.2监理单位对现场签证确认后送达工程部。2.1.3工程部对现场签证确认后送达成本控制部和工程审计部,并会同成本控制部和工程审计部共同踏看现场,对引起签证的原因进行确认。2.1.4成本控制部须对经确认的签证进行成本估算,估算完成后交工程部办理审批会签。审批会签按《现场签证审批权限》执行,工程部经办人负责《现场签证单》的全程跟踪、归档并监督现场签证的执行。2.1.5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保存《现场签证单》原件各一份。2.1.6现场签证的内容执行完毕后,工程部与成本控制、工程审计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验收,验收后交成本控制部。n2.1.7成本控制部根据《现场签证单》的实施验收与施工单位确认结算价款,经审计部最终确认后的签证价款须经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2.2特急类现场签证2.2.1提出人(可以是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公司、监理单位任何一方)口头通知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并作相应的原始资料记录(文字和影像)。2.2.2施工单位得到项目所在公司工程总监口头或其他方式认可后即可开展工作,事件发生24小时内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及监理单位确认现场事实。2.2.3提出人填写《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签证直接报工程部)确认。2.2.4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后送达工程部。2.2.5工程部确认后送达成本控制部和工程审计部、。2.2.6成本控制部完成成本估算后,交工程部经办人完成会签,审批会签按《现场签证审批权限》执行,工程部经办人负责《现场签证单》的全程跟踪、归档并监督现场签证的执行。2.2.7成本控制部根据《现场签证单》的实施确认与施工单位确认签证初审金额,经工程审计部终审确认。附件一:《现场签证单》附件二:现场签证流程图成本控制中心2006年5月22日n现场签证单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所属合同:合同编号:事项名称:施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适用范围:(注明对应的图纸;适用的房型及楼号)提出部门:□工程部□成本控制部□营销部□监理□施工单位□其它签证原因(注明责任划分)施工前签证内容:1.签证内容需注明施工方法、工程量、工日、部位等;2.若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则应说清签证的具体事件。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暂估金额或结算办法: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总经理(金额>=1000元时签字):董事长(金额>=2万元时签字)n施工后完成情况: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状况(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复核)监理工程师:工程部项目经理:工程总监: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结算价:(附每单的结算书)乙方预算员: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注:1、本单一式五份,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各一份2、如遇土方签证,须有甲方测绘工程师对工程量进行确认。正常类现场签证流程图提出人填写现场签证单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监理公司1日内对签证原因及内容进行确认成本控制部1日内对经确认的签证进行成本估算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工程审计部、总经理批准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批准1000元<2万元>=2万元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工程审计部、总经理、合约审核小组批准n工程部实施批准后的签证施工完后1日内,施工方、监理单位、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组织验收成本控制部5日内完成初审工程审计部3日内完成终审成本部每月25日前汇总录入成本控制系统特急类现场签证流程图提出人口头通知工程部、成本控制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总监作出是否为特急签证的决定n如界定为特急类签证,以口头或其他方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如界定为正常类签证,按照正常类签证程序执行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监理单位、工程部确认现场事实成本控制部1日内对经确认的签证进行成本估算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总经理批准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批准1000元<2万元>=2万元成本控制部、工程总监、工程审计部、总经理、合约审核小组批准施工完后1日内,施工方、监理单位、工程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审计部组织验收成本控制部5日内完成初审工程审计部3日内完成终审n成本控制部每月25日前汇总录入成本控制系统查看更多